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5年,三月。
春風不度玉門關,但能吹亂方若蘭剛燙的大波浪。
接收完劇情的方若蘭緩緩睜開眼睛,面前是沾滿血跡的草叢,以及一張帥得讓人想報警的臉。
男主李明宇胸口染著大片刺目的殷紅,正以標準偶像劇姿勢躺在地上,眉頭微蹙,雙目緊閉。
哪怕不省人事,硬生生靠顏值拿捏了三分清冷倔強,七分破碎的宿命感。
方若蘭不打算救男主,路邊的野花不要採,路邊的男主更不能撿。
免費的,能是什麼好玩意兒?
原書女主何蓮心,還有三秒到達戰場,她可不想蹚這渾水。
按照原劇情,原主是個標準的戀愛腦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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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著女主離開後,偷偷摸摸摸過來想撿漏偷財物,結果剛下手男主就醒了。
被男主美色所迷,謊稱自己是救命恩人。
李明宇想用錢財打發原主,原主不同意,認為救命之恩應當以身相許。
萬般無奈下,男主只能答應上門提親。
提親現場,女主何蓮心霸氣登場,甩出男主貼身信物,實錘自己才是真正的救命恩人。
真相大白,露水情緣作廢,婚約當場泡湯。
李明宇重新向何蓮心提親,男女主雙向奔赴,恩愛一輩子。
原主這個冒領恩情的村姑對照組,只拿了區區三千塊打發費。
女主擁有了愛情,原主只能守著冰冷的錢財度過餘生。
換做現在的方若蘭,別說貼上去認恩情,倒貼都免談。
愛情?
狗屁!
守著一堆錢,可比男人的愛靠譜。
愛情這玩意兒太奢侈,沒有也行。
三千塊在八零年代可是筆巨款,夠她吃香喝辣好久。
到時候投資買房,不香嗎?
誰愛搶男主就去搶,要是給她三萬塊,給女主伺候月子都可以。
遠處傳來細碎的腳步聲,女主即將就位。
方若蘭拍拍屁股站起來,趕緊往大樹後躲著。
三、二、一。
何蓮心穿著碎花小褂,兩條麻花辮垂在胸前,氣喘吁吁地小跑過來。
看見草叢裡躺著個劍眉星目的大帥哥,胸口還汩汩冒血,她「啊」地一聲捂住嘴,眼淚涌滿眼眶。
「同志!同志你醒醒!」
何蓮心手忙腳亂地翻出隨身帶的草藥。
方若蘭感慨,這年頭出門帶草藥的姑娘不多,但女主偏偏帶了,說明這是命定的緣分。
何蓮心邊哭邊把嚼碎的草藥往李明宇傷口上糊。
片刻後,傷口出血漸止。
何蓮心抬頭看了眼天色,滿臉焦急,後娘在家等著她做飯,晚歸必定又是一頓打罵。
她猶豫片刻,取下李明宇腰間溫潤的白玉佩貼身收好,這是日後證明恩情的信物,隨後匆匆轉身離去。
荒坡重歸安靜。
方若蘭從樹後站起來,拍了拍衣角沾的碎葉子,準備走人。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男主宿命歸女主,她只想遠離劇情。
可偏偏,天不遂人願。
身後忽然傳來低沉虛弱的男聲:
「是你……救了我?」
方若蘭腳步一頓。
這劇情慣性,離譜他媽給離譜開門,離譜到家了。
她頭也不回,脆生生地甩出兩個字:「不是。」
李明宇緩緩睜開眼,漆黑深邃的眸子鎖定著她的背影,重傷初醒讓他目光有些渙散,但那固執勁兒倒是一點沒散。
「救命之恩,無以為報……」
「那就別報。」
方若蘭打斷他,抬腳就要溜。
「這位同志!」
李明宇撐著胳膊想坐起來,扯到傷口疼得嘶了一聲,「是你救了我,我記得你的背影。」
方若蘭翻了個白眼。
你記得個錘子。
你當時昏迷得跟塊木頭似的,眼睛都沒睜,上哪兒記背影去?
「大哥,你認錯人了,救你的是個扎麻花辮的姑娘,碎花小褂,跑得比兔子還快,往東邊去了,你現在追興許還能趕上。」
她指了指何蓮心消失的方向,態度誠懇,表情相當真誠,恨不得掏心窩子給他看。
李明宇卻眉頭一擰,審視的目光在她臉上打了個轉,隨即更加篤定地搖頭:「你不用騙我,就是你。」
方若蘭:「……」
行,您是男主,您說了算。
她懶得跟一個傷員爭辯,擺擺手繼續往前走。
身後傳來窸窸窣窣的摸索聲,緊接著是李明宇咬牙隱忍的悶哼,然後——
「兩百。」
方若蘭腳步沒停。
「三百。」
她步子頓了一頓。
「四百。」
方若蘭緩緩轉過頭,目光落在那個半靠在草叢裡的男人身上。
他疼得額頭沁出細汗,臉色很不好,但骨子裡的矜貴和執拗愣是沒打折,手裡握著一沓嶄新的大團結,十元面值,厚厚一沓,目測至少四五十張。
四百塊。
八零年代的四百塊啊!
方若蘭腦子裡飛速換算了一下,這時候工人一個月工資才三四十,四百塊夠她買多少好東西?
豬肉才八毛一斤,雞蛋三分錢一個,四百塊都夠在縣城盤個小門面了!
她臉上波瀾不驚,心裡已經開始敲算盤。
「什麼條件?」
李明宇見她終於回頭,眼底閃過一絲得逞的微光,虛弱地開口:「收留我養傷,這錢歸你。」
方若蘭眯了眯眼:「幾天?」
「半個月。」
「包吃?」
「包。」
「醫藥費另算?」
李明宇嘴角幾不可察地抽了一下:「……另算。」
方若蘭大步走回來,蹲在他面前,目光炯炯地盯著他那張慘白卻依舊帥得人神共憤的臉,伸出三根手指:
「第一,我只管照顧你傷,別的不歸我管。
第二,半個月後傷好了你麻溜走人,別賴著。第三——」
她抽走他手裡那沓錢,飛速數了一遍,不多不少四十張,「先付後住,概不賒帳。」
李明宇看著她行雲流水數錢的動作,嘴角微微一揚:「成交。」
方若蘭把錢揣進自己口袋裡,拍了拍,沉甸甸的踏實感讓她心情大好。
她彎腰,架起李明宇的胳膊,力氣大得讓男主悶哼一聲。
「走吧,金主同志,我家在坡下村東頭第三家,籬笆院,門口有棵歪脖子棗樹,很好認。」
李明宇被她半拖半架著往前走,傷口疼得他冷汗直冒,但餘光瞥見姑娘乾淨利落的側臉線條,和她兜里那沓錢鼓起的弧度,忍不住低聲問了一句:「你叫什麼名字?」
「方若蘭。」
「我叫李——」
「不用報名字,」方若蘭打斷他,語氣輕快,「反正半個月後咱倆就誰也不認識誰了。」
李明宇:比鐵公雞還現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