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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無愛婚姻

  婚禮在十二月底。

  海城最貴的酒店,沈家包了整個宴會廳。到場的都是海城商界有頭有臉的人物,觥籌交錯,笑語喧譁。宋清歌穿著白色的婚紗,站在宴會廳的入口,挽著她父親的手臂。婚紗很重,裙擺拖在地上,綴滿了珍珠和水晶,每一顆都是真的。沈家在這方面從不含糊——他們要的是排場,是體面,是讓所有人看到沈家娶媳婦的規格。

  宋清歌的臉上化著精緻的妝,口紅是正紅色的,眼線畫得很長,遮住了她眼睛裡的疲憊和紅腫。她已經瘦了很多,婚紗是提前改過的,腰身收得很緊,勒得她有些喘不過氣。但也好。至少沒有人會注意到她微微隆起的小腹。三個月了,還看不出來,但已經藏不了太久了。沈鶴亭知道她懷孕的事,她爸跟他坦白了。沈鶴亭的反應很平淡,平淡到像是在聽一件早就預料到的事情。「沒關係,」他說,「對外就說是懷瑾的。」就這樣,孩子有了父親,沈家有了繼承人,宋清歌有了嫁進沈家的最後一張通行證。皆大歡喜。

  宋遠航把女兒的手交給沈懷瑾的時候,手在發抖。沈懷瑾穿著黑色的西裝,胸前別著一朵白色的胸花,表情淡淡的,像是在參加一個與他無關的儀式。他接過宋清歌的手,手指修長白皙,骨節分明,指甲修剪得很整齊——是一雙很好看的手,但沒有任何溫度。他沒有看宋清歌的眼睛,目光越過她的肩膀,落在宴會廳的某個角落。那裡站著幾個年輕男人,都是沈懷瑾的朋友,西裝革履,風度翩翩。其中一個人的目光和沈懷瑾的碰了一下,很快移開了。速度很快,快到沒有人注意到。但宋清歌注意到了。

  白露坐在宴會廳的後排,身邊是周逸。白露的眼睛哭腫了,妝花了好幾次,補了又花,花了又補。她沒有上去跟宋清歌說話,因為宋清歌告訴她——不要來。白露還是來了。她坐在角落裡,看著宋清歌挽著沈懷瑾的手臂走過紅毯,看著他們在證婚人面前交換戒指,看著他們舉杯敬酒。每一個畫面都像一根針,扎在白露的眼睛裡。因為她知道這不是婚禮,這是一場交易。而她的朋友,是交易里被擺上桌的那個。

  儀式結束後是酒宴。宋清歌跟著沈懷瑾一桌一桌地敬酒,她端著酒杯,杯子裡是葡萄汁——沈懷瑾的助理提前跟服務員打了招呼,新娘的酒全換成葡萄汁。宋清歌每桌都喝得很乾脆,笑著說「謝謝」「您客氣了」「以後多關照」,笑容掛在臉上,像一張貼上去的面具。沈懷瑾站在她旁邊,偶爾也說幾句,但大部分時候只是舉杯,點到為止。

  最後一桌敬完的時候,宋清歌的腳已經疼得走不動路了。高跟鞋是新的,磨破了她的腳後跟,血洇在襪子上,從鞋口的邊沿滲出來。她沒有說。她只是跟在沈懷瑾身後,走回到主桌,坐下來,把腳從鞋裡悄悄抽出來,踩在地毯上。地毯很厚,毛茸茸的,腳踩上去終於不疼了。她低頭看著自己磨破的腳後跟,血已經幹了,黏在襪子上。她沒有處理,把腳塞回鞋裡,重新站起來。

  婚車送他們回沈家別墅。車程大概四十分鐘,兩個人坐在后座,中間隔了一個人的距離。司機在前面開車,收音機里放著一首老歌,聲音很小,像隔著一層棉花。沈懷瑾靠在座椅上,閉著眼睛,沒有跟宋清歌說話。宋清歌看著車窗外飛掠的城市夜景,海城的冬天很冷,街上行人稀少,路燈一盞一盞地向後退,橘黃色的光照進車裡又暗下去。她的手放在肚子上,無意識地撫摸著。

  沈家別墅在海城最貴的地段。獨棟,三層,帶花園和泳池,光裝修費就花了兩千多萬。車開進大門的時候,自動門緩緩打開,鐵藝大門上刻著沈家的族徽——一個繁複的、宋清歌看不懂的圖案。車停在門口,傭人來開門。宋清歌下車,站在別墅門口,仰頭看著這棟巨大的、燈火通明的房子。她穿著一身紅色的旗袍——敬酒的時候換的,很薄,夜風一吹,冷得她打了個哆嗦。沈懷瑾從車的另一側繞過來,看了她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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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進去吧。」他說。這是他在車上之後對她說的第一句話。

  宋清歌跟著他走了進去。別墅裡面比外面看起來更大。玄關的地板是義大利進口的大理石,水晶吊燈從三樓垂下來,亮得像一座宮殿。管家和傭人站在玄關兩側,齊聲喊「少爺、少奶奶」。宋清歌被這個稱呼刺了一下,但沒有表現出來。她只是微微點了點頭,跟著沈懷瑾上了樓。

  他們的婚房在二樓最裡面。房間很大,比宋清歌以前整個臥室都大。正中間是一張定製的實木大床,鋪著大紅色的床品,床頭掛著兩個人的婚紗照——宋清歌穿著白紗,沈懷瑾穿著黑色西裝,兩個人靠在一起,都笑著。照片裡宋清歌的笑是她對著鏡子練了一下午練出來的弧度,不多不少,剛好夠用。沈懷瑾的笑,是攝影師說「新郎笑一個」的時候,嘴角機械地上揚——那種笑不用練,因為誰都能看出來,那不是笑。

  沈懷瑾走進房間,扯掉了領帶,扔在椅背上。他解開襯衫最上面的兩顆扣子,露出了鎖骨和一小截胸口。宋清歌站在門口,沒有進去。沈懷瑾在床邊坐下來,抬起頭看著她。

  「關門。」他說。

  宋清歌關上了門。房間裡只剩下兩個人。電視柜上擺著一束紅玫瑰,是婚慶公司送的,花瓣上還有水珠。窗簾是厚重的香檳色,拉得嚴嚴實實,把窗外的夜色全部擋在外面。空調開著,暖氣很足,但宋清歌還是覺得很冷——那種冷不是從皮膚滲進去的,是從骨頭裡往外冒的。

  沈懷瑾拍了拍身邊的位置。「坐。」

  宋清歌走過去,坐下來。兩個人並排坐在床邊,中間隔著兩個拳頭的距離。床單是大紅色的,上面繡著龍鳳呈祥的圖案,金色的線在燈光下閃閃發光。宋清歌低頭看著那些金線,不知道該說什麼。

  沈懷瑾先開了口。他看著對面的牆壁,沒有看她,聲音很平,像是在說一件很普通的事情。「我對女人沒興趣。」宋清歌沒有說話。他繼續說:「你大概已經猜到了。沈家需要一個兒媳婦,需要一個孩子。你需要沈家的錢來還債。我們各取所需。」

  「我知道。」她說。她的聲音很輕,輕到像是在跟自己確認這件事。

  沈懷瑾終於轉過頭看了她一眼。

  「你懷孕了,」沈懷瑾的目光移到她的肚子上,「幾個月?」

  「三個月。」

  沈懷瑾點了點頭,收回目光。「對外怎麼說,你清楚吧?」

  「清楚。」

  「嗯。」沈懷瑾站起來,走向房間另一頭的沙發。沙發很大,足夠一個人睡。他從柜子里拿出一條毯子,鋪在沙發上,又拿了一個枕頭。動作很熟練,像是在自己家裡——這本來就是他的家。他躺在沙發上,拉過毯子蓋到胸口。「你睡床,我睡沙發。以後都這樣。平時各睡各的。」

  宋清歌看著沈懷瑾躺在沙發上,他閉上眼睛,睫毛很長,鼻樑很高,五官單獨看都很好看,但組合在一起,總讓人覺得少了什麼。缺的那個東西,叫溫度。「你為什麼要娶我?」宋清歌問。

  沈懷瑾沒有睜眼。「因為你需要錢,我需要一個老婆。你是最合適的——欠沈家的錢,跑不了,也不敢鬧。」

  「就這樣?」

  沈懷瑾睜開眼睛,看著天花板。他沉默了片刻,說了一句讓宋清歌愣住的話。「你心裡有人。我心裡也有人。我們扯平了。」

  宋清歌沒有再問。她站起來,走到床邊,掀開被子坐進去。被子是蠶絲的,滑得像水,從皮膚上滑過去,沒有任何溫度。她躺下來,面朝窗戶。窗簾拉得很嚴實,什麼都看不到。

  第二天早上,宋清歌醒來的時候,沈懷瑾已經不在了。沙發上的毯子疊得整整齊齊,枕頭放回了柜子里。房間裡沒有任何人住過的痕跡,好像昨晚睡在這裡的只有她一個人。

  宋清歌掀開被子下了床。腳踩在地毯上,柔軟的,無聲的。她走到窗前,拉開窗簾。

  陽光湧進來,刺得她眯起了眼。窗外是沈家別墅的花園,修剪整齊的草坪,盛開的茶花,遠處是海城灰濛濛的天。一切都那麼完美,那麼精緻,那麼昂貴。但這不是她的家。她的家在哪裡?她不知道。她只知道,從今天開始,她要在這個地方住下去了。五年。也許更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