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答案,讓周奕始料未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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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宏傑說,法醫在解剖萬貴生的屍體時發現,他的胃裡,居然有一把鑰匙。
這個發現,出乎了所有人的預料。
正常成年人,誰會吃鑰匙啊。
所以潘宏傑就立刻想到了周奕他們之前的發現。
本來一條看似無用的線索,現在變得很關鍵了。
潘宏傑把鑰匙的照片拿給他們看。
照片上是一把很新的銀色鑰匙,很普通,正面有一個編號:148,反面光滑什麼都沒有。
周奕之前在縣局審錢成濤前,讓縣局找了照相機對著鑰匙印痕拍照取證過。
潘宏傑說對比過大小和輪廓,基本一致,但是印痕不清晰,不足以確認鑰匙的牙花。
所以不能說百分之百就是同一條鑰匙。
可這樣就已經夠了。 這種巧合基本可以確認,藏在錢成濤書里的鑰匙,就是被萬貴生吞入腹中的那把鑰匙。
萬貴生不可能吃飽了撐著,自己沒事兒吞鑰匙玩。
那就是他在前天晚上,準備逃亡突圍之前,把鑰匙給吃了。
鑰匙之所以存在,是因為有鎖。
萬貴生逃亡的時候,沒去管藏在狗窩地底下的錢和金條,卻偏偏帶走了一條鑰匙。
而且還是以吃進肚子裡的方式。
雖然人穿的衣服可以有很多口袋,但如果要確保一樣東西不會被人發現,更不會弄丟。
最好的藏匿地點,就是人的肚子。
就像那些人體運毒的騾子一樣,把裝了毒品的保險套吃進去,然後到了目的地再拉出來。
也就是說,在萬貴生眼裡,這把鑰匙非常重要。
重要到需要吞進肚子裡,才能讓他安心。
那這把鑰匙能開什麼鎖,就尤為重要了。 「潘隊,這鑰匙……能查到源頭嗎?或者鄭小琴知道什麼嗎?」周奕問道。
潘宏傑搖搖頭:「鄭小琴不知道,她說她壓根就沒見過這條鑰匙,更不知道萬貴生是什麼時候吞的鑰匙。」
「至於這鑰匙,除了上面148這個數字,就沒有其他有辨識度的東西了。已經請海城警方去查了,但具體情況不好說。」
潘宏傑說,鄭小琴的審訊工作,起初還有些阻礙,但後來讓他見了一面兒子後,她立刻就全招了。
而最開始之所以有阻礙,其實是因為她知道萬貴生帶回了值錢的東西,她妄想著警察找不到那東西,到時候一切就都是她的了。
不過在無意義的幻想,和年幼的兒子哭喊之間,身為母親的她終究是心軟了,選擇了兒子。
她和萬貴生之間的事,要追溯到一九八七年,甚至更往前。
彼時的鄭小琴,沒學歷也沒技術,但是因為長得漂亮,又年輕,所以成了一家賓館的前台服務員。
對她們農村而言,這已經是份相當體面的工作了。
畢竟和她同齡的村里女孩,不是進紡織廠、塑料廠打工,就是在飯店當服務員端盤子擦桌子。
而她賓館前台的工作,比起同齡人算是相當體面了。
農村是個面子觀念極重的地方,鄭小琴上班的賓館只能算作一個中等規模的普通賓館。 但在她虛榮的父母口中說出來,卻變成了城裡的國營大酒店,裡面住的人,不是達官顯貴,就是腰纏萬貫的老闆,甚至還有外賓。
有些人吹起牛來,完全不打草稿,而且只要沒人戳穿他,這個牛就會越吹越厲害。
鄭小琴家就是這樣,尤其她的母親,是個極度市儈的人,萬貴生後來鋃鐺入獄,其實全拜她母親所賜。
鄭小琴父母的牛越吹越大,把在城裡打工的女兒吹噓成了一個極其光彩奪目有出息的人,甚至還說有多少多少人在追求她女兒,不是大老闆就是當大官的。
反正吹牛不犯法唄,這麼一通狂吹極大的滿足了鄭母的虛榮心。
不管人家背後怎麼看她們家,至少表面上滿足了虛榮心。
通常情況下,父母是坑貨,滿世界吹牛,做兒女的一般會比較理性,會攔著點。
但有時候,不是一家人不進一家門。
雖然鄭小琴每次回村里,面對村里人的恭維和羨慕都是回答「你們別聽我媽瞎說」,但那種虛榮帶來的快感,也讓她迷失了自我。
而且,她還有自己的虛榮。
如果說鄭母的虛榮是通過吹捧女兒有出息,來收穫別人的羨慕,還停留在白嫖層面。
鄭小琴的虛榮就要更加厚重了,因為她的虛榮需要金錢和物質支撐。 進了城之後,她很快就被城市的繁華所吸引。
雖然可能八十年代末的肅山,遠沒有到繁華的程度,但對於一個年輕漂亮,卻一直生活在農村,最遠也就到過縣城的姑娘而言,城市已經足夠讓她迷失自我了。
加上八十年代末,市場開始逐漸活躍,港台的流行文化隨著音樂和電視劇的風,吹到了國內,受到了年輕人的熱烈追捧。
買漂亮衣服、買化妝品、做頭髮,這些成了她最大的消費。
當曾經那個穿著樸素的姑娘,如今搖身一變,打扮得時髦靚麗地回到村里,幾乎就是佐證了鄭母的一切吹噓。
畢竟人靠衣裝馬靠鞍,沒人會真的去扒開你的口袋瞧瞧你兜里有幾塊錢。
沒見過世面的村民看到艷麗得格格不入的鄭小琴,自然就會把她捧上神壇。
如果換做平時,可能關於她的流言蜚語就出來了,嚼舌根的人會造謠她在城裡干見不得光的事,所以才賺了這麼多錢。
但得益於鄭母平時的吹噓太真實,太有板有眼了,所以村里人都相信,她鄭小琴在大酒店混得風生水起。
這種畸形的風氣,極大地滿足了她的虛榮心。
但問題是,她只是一個普通賓館的前台,她的工資也就這麼點。
雖說賓館管吃住,但前台的那點可憐工資,根本不足以維持她這種高消費需求。 說明愛慕虛榮的人,不管哪個時代都有。
但用謊言建立起來的虛榮,最害怕的,就是虛榮會坍塌。
因為一旦坍塌,就會遭到最洶湧的反噬。
她們會被人嘲笑一輩子,會成為村裡的過街老鼠,被人永遠戳著脊梁骨。
哪怕幾十年後她鄭小琴死了,在葬禮上都會有人嘲笑她,說她當年愛慕虛榮怎麼怎麼樣。
所以為了維持這份虛榮,更為了她那日益膨脹的虛榮心,她需要搞錢。
可是一個沒學歷、沒技術、沒認知,只剩下漂亮皮囊的女人,想搞錢,就只有一條路。
但鄭小琴不傻,她知道那是一條不歸路。
她當賓館前台的,怎麼可能沒見過那種事呢。
而且她從小到大都因為長得漂亮,被眾星捧月著,村裡的男孩子整天圍著她轉悠,上學之後也是她最漂亮,在這種光環下長大的人,骨子裡是有驕傲的。
要不然怎麼會虛榮呢,虛榮和驕傲,本就一線之隔。
所以她沒有走那條路,而是走了另一條路。 偷!
偷賓館裡客人的東西。
因為前台有全部房間的備用鑰匙,想進出房間,簡直易如反掌。
登記入住的時候,她還會留意那些入住客人的情況,哪裡人,看穿著打扮有沒有錢。
尤其是那些來公幹或者做生意的人,她就會格外留意。
前台的位置又在賓館的出入口,客人離開時全都被她盡收眼底。
所以當她鎖定目標之後,就會留意對方的行蹤,一旦確認對方出去辦事了,就找機會拿備用鑰匙進房間翻找有什麼可以偷的東西。
她最喜歡的,就是那種行李箱裡藏著貨款的人,因為在一沓錢里抽走一張兩張完全神不知鬼不覺。
她知道只要面額小,一般沒人會鬧。
面額大了就不行,會惹來警察。
而且可以偷男人的,但不能偷女人的。
因為女人都太精明了,男人大多比較糊塗。 當然她也不是沒失過手,有一回有個男客人就報警了,就因為他包里少了兩張十塊錢的大團結。
當然二十塊錢在八八年很多了,因為那時候平均工資也才一百塊出頭。
男人堅稱是被賓館裡的人偷的,但最後警察也不了了之,因為沒有證據,男人也無法證明他少了兩張十塊錢。
但這可把鄭小琴嚇得夠嗆。
還有一次,她剛開門進屋,正在翻找東西,客人卻因為忘記東西突然折返回來了。
嚇得她趕緊假裝疊被子,裝作打掃衛生才糊弄過去。
雖然可能每次偷個五塊十塊,有時候甚至連硬幣她都不放過。
但畢竟那年頭整體工資低,物價低,積少成多,聚沙成塔,很快她偷的錢,就比她的工資都高了。
而且賓館住的人,大多都是來肅山辦事的外地人,走了就不會回來了,所以總是會有新的機會。
而他和萬貴生的關係,就是因為這種小偷小摸的舉動而產生的。
萬貴生是那家賓館的常客,像他這樣的本地人卻經常來賓館的,鄭小琴知道,要麼是嫖娼的,要麼就是道上混的。
萬貴生明顯是後者。 他見過萬貴生呼朋喚友,也見過他喝得爛醉如泥被人送回來,但沒見萬貴生帶過那些濃妝艷抹的女人回來。
按照正常道理來說,這種常客不能偷,偷了很容易被發現。
但有一回,萬貴生喝醉了,被人送回了賓館。
他朋友著急離開,就掏了二十塊錢給鄭小琴,讓她幫忙照顧一下喝醉酒的萬貴生,給他送點熱水讓他醒醒酒。
拿了人家的好處,鄭小琴自然照辦。
就提著暖水壺去了,敲了半天門也沒動靜,她就用備用鑰匙開門進去了。
發現爛醉如泥的萬貴生正躺床上鼾聲如雷。
她放下暖水壺,想看看人咋樣,可喊了好幾聲萬貴生都沒反應。
她就準備離開了,結果剛好發現,萬貴生的包掉在了地上,包里還有錢從拉鏈里露了出來。
這讓她的心頓時躁動了起來。
於是在觀察確認萬貴生不省人事後,她偷偷撿起了地上的包一看。
包里居然有很多錢,一百的,五十的,十塊的都有,看著少說得有個兩三千。 她沒想到對方這麼有錢,頓時就心動了。
猶豫了許久之後,她偷偷抽出了一張百元大鈔,渾身顫抖地塞進了自己胸罩裡面。
因為這是她第一次,偷這麼多錢。
可能是因為偷了萬貴生的錢,讓她良心不安。
所以她在離開之前,順便幫萬貴生脫了鞋,給他蓋上了被子,還把衛生間的垃圾桶放在了他床邊,給他倒了一杯水放床頭。
然後才離開。
整個過程中,她的心都劇烈跳動著。
因為她知道,八九年偷一百塊錢,足夠坐牢了,而且這人還是混社會的,一看就不好惹。
但人就是這樣,只要誘惑夠大,就敢鋌而走險。
偷了這一百塊錢之後,她緊張了好幾天,生怕萬貴生醒來後會發現錢少了報警,然後警察把她抓回去坐牢。
但結果卻什麼都沒發生,甚至萬貴生從前台經過的時候,還主動跟她打了招呼,看不出有一點異常。
小偷的路徑,都是一樣的。 一開始,畏手畏腳,生怕被人發現。
但是在一次次作案,卻沒有被人發現後,膽子就會漸漸變大。
在確定萬貴生沒有發現自己偷了他的錢之後,鄭小琴也終於鬆了一口氣。
她拿著這筆偷來的巨款,去給自己買了新衣服,燙了時髦的大波浪,享受著這種不勞而獲所帶來的快樂。
然後,她的膽子也開始變得更大,心思也就靈活了。
因為她見過萬貴生包里的錢,知道他很有錢,自己偷了他一百塊都沒事,那再偷個三五十的,應該也不會被發現。
於是,她就趁著萬貴生外出的時候,再次進入了他的房間,實施盜竊。
只是這次她只偷了五十塊,想試探一下萬貴生會不會察覺到。
可還是沒有反應,於是一而再,再而三。
在一天晚上,萬貴生離開後,她又拿備用鑰匙進入了萬貴生的房間。
這已經是她第五次進來偷錢了。
這一次,他在枕頭底下,發現了一個信封。 信封里裝著一疊現金,有一千多。
她熟練地從裡面抽出了一張百元大鈔,塞進了自己的胸罩里,然後把信封原封不動地放回原位。
可就在這個時候,房間的門突然被打開了。
這把她嚇得魂都要飛出來了。
突然開門的人,正是去而復返的萬貴生。
但他在看到鄭小琴之後,並沒有表現出任何驚訝,而是像一隻狼盯著獵物般死死地盯著她。
鄭小琴嚇得渾身顫抖,慌忙解釋自己是來打掃衛生的。
然後就找藉口試圖離開。
沒想到,被萬貴生一把就給抓住了。
萬貴生冷冷地告訴她:「你現在敢走出這個門,後果自負。」。
她就這麼站在那兒一動不動,看著萬貴生拿起枕頭下面的信封,打開,數錢。
然後突然扭頭凝視著她。 鄭小琴說當時自己嚇得腿都軟了。
萬貴生二話不說,直接一把掐住她的脖子,把她像抓小雞一樣按倒在床上,讓她把偷自己的錢拿出來。
鄭小琴起初還狡辯,但萬貴生卻只說了一句話,就讓她閉嘴了。
萬貴生說,這錢是他今天剛從銀行里取的連號的新錢,中間少了一張,查下錢的編號就知道是不是她偷的了。
直到這時鄭小琴才反應過來,這是萬貴生給她下的套,故意騙她再次偷錢,然後抓現行。
被嚇壞的她趕緊認錯求饒,說自己一時糊塗,可以把錢還給他,求他別報警。
因為一旦報警坐牢,她就全完了,不僅要坐牢,工作也會沒了,到時候再回農村,就得被村里人笑話一輩子。
沒想到,萬貴生卻突然鬆開了手。
萬貴生說:「你這是第五次偷我的錢,一共偷了我四百塊錢。」
我現在給你兩個選擇,第一,我報警,讓警察把你抓起來坐牢。
第二,從今晚開始,你就做我的女人。
說著,還從那個信封里又抽出了五百塊錢,扔在了床上。 在這種雙重壓力之下,鄭小琴最後主動脫光了自己的衣服。
她並不是處子,上初中的時候就和班裡帥氣的男同學鑽過玉米地,後來被她媽知道,被追得漫山遍野跑。
後來也和鎮上的小混混處過對象。
年輕的時候,她喜歡帥哥。
但後來,尤其是進了城之後她發現,帥不能當飯吃,得有錢才行。
所以儘管平時也有不少人追求她,對她示好,但她一個都看不上,因為那些人都是窮鬼。
因此她明白了,自己的美貌不能再像年少無知時那麼廉價,隨意給男人了。
她想嫁有錢人。
但事實就是,除了她媽吹牛說的有錢人和大官之外,現實里的她因為層次太低,根本接觸不到什麼有錢人。
有錢人不是傻子,更不是你退而求其次的選擇。
相對漂亮女人而言,有錢人才是稀缺物種。
在這種思想的作祟下,加上害怕坐牢,她最終妥協了。 所以那天晚上,二十二歲的鄭小琴,半推半就下,和萬貴生發生了關係。
於是,兩人就開始了一種類似於包養的男女關係。
萬貴生有需要時,就會把她喊去他的房間,完事之後萬貴生就會給鄭小琴拿點錢。
今年三十一歲的鄭小琴在面對審訊時說,她後來才明白,當初的自己其實就是萬貴生的一個洩慾工具。
因為萬貴生在那方面有潔癖,他最討厭賣淫女,所以從來不招嫖。
而她這種年輕漂亮好拿捏的賓館前台,身家清白,當他的情人是再合適不過的。
但二十二歲時的她卻不懂這個道理,這種關係久了,她居然覺得,她是在和萬貴生搞對象。
雖然除了發生關係之外,萬貴生並沒有和她在生活上有交集,但在她看來,萬貴生有錢,長得也不賴,人高馬大,而且人狠話不多,很霸道,會給她一種莫名的安全感。
於是,她產生了嫁給萬貴生的想法。
一個人腦子不正常就算了,關鍵她們家剩下的兩個,腦子也不正常。
因為自從跟了萬貴生之後,鄭小琴出手就更加闊綽了,畢竟萬貴生給的,再加上從其他客人那裡偷的,讓她真正地做到了衣錦還鄉這四個字。
連她父母都好奇,她哪兒來這麼多錢。 她就謊稱自己談了個對象,做生意的,很有錢,每個月都會給她錢花。
得知女兒居然真的釣到了金龜婿,老兩口頓時樂開了花。
想要見見這個准女婿,想著早點把這門親事敲定。
但鄭小琴還沒傻到自欺欺人的地步,知道自己不可能拉著萬貴生見父母的。
就想把事情拖延一下再說,便謊稱男朋友最近對自己冷淡了不少,可能這事兒八字沒一撇。
沒想到,一聽這話,鄭母比她還著急。
立馬化身大聰明,給女兒出了一個她自認為絕妙無比的主意。
她教自己女兒勾引萬貴生上床,發生關係後,逼萬貴生立字據承諾娶她。
否則,就報警告他強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