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三方會議安排在安全屋外的司法協作中心。
參加者只有沈知意、陸硯川、傅沉舟,三方律師和一名專案聯絡員。
過去幾個月,他們已經共享過火災、酒店照片和Lumen Bridge的部分材料。
可那更像一次次臨時交換。
誰先找到線索,誰決定公開多少;誰認為另一方需要保護,就可能替對方省略一部分事實。
如今仁安醫院女嬰失蹤、傅父車禍、蘇氏帳目與傅氏二房權限已經連在一起,臨時合作不夠了。
陸硯川先把一份調查框架放到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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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家可以開放二十七年前尋人項目、蘇氏捐贈與仁安醫院舊案材料。條件是傅氏開放二房關聯供應商、舊車輛和董事授權記錄。」
傅沉舟說:「可以。」
「不是由你篩過以後開放。」
「由獨立審計託管,三方在同一權限下查看。」
陸硯川看向沈知意:「你的條件呢?」
她沒有立即回答。
協議第一頁把調查對象分成四組。
陸家女嬰失蹤。
城北火災與月牙項鍊。
三年前酒店照片、妊娠信息截留和近期網絡攻擊。
傅父十二年前的車禍。
每一組都與她有關,卻不意味著她應該自動把全部童年記憶、病歷和私人設計交給兩個家族。
「第一,信息共享只限與案件直接相關。」沈知意說,「我的完整病歷、孩子的醫療資料和YI商業文件不進入共同資料庫。」
律師寫下。
「第二,任何一方取得新證據,二十四小時內登記。涉及警方保密的內容可以不交原件,但必須說明是否會改變我和孩子的風險。」
專案聯絡員點頭:「這一項可以執行。」
「第三,任何人不得用我、孩子、陸明薇、沈嘉樹或其他證人做誘餌。需要釋放假消息,必須由警方批准,並提前說明對我們現實安全的影響。」
傅沉舟看著她。
「包括我。」他說。
沈知意停了一下。
「什麼意思?」
「如果行動需要我假裝失聯、受傷,或者以傅氏身份接觸懷疑對象,只要會影響孩子和共同調查,同樣提前登記。我不能把自己排除在規則之外。」
這句話被加進協議。
「第四,」沈知意繼續,「不得以保護為由限制我的正常工作、出境與會面。真實危險發生時,措施要有期限、有覆核,也要提供替代方案。」
陸硯川問:「如果我們認為風險不可接受?」
「給我風險材料,不是替我宣布。」
「孩子呢?」
「以兒童利益為先,聽醫療、安全與心理專業意見。最終需要司法決定的,任何私人協議都不能越過法院。」
她沒有把母親身份寫成不受限制的絕對權力。
傅沉舟翻到下一頁:「證據保管呢?」
「原件由有權機構或獨立託管人保存。傅氏不能把內部資料帶回自己法務部,陸家也一樣。」
「同意。」
「最後一條。」沈知意看向他們兩人,「調查不能成為任何人接近我的私人理由。」
陸硯川先笑了一聲:「這一條主要寫給誰,很明顯。」
傅沉舟沒有迴避:「寫進去。」
【共同調查會議不替代探視、家庭會面或私人溝通。任何一方不得以掌握證據為條件,要求沈知意改變親屬或感情關係。】
協議一共十二項。
還包括利益衝突披露、媒體口徑、費用分擔、證人保護與違約暫停機制。
如果任何一方私自行動,其他成員可以立即停止共享,並將已經取得的證據繼續交由警方,不因合作破裂而銷毀。
媒體條款尤其寫得詳細。
任何人不得為了穩定股價、家族聲譽或私人形象,提前公布尚未核實的嫌疑人姓名。涉及沈知意童年經歷的內容由她決定公開範圍;涉及孩子的資料原則上不進入新聞口徑。
傅氏與陸氏各自承擔自己產生的調查費用。
共同鑑定項目按獨立預算分攤,出資更多不增加查看權限,也不能指定對自己更有利的機構。
「如果調查最後證明傅家二房涉案,傅氏還承擔鑑定費嗎?」陸硯川問。
「承擔。」傅沉舟說,「付費不是購買結論。」
沈知意在費用條款旁邊簽了縮寫。
下午四點,三個人分別簽字。
傅沉舟沒有坐在主位。
陸硯川也沒有以沈知意的親哥哥自居替她落筆。
第一項共同任務,是復盤傅明洲過去十年的公開活動與醫療記錄之間的矛盾。
程敘提交慈善晚宴原始錄像。
畫面里,那個被稱作傅明洲的男人從侍者托盤取下一杯芒果酒,喝了將近一半。
他沒有呼吸困難、皮疹或任何過敏反應。
沈知意說:「這一點在晚宴當天就發現了。」
「當時只把它記成病史可能變化。」程敘回答,「現在我們有理由重新看其他細節。」
陸硯川將錄像放慢。
男人起身時先用左腳承重,走過台階時右膝彎曲自然。
真正的傅明洲十二年前做過右膝韌帶手術。公開採訪里,他上下台階一直先邁右腳,再讓左腿跟上,以減少右膝屈曲角度。
晚宴上的人沒有這個習慣。
他的右手無名指還戴著一枚寬戒。
而傅明洲的舊傷病歷寫明,無名指關節曾骨折畸形,長期不能佩戴閉口戒圈。
一杯芒果酒可以解釋成過敏已經減輕。
步態和戒指卻是另一回事。
傅沉舟看著屏幕。
「先確認錄像沒有換幀,也確認二叔近年的治療變化。」
沈知意問:「你還認為只是巧合?」
「不認為。」
「那為什麼不直接查替身?」
「因為我們現在只有一個人不像傅明洲,還沒有證據證明另一個人是誰。」
他沒有用懷疑補上缺失的人。
陸硯川提出,是否可以用傅氏董事會議為由要求傅明洲重新錄製一段全身視頻。
專案聯絡員否決。
「刻意測試可能驚動對方,也可能取得無法合法使用的樣本。先從已有公開資料和經批准的內部檔案核驗。」
三方接受。
正式合作的意義不在於把三家的資源疊加以後無所不能,而是每一方都願意在最想越過程序的時候停下來。
三方協議簽署後的第一條調查結論寫得很克制:
【慈善晚宴出席者身份存在重大疑點,啟動跨時段影像與生物特徵核驗。】
晚上,取證機構從原始視頻里截出一幀側臉。
男人耳後有一道很淡的手術疤。
傅明洲本人沒有。
這幀截圖進入待核驗目錄。
沒有發給媒體,也沒有交給傅家旁支辨認。
下一次會議前,所有人只用編號稱呼晚宴出席者:
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