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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泰久—8

  整棟房子都浸在溫潤的日光里,推開落地窗就能看見江面波光,風裹著花香和江水的濕氣吹進來,安靜得像一個永遠不會被打擾的夢。

  別墅安保挺好的,還有幾個傭人隨時待命。

  房間是毛泰久親自布置的,整體風格是她喜歡的奶白色,衣櫃裡掛滿了當季最新款的衣服,梳妝檯上擺滿了全世界最頂級的護膚品和化妝品,甚至連她從前隨口提過一句喜歡的星空投影儀,都被放在了床頭柜上。

  一切都完美得無可挑剔,甚至已經記在了鄭知綰名下。

  可鄭知綰只覺得窒息。

  這不是她想要的家,是一座華麗的囚籠。

  她的活動範圍大多被限定在別墅和警大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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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天早上,毛泰久的司機會準時送她上學;每天下午,毛泰久會親自開車來接她放學。

  別墅里到處都是監控,她的一舉一動,都在他的眼皮底下。

  她沒有帶太多東西過來,只有一個小小的行李箱。

  裡面裝著幾件換洗衣服,還有一個洗得發白的小熊玩偶。

  那是她八歲生日時,叔叔送給她的禮物。

  每天晚上,她都會抱著那個小熊玩偶睡覺。

  只有抱著它,她才能稍微感覺到一點安全感。

  她在別墅里很乖。

  毛泰久給她買的衣服,她會乖乖穿上;毛泰久讓廚師做的菜,她也乖乖吃完;毛泰久晚上回來,她會坐在客廳里等他,給他遞一杯溫水。

  她不吵不鬧,不躲不跑,甚至很少說話。

  她像一個沒有靈魂的木偶,按照他的指令,扮演著一個「聽話的女朋友」的角色。

  她以為這樣就夠了。

  只要她足夠乖,足夠聽話,他就會慢慢厭倦她,她就可以回家了。

  玄關處傳來鑰匙轉動的聲音。

  鄭知綰猛地睜開眼睛,深吸一口氣,壓下心底所有的情緒。

  她站起身,走到客廳門口,臉上露出一個恰到好處的、溫順的笑容。

  「你回來了。」

  「嗯。」

  他低低應了一聲,帶著剛從外面帶進來的晚風涼意,上前一步就將她整個人牢牢圈進了懷裡。

  手臂收得極緊,勒得她肋骨隱隱發疼,像是要把她揉進自己的骨血里。

  他微微低頭,鼻尖蹭過她頸側細膩的皮膚,帶著近乎貪婪的力道深深吸了一口氣——

  同款洗衣液的淡香混著她身上獨有的暖香,是這二十六年裡,他唯一聞不膩的味道。

  毛泰久把下巴輕輕擱在她的肩窩,閉上眼睛。

  這是他一天裡最放鬆的時刻。

  以前回到住所,迎接他的只有永遠空曠的客廳、冰冷的大理石地面。

  可現在不一樣了。

  只要推開門,就能看到她安安靜靜地站在玄關等他。

  會給他遞一杯溫水,會對他笑,會乖乖地讓他抱。

  他當然知道這一切都是裝的。

  她的身體永遠是僵硬的,被他抱著的時候會下意識地屏住呼吸,指尖總是悄悄攥成拳頭,連笑容都是恰到好處的弧度。

  可那又怎麼樣呢?

  真心這種東西,他從來沒有過,也不稀罕。

  他要的從來都不是她的愛,能留下她的人就夠了。

  裝一輩子就好。

  他收緊手臂,把她抱得更緊了些,臉頰貼著她柔軟的頭髮,聲音低得像呢喃:「今天有沒有想我?」

  鄭知綰的身體猛地一僵。

  她的指甲深深嵌進掌心,留下幾道彎月形的紅痕。

  她能清晰地感覺到他胸膛的起伏,能聞到他身上淡淡的菸草味,能感受到他溫熱的呼吸灑在她的頸側,激起一陣細密的雞皮疙瘩。

  胃裡一陣翻江倒海的噁心。

  只能強迫自己放鬆身體,像一個沒有靈魂的木偶,任由他抱著。

  過了很久,久到她的腿都有些發麻了,毛泰久才終於鬆開了她。

  他退開半步,低頭看著她。

  她的臉頰泛著不正常的紅暈,眼神躲閃著不敢看他,長長的睫毛像受驚的蝴蝶一樣不停顫動。

  真是可愛。

  毛泰久嘴角勾起一個極淡的笑容,伸手輕輕捏了捏她的臉頰。

  「去洗手吧,」他語氣自然,仿佛他們是真正的情侶,「晚飯好了,有你愛吃的蒜香蝦球。」

  說完,他轉身走向客廳,脫下西裝外套隨手扔在沙發上。

  鄭知綰站在原地,看著他的背影,緩緩呼出了一口氣。

  她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脖頸,低下頭,快步走向洗手間。

  關上門,她靠在冰冷的門板上,捂住嘴,無聲地乾嘔起來。

  鏡子裡的女孩臉色蒼白,眼神空洞,沒有一絲生氣。

  不行,不能再這麼下去了。

  *

  鄭知綰從來沒有過這麼強烈的求生欲。

  之前她只想著忍,熬到他厭倦、熬到自己脫身,可這段日子關在這座華麗囚籠里,她眼看著自己一天天麻木、沉默,連眼裡的光都快磨沒了。

  夜裡驚醒的時候,她總會攥著叔叔送她的舊小熊,一遍一遍在心裡喊自己的名字。

  「我可是鄭知綰。是要當最厲害的女安全員,要幫更多弱小的鄭知綰。」

  她不能就這麼爛在這裡。

  不能被他困成一隻只會發抖、連反抗念頭都不敢有的寵物。

  想通的那一刻,她反而鬆了口氣。

  既然逃不掉,那就先順著他。

  「當個班上!」

  先當個乖寶寶,先活下去,再找機會。

  破罐子破摔也好,臥薪嘗膽也罷,她不想再只靠著「等他厭倦」苟活。

  她開始不動聲色地觀察毛泰久。

  這個男人偏執得可怕,喜好也極端清晰:

  他偏愛極致乾淨、舒緩的古典樂,尤其愛巴赫;

  他痴迷白色,白襯衫、白玫瑰、白瓷杯,連別墅里的軟裝大多都是冷白調,見不得一點髒亂渾濁;

  他愛喝年份久遠的紅酒,品酒時眼神會難得柔和,褪去幾分戾氣;

  他骨子裡就喜歡掌控與窺視,越是乾淨純粹、越是他碰不到的溫暖,他越要攥在手裡,越要看著對方在自己面前溫順臣服;

  就連對聲音,他都有著異於常人的敏銳,一點細微的異常,都逃不過他的耳朵。

  以前她只覺得這些東西令人窒息,如今全都成了她手裡的籌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