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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4章 判詞

  大梁科舉中,判文為鄉試、會試第二場必考科目。

  就拿鄉試來說,第二場要做論一篇、判五道、詔誥表三選一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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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試判語,起於唐代,唐代科舉後並不授官,要進入仕途,還要經過吏部的考試,稱之為「省試」,亦稱「釋褐試。」

  當時考試的內容有四個方面,一曰身,二曰言,三曰書,四曰判。

  身,取其體貌豐偉;言,取其言辭辨正;書,取其楷法遒美;判,取其文理優長。

  四者之中,和從政關係最密切的就是判。

  到了大梁,隨著時代的發展,大梁的判詞已經有了固定格式,並不像唐代一樣,考察具體的案件。

  陳凡因為之前的小三試,所以一直講精力全都放在八股文章和經義理解上,對於鄉試、會試的其它考試內容並沒有研究。

  而且系統還在圍繞著他對《四書五經》的理解進行補全,這個過程十分漫長,並非一朝一夕的事情,故而想要涉獵第二場所試的內容,估計還要很久。

  那能不能暫時放下四書五經,先研究第二場文體呢?

  不行。

  就拿判詞這個考點來說,判語考察的是駢儷體,篇幅雖然簡短,每天只有百字左右,但判語寫作的要點除了考生對律法的研究之外,更重要的是要考察考生對經史子集的涉獵和引用。

  舉個例子。

  陳凡之前也跟鄭應昌、海鯉討論過判詞寫作。

  海鯉出了一題:「生員李某傳抄妖書《推背圖》【刑】」讓二人來作。

  老鄭雖然是州學生,但也就是新入學沒多久的,於判詞一道也是懵懵懂懂,最後寫道:「夫理象之辨,聖人所以明天道也。李某妄注《推背》,雖非杜撰實啟愚氓;橋朽不葺,有司怠政乃肇禍端...」

  「傳抄妖書,依《大梁刑律》減等杖一百流三千里;聚眾致死三人,按《天監新例》追賠燒埋銀九十兩,革去生員功名!」

  寫出來後,海鯉讓陳凡點評,陳凡還是挺佩服老鄭的,說他「律例詳實!」

  最後海鯉白了他們一眼,親自寫了一篇判詞給他們看:「天象豈容妄測,民心尤需導正。仰觀紫微有常度,俯察黔首無妄心。李某注讖緯於鄉野,聚氓隸於橋頭,致三命殞於踐踏,九重震於妖言……」

  「《尚書》有云:'政貴有恆,辭尚體要'。著州縣立觀星台釋天變,置說書亭導民智。妖言自絕於昭昭,祥瑞畢現於翼翼。」

  ……

  所以!

  從兩者的判詞分析,朝廷要考的判詞,並非真讓你Cosplay地方官,而是讓你用優美的語言來理解、闡發這個案件。

  《尚書》陳凡懂嗎?

  還沒學到。

  故而,陳凡學習這些【副科】之前,還是要先搞定四書五經。

  可現在尷尬了,張邦奇的題目出得是判詞題。

  陳凡壓根沒搞過,可判詞確實又是生員的必修課。

  他確實能胡謅幾句,想著矇混過關。

  但人家是車純的老幕僚了,且人家提出這個問題,肯定是這方面很擅長,陳凡不覺得自己能靠閉著眼瞎寫就能讓對方放自己一馬。

  所以只能……

  陳凡躬身一禮:「學老師,學生還未研學判詞。」

  面對老老實實承認自己不足的陳凡,張邦奇笑了,但這笑似乎並不是嘲笑,而是一種「奸計得授」的蔫壞笑。

  「啊!陳案首還沒學判詞啊,明年鄉試在即,案首公的時間可不多了!」

  陳凡苦笑:「我知道學老師肯定有辦法幫到學生,學老師還是直說吧。」

  張邦奇撫須點頭,漸漸收斂了笑容:「我為例監,年近天命之年方才謀得一學官。但……」

  「車公許我,只要我在海陵能做成兩件事,他可以跟禮部文選司打招呼,讓我在知天命之前,放上一任縣令,了卻我多年的遺憾。」

  陳凡懂了,合著這位是帶著任務來的啊,而且這個任務肯定有求到自己的地方。

  有所求那事情就好辦了。

  陳凡笑道:「不知學生有什麼可以幫到學老師的地方。」

  張邦奇「哈哈」一笑:「跟聰明人講話就是省力啊。」

  「第一,明年鄉試,我要在海陵縣學干出點成績來,最少要有兩人透過鄉試!」

  陳凡點了點頭,學官的重要考核標準就是考滿期間學生中舉的名額,車純要求張邦奇治下縣學有兩人中舉,這已經超出了縣學的要求,可見車純也並不是任人唯親之輩。

  「自我到了縣學,也對你們這些縣學生摸了摸底,大概清楚了誰人能有中舉的希望。」

  「而你!」張邦奇笑道:「就是我物色的,重點培養的人選之一。」

  陳凡摸了摸鼻子:「所以學老師要給我個下馬威。」

  張邦奇搖了搖頭正色道:「也不盡然,還要拿你當只雞,殺了給猴看。這些年,海陵縣學被那姓周的搞成什麼樣子?就如你們中的一些人的德行,還想考鄉試中舉?」

  陳凡聞言苦笑。

  老張這人還挺耿直,說話不帶拐彎的。

  「我是例監出身,經義文章自然是比不了你這個院試案首的,但我跟隨車公久歷地方,於判詞判文一道頗有研究,只要你能幫我辦好第二件事,我可以保證你的判詞一道,透過會試輕輕鬆鬆。」

  陳凡聞言頓時有些意動了。

  雖然判詞不太講究跟現實繫結,雖然海公這個舉人也能寫判詞,但想要寫出既符合律法,又寫得文采斐然,那還真需要有名師指點。

  既然張邦奇說了,可以不讓他每日來縣學點卯,又能教自己判詞寫作,這麼好的事情,陳凡必須答應啊。

  可是……

  陳凡拱手施了一禮:「未知車公所託的第二件事是……」

  張邦奇笑了:「我見過小石公給車公寫得家書,上面說,你跟縣令楊廷選關係匪淺?是這樣嗎?」

  陳凡不知道對方葫蘆里賣得什麼藥,於是模稜兩可答道:「尚可。」

  張邦奇點了點頭:「無須緊張,不是什麼難事,只是想請你說動楊廷選,讓他同意在海陵城南九龍湖開設馬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