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調查組用了兩天排查泄密源。
方桂蘭的名字最早出現在陸明薇提交的一份線索登記表里。接觸過這份表的人有九個,包括警方聯絡員、外部律師、陸氏法務和傅沉舟一方的檔案員。
九個人的通信記錄都不能隨意檢查。
懷疑也不能代替證據。
就在調查陷入停頓時,蘇晚晴提出了一個判斷。
「傅明洲不在乎方桂蘭活多久。」她隔著會見室玻璃說,「他真正怕的是帳本最後一頁落到警方手裡。」
她此前交出的只是索引頁掃描件。
上面的編號足以幫助調查人員理解舊帳,卻沒有原件壓紋和紙張纖維,不能單獨證明是誰在二十七年前記錄了那些名字。蘇晚晴始終聲稱原件存放在境外保險箱,具體位置只願在合作條件確定後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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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沉舟看完訊問摘要,提出用索引頁尋找泄密者。
不是把偽造證據放進案卷。
調查人員會製作數份明確登記為測試材料的仿製頁,每份改變一個無關緊要的倉儲編號,再通過不同聯絡鏈傳遞「原件已經運回寧城」的消息。
哪一個編號出現在傅明洲的行動里,泄密路徑就會縮小。
方案經過警方和檢察機關評估,原則上可以進行。
唯一的分歧,是誰來讓這條消息顯得可信。
傅明洲了解傅沉舟。
普通快遞、律師或調查人員攜帶文件,都可能讓他懷疑是圈套。只有傅沉舟親自離開保護範圍,帶著所謂原件前往港區,才像是他會為了父親舊案做出的選擇。
「我來。」傅沉舟說。
負責行動的警官沒有立即同意。
「你不是執法人員。可以作為知情參與者配合,但不能決定現場節奏,也不能擅自接觸目標。」
「接受。」
「你還是三個未成年人的共同監護人。風險變更需要依照你們的協議通知沈知意。」
傅沉舟停了幾秒。
「告訴她會有一次編號測試,不公開地點。」
「你本人參與呢?」
「等路線確認後再說。」
這句話沒有被寫成拒絕。
卻也不是完整同意。
會議結束後,律師單獨留下。
「警方允許你參與,不代表你可以跳過家庭風險披露。」
「孩子不在現場,保護路線也不會改變。」
「如果你受傷或失聯,共同監護當然會改變。」
傅沉舟沒有回答。
律師把協議翻到違約條款。
「你以前習慣判斷一件事有沒有法律風險。現在的問題是,你已經答應另一個人,在可能影響她和孩子時,不只告訴她法律要求知道的部分。」
「我會在行動前告知。」
說這句話的時候,傅沉舟確實認為自己會說。
他只是想等計劃更確定,等警方把危險再降低一些,等沈知意不必面對那麼多未知。
隱瞞很少從一句明確的謊話開始。
更多時候,它從「再晚一點告訴她」開始。
當晚,傅沉舟去醫院參加寧寧的出院準備會。
寧寧已經能自己走完半條走廊,速度很慢,每走十幾步就要停下來休息。傅沉舟跟在她側後方,幾次伸手,最後都在她沒有求助時收了回來。
沈知意看見了。
「調查組找到泄密辦法了嗎?」她問。
「準備通過不同版本的索引頁測試接觸鏈。」
「會有人接觸傅明洲嗎?」
「不會主動接觸。只是讓他收到錯誤信息。」
這句話從程序上沒有錯。
計劃確實不要求傅沉舟主動見他。
沈知意又問:「你會離開現有安保範圍嗎?」
傅沉舟看著寧寧扶住欄杆的手。
「正式路線還沒確定。」
他本可以在這裡把剩下的內容說完。
可他想到名單上的四個人,想到藥物被換、周景珩受傷,也想到沈知意剛剛願意承認害怕。
如果她知道他要親自出現,她一定會承受一整夜的焦慮,甚至要求停止行動。
傅沉舟告訴自己,警方會控制現場,風險並不需要她決定。
他把隱瞞稱作減少負擔。
像三年前,他把替她作決定稱作保護。
「我明天主要遠程配合。」他說。
沈知意點頭。
「如果風險變化,告訴我。」
「好。」
那個字落得很穩。
沈知意隨後提起他們原定周五去看的攝影展。
「寧寧出院手續如果上午能結束,下午還有兩個小時。」
這是重新了解開始以後,她第一次主動提出下一次見面做什麼。
傅沉舟心裡掠過一陣很輕的暖意,也因此更不願把港區計劃說出來。
「周五可以。」他說。
他甚至打開日曆,把攝影展寫進行程。
那一刻,他已經在期待行動結束以後若無其事地赴約,仿佛她永遠不必知道前一天夜裡發生過什麼。
不是因為不在意她。
恰恰是因為太在意,又仍然只相信自己的安排最安全。
第二天下午,三個孩子按探視安排來到他的小辦公室。
寧寧不參加紙板橋測試,只坐在沙發上貼貼紙。川川負責往橋面放硬幣,安安打開一支舊錄音筆,準備記錄每一次承重結果。
做到一半,律師打來電話。
傅沉舟原本準備讓電話轉進語音信箱。
屏幕上出現「路線覆核」四個字,他還是接了。
他讓孩子繼續實驗,自己走進會議室。安安抬頭看了一眼,又低頭報出橋面上的硬幣數量。
傅沉舟走進會議室,門沒有完全關緊。
「港區路線確定了?」
「明晚九點。你從東側進入,文件箱由現場人員提前放好。對方要求只看見你一個人。」
「警方位置呢?」
「在外圍。目標不出現,任何人不向內推進。」
「沈小姐是否已經知情?」
電話另一端問得很直接。
傅沉舟望向玻璃門外。
沈知意正在護士站學習傷口護理,不在辦公室。
三個孩子低著頭,像是都沒有注意這裡。
「暫時不告訴她。」他說,「行動結束前,不要把我的名字寫進家庭風險摘要。」
律師沉默了一瞬。
「這違反共同調查的必要披露條款。」
「責任記在我名下。」
「這不是記一條違規就能解決的事。」
「我知道。」
他還是沒有改變決定。
他把行動結束後的安排也交代得很完整:如果臨時失聯,由律師通知警方,不聯繫沈知意;如果出現輕傷,完成處理後再告知;只有失去自主聯絡能力,才啟動共同監護人的緊急通知。
每一條都像在減少她的負擔。
實際上,每一條都在剝奪她提前知道的機會。
電話結束後,傅沉舟回到桌邊。
川川正為少放了一枚硬幣和安安爭論,寧寧把星星貼到了自己袖口。錄音筆躺在紙板橋旁邊,紅色指示燈還亮著。
安安沒有聽見會議室里的每一句話。
錄音筆卻聽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