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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4章 王協磕睡陳龍送枕頭

  申民生交代,自己常年多次宴請陳龍吃飯喝酒,高檔飯店、KTV 消費,很多都是申民生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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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龍並不清楚地下室暗藏地下賭場,一直以為申民生只是正經經營KTV。

  每逢縣公安局部署行業清查、治安大整治行動。

  陳龍就會利用自己能夠提前拿到行動通知的便利,私下給申民生通風報信,讓他暫時關停娛樂場所,規避檢查。

  一條公安民警給涉事社會老闆通風報信的線索,實打實浮出水面。

  案件涉及公安在職民警違紀,按照辦案流程,南平市公安局將審訊筆錄、線索材料完整整理,正式行文,移交長嶺縣公安局紀委,由縣局紀委先行開展初核處置。

  陳龍在長嶺縣公安局工作多年,擔任宣教科科長很多年,在局裡熟人遍地,老同事、老下屬不少,人情盤根錯節。

  縣公安局紀委接手這一樁案子之後,內部就有不少老同志私下打招呼,說陳龍本質不壞,就是耳根子軟,吃了幾頓飯,沒有守住小節,主觀上沒有貪大求利,希望辦案手下留情。

  縣局紀委辦案人員,受限於本位思想,再加上人情干擾,並沒有打算深挖徹查。

  僅僅依據市局移交過來申民生的口供,簡單核實幾次談話,就草草形成初核報告。

  認定陳龍的違紀事實,僅僅是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為KTV經營活動通風報信,定性嚴重違紀,擬定初步處理意見是,給予行政撤職處分,黨內記大過。

  縣公安局紀委辦案人員的想法很現實,撤掉科長職務,已經算是很重的處理,給市局一個交代,也給內部老同事一個交代,大事化小,到此為止。

  案卷整理裝訂成冊之後,按照審批流程,上報到長嶺縣紀委進行最終審核把關。

  這起案件的卷宗流轉到了縣紀委時,王協已經知道了這件事。

  翻開案卷,看到當事人姓名「陳龍」兩字,王協的眼睛微微亮了一下。

  踏破鐵鞋無覓處,得來全不費工夫。

  王協坐在辦公桌後面,指尖輕輕敲打著案卷封面,腦子裡快速權衡利弊。

  如果自己按照縣公安局紀委的意見,直接簽字審批,維持撤職加黨內記大過的處理,案子就此了結,一切風平浪靜。

  但是那樣一來,就白白錯過了這一次難得的機會。

  同時,民警給涉賭人員通風報信,社會影響惡劣,草草結案,本身也存在辦案風險。

  稍作沉思,王協拿起鋼筆,在案卷的首頁寫下明確批示:

  「該案涉案公安在職民警向社會經營人員通風報信,如若簡單了結,極易在社會群眾當中,造成公安隊伍紀律鬆弛的負面觀感,損害公安公信力。

  不能局限於市局移交的現有口供線索,縣紀委辦案室接手,全面復盤全案,拓寬外圍核查,深挖全部違紀問題,務必核查清楚全部事實,不能淺嘗輒止。」

  寫完批示,他按下內部電話,通知案件審理室、紀檢監察室的兩名負責人到辦公室領受任務。

  不多時,兩名紀委辦案負責人敲門走進辦公室。

  王協把卷宗推到二人面前,面色嚴肅,語氣鄭重的交代道:

  「這份公安局紀委上報的陳龍違紀案卷,我看了。」

  「我認為,現在給出的結論太淺。」

  「公安系統的中層幹部,接受社會老闆宴請,還泄露治安清查行動信息,這件事群眾知道了會怎麼看?」

  「老百姓,會怎麼看待我們的公安隊伍?」

  「你們不要被縣局初核的框架,框住思路,不要只盯著申民生通風報信這一件事。」

  「外圍走訪,財務倒查,談話取證,全部跟上。」

  「查一查陳龍這麼多年在宣教科科長崗位上,還有沒有其他的苗頭性、隱蔽性的違紀問題。」

  「方方面面都要摸到,線索要挖透,證據要做實,不能留下漏洞。」

  「這件案子,我希望咱們紀委,能夠辦成經得起事後複查的鐵案。」

  一把手明確定下調子,提出深挖徹查的硬性要求,紀檢監察室辦案人員不敢怠慢。

  接下來的幾天時間,縣紀委辦案組開啟全方面核查工作。

  一部分人重新提審相關涉案人員,一部分人找公安局各個基層派出所的老乾警、財務人員分開談話取證,還有一組人專門調取宣教科近八年全部財務台帳、銀行流水、報刊訂閱憑證,一頁一頁翻閱核對。

  辦案人員心裡也在嘀咕,一個通風報信的案子,還要倒查七八年的舊帳?

  但領導指示擺在那裡,只能一絲不苟往下推進。

  功夫不負有心人,在成堆的老舊財務憑證之中,辦案人員果真挖出一樁埋藏了七八年,幾乎無人知曉的隱蔽違紀事實。

  長嶺縣公安局,每年都有固定撥付下來的黨報黨刊專項訂閱經費,這筆經費歸口由宣教科統一管理。

  局機關有明文工作要求,各個基層派出所,每年需要把本單位的報刊訂閱經費先行上繳至縣局宣教科,再由宣教科匯總全部資金,統一對接報社,完成轉帳匯款、征訂報刊。

  這個工作流程,天然存在一個時間差。

  各個派出所按照通知要求,提前一個多月就把訂閱經費上繳到宣教科對公帳戶。

  而宣教科要等到報社征訂截止日期臨近,才會統一把匯總完成的大筆錢款,轉帳撥付給報社。

  中間的間隔,整整有三十多天。

  陳龍有一個親侄女,在長嶺縣本地商業銀行工作。

  銀行內部有非常嚴苛的季度存款考核,存款額度直接和員工績效獎金、評優晉升掛鉤。

  就是這一個三十多天的時間空檔,讓陳龍動起了歪心思。

  連續幾年時間,每一年,各個派出所上繳匯總而來的黨報訂閱公款,到了宣教科帳戶,陳龍就會操作,臨時將這筆歸集完畢的資金,轉存到侄女所在銀行的對公帳戶,用來幫侄女沖季度存款業績。

  侄女靠著這筆短期大額存款,每一年都可以拿到一筆數額可觀的績效獎金。

  而這筆公款存放期間產生的活期利息,也被陳龍私下截留,收入自己囊中。

  單獨看每一年產生的利息,數額算不上巨額,單次幾千塊。

  但是七八年長年累月持續操作,一筆一筆利息累加在一起,總的違紀獲利,已經達到相當可觀的數字。

  屬於典型的利用崗位職權,占用公款時間差謀取私利。

  辦案人員順藤摸瓜,調取銀行流水、對公轉帳憑證、報社收款回執,再分別找陳龍侄女、公安局歷任財務人員談話固定口供,人證、書證、銀行流水鏈條,全部閉環鎖死。

  所有問題全部查清,兩份主要違紀事實:

  第一,接受涉賭老闆申民生宴請,泄露治安清查行動信息。

  第二,連續多年挪用報刊訂閱公款時間差,為親屬謀業績,個人侵占利息收益。

  證據確鑿,卷宗再次匯總回到王協的辦公桌。

  案子查到這一步,裁量空間依舊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