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字級:小標準大特大 行距:緊湊標準寬鬆超寬

第209章 仇恨終局 認罪伏法

  審訊室的白光慘白刺眼,直直打在陳建軍臉上。

  他戴著手銬,坐在椅子上,脊背挺得筆直,從被帶回支隊起,就始終一言不發,像一尊沉默的石像。

  蘇瑾把厚厚一疊物證,整齊碼放在他面前:

  剔骨刀照片、快遞箱殘骸、復仇紙條、冷庫冰袋、張磊的屍檢報告、陳雨婷的跳樓記錄、醫院診斷書、當年的出警記錄。

  每一張,都戳在最痛的地方。

  周立東往前微微俯身,聲音低沉卻穿透力極強:

  「陳建軍,你女兒陳雨婷,17歲,被張磊長期霸凌、猥褻、堵截侮辱,最終跳樓身亡。」

  「張富貴花錢封口,銷毀證據,讓兇手逍遙法外,你上訪無門,求助無路,我們都知道。」

  【記住本站域名天天看小說->𝚝𝚝𝚔𝚊𝚑.𝚝𝚠】

  陳建軍的眼皮,輕輕顫了一下。

  蘇瑾放緩語氣,卻字字清晰:

  「你是父親,疼女兒,恨惡人,這份心情,沒人能否定。」

  「但你殺人、分屍、把人頭快遞上門,這不是伸冤,是私刑,是犯罪。」

  陳建軍依舊沉默,指節卻在手銬下,攥得發白。

  周立東直接敲了敲桌面,斬斷所有僥倖:

  「剔骨刀上有張磊的血,出租屋有快遞耗材,冷庫有你的鞋印,冰袋、紙條、手套,全部對上。」

  「零口供,也能定你故意殺人、侮辱屍體、分屍拋屍,死刑起步。」

  「你現在不開口,沒人替你說半句委屈。」

  這句話,戳破了最後一層防線。

  陳建軍猛地抬起頭,布滿血絲的眼睛裡,積攢了一年的絕望和恨意,瞬間炸開。

  他喉嚨里發出嘶啞的低吼,像被逼到絕路的困獸。

  「我開口!我全說!」

  他的聲音沙啞得幾乎聽不清,每一個字都帶著血沫子似的顫:

  「我女兒死得冤!死得髒!死得閉不上眼!」

  蘇瑾遞過去一杯水,陳建軍一把推開,嘶吼著繼續:

  「張磊堵她、罵她、摸她、威脅她,我去找他,他打我,罵我老東西,罵我女兒賤!」

  「我去派出所,去信訪,人家說證據不足,說對方賠了錢,事情了了!」

  「錢?我女兒一條命,他用二十萬就買走了?!」

  他胸口劇烈起伏,眼淚砸在手銬上:

  「我等了一年,忍了一年,學快遞怎麼送,學怎麼保鮮,學怎麼分屍……我就是要讓他張富貴,親手打開箱子,親眼看見他兒子的腦袋!」

  周立東沉聲追問:「作案過程,如實說。」

  陳建軍閉上眼,再睜開時,只剩一片死寂的冷靜:

  「我知道張磊天天泡網吧,前天下午,我假裝是他朋友的親戚,說有東西給他,把他騙到我出租屋。」

  「進門我就把他按倒,用繩子捆死,我打他,我問他記不記得陳雨婷,他罵我,說我女兒活該,我就……」

  他頓了頓,聲音冷得刺骨:

  「我用剔骨刀,一刀割了他的脖子。」

  「為什麼不閉眼?」蘇瑾追問。

  「我故意的。」陳建軍咬牙,字字帶恨,

  「我女兒死的時候,眼睛睜得多大,他就給我睜多大!」

  「我要他死不瞑目,看著自己造的孽,看著自己償命!」

  「分屍、快遞、藏屍,全說清楚。」

  「殺了他之後,我用冰袋先鎮住,晚上分的屍。」

  「頭割下來,裝箱,貼假面單,我熟悉快遞員路線,找了個相熟的快遞點,直接混進去派送。」

  「身子和四肢,我拖去廢棄冷庫,那裡沒人去,冰袋多,藏得穩。」

  「我算好時間,下午送貨,張富貴一定會拆,我就是要讓他在自家玄關,看著他的寶貝兒子,變成一顆快遞人頭。」

  他笑了一聲,笑得比哭還難看:

  「我就是要讓他嘗嘗,什麼叫家破人亡,什麼叫叫天天不應。」

  周立東冷冷打斷:「你知道你這麼做的後果嗎?」

  陳建軍抬頭,直視著他,眼神平靜得可怕:

  「知道。殺人償命,我認。」

  「我給我女兒報仇了,我不虧。」

  蘇瑾把筆錄推到他面前:

  「看清楚,簽字按手印。」

  陳建軍沒有猶豫,顫抖卻堅定地寫下自己的名字,按下紅手印。

  一筆一划,落下的是仇恨,也是自己的一生。

  單向玻璃後,林嵐和鄭凱默默看著全程。

  所有供詞,和現場、屍檢、物證、痕跡,百分百吻合,閉環無缺。

  周立東站起身,對著對講機沉聲下令:

  「嫌犯陳建軍,對故意殺人、侮辱屍體、分屍拋屍罪行,供認不諱。」

  「立即刑事拘留,移交檢察院。」

  「是!」

  鐵門關上,陳建軍的背影消失在走廊盡頭。

  這個被喪女之痛逼瘋的父親,這個曾經善良本分的屠夫、外賣員,最終用最極端的方式,完成了復仇,也毀掉了自己。

  第二天,陽光小區恢復了表面的平靜。

  只是501室的門,再也沒打開過。

  張富貴一夜白頭,精神恍惚,見人就說「是我害了兒子」,徹底垮了。

  一個惡少,橫行霸道,死於仇恨。

  一個父親,求告無門,淪為兇手。

  一個家庭,溺愛縱容,家破人亡。

  刑偵支隊的結案報告上,只有冰冷的文字:

  「陳建軍,故意殺人罪、侮辱屍體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移送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