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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3章 一個人也住滿

  「我住滿。」林晨接過筆,在九月二十一日下面畫了一道短線。

  蘇晴的返程停在九月八日,兩條線中間隔著十三晚。

  「因為房租已經付了?」她問。

  「空著也承擔得起。」林晨說,「我想試試一個人在外面住這十三晚。」

  棲川十五天裡,兩個人始終同行。北嵐若也從出發到回村都走同一條線,只是把十五天拉長了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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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蘇晴看著他:「你不用拿住滿證明自己會過日子。」

  「釣不到魚、在屋裡看一天書,也算住。」

  「想家了呢?」

  「買票回來。」

  「那就把這句寫上。」

  林晨在十三晚旁邊添了四個字,按實際住。九月的身體、天氣和心情都能改掉今天的決定。

  他把日曆推遠一點。過去兩年,他從公司退出來、搬到河灣、結婚,每一步都有人與他一起調整。十三晚算不上多長,卻是第一次由他主動留下,而蘇晴回到自己的工作。那段時間若過得空,也該由他自己面對,不必提前找一個任務把每天塞滿。想做飯便開火,想出門便走,半天什麼都沒完成,也不用向共同日曆交結果。

  蘇晴把日曆翻到背面:「車我開回來。」

  「應該的。」

  她第二天恢復上班,父親九月十七日還要去縣裡參加康復教學。家裡只有一輛車,繼續停在北嵐只是讓林晨少換一次交通。父親上次坐班車去複查,回程等了四十多分鐘,膝蓋在站台長凳上僵得難受。九月這次有車,他能把摺疊拐杖和熱敷袋都放進後備廂。

  「我八號上午走。」蘇晴說,「你送到車庫就回樓上。」

  「不送出城?」

  「送出城以後,你怎麼回去?」

  林晨笑了一下,把車的圖標放到她那條線上。

  蘇晴拿過車鑰匙,在桌面上轉了一圈。車輛回村以後,父親能去康復,母親能趕集,她也能按時上班。林晨留在北嵐,真正少掉的只是一輛隨手可開的車。他有錢叫車,也有時間換乘,這點麻煩不該由另外三個人替他承擔。她還提前說好,返程那天不請假去車站接。林晨能到縣裡,便能繼續坐車回村,時間晚了就先回河灣。他在叫車軟體里看過北嵐的服務範圍,城區和客運站都能約車,便把原先準備研究的租車頁面關了。

  返程只剩一個問題。他打開北嵐客運頁面,找到通往綜合交通樞紐的正規接駁。

  線路每天發車,實名購票。九月二十一日的班次尚未開售,客服卻能確認秋季仍運營。

  林晨撥通電話,問退房日上午是否有中午班。

  客服查過當前計劃:「有,具體時刻提前七天發布。山路遇到天氣調整,會在購票頁面通知。」

  「能帶一隻行李箱和一個背包嗎?」

  「正常尺寸可以。長件需要提前報。」

  林晨看向牆邊還沒買的釣具欄。他決定到北嵐先租裝備,返程也就不必扛一套長竿換車。

  電話掛斷,他只保存運營方和開售提醒。後面的公共線路等車票出來再接,不用今天替九月二十一日排到每一分鐘。

  「遇到暴雨停班呢?」蘇晴問。

  「多住一晚,或者換正規車輛。退房前看天氣。」

  「別趕末班車。」

  「嗯。」

  返程能走,十三晚便有了執行條件。至於每天吃什麼、幾點出門,日曆仍是一片空白。

  林晨從側屋拖出平時短住用的行李箱,試著裝進幾本書和衣物。箱子一隻手能提過門檻,背包也能掛在肩上。蘇晴看見他把箱子重新清空,沒有趁機替他列衣物。九月二十一日真多出東西,他可以寄走,也可以當場舍掉一件不需要帶回的物品。箱輪從堂屋滾到院門,經過門檻時卡了一下,林晨提起來便跨了過去。他又提著箱子走到巷口,單手開了院門,再原路拖回來。蘇晴坐在桌邊看他折騰,只問了一句輪子響不響,林晨說到了北嵐再買兩個輪套。

  第二天上午,林晨給父親打電話,問九月是否已有定下來的縣城安排。

  父親翻出自己的小本子。九月十七日上午九點,康復中心安排一次動作教學,母親是否同行還沒定。

  「車八號回來。」林晨說。

  「你們八號一起回?」

  「蘇晴回來。我住到二十一號。」

  電話那頭停了幾秒。

  「鬧彆扭了?」父親問。

  「沒有。她上班,我想把房子住完。」

  父親先問的仍是車:「十七號能用?」

  「能。鑰匙回來後放老地方。」

  「那康複課不用你安排。」

  話說完,父親又問一句:「一個人在那邊,飯還自己做?」

  「有廚房,也有菜場。」

  「你以前上班時自己住過幾年。我倒忘了。」

  父親把日曆改成兩行。康復教學照舊,具體出發時間由他和母親臨近再定。

  他說完卻沒有立刻掛斷:「北嵐,是上次地圖裡圈的那座小城吧?」林晨說房子有廚房,也能去河邊。父親聽到河邊便問能不能釣魚,得到還要看開放區域的回答後,只說先別往陌生岸邊鑽。母親那幾次集已經約好熟人同行,家裡少一輛車也照原日子過。電話里的關心落在這些具體事情上,夫妻分開返程沒有變成需要父親審問的決定。

  中午,母親從集上回來,給河灣送了一袋新花生。林晨正在院裡晾竹籃,她只聽見八月二十二日出發和九月八日返程。

  「八號晚上來吃飯。」母親說。

  「蘇晴八號回來,我晚十三天。」

  院外有人喊母親去看新到的菜種。她應了一聲,後半句沒有聽全,拎著空袋便出了門。

  林晨沒有追到院外。他把花生攤進竹籃,準備晚飯時再把兩條日期說完整。

  母親走得急,只記住了八號回來。林晨把四把竹椅從陰處搬到廊下,擺到第三把時停了停,又照舊把第四把放好。晚飯前把日期說清,桌上該坐幾個人,母親自然會問。

  蘇晴下班回來,聽見母親只記住一半,先去洗了手。

  「晚上去老宅說。」她說。

  「要不要解釋我們沒吵架?」

  「她問就答。她沒問,別先做一份婚姻情況說明。」

  林晨原本想把交通、車輛和住宿理由都記到手機上,聽見這句又鎖了屏。

  「只說日期?」

  「先說各自怎麼走,再問他們有沒有撞上的事。」

  傍晚,兩個人拎著花生和青菜回老宅。父親坐在葡萄架下修收音機,母親已經擺好三菜一湯。收音機的旋鈕接觸不好,父親讓林晨壓住後蓋,自己拿小螺絲刀撥正銅片。蘇晴進廚房前,還替兩個人把檯燈挪近了一尺。

  走進院門前,蘇晴把手裡的青菜換到另一隻手上。她問林晨,母親若真問到兩人吵架,由誰回答。林晨說誰聽見誰答。蘇晴點頭,進院便把青菜遞給母親,又去廚房端湯。林晨坐到父親旁邊,替他扶住收音機外殼。母親來回看了兩趟,先把飯盛了出來。

  「房子訂好了?」母親問。

  「訂好了,八月二十二日走。」蘇晴說。

  「九月八日一起回來?」

  「我八號開車回來,九號上班。」蘇晴把湯碗放到自己面前,「林晨住到二十一號,坐車回。」

  母親拿著湯勺,先看蘇晴,又看林晨。

  「你們一個先走,一個後走?」

  「對。」

  父親在旁邊接了一句:「車八號回來,我十七號照常去縣裡。」

  母親原先合在一起的返程日,當場分成了兩天。她把湯勺放回碗裡,像是先要改掉某件最具體的事。

  「那九月八日,」她問,「我只做蘇晴那份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