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七點半,沈易禮在系領帶。
岑妤綺靠在衣帽間門框上看他,說今天不去公司,約了方喻。
他的手指在領結上停了一下。
「好。」他把結推上去,「要我送嗎。」
「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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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走過來,在她額頭上碰了一下,「中午記得好好吃飯。」
半小時後,岑妤綺也挎著包出了門。
包里有張便簽,是從他書房抄的。
一串編號,前面四位是年份,那年她剛滿周歲。
第二公證處等候區,叫號機在響,長條椅上坐著七八個人,一對老夫妻在為一套動遷房爭執,聲音壓著但壓不住。
輪到她,窗口後面是個四十來歲的女人,工牌上寫著周紅梅。
「查檔。」岑妤綺把編號推進去,「這個卷。」
周紅梅掃了一眼,手指在鍵盤上敲了幾下,屏幕的光落在她的鏡片上。
「本人是當事人嗎。」
「我是受益人。」
「受益人也要證明利害關係,身份證。」
岑妤綺把身份證遞進去。
周紅梅盯著屏幕看了很久,然後那女人抬起頭,重新看了一遍身份證上的照片,又看了一眼她的臉。
「岑妤綺。」
「是我。」
「這份卷宗有調閱限制。」周紅梅把身份證推回來,「不能複印,不能拍照,你要看只能在閱檔室看,全程有人陪同。而且今天不行,要預約,最快下周二。」
「為什麼這麼麻煩。」
「因為設了限。小姑娘,這種卷我在這兒幹了十六年,一共見過兩份。設限的人當年是花了心思的。」
「那我能知道誰經辦的嗎。」
女人猶豫了幾秒,最後在便利貼上寫了一行字,從窗口底下推出來。
【明誠律所 · 程敘】
外面開始落雨,細得像霧。
岑妤綺站在台階上,把那張便利貼翻來覆去看了好幾遍。
明誠,她沒聽過。
她本來可以打電話給沈易禮,二十分鐘內那個男人能把這家所從註冊資本到合伙人履歷全部整理成一份牛皮紙夾送到她面前。
但不知為何,她總覺得有些事情需要她自己來探尋。
*
建華大廈B座是那種九十年代末的寫字樓,電梯運行時整個轎廂都在響。
十一層出來往左,走廊盡頭才是明誠律師事務所。
前台是個剛畢業模樣的女孩,抬頭看見她時明顯愣了一下,視線在她的裙子和包上停了幾秒。
「您好,請問……」
「找程敘。」
「程律今天上午在中院開庭,剛回來,正在……」女孩往裡面看了一眼,「他在吃飯,您要不稍等一下?」
「我等。」
岑妤綺坐在等候區的沙發,觀察了番四周。
牆上掛著一排錦旗,紅底黃字,最新的那面落款是今年三月。
茶几上攤著一份翻亂的《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頁角折了好幾處。
十分鐘後,裡面那扇門開了。
出來的男人看起來三十六七歲,身姿挺拔,白襯衫的袖子挽著,領帶松垮地掛在脖子上,看樣子是開完庭回來就沒顧上整理。
手裡還端著一個泡麵桶,另一隻手夾著兩份卷宗。眼下有很深的一圈黑影,額前幾綹往下垂。
他一邊走一邊跟前台說話:「小林,把博林那個案子的送達回證……」
然後他看到了沙發上的人。
他停在原地。泡麵桶還端在手裡,熱氣往上飄。
那個停頓持續得有點久。前台女孩抬頭看了他一眼。
「程律?」
程敘回過神,眨了兩下眼,下意識地去扯歪掉的領帶。
「哦,那個……」他清了清嗓子,「哪位?」
「她說找您,沒預約。」小林小聲道。
程敘把泡麵桶擱到前台的櫃檯上,拿卷宗的那隻手也空出來了,把領帶往上推了推,正了正衣領,走過去。
「程律師。」岑妤綺先開了口,站起來,「我姓岑。」
「岑小姐你好,請問有什麼可以幫您的?」
「公證處給了我您的名字。」岑妤綺從包里摸出那張便利貼,遞過去,「這個編號的卷宗經辦人是您。」
程敘接過便利貼:「裡面聊吧。」
男人的辦公室小得可憐。一張桌子,兩個塞滿了的文件櫃,桌上除了電腦就是疊成小山的卷宗。
程敘拉了把椅子給她,自己繞到辦公桌後面坐下。
他把那張便利貼放在桌面上,兩隻手交疊在上面。
「你是岑妤綺。」
岑妤綺挑眉:「你知道我。」
「那份卷宗的受益人只有一個名字。」程敘說,「二十三年了,除了當年經辦後再沒有人查過這份檔案。」
「所以你等了二十三年,等我來。」
「是希望你永遠不需要來。」
「什麼意思?」
「這份協議的觸發條件你應該已經知道了。你來查這份檔案,說明你已經意識到了什麼。」
「如果你一輩子都不知道它的存在,說明你一輩子都沒有遭到不公正的對待。那才是設立它的人最希望看到的結果。」
岑妤綺的表情沉了下來。
「協議的簽字人是我父親,但起草人不是他,既然你是經辦律師,那你應該知道起草人是誰。」
「岑小姐,」程敘開口,「你來之前,有人跟你提過這份協議嗎?」
「有。」
「誰。」
岑妤綺猶豫了一瞬。
她不想把沈易禮扯進來。
她還沒弄清楚沈易禮在這件事情里到底扮演什麼角色。
他說他答應過別人,那個「別人」是誰?
他說有人在很久以前把她交給了他,那個「有人」又是誰?
「一個知情人。」她最後只答,「只告訴了我協議的內容,沒說起草人是誰。」
「那我問你一個問題。」他從桌上那堆文件里抽出一支筆,「你記得五歲之前的事情嗎?」
岑妤綺的心跳猛地加速了一拍。
這個問題。
跟念安問的一模一樣。
「不太記得,太小了。」她說。
筆在男人的指尖轉動著。
「你有權查閱那份檔案,這是法律規定的,公證處會安排閱檔,你下周二去就可以了。」
「我想知道的不止是檔案里寫了什麼。」
「我知道。」
「那你能告訴我嗎?」
程敘看著她。
他在那張二十四歲的臉上,看到了一個他跟了八年的女人。
那個女人教他寫第一份法律意見書,教他在法庭上怎麼抓住對手的邏輯漏洞,教他不管案子多小,當事人多窮,都要把文書寫得漂漂亮亮的。
因為「尊嚴不是別人給的,是我們替他們寫在紙上的」。
「賀靜瑤。」
男人開口。
「賀律師,S大法學院畢業生,畢業後在明誠律師事務所執業,主攻公司法和家族資產規劃,後受岑志廷先生委託,起草了這份代持協議及附加條款。」
「她現在在哪?」
「賀律師已經不在了。」
房間裡安靜了下來。
岑妤綺靠回椅背。
賀靜瑤。
瑤
那張照片裡的女人。
岑志廷攬著她的腰,站在S大校門口。
她長得像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