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同意你帶走那台電腦?」
陳紹之把手機放到桌邊,按下錄音鍵之前先報出時間和在場人員,隨後抬手示意陸誠繼續。
「那是我的私人電腦,不屬於學院資產,我送修不需要任何人同意。」
「所有權沒有爭議,我問的是數據保全義務,三天前你已經簽署承諾,涉及葉清婉論文流轉的郵件和文件不得刪除或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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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突然無法啟動,送修屬於必要處置,我還特意要求店方保留數據,哪裡違反了承諾?」
陸誠把那份承諾調到錄音設備前,一字不漏地讀完第四條。
「未經調查組書面確認,不得對相關存儲設備進行格式化和拆卸,也不得交由無法承擔保密義務的第三方處理。」
陳紹之靠回椅背,鏡片映著桌上的頂燈。
「這份承諾針對數據,沒有禁止正常維修,電腦打不開,我總不能放著等文件自己恢復。」
「你可以通知調查組,也可以要求只做外觀和供電檢測,為什麼沒有說明設備已送修?」
「昨天的約談只問照片和程越,沒有人問我的電腦,我沒有義務猜測你們下一步想查什麼。」
會議室門被推開,趙秉衡帶著羅文琪進來,先看過錄音告知書,確認陳紹之已經自行錄音。
「調查組同意全程錄音,學院也同步保存,雙方文件使用同一時間基準。」
陳紹之問:「趙院長現在親自參加,是因為葉清婉背後站著江氏,還是因為你們準備把我列成責任人?」
「我參加是為了處理數據保全,江氏婚姻關係不改變你的權利,也不改變你簽過的承諾。」
「從調查開始到現在,葉清婉可以挑鑑定機構,可以限定設備提取範圍,我送修自己的電腦,卻被追問誰批准,這還不算區別對待?」
陸誠將雙方材料目錄並列擺開。
「葉清婉的舊電腦昨晚由公證人員封存,她沒有自行送去維修,手機提取範圍由學院調查決定,也留下了完整異議記錄,你享有同樣權利。」
「她有江予安替她整理設備,還有律師隨時提供意見,我只能自己處理故障。」
趙秉衡翻到維修店收據。
「是否請律師由你決定,學院不會阻止,你遇到設備故障也可以申報,困難不能免除已經承擔的保全責任。」
羅文琪坐在靠門的位置,直到陸誠詢問昨天教研會情況,才打開自己的會議記錄。
「昨天下午一點到一點五十二分,我們開線上教研會,陳老師用那台銀色筆記本共享過屏幕。」
陳紹之看向她。
「你怎麼確定是同一台?」
「共享頁面彈過設備名稱,和你平時登記的私人電腦一致,散會前你還打開文檔修改了課程安排。」
「會後設備就不能故障?」
「當然能,我只證明散會時它還在運行,至於之後發生什麼,我沒有看見。」
陸誠追問:「會議結束時是否出現關機異常或文件損壞提示?」
「沒有,陳老師退出共享後發了新版安排,郵件時間是一點五十七分。」
陳紹之點開自己的發送記錄。
「回辦公室後電腦黑屏,按電源沒有反應,我兩點半聯繫維修店,聊天記錄可以提交。」
「請提交原始聊天頁面,不接受單獨截圖。」
「可以,但聯繫人涉及我的私人維修記錄,你們只能固定這次對話。」
「範圍寫進提取清單,你確認後簽字。」
趙秉衡讓秘書撥通維修店電話,先說明學院不主張取得設備,只要求在機主授權與現有保全承諾範圍內暫停拆機和數據操作。
店員核對受理編號後回答,設備登記故障為無法開機,初步檢查項目包括適配器和主板供電,尚未取得格式化授權。
陸誠問:「硬碟是否拆出?」
「系統里沒有拆機記錄,維修技師上午聯繫過機主,說需要進一步檢測。」
陳紹之接過電話。
「我現在要求停止操作,設備和硬碟保持現狀,我本人到店取回。」
店員讓他核對預留手機號和取件密碼,陳紹之報出號碼,取件密碼卻停在輸入頁面,沒有當眾念出。
「密碼屬於個人憑證,我可以單獨向店方確認。」
陸誠點頭。
「調查組不索取密碼,只要求通話結果寫入記錄。」
陳紹之完成確認,店員卻讓他們稍等,電話里傳來鍵盤敲擊聲,隨後換成值班經理接聽。
「這台設備今天下午已經登記取件,系統顯示維修終止,機器交還給取件人。」
趙秉衡問:「機主剛剛還在這裡,誰辦理的取件?」
「對方出示了維修單照片和取件密碼,說受機主委託,值班同事核對後交付了設備。」
陳紹之握著手機,錄音頁面仍在走秒。
「我沒有委託任何人,也沒有把密碼給別人。」
「維修單照片保存在哪裡?」
「紙質單在我辦公室,電子回執發到手機,沒人接觸過。」
羅文琪把昨天教研會簽到表推過來。
「會後陳老師離開過會議室,辦公室沒有鎖,我去送課程表時門開著,裡面沒有人。」
陳紹之轉向她。
「你現在連我辦公室有沒有鎖都要拿來暗示?」
「我只說自己看見的情況,誰進去過,我不知道。」
陸誠讓經理封存取件登記和當班監控,並明確告知未經機主同意不得向學院傳輸設備內數據,只提供交付過程材料。
「取件時間是什麼時候?」
「下午三點二十一分,來人戴著口罩,簽了委託取件登記,留下聯繫電話。」
「號碼能否先向機主本人核對?」
「可以,我們把登記頁打碼後發到機主預留郵箱,完整材料需要警方或律師手續。」
陳紹之收到郵件,先看簽名,再把手機轉向陸誠,簽名只有一個難辨的陳字,後面的筆畫連成一團。
「這不是我的簽名,我也沒有助理。」
趙秉衡起身通知信息中心暫停陳紹之對相關研究資料的移動權限,只保留查閱和申訴通道。
「這是臨時保全措施,不是處分,書面理由十分鐘內送達,你可以申請覆核。」
陳紹之把錄音文件上傳到自己的雲端。
「電腦被人取走,恰好發生在你們追查葉清婉的舊郵件時,你們還要說調查沒有預設方向?」
陸誠在記錄末頁寫明設備去向不明,調查對象包括取件人和信息取得渠道,並將陳紹之關於被嫁禍的意見原文附後。
「調查不會因為號碼指向誰就先作結論,維修單號和取件密碼從哪裡泄露,也會單獨核驗。」
經理的第二封郵件隨即送達,登記頁上的聯繫電話沒有打碼,趙秉衡看完號碼,直接讓秘書聯繫江氏法律顧問。
那串號碼登記在程越團隊名下,是輿情項目長期使用的公用聯絡號。
陸誠把頁面放到陳紹之面前。
「維修店回復,電腦已被一名自稱機主助理的人提前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