周奕其實並沒有十足的把握。
但是既然猜了,那就不如索性猜得更大膽一些。
所以他這話一出口,孫承鋒臉上頓時閃過一絲驚訝的表情。
但馬上孫承鋒就收斂起神態,拉過椅子坐了下來。
這意思,就是想聽聽周奕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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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天順是朵白蓮花,想儘量把自己洗白,這個其實不重要。
因為會議室里的幾個人都看出來了。
重要的是從他交代的信息里,扒出更深層的東西,然後去解決核心問題。
因為警察查案,有一個特別重要的準則,就是:除惡務盡!
除惡不盡等於留下「定時炸彈「。未被完全懲處的犯罪分子會抱有僥倖心理從而繼續作案、升級犯罪,甚至報復證人、受害者,威脅更多無辜者的生命財產安全。
所以對於職業罪犯、慣犯,和在審訊中有可疑表現的犯罪嫌疑人,高頻次的反覆提審是常規操作。
就是為了那句口號:不冤枉一個好人,不放過一個壞人。 孫承鋒在意的,肯定不是周奕他們是否看得出洪天順的異常。
而是分析出這異常之下,隱藏了什麼,下一步又該怎麼做。
從古至今,無論是學業,還是官場、職場,上位者從來都不需要下位者指出哪裡有問題,需要的是下位者提供妥善解決問題的方法。
所以周奕直插要害。
他認為,雖然洪天順說他不知道會殺人,更不知道隱藏在江昱和錢成濤背後的真相。
但萬貴生知道啊。
萬貴生不僅知道江昱是必須死的,還知道錢成濤是間諜,背後是個能往國內輸送走私槍枝彈藥的境外勢力。
他很清楚,這不單單是在殺人,更是在出賣國家。
是罪不容誅的滔天大罪!
這麼大的犯罪行動,他不可能隨隨便便就放幾個人進來的。
一定得有門檻。
但臨時再讓人立投名狀肯定是來不及了。 那最好的門檻就是,參與者身上背著人命。
只有這樣,才是最接近投名狀的。
犯罪團伙里,立投名狀的作用,本來就是為了互相掌握把柄,防止背叛和出賣。
孫威曾經姦殺過女大學生,而且是孫大雷幫著拋屍的,那從門檻來說,自然就符合條件了。
仔細想想,其實萬貴生因為孫大雷的推薦就信任孫威的可能性,其實極小。
掉腦袋的罪,就算是親兄弟也得瞞著。
他唯一信得過孫威,並允許他入伙的可能性,就是孫威身上有人命,孫大雷可以證明。
那麼問題來了,洪天順、黃金寶,還有那個後來斷腿的馮有財。
這三個人能取得信任的可能性,也應該只有一個!
所以他大膽地推測,洪天順身上,也有人命案。
不是前科人員,不代表沒有殺過人。
只是沒被發現而已,是隱案。 在犯罪學上面,這種情況叫做犯罪黑數。
而周奕之所以說,洪天順身上的人命案和另外三個人有關。
指的就是萬貴生、馮有財,和黃金寶。
洪、萬、馮,三個人是故交舊友,有著長期的社會關係,因為某些原因導致三人合謀做了什麼案,其實很正常。
關鍵在於,黃金寶是怎麼回事?
洪天順說他和黃金寶是修槍結緣的,周奕其實並不否認這種可能性。
因為洪天順所看到的通緝令,是他一個人的。
他應該也沒有能力和渠道去聯絡並確認其他人是否落網。
那他就不敢說假話,如果黃金寶也落網了,他交代出來的相識和參與犯罪的過程不一樣,只會對洪天順不利。
但不說假話,不意味著說的就是真相了。
有選擇性地說真話,才是高明的撒謊技巧。
如果他賭黃金寶也會對不必要的交代諱莫如深呢? 那他說的修槍結緣,就可以理解了。
可黃金寶的情況,周奕實在想不出來,他會因為什麼原因,牽扯進和洪、萬、馮三人有關的命案里。
但一定是有關係,所以萬貴生才會信任黃金寶並參與本次行動的。
周奕見識過萬貴生有多可怕,為了抓他,一晚上就死了五個警察。
怎麼可能輕易相信一個從未謀面的陌生人呢?
所以周奕分析完之後,向孫承鋒提出了下一步的方案。
「孫支隊,應該立刻把這個馮有財抓捕歸案,突擊審訊。他沒有實際參與本案的犯罪活動,罪責最輕,為了自保的話是很容易出賣其他人,說出真相的。」
孫承鋒聽完後,卻沒有站起來,而是拍了好幾下手。
微笑道:「周奕同志,名不虛傳吶,思路清晰、邏輯縝密,一針見血。」
「好!很好!」
說著,孫承鋒把拿在手裡的一個文件袋,丟在了周奕面前。
「打開看看。」 三人頓時好奇起來,周奕似乎意識到了什麼,解開文件袋,把裡面的幾張紙拿了出來。
這回輪到他嚇一跳了。
「我看看,這是啥……」潘宏傑說著,接過來一看。
陳嚴也湊了上來,看清紙上的內容後,也立刻睜大了眼睛。
因為孫承鋒拿給他們的,居然是馮有財的筆錄。
而且還是新鮮出爐的。
「這……這麼快?」潘宏傑驚訝地問。
孫承鋒笑而不語。
周奕總算知道了,為什麼孫承鋒說要復盤,卻並沒有開會研究。
而是已經雷厲風行地直接去抄底,徹底斷絕了洪天順的後路。
既然筆錄都拿過來了,說明馮有財已經都交代了。
周奕趕緊看筆錄。 從時間上來看,就在結束洪天順的審訊、和他們打過招呼之後。
這就說明,審洪天順審到一半的時候,孫承鋒已經安排人去抓捕馮有財了。
筆錄的其他內容,和洪天順交代的基本吻合。
沒什麼特別的。
馮有財也交代得很爽快,顯然是怕自己的罪變重。
一直強調自己什麼都沒幹,就只是答應了洪天順的邀請而已。
而且老天爺已經懲罰他了,讓他斷了一條腿。
但孫承鋒顯然沒給他機會,一番連續施壓,最後把馮有財絕口不提的老底給詐了出來。
馮有財的口供,不僅和周奕對他們身上有命案的預判一致,還解釋了黃金寶是怎麼牽扯進其中的。
原來,萬貴生進去之後,平日裡太過囂張的洪天順很快就被人盯上了。
但那時候他已經是大老闆了,不是創業初期好拿捏的人了。
地方上對於這種為當地創收、提供工作崗位的企業,也會更照顧。 所以普通的流氓混混之類的,已經幹不了找他收保護費的事情了。
但小流氓沒本事,不代表大流氓不行。
他被當地一個道上的大哥給盯上了。
這人江湖外號黑燈,人稱燈哥,他盯上了洪天順這塊肥肉。
但這個燈哥並沒有搞打砸威脅那套黑道手段,而是找朋友牽線,結識了洪天順。
然後一口一個小弟的自稱,給洪天順戴高帽子,把他捧上了天。
燈哥當然不是真的欣賞洪天順而吹捧他,而是以自己有在南方做生意的朋友為藉口。
先是逐步取得洪天順的信任,然後再一點一點地給洪天順下套。
具體的手段馮有財並不清楚,總之就是誆騙洪天順簽了一些有漏洞的合同。
而那時候的洪天順因為太順了,所以剛愎自用、心浮氣躁,所以根本沒有仔細研究過,就相信了燈哥。
同時,燈哥也替洪天順擺平過一些麻煩事,洪天順親口跟馮有財說過,萬貴生雖然坐牢了,但還好有燈哥這個好兄弟。
估計在洪天順眼裡,燈哥的出現,彌補了原本萬貴生的生態位。 不過從結果來看,周奕估計,所謂的替他擺平一些事,很可能是這個燈哥在自導自演。
總之最後把洪天順坑到破產離婚的人,正是這個燈哥。
直到自己破產了,洪天順才幡然醒悟,原來燈哥不是萬貴生。
燈哥的義氣都是假的,是為了把他的錢都騙光。
只有萬貴生的義氣才是真的。
於是一無所有的洪天順去找燈哥拼命。
但他一個落魄的中年人,怎麼斗得過手底下小弟成群的燈哥。
最後的結果就是,他被燈哥的手下打斷了一條腿,像條死狗一樣扔了出去。
從此以後,洪天順就徹底地一蹶不振,成了個瘸子。
但他能忍氣吞聲,萬貴生可忍不了。
不管是出於義氣,還是出於自己的利益,萬貴生都要找燈哥算帳。
萬貴生出獄後,他們三人一起喝酒的時候,萬貴生就揚言要弄死燈哥,替洪天順出氣。 馮有財以為他就是喝多了放放狠話而已,畢竟在此之前,萬貴生雖然掰了很多人的牙,但卻從來沒有殺過人。
果然後來也沒什麼動靜了。
就在馮有財都快忘了這事的時候,有一天洪天順突然找他,緊張兮兮地請他幫忙拉點東西。
因為他有車,就是前些天撞壞的那輛麵包車。
馮有財一開始也沒當回事,欣然答應。
路上還問洪天順,要拉什麼貨,可洪天順支支吾吾地不說。
等到了目的地之後,馮有財發現萬貴生也在,萬貴生把一個捆得嚴嚴實實的蛇皮袋給搬上了麵包車,還帶了兩把鐵鍬。
馮有財當時還覺怪,因為那個蛇皮袋雖然不小,但只有一袋,也不至於專門喊他的車來幫忙搬。
他覺得找個三輪車就行了。
當然出於哥們兒義氣,他也沒多說什麼。
可洪天順要去的地方,卻讓他犯了嘀咕。
因為洪天順要去郊縣的山裡,可又不說具體位置。 這隱隱讓他察覺到了不對勁。
而且車開到半路上的時候,馮有財突然發現,那個蛇皮袋裡,滲出了血。
這可把他嚇了一跳,追問兩人袋子裡到底是什麼東西。
洪天順眼看瞞不住,這才說了實話。
袋子裡的,正是燈哥。
他和萬貴生已經策劃好一陣子了,昨晚終於得手,把落單的燈哥給綁了回來。
本來想先拿到錢,再把人弄死的。
結果綁住燈哥的椅子扶手斷了,被燈哥掙脫,三人扭打的時候,萬貴生一刀把對方給捅死了。
他們現在去山裡的目的,是為了埋屍。
馮有財說,洪天順向他坦白之後,給了他兩個選擇。
要麼現在就棄車,然後去報警,讓警察把他們抓起來。
要麼幫兄弟倆這個忙,以後一定報答他。 馮有財說最終他選擇了後者,但不是因為他想幫兩人。
而是因為他從後視鏡里發現,萬貴生的手已經緊緊握住了鐵鍬。
他知道,只要自己選擇去報警,他當場就得跟燈哥一樣。
至於為什麼是找他開車,而不是借車,馮有財也覺得很冤。
因為洪天順的腿瘸了,開不了車,而萬貴生那時候還沒考駕照。
所以自己才會被卷進這無妄之災里的。
後面,他們到了山里後,因為地形原因,車沒法兒繼續往前開,所以只能徒步把屍體往山里搬。
洪天順和萬貴生就要求他也參與搬屍和埋屍。
這麼做其實就是為了拉他下水,因為這麼一來,他就沒法兒去報警了。
他告訴警察自己被逼無奈參與了搬屍和埋屍,可如果洪天順和萬貴生一口咬定他也參與了殺人呢?誰能證明?
然後,就在他們抬著燈哥的屍體,跑進了山里,找了個偏僻的地方挖坑埋屍的時候。
明明鳥不拉屎的荒山野嶺,突然出現了第四個人。 而這個人,就是黃金寶!
當時他們三個正在賣力的挖著坑,突然聽到周圍窸窸窣窣地有動靜。
由於當天本來就是陰天,加上山里樹木茂密,視野有限。
萬貴生就舉著鐵鍬朝發出動靜的那個方向走去。
結果卻突然看見了一個舉著獵槍的男人出現。
這個人,就是上山打獵的黃金寶。
因為對方手裡有槍,而且槍口已經對準了萬貴生,所以三人當時就傻眼了,一動不敢動。
黃金寶的槍口對著萬貴生,讓他扔掉鐵鍬,逼他後退。
隨即黃金寶發現了他們挖的坑,以及坑裡的蛇皮袋。
就要求他們把袋子打開。
因為對方手裡有槍,所以他們只能照辦。
但這也意味著,這個突然出現的獵戶,會成為他們最大的威脅。 洪天順顫抖著解開蛇皮袋之後,蹲在地上,聲淚俱下地向黃金寶解釋,袋子裡這個人是個惡霸,害得他家破人亡、妻離子散,所以他才不得已幹掉他的。
洪天順還把三人身上所有值錢的東西都掏了出來,求黃金寶高抬貴手,放他們一馬。
洪天順說:「兄弟,滴水之恩,當湧泉相報。」
可站在萬貴生身後的馮有財卻看見,萬貴生的一隻手,已經偷偷摸到了屁股後面的口袋,掏出了一把摺疊刀。
顯然,是準備拼命了。
沒想到,令他們三個都費解的事情發生了。
黃金寶依然用槍口對準他們,但人卻慢慢地往後退。
並說了一句話:「哥幾個,我不想惹麻煩,也不想得罪人,所以今天就當我們誰也沒見過誰。」
本來,這話在馮有財聽來,第一反應就是這傢伙想跑,想去報警。
但因為黃金寶後退的行為拉開了距離,優勢還是在對方,萬貴生也不敢輕舉妄動。
想不到,黃金寶接著又說了一句他們想不到的話。
黃金寶說:「你們挖的坑,太淺了,很容易被野獸刨出來,然後被人發現的。」 說完這句話之後,黃金寶的身影就像鬼魅一樣消失在了叢林裡。
萬貴生立刻拿著刀往那個方向追了過去,但最終卻是空著手回來的。
說是連個鬼影都沒看見。
三人當時面面相覷,馮有財甚至懷疑他們是不是見鬼了,畢竟這荒山野嶺的,莫名其妙怎麼會冒出個人來。
最後三人一商量,覺得事已至此,也只能賭一把了。
賭這人不會報警。
保險起見,他們又搬著屍體,重新找了個地方埋屍。
而且還是按照黃金寶說的,把坑挖得很深,防止真的被野獸給刨出來。
埋完屍之後,三人才精疲力盡地下山。
馮有財說之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他都提心弔膽。
既怕洪天順和萬貴生會來殺人滅口。
又怕山里遇到的那個獵人會報警,警察再順藤摸瓜把他抓起來。 所以從山裡回來後沒多久,他就大病了一場。
他說自己以前是個胖子,就是那次大病之後,就成了個瘦子,而且再也胖不起來了。
等他病好以後,才從洪天順口中得知,萬貴生去南方了。
至於那個燈哥,他從別人口中得知,這人失蹤後他家裡人報過警,但是最後也不了了之,沒聽說有什麼下文。
他也問過洪天順,洪天順說警察壓根沒找過他,讓他放心,這件事他們就爛在肚子裡,以後打死都不要提了。
筆錄里,馮有財說後來萬貴生從南方回來,三個人喝酒時,給過他五千塊錢的大紅包,算是感謝他當年的幫忙。
他也沒客氣,覺得這是自己應得的。
至於黃金寶,他則是再也沒見過。
他甚至連這人長什麼樣都不記得了,畢竟已經過去六七年了。
而且當年他離得最遠,山里光線又暗,根本沒看清對方到底長什麼樣。
在很長很長一段時間裡,他甚至自我催眠。
認為當初在山裡碰到的那個獵人,其實不是人。 而是個孤魂野鬼。
一定也是被人害死後,埋在山裡的。
要不然他咋知道埋淺了會被野獸刨出來呢?
這個想法,一直到了這次洪天順找他入伙時,才被打破。
不過他也只知道這人就是當初他們在山裡遇到的獵戶,並不清楚更多信息。
可周奕一看就知道了。
因為一切邏輯就都通順了。
這個叫燈哥的,是萬貴生和洪天順最早殺的人,動機也合理。
這就是洪天順在口供里隱藏的,最最重要,也是最要他命的事情!
因為殺燈哥的事一旦暴露,那他就再也裝不了無辜白蓮花了,他就死定了!
「孫支隊,這個燈哥,確實是失蹤了吧?」周奕抬頭問道。
孫承鋒點點頭:「嗯,我讓肅山市局那邊查過案卷了,一九九一年十一月二十四號家屬報的案,活不見人,死不見屍,案子現在還掛著呢。」 「那看來就沒錯了,這下全都能對上了,萬貴生找的所有人,都跟命案有牽連。只有這樣,他才能放心。」
潘宏傑無奈地搖著頭說:「不容易啊,湊這麼一窩窮凶極惡的人」
孫承鋒似有所感地長嘆了一聲:「肅山這地方的治安環境,看來得好好加強整頓了。」
就僅這句話,周奕就知道,肅山本地的警察至少未來兩三年都摸不了魚了。
當然,到時候背地裡大家罵的,肯定是那個尸位素餐的周秉年。
不過他從馮有財的筆錄里,還發現了一個新的問題。
這個問題其實馮有財也發現了。
只不過他的答案太抽象了。
那就是,黃金寶是怎麼知道,死人埋得不深,就會被野獸刨出來的?
他是見過?還是親手埋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