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字級:小標準大特大 行距:緊湊標準寬鬆超寬

第637章 趙恆微服聽審

  「是!」

  管家應聲而去。

  (由於緩存原因,請用戶直接瀏覽器訪問 追書認準天天看小說,𝒕𝒕𝒌𝒂𝒉.𝒕𝒘超方便 網站,觀看最快的章節更新)

  吳要才跟在後面,還在勸:「張兄,要不先派人去打聽打聽情況?看看寧默到底以什麼罪名拿的人。若是證據確鑿,咱們可以從長計議……」

  「從長計議什麼?」

  張崇打斷他,語氣森然道:「他寧默抓我兒子,總得給我個說法!唐九齡是侯爺,身份高,要顧慮體面,有些事不好做。可我張崇一個六品官,反而沒什麼好顧忌的!我倒要看看,他寧默敢把我怎麼樣!」

  他說這話時,已經走到了府門口。

  轎子已經備好,轎伕垂手站在一旁。

  張崇一撩袍角,上了轎子。

  他掀開轎簾,再次說道:「世傑就算有錯,那也是我張家的家事,輪不到一個外人來管!」

  轎簾唰的落下。

  「去京西縣衙!」

  轎伕應聲起轎,一行人浩浩蕩蕩地朝京西衙門方向去了,吳要才站在張府門口,看著遠去的轎子,嘆了口氣。

  他總覺得這事不對勁。

  寧默敢這麼做,背後一定有倚仗。可張崇正在氣頭上,他勸不住。只能跟上去看看,萬一出了什麼事,也好在旁邊拉一把。

  吳要才搖了搖頭,也上了自己的轎子,吩咐轎伕跟上。

  兩頂轎子一前一後,穿過京城的街巷,朝京西衙門方向去了。

  暮色漸沉,街上的行人已經少了,轎子走得快,轎伕們步子又急又穩。

  張崇坐在轎中,掀著轎簾一角,看著窗外掠過的街景,臉色一片鐵青,嘴唇緊抿。

  方才在棋案前的從容和漫不經心,已經消失得乾乾淨淨。

  他腦子裡翻來覆去的,只有一件事。

  寧默。

  一個二十出頭的年輕人,憑什麼陛下那麼偏袒他?

  就連寧德侯唐九齡都拿他沒辦法。

  但他張崇不是唐九齡,他沒有那麼大的家業,也沒有那麼高的爵位,他有的,就是這十幾年在京城為官積攢下來的人脈和體面。

  今天寧默動了他的兒子,就是動了他的體面。

  他倒要看看,寧默怎麼收場。

  ……

  此刻。

  皇宮之中。

  安慶接到眼線密報的時候,正在內侍省的值房裡頭核對各宮用度。

  他身前桌上攤著厚厚一摞帳冊,青藍封皮,紅格細字。

  他手裡那支毛筆,筆尖在紙面上勾勾畫畫,一行一行往下核。

  這是他每個月都要做一遍的活,繁瑣,卻最見功夫。

  哪一宮的用度多了,哪一處的帳目平不了,一眼掃過去,心裡就得有數。

  門口的小太監站了有一會兒了,躬著身子,大氣不敢出。

  等安慶這一頁核完,擱了筆,才敢壓著嗓子開口到:「總管,京西那邊出事了。」

  安慶眼皮沒抬:「說。」

  「劉大彪跟王縣丞帶著七八個衙役,把工部張員外郎家的公子,從悅來酒樓給架出來了,直接押回了京西衙門。」

  小太監壓低聲音道:「張公子當時正跟幾個紈絝吃酒。劉捕頭進去,二話不說,擰著胳膊就往外拖。張大人得了信,已經坐轎子往京西去了。」

  安慶這才抬起頭,放下手裡的筆,問了一句:「誰下的令?」

  「寧默,寧大人。」

  「什麼時候的事?」

  「半個時辰前,張公子在悅來酒樓喝花酒,劉捕頭他們踹門進去的時候,張公子還叫囂著,說『我爹是誰你不知道』。劉捕頭沒理他,直接拿了人。」

  安慶擺了擺手,讓小太監退下。

  他站起身,在值房裡踱了兩步。

  張崇,工部員外郎,正六品。

  這人在京城經營了十幾年,跟寧德侯唐九齡走得極近。

  三年前那樁河道貪墨的案子,多少人盯著,最後就是唐九齡出面,替他壓了下去。

  從那以後,張崇在工部,就成了唐家的一條胳膊,城南那處三進宅子,明面上是他張崇置的,暗地裡,是他給唐家當白手套,一筆一筆掙回來的。

  寧默今天動張崇的兒子,等於一刀砍在了唐九齡的胳膊上。

  安慶在宮裡待了這麼多年,太清楚這京城官場的盤根錯節了。

  工部、寧德侯、河道貪墨……這幾個詞,單獨拎一個出來,都夠人喝一壺,寧默一下全碰了,這膽子,不是一般的大。

  可偏偏,這小子又是陛下看中的人。

  這兩頭怎麼權衡,安慶心裡門兒清,陛下要的,是能辦事、敢碰硬的人。

  寧默,正是那個。

  換作旁人,安慶這會兒就該琢磨著怎麼把這事按下去了。

  京西一個小小的暫代縣令,去碰工部員外郎的公子,這不是自尋死路?

  可安慶只猶豫了一瞬。

  陛下對寧默的偏袒,早就不只是「看重」兩個字了。那是明擺著要把人捧進朝堂、捧成自己人的架勢。

  從忠勇伯到京西縣令,從萍州書院的名譽院長,到陛下親口說的那句「朕都有些等不及讓他成為大禹駙馬了」,樁樁件件,哪一樁不是破格?

  動寧默,就是動陛下的心尖子。

  安慶心裡有了數,出了值房,快步往御書房走去。

  ……

  御書房裡,趙恆正批今年的春闈籌備摺子。

  方守朴遞上來的條陳寫得細,從考官人選到考場布置,從閱卷規矩到放榜流程,洋洋灑灑十幾頁。

  趙恆一邊看,一邊用硃筆勾畫,神色專注。

  「陛下。」

  安慶躬身站在御案前。

  趙恆頭也沒抬:「說。」

  「京西那邊,出了點動靜。」安慶斟酌著措辭,「寧默寧大人,今天派人拿了工部員外郎張崇的公子,張世傑。」

  趙恆手裡的硃筆停住了。

  他抬起頭,看著安慶,眼裡帶著一種說不清的興致:「拿人的理由呢?」

  「說是三年前強占田產的舊案。寧大人親自走訪取證,卷宗都整理好了。拿人的時候,張世傑還在叫囂,說什麼『我爹是誰你不知道』。劉捕頭沒理他,直接拿人。」

  趙恆把硃筆擱在筆架上,身子往椅背上一靠,嘴角微微翹了起來。

  「三年前的舊案?」

  他挑了挑眉,語氣裡帶著幾分玩味,「還親自走訪取證,這小子,做事倒是紮實。」

  「張崇這個人,朕有印象。」

  趙恆隨後說道:「工部那攤子事,他摻和得深,三年前河道那一案,多少人盯著,最後不了了之。朕當時就想辦他,只是證據不足,只能作罷。」

  他看了安慶一眼:「寧默這一動,倒把三年前的舊帳,給翻出來了。」

  安慶道:「陛下,張崇背後,是寧德侯。寧大人這一刀砍下去,唐九齡那頭,怕是要坐不住。」

  「坐不住?」趙恆冷笑一聲,「他坐不住才好。朕就怕他,坐得太穩,上次罰俸只是不痛不癢的懲戒……」

  安慶瞭然,補充道:「張崇已經趕去京西衙門了,看樣子,是要跟寧大人當面理論。」

  趙恆聽了這話,臉上的笑意更深了。

  他站起身來,走到窗前,揹著手,站了一會兒,忽然開口道:「安慶。」

  「奴才在。」

  「朕記得,先前說過,要親自坐鎮,看看到底有誰敢站出來,包庇那些冤案。」

  安慶心裡一跳,躬身道:「陛下是說過。」

  趙恆轉過身來,看著安慶,目光里有一種少見的銳利:「寧默這個案子,若真能辦成鐵案,那就不只是還一個公道,而是給滿朝文武立個規矩……朕要的,就是這種,敢碰硬茬子的官。」

  「去安排。朕要出宮,去京西衙門。」

  安慶愣了一瞬。

  雖說心裡早有準備,可真當陛下說出這句話的時候,他還是覺得有些不可思議。

  天子出宮,去旁聽一個縣令審案……大禹開國以來,從未有過。

  「陛下,是微服,還是……」

  「微服。」趙恆打斷他,語氣乾脆,「不要驚動任何人。朕就穿便服,帶你和兩個暗衛,悄悄地去。」

  他頓了頓,沉聲道:「朕倒要看看,張崇當著朕的面,敢不敢包庇他那個兒子。」

  安慶應了一聲,轉身去安排。

  出了御書房,他站在廊下,長長吐出一口氣。

  陛下這是來真的了。

  寧默啊寧默,你可知陛下為了你,連天子的體面都肯放下?這滿朝文武,誰有過這份殊榮?

  他搖了搖頭,快步朝內侍省走去。

  出宮的儀仗要減到最少,便服要備好,暗衛要挑最精幹的。

  還有一樣頂要緊……得讓人提前知會京西衙門那邊,別到時候陛下到了門口,守門的人不認識,鬧出誤會來,那可就麻煩了。

  安慶一條一條地安排下去。

  便服要半舊的、不顯眼的,不能有宮裡的針腳。

  暗衛挑了兩個,都是跟了陛下多年的親近之人。

  知會京西衙門的人,也得挑個機靈的,只說是「有貴人到訪」,不露陛下的身份。

  等一切都安排妥了,安慶才發覺,自己後背,也出了薄薄一層汗。

  這一趟出去,是天大的干係,出不得半點差錯。

  ……

  而此時此刻,京西衙門裡,寧默正坐在公房的書案後,把張世傑那份卷宗,從頭到尾又翻了一遍。

  手邊擱著一支蘸了朱墨的筆,偶爾在頁邊的空白處添幾行批註,桌角放著一盞茶,早就涼透了,他一口都沒顧上喝。

  這份卷宗,是他這半個月的心血。

  裡面有什麼,他都做到心中瞭然。

  第一樣,是趙家村三十畝水田的地契底檔,王守忠從縣衙舊庫里翻出來的。

  上面蓋著紅印,記著趙老四的名字,田畝四至清清楚楚。

  第二樣,是當年魚鱗冊的抄本。

  魚鱗冊是朝廷丈量田畝的底冊,一戶一頁,畫得跟魚鱗似的,一塊挨一塊。

  趙家那三十畝水田,就在上頭,明明白白記著『趙老四,祖產』四個字。

  第三樣,則是他此前去趙家村走訪時,三個老農按了手印的證言。

  那三個老人都是趙老四當年的鄉鄰,看著趙老四從那塊地里春種秋收、熬了半輩子。

  他們親口作證,那地,是趙家祖上傳下來的,從來沒有賣過。

  第四樣,是當年給趙老四看病的郎中的證詞。

  郎中記得清楚,趙老四被從縣衙抬回家那天,後背上的板子傷還沒好,又吐了血,氣急攻心,沒幾天人就沒了。

  還有一樣,最關鍵。

  是趙大柱三年前在縣衙告狀時,包興龍駁回去的那份原審記錄。

  上面有包興龍的批紅:『刁民誣告』,外加『杖三十,逐出縣境』。

  而在這份原審記錄的底下,還藏著一行小字:張府送銀二百兩。

  這一行字,是王守忠當年親手記的。

  他留了個心眼,用暗語藏在舊檔的夾縫裡,這一藏,就是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