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影趕了幾天路到了杏花塢。
他沒有走官道,專揀山路,日夜兼程。渴了喝山泉,餓了啃乾糧,困極了就在樹上眯一個時辰。十九年的殺手生涯,別的沒留下,這身趕路的本事還在。
杏花塢還是老樣子。村口那棵樹,花已經謝了,結了一樹小青果。
他在村口看了很久,然後去了鎮上的匯通票號,之前失憶時他不記得自己名下的財產,票號的掌柜驗過他的信物及身份後,便把帳上的銀子盡數取了出來。這些年他替樓里辦事,樓主給的賞錢,他一分沒花過,全存在這裡。殺手用不上錢,刀不需要花錢。
如今一數,竟也有八百多兩。然後,轉身出門,他去了恆昌當鋪。
朝奉還是那個朝奉,眯著眼打量他半天:「這位客官,當東西還是贖東西?」
「贖。」風影從懷裡掏出那張當票,推過去。
當票被摩挲得起了毛邊,邊角都軟了。這些日子,它一直貼身藏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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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奉驗了票,從後堂捧出一個小匣子。風影打開,那支白玉簪安安靜靜躺在裡面,玉色溫潤,簪頭一朵小小的玉蘭,雕工算不上頂好,可他知道,這是她娘留給她的及笄禮。
是為了給他治傷,才當的。
「客官,贖金加利息,一共五兩二錢。」
風影付了銀子,把簪子貼身收好。
他把銀票和簪子包在一個包袱里,又找了家鏢局。
「寄到雲溪溫府,」他說,「溫明舒親啟。」
鏢頭看了看包袱:「客官,裡頭是什麼?要不要保價?」
「不用。」風影頓了頓,「送到就行。」
他站在鏢局門口,看著鏢車出了城,才轉身往北走。
該還的都還了。簪子還給她,錢留給她。隨著日子一天天過去,她會忘了他的。
至於那句沒說出口的話,就讓它爛在心裡吧。
路上還要走五六天。風影白天趕路,夜裡歇在樹杈上,閉著眼,睡不著。
十多年了,他很少失眠。以前在樓里,他睡覺從不翻身,合眼就著,隨時能醒,醒了就能殺人。那是練出來的本事。刀不能沉睡,刀必須時刻清醒。
可現在,他滿腦子都是她。
他想起小時候的事。
不知道爹娘是誰。最早的記憶是雪夜,縮在破廟角落裡,快餓死了。天寒地凍,連蜷都蜷不緊,意識一點一點往下沉。
有個姑娘路過。
她也不大,穿得單薄,懷裡抱著幾個烤土豆。看見他,愣了一下,蹲下身,把最大的那個塞進他手裡,又脫了件舊衣蓋在他身上。
「給你吃,別死了。」她說。
說完就跑了。大概只是心軟,轉個頭的功夫就忘了。
可他記了十二年。
那口熱氣從喉嚨灌進胃裡,燙得他整個人都活了過來。他把土豆吃了,連皮都沒剩。舊衣裹在身上,擋了一夜的雪風。靠著那口熱氣撐了兩天,暗影樓的人路過,把他帶走了。
那年他七歲。樓里不問他從哪來,只給他一個編號:七號。
往後的日子,他不願意想。可那些畫面自己找上來。石室,戒尺,刀。練不好就打,打不好就餓,餓到撐不住了,還得繼續練。有一次他發燒燒了三天,沒人管他,燒退了自己爬起來,接著練。
死了很多孩子。他沒死。
不是因為天賦好,是因為不要命。別人練到八分就收手,他練到脫力才停。別人怕疼,他不怕,反正活著也是疼,練功的疼總比挨打的疼輕。
十三歲第一次出任務,手抖了三天。十七歲,他爬到了首席。
樓主召見他,說:從今日起,你不用再叫七號了。你叫風影。
他跪下謝恩。那時候他以為,有了名字,就算個人了。
後來才知道,名字也是鎖。風影也好,七號也好,說到底,都是樓主的刀。刀不需要感情,不需要牽掛,不需要一個人在燈下等他回來。
他從來沒有過這些念頭。一次都沒有。
直到她。
破廟裡,她跌跌撞撞地跑進來,滿身狼狽,一把抓住他的衣袖,「求求您,救救我,我想回家……」
她怕極了,渾身都在抖。可那雙眼睛,又怕又倔,拼了命地想要活下去。
他擋在她身前,說了句「滾」。
三個殺手倒地。他背對著她站在血泊里,沒有回頭。
他不敢回頭。
他知道自己在發抖,不是殺人後的虛脫,是一種從未有過的、陌生的感覺。像冰封了十九年的河面底下,忽然有什麼在拱,在涌,在拼命要破冰。
他不知道那是什麼。後來知道了。
是心。
失憶前的記憶。在夜襲那一晚,就全部想起來了。從七號到風影,從石室到首席,一刀一劍,血海里蹚過來的十幾年,一幀不落。
失憶時的一切,他也全記得。
失憶的那段日子,是他這輩子最好的時光。
記得她給他上藥,手很輕,一邊上一邊吹,嘴裡念叨著「疼不疼」。他說不疼,她說騙人,都流血了怎麼不疼。語氣又凶又軟,像哄小孩。
他那時候不懂什麼叫溫柔。樓里沒有人溫柔。可她的手貼上來的時候,他忽然覺得,原來這世上還有一種東西,比刀更暖。
記得她彈琴,他聽不懂,就是覺得好聽。她彈完問他好不好聽,他說好聽,她笑了,眼睛彎彎的,像月牙。
他那時候也不知道什麼叫好看。樓里不看臉,只看刀快不快。可她笑的時候,他覺得比刀光好看。比什麼都好看。
記得那晚她靠在他懷裡,聲音又輕又軟,他說「最後一步留到拜堂」。他忍得渾身發抖,骨頭縫裡都在燒,可心裡是歡喜的,歡喜到不知道怎麼辦才好,歡喜到手都不知道往哪裡放。
他沒歡喜過。第一次歡喜,就像溺水的人第一次呼吸到空氣,又貪婪,又害怕。
記得東廂房,他說要放一張小小的床。他是真的想。想得太狠了,想得心口發疼。他一個殺手,居然在想嬰兒床。要是被樓里的人知道了,大概會覺得他瘋了。
可他就是想。
想跟她拜堂,想聽她叫一聲「夫君」,想看她給孩子繡小衣裳。想每天從碼頭回來,推門就看見她在燈下,她抬頭沖他笑,說「回來了,吃飯吧」。
想得發瘋。
他從來沒有瘋過。殺人的時候不瘋,被廢右手的時候不瘋,被追殺的時候也不瘋。可想到她,他瘋了。
可正因如此,他才走得乾脆。
暗影樓一日不除,追殺令一日不撤。他活著,她就是活靶子。那些殺手會一波一波地來,今天五個,明天十個,總有一天他護不住她。
所以,他要拼一把,如果可以除了暗影樓,那他還可以回去追回她,可他要是死在暗影樓呢?
那她就安全了。
可以在雲溪安安穩穩地過日子,繡她的蓋頭,彈她的琴。
嫁一個清白人家——
這個念頭剛冒出來,他就覺得心口像被人捏住了。疼得骨頭都在響。
嫁別人。
他閉了閉眼,手指死死扣著樹皮,指甲陷進去,滲出血來。
不行。
他想。他想得快要發狂。
想讓她嫁自己。想親手給她戴上那支白玉簪。想聽她說「我願意「。想在喜燭下掀開她的蓋頭,看見她紅著臉看他。
可他配嗎?
他是暗影樓出來的。做過多少任務,他自己都數不清。他沒有爹娘,沒有姓氏,沒有來處。他什麼都沒有,連這條命,都是樓施捨的。
她呢?
她是大家閨秀,琴棋書畫樣樣精通。她什麼都會,她該配一個乾乾淨淨的人,一個能讓她風風光光大嫁的人。
不是他。
他什麼都沒有。什麼都是破的、髒的、暗的。
他能給她的,只有一樣東西。
一條命。
拿這條命,把暗影樓連根拔了,把追殺令永遠掐斷,這是他唯一能給她的聘禮。
所以簪子贖回來了。那是她娘留給她的及笄禮,是為了給他治傷才當掉的。他死不死,簪子都得還給她。
錢也寄出去了。她用得上。她一個人在雲溪,要過日子,要養院子,要請僕人。
能讓她花一段時間了。
至於那句「我愛你」。
他說不出口。
不是不想說。是想了千百遍,每一個字都在喉嚨里滾過,滾燙的,燒得嗓子疼。可他不能對她說。
說了,她就不會讓他走了。
她一定會說「我不怕」「我跟你一起去」「大不了一起死」。她就是這種人,看著嬌弱,骨子裡比誰都倔。她會握著他的手,死都不放。
可他不能讓她一起死。
他這條命,賤命一條,死就死了。她的命金貴,不能搭進來。
所以只寫了六個字:我走了,別等我。
風影仰頭靠在樹幹上,看著滿天星子。夜風很涼,吹在臉上,他忽然覺得眼眶有點熱。
七歲被帶進樓里沒哭,第一次殺人沒哭,被樓主打斷三根肋骨沒哭,被廢右手經脈也沒哭。
可現在,想起她笑著對他說「你都是我的風影」的樣子,他居然想哭。
那句話是他在這個世上,收到過的最好的禮物。
算了。
他想。死之前,想她一會兒,總不犯法吧。
他閉上眼,滿腦子都是她的臉。笑的,哭的,紅了臉的,生氣的。每一幀都捨不得刪。
天快亮了。
他睜開眼,起身,繼續往北走。
再快一點。
早到一天,她就早安全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