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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你好,我可以包養你嗎?

  既然被點了名,林初陽再當甩手掌柜就說不過去了。

  萬一因為自己的傲慢導致這位「MiTsuHo」棄了坑那可就得不償失了——畢竟追更的人里數Ta最鐵桿,隔三差五還送些小禮物。

  「水月初陽」:今天有點忙,明天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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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TsuHo——或者說水月螢——回復得極快。

  「MiTsuHo」:你拿什麼讓我相信?

  「真是個難纏的人啊……」林初陽一陣頭大。

  這強勢的語氣,莫名讓他想起某位故人。

  「水月初陽」:那你想怎麼辦?(疑問)

  「MiTsuHo」:你建個粉絲群,我要當群主。

  ……

  「這傢伙在說什麼啊?」

  林初陽盯著屏幕,懷疑是自己看錯了。

  建群就建群,怎麼還要讓她當群主?到底誰才是作者?

  (插播:我看到評論有不少讀者讓我建粉絲群,謝謝大家!我會建的,等第一卷的100章寫完,我會在章末放群號。)

  「水月初陽」:?

  「MiTsuHo」:看後台,我把qq發你了,加我。

  言出法隨,林初陽的最新消息欄里果然多了串數字。

  順著號碼搜過去——那人的頭像是一隻可愛的布偶貓,暱稱正是「MiTsuHo」,活躍指數僅半顆星,明擺著是個剛註冊的小號。

  「為什麼要給我小號?這人是有什麼見不得光的秘密嗎?」

  懷著這樣的疑惑,林初陽發出了好友申請。

  「MiTsuHo」:老大你好呀,我可以包養你嗎?

  水月螢沒繞彎子,開門見山,一記直球砸在臉上。

  「這傢伙有病吧?」

  一向好脾氣的林初陽這回都沒忍住爆了粗口。

  且不說兩人只是網友,何況他連對方是男是女都不清楚……要不是TA頂著「MiTsuHo」這個名字,林初陽絕對刪好友加拉黑一條龍。

  「FirstSun」:你在開玩笑嗎?真幽默啊。

  「MiTsuHo」:沒開玩笑,想包養你。

  「冷靜……冷靜!!她是金主,送過很多禮物,不能生氣,不能生氣。」

  林初陽強行給自己做了套深呼吸。

  「MiTsuHo」:聽不懂?我很喜歡你的小說,願意每章付你五十塊,能保持日更嗎?

  「臥槽。」語言無法表示林初陽此刻的震驚,他差點嚇得把手機掉地上。

  一章五十塊——這條件不可謂不誘人。

  但他深諳無功不受祿的道理,也清楚自己那點慘澹的文筆配不上這個價。

  「FirstSun」:謝謝你的喜歡…不過我寫小說並不是為了賺錢——而且說實話,故事已經離完結不遠了。

  隨著章節更新到第四十章,高中的故事也迎來了高二寒假。

  按這個節奏,大概七十章就會迎來終局。

  「MiTsuHo」:不管,還想看。

  「FirstSun」:你是小學生嗎?

  「MiTsuHo」:什麼意思?

  「FirstSun」:感覺你跟沒開智似的。

  「哼。」水月螢盯著屏幕,眼睛裡噼里啪啦地蹦著火星。

  如果條件允許,她真想揪著林初陽的衣領當面質問——說誰小學生呢?身為作者你不更新還有理了?身為追求者你惹我生氣還有理了?

  「你寫的小說給我惹了不少麻煩呢…知道不?」她小聲嘟囔道。

  之後,水月螢又借著MiTsuHo的馬甲開了十幾輛車,奈何林初陽郎心似鐵,死活不肯被包養。

  最後她急了,直接祭出殺手鐧。

  「MiTsuHo」:反正你書里那個白月光又追不到,還不如被我包養呢!那句話怎麼說——妹妹有勁不一定往你身上使,可姐姐有錢是真捨得往你身上花呀。(狗頭)

  這一次,林初陽的回覆隔了很久。

  「FirstSun」:……也許你說得對,我可能終其一生都追不上她,但我不覺得遺憾,也不覺得這是自暴自棄的藉口。就算最後形同陌路,我也會感謝她——感謝她教會我怎樣去愛一個人,怎樣坦然面對自己的內心,怎樣把離別也當成最好的禮物。

  「又來了。」讀完這長篇大論,水月螢又好笑又無語,「他什麼時候能改改說教的毛病?我明明說過很多次了,女孩子最煩這個……還是說他壓根沒把我當女孩子?」

  她決定求證一下。

  「MiTsuHo」:你猜我是男生還是女生?

  「FirstSun」:這有什麼影響嗎?

  「MiTsuHo」:有啊,你這些話對一個女生說可太掉價了!身為陌生人,我才不關心你能不能追到白月光,你跟我說一大堆不覺得很幼稚嗎?

  「FirstSun」:不好意思,一不小心沒收住。

  「你沒收住又不是一回兩回了。」屏幕那頭的水月螢暗暗吐槽,「這傻瓜什麼時候才能成熟點……」

  兩人的對話至此告一段落。

  退出聊天界面,水月螢的手指無意識地摩挲著口袋裡那副新買的藍牙耳機。

  像夢一樣——就在幾小時前,有個傻乎乎的少年輕輕摘走了其中一隻。

  「水月螢啊…你可改改犯蠢的毛病吧!怎麼一點防備都沒有?你明明最討厭別人碰你的東西了啊……」

  她鬱悶極了,越發覺得自己不像自己。

  水月螢有很嚴重的潔癖,對肢體接觸更是抗拒到骨子裡——換作以前,雲音符喝過的水她不願意碰第二口,許茯苓要貼貼她也會下意識往後躲。

  可這道防線偏偏在今天出了故障。

  回過神時,連她自己都不敢相信她會說出「允許你分走我半邊耳機」這種話。

  「不對不對……不應該是這樣的……」

  光是回想,她臉便已經燒了起來。

  「這是假的,假的!我怎麼可能喜歡上一個三次元的人呢?」

  直到此刻,水月螢仍不承認自己喜歡上了林初陽。

  她覺得這不公平——林初陽明明還是那個林初陽,與過去三年別無二致——而自己,水月螢!卻變得奇奇怪怪。

  尤其是今晚、尤其是分給他半邊耳機之後、尤其是親耳聽完他對自己那份喜歡的所有陳述之後。

  「我教會了他愛一個人?還教會他把離別當成最好的禮物?真的假的?我有這麼厲害嘛?我自己怎麼不知道?」

  想著想著,水月螢嘴角竟沒來由地上揚了幾個像素點。

  「管他呢,我就是這麼厲害。」她把臉埋進枕頭裡,悶悶地笑了一聲,「以後我還要讓他知道,水月螢大王還有比這更厲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