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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章 他沒有說完的計劃

  共同調查組用了兩天排查泄密源。

  方桂蘭的名字最早出現在陸明薇提交的一份線索登記表里。接觸過這份表的人有九個,包括警方聯絡員、外部律師、陸氏法務和傅沉舟一方的檔案員。

  九個人的通信記錄都不能隨意檢查。

  懷疑也不能代替證據。

  就在調查陷入停頓時,蘇晚晴提出了一個判斷。

  「傅明洲不在乎方桂蘭活多久。」她隔著會見室玻璃說,「他真正怕的是帳本最後一頁落到警方手裡。」

  她此前交出的只是索引頁掃描件。

  上面的編號足以幫助調查人員理解舊帳,卻沒有原件壓紋和紙張纖維,不能單獨證明是誰在二十七年前記錄了那些名字。蘇晚晴始終聲稱原件存放在境外保險箱,具體位置只願在合作條件確定後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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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沉舟看完訊問摘要,提出用索引頁尋找泄密者。

  不是把偽造證據放進案卷。

  調查人員會製作數份明確登記為測試材料的仿製頁,每份改變一個無關緊要的倉儲編號,再通過不同聯絡鏈傳遞「原件已經運回寧城」的消息。

  哪一個編號出現在傅明洲的行動里,泄密路徑就會縮小。

  方案經過警方和檢察機關評估,原則上可以進行。

  唯一的分歧,是誰來讓這條消息顯得可信。

  傅明洲了解傅沉舟。

  普通快遞、律師或調查人員攜帶文件,都可能讓他懷疑是圈套。只有傅沉舟親自離開保護範圍,帶著所謂原件前往港區,才像是他會為了父親舊案做出的選擇。

  「我來。」傅沉舟說。

  負責行動的警官沒有立即同意。

  「你不是執法人員。可以作為知情參與者配合,但不能決定現場節奏,也不能擅自接觸目標。」

  「接受。」

  「你還是三個未成年人的共同監護人。風險變更需要依照你們的協議通知沈知意。」

  傅沉舟停了幾秒。

  「告訴她會有一次編號測試,不公開地點。」

  「你本人參與呢?」

  「等路線確認後再說。」

  這句話沒有被寫成拒絕。

  卻也不是完整同意。

  會議結束後,律師單獨留下。

  「警方允許你參與,不代表你可以跳過家庭風險披露。」

  「孩子不在現場,保護路線也不會改變。」

  「如果你受傷或失聯,共同監護當然會改變。」

  傅沉舟沒有回答。

  律師把協議翻到違約條款。

  「你以前習慣判斷一件事有沒有法律風險。現在的問題是,你已經答應另一個人,在可能影響她和孩子時,不只告訴她法律要求知道的部分。」

  「我會在行動前告知。」

  說這句話的時候,傅沉舟確實認為自己會說。

  他只是想等計劃更確定,等警方把危險再降低一些,等沈知意不必面對那麼多未知。

  隱瞞很少從一句明確的謊話開始。

  更多時候,它從「再晚一點告訴她」開始。

  當晚,傅沉舟去醫院參加寧寧的出院準備會。

  寧寧已經能自己走完半條走廊,速度很慢,每走十幾步就要停下來休息。傅沉舟跟在她側後方,幾次伸手,最後都在她沒有求助時收了回來。

  沈知意看見了。

  「調查組找到泄密辦法了嗎?」她問。

  「準備通過不同版本的索引頁測試接觸鏈。」

  「會有人接觸傅明洲嗎?」

  「不會主動接觸。只是讓他收到錯誤信息。」

  這句話從程序上沒有錯。

  計劃確實不要求傅沉舟主動見他。

  沈知意又問:「你會離開現有安保範圍嗎?」

  傅沉舟看著寧寧扶住欄杆的手。

  「正式路線還沒確定。」

  他本可以在這裡把剩下的內容說完。

  可他想到名單上的四個人,想到藥物被換、周景珩受傷,也想到沈知意剛剛願意承認害怕。

  如果她知道他要親自出現,她一定會承受一整夜的焦慮,甚至要求停止行動。

  傅沉舟告訴自己,警方會控制現場,風險並不需要她決定。

  他把隱瞞稱作減少負擔。

  像三年前,他把替她作決定稱作保護。

  「我明天主要遠程配合。」他說。

  沈知意點頭。

  「如果風險變化,告訴我。」

  「好。」

  那個字落得很穩。

  沈知意隨後提起他們原定周五去看的攝影展。

  「寧寧出院手續如果上午能結束,下午還有兩個小時。」

  這是重新了解開始以後,她第一次主動提出下一次見面做什麼。

  傅沉舟心裡掠過一陣很輕的暖意,也因此更不願把港區計劃說出來。

  「周五可以。」他說。

  他甚至打開日曆,把攝影展寫進行程。

  那一刻,他已經在期待行動結束以後若無其事地赴約,仿佛她永遠不必知道前一天夜裡發生過什麼。

  不是因為不在意她。

  恰恰是因為太在意,又仍然只相信自己的安排最安全。

  第二天下午,三個孩子按探視安排來到他的小辦公室。

  寧寧不參加紙板橋測試,只坐在沙發上貼貼紙。川川負責往橋面放硬幣,安安打開一支舊錄音筆,準備記錄每一次承重結果。

  做到一半,律師打來電話。

  傅沉舟原本準備讓電話轉進語音信箱。

  屏幕上出現「路線覆核」四個字,他還是接了。

  他讓孩子繼續實驗,自己走進會議室。安安抬頭看了一眼,又低頭報出橋面上的硬幣數量。

  傅沉舟走進會議室,門沒有完全關緊。

  「港區路線確定了?」

  「明晚九點。你從東側進入,文件箱由現場人員提前放好。對方要求只看見你一個人。」

  「警方位置呢?」

  「在外圍。目標不出現,任何人不向內推進。」

  「沈小姐是否已經知情?」

  電話另一端問得很直接。

  傅沉舟望向玻璃門外。

  沈知意正在護士站學習傷口護理,不在辦公室。

  三個孩子低著頭,像是都沒有注意這裡。

  「暫時不告訴她。」他說,「行動結束前,不要把我的名字寫進家庭風險摘要。」

  律師沉默了一瞬。

  「這違反共同調查的必要披露條款。」

  「責任記在我名下。」

  「這不是記一條違規就能解決的事。」

  「我知道。」

  他還是沒有改變決定。

  他把行動結束後的安排也交代得很完整:如果臨時失聯,由律師通知警方,不聯繫沈知意;如果出現輕傷,完成處理後再告知;只有失去自主聯絡能力,才啟動共同監護人的緊急通知。

  每一條都像在減少她的負擔。

  實際上,每一條都在剝奪她提前知道的機會。

  電話結束後,傅沉舟回到桌邊。

  川川正為少放了一枚硬幣和安安爭論,寧寧把星星貼到了自己袖口。錄音筆躺在紙板橋旁邊,紅色指示燈還亮著。

  安安沒有聽見會議室里的每一句話。

  錄音筆卻聽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