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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4章 銀子的去向

  第二日一早,一名私塾學生來到驛館,將一隻用舊布包好的小木匣交給顧長安。

  木匣是陸惟誠讓他送來的,裡面除了兩封書信,還有一張摺疊得十分整齊的收條。

  陸惟誠在信中寫道,顧長安離開以後,劉周氏重新翻找了丈夫留在家中的衣物,最終在一件舊棉襖的夾層里發現了這張收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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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顧長安將收條展開,只見上面清楚寫著:今收石橋村河工攤銀一百八十七兩六錢。

  下面落著孫茂的名字與私押,收銀日期就在劉成福失蹤的五日以前。

  顧長安將秀芝叫來,將收條遞了過去:「嫂子,你認不認得孫茂的字跡?」

  秀芝接過以後仔細看了一遍,遲疑道:「長安,你知道的,嫂子認不了幾個字,實在是不敢確定。」

  顧長安點了點頭,又拿起陸惟誠的第二封信。

  這封信是劉周氏口述的,上面說明收條確實是在劉成福衣物中發現,願意將原件交給官府查驗,只求暫時不要讓宋家知道。

  信的末尾按著劉周氏的指印。

  此前的三張收銀憑據,只能證明石橋村百姓確實交過第二次銀子。

  眼前這張署有孫茂姓名與私押的收條,卻第一次將銀子的去向,從里正手中接到了戶房書吏身上。

  顧長安將幾份東西重新收好,隨後讓趙橫備車,直接去了寧陵縣衙。

  羅謙正在後衙處理公務,聽說顧長安到來,很快將人請進值房。

  顧長安沒有繞彎子,將劉周氏的書信與孫茂所寫的收條一併放到桌上。

  羅謙看完以後,神色也逐漸凝重起來:「這是從劉成福家中找到的?」

  顧長安點頭道:「藏在他留下的一件舊棉襖里,劉周氏願意將原件交由縣衙查驗。」

  頓了頓又道:「不過劉周氏還有一個請求,希望在府衙重新審理以前,暫時不要讓宋家知道這張收條來自劉家。」

  羅謙看了一眼桌上的書信,沉吟道:「收條一旦正式收入案卷,來歷便不可能永遠隱瞞,不過在府衙與按察司派人覆核以前,下官可以將劉周氏的書信單獨封存,不讓戶房與其他差役經手。」

  顧長安問道:「劉家的人呢?」

  羅謙很快明白了他的意思。

  宋家已經派人盯著石橋村,一旦發現縣衙重新調查河工銀兩,未必猜不到證據來自劉家。

  羅謙隨即喚來一名親隨,吩咐道:「從縣衙挑兩名靠得住的人,換上便服前往石橋村,以核查劉成福去向為名,將劉周氏母子接到縣城,暫時安置在後衙旁邊的空宅里。」

  親隨拱手道:「小人明白。」

  羅謙又提醒道:「不要經過宋家莊,也不要對外提起收條之事。」

  等親隨離開以後,羅謙才重新拿起桌上的收條,仔細查看落款與私押。

  片刻後,點頭道:「字跡確實是孫茂的,私押也沒有錯。」

  接著,他又看著上面的數目:「石橋村向里正繳納的銀兩,府衙核算以後正是一百八十七兩六錢。」

  顧長安問道:「這筆銀子可曾進入縣庫?」

  羅謙搖頭道:「縣庫與河工帳冊中,都沒有這筆銀子。」

  顧長安繼續問道:「孫茂在府衙的證詞中如何解釋各村收來的銀兩?」

  羅謙沉默片刻道:「他說各村里正收齊銀子以後,直接送到了陳大人手中,戶房只負責準備文書與憑據,從未接觸過現銀。」

  顧長安看向桌上的收條。

  孫茂親筆出具的收條,與他在府衙留下的證詞顯然無法同時成立。

  羅謙也明白這張紙意味著什麼,很快喚來兩名差役,吩咐道:「立即封存戶房所有文書,沒有本官允許,任何人不得進入。」

  差役領命離開。

  羅謙起身道:「顧大人,請隨下官去一趟戶房。」

  兩人來到前衙時,戶房的幾名書吏已經被叫到院中等候。

  孫茂被府衙帶走以後,戶房暫時由一名姓鄭的老書吏代管。

  羅謙將馬六等人手中憑據的抄件放到桌上,問道:「這些憑據可是戶房所出?」

  鄭書吏看過以後,臉色有些發白,卻不敢隱瞞,老實道:「紙張確實是戶房所用,這個『戶』字也是本房領取公紙以後留下的記號。」

  羅謙又問道:「上面的河工收訖印呢?」

  鄭書吏搖頭道:「小人並未見過這枚印記。」

  羅謙臉色一沉道:「同在戶房辦差,你會從未見過?」

  鄭書吏連忙道:「回大人,縣衙正式用印都要經過印房登記,這枚河工收訖印並非縣衙大印,只是一方臨時刻制的便戳。孫書吏籌辦河工文書時,一直將東西收在自己手中,旁人很少經手。」

  顧長安問道:「臨時刻制便戳,可需要登記?」

  鄭書吏回答道:「按規矩應當先由主官批准,刻成以後再記入鈐記簿,用完也要收回銷毀。」

  羅謙立刻讓人取來鈐記簿。

  幾人將近一年的記錄全部查過,卻沒有找到任何關於「河工收訖印」的記載。

  隨後送來的公紙領用簿上,卻清楚寫著孫茂曾以修堤為由,先後從戶房領走三百張公紙。

  領用時間,正是在各村開始攤派銀兩以前。

  羅謙看完兩本簿冊,沉聲問道:「是誰批准他領紙的?」

  鄭書吏低著頭道:「孫書吏當時說陳大人已經答應,領用簿上也有陳大人的籤押。」

  顧長安拿過領用簿,看向末尾的簽名,上面確實寫著陳紹安三個字。

  只是他跟陳紹安相識多年,對方的字跡雖然算不上多麼出眾,卻遠比眼前這個名字舒展。

  沉吟片刻後,顧長安問道:「這份領用簿能否暫時封存?」

  羅謙點頭道:「不僅是領用簿,鈐記簿與孫茂經手過的河工文書都要一併封存。」

  說完,他又命人將戶房幾隻柜子全部貼上封條。

  忙完這些事情,已是午後。

  重新回到值房以後,羅謙將劉成福留下的收條單獨裝入木匣,又在封條上加蓋了自己的官印。

  羅謙說道:「這張收條足以證明孫茂此前的證詞有所隱瞞,下官今日便會寫成公文,連同戶房查出的幾本簿冊一起送往府衙與河南按察司。」

  顧長安問道:「孫茂會從證人變成疑犯?」

  羅謙回答道:「至少在查清這一百八十七兩六錢的去向以前,府衙不能再只把他當成證人。」

  顧長安點了點頭。

  查到這裡,陳紹安身上的嫌疑依舊沒有完全洗清。

  即便孫茂接觸過現銀,也有可能是奉陳紹安之命行事,那份公紙領用簿上甚至還有陳紹安的籤押。

  但孫茂此前聲稱從未接觸過銀子,如今這句話已經被一張親筆收條推翻。

  這樁案子至少不再是所有證據都指向陳紹安。

  羅謙看著已經封好的木匣,忽然嘆了一口氣道:「陳大人到寧陵不過半年,便想重新核查田冊,確實太急了一些。」

  顧長安問道:「羅大人也知道隱田之事?」

  羅謙苦笑道:「下官在寧陵做了五年縣丞,如何會不知道?」

  顧長安繼續問道:「既然知道,為何此前無人核查?」

  羅謙沉默許久,才回答道:「寧陵知縣三年一任,縣衙里的書吏、各村里正與幾家大戶,卻世世代代都在這裡。」

  他停頓片刻,又補充道:「想查田冊,不能只帶幾名差役到田裡量一遍。哪一塊田屬於誰,哪一戶已經逃亡,哪一家多報了災荒,都要靠這些人開口。若他們給知縣看的從一開始就是一本假帳,知縣縱然知道有問題,也未必找得到真正的田地。」

  顧長安聽完,沒有繼續追問。

  陳紹安查出宋家登記在冊的田畝與實際耕種不符,已經觸碰到了寧陵維持多年的利益。

  隨後出現的河工攤派與失銀案,究竟只是孫茂一人趁機貪墨,還是有人藉此阻止陳紹安清查田畝,眼下仍然沒有答案。

  當日晚間,羅謙派出的差役帶著補充公文離開寧陵,一路趕往歸德府。

  顧長安回到驛館以後,也將這幾日查到的事情重新整理了一遍。

  寫完河工銀案,他又翻開禮部查訪所用的另外一本札記。

  這一冊原本只記錄寧陵縣學、生員與歷科取中人數。

  顧長安提筆在最後一頁另起一行,寫下幾個字。

  寧陵田冊,須重核。

  查清這樁河工案,或許能夠救下一個陳紹安。

  可那些藏在田冊之外的土地,以及被層層轉嫁到普通百姓身上的賦稅,並不會隨著案子結束而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