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日01:00,林雪把舊相冊翻回倒數第三頁。
照片右下角印著一行淡黃色數字。
【18:20:11】
「這是相機時間,還是後來列印時加的?」她問。
宋晚晴辨認了一會兒:「項目相機自帶時間水印。那天要清點告別展,我拍過一組現場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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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機時鐘准嗎?」
「可能有誤差。」
江澄從自己的書面陳述中翻出一個舊設備編號:「相機每天和項目電腦同步一次。掃描日誌里記過,它當天下午比門禁主機快四十六秒。」
「你確定是這台?」
「編號A-17。相冊封底也有。」
林雪沒有直接採用他的記憶。她檢查相冊封底,編號確實為A-17;離線工作副本里的設備核驗頁則寫著,A-17在案發次日送檢,相機時鐘快四十四至四十八秒。
照片的實際拍攝時間約為18:19:25。
前一張水印是18:14:52,後一張是18:27:03。三張照片裡的禮堂電子鐘分別顯示18:14、18:19和18:26,與相機固定快時相容。
江澄把三組時鐘誤差寫進記錄:「誤差方向一致。今晚臨時改水印,得連禮堂電子鐘也一起偽造。」
林雪把三張照片按順序排開。
表面上,它們只是宋晚晴記錄告別展布置。第一張拍代表物陳列架,第二張拍工作人員搬椅子,第三張拍禮堂入口。
林雪沒有看鏡頭中央的陳列架,反而把照片轉向禮堂入口左側的裝飾玻璃。
禮堂入口左側掛著一面裝飾玻璃。玻璃反光里能看到主樓門廳的一角:通知欄、雨具架,以及牆邊一個深色的圓柱形物體。
那是黃銅傘座。
18:14的照片裡,傘座靠在通知欄下方。底座壓住地毯邊緣,旁邊有一塊顏色較淺的方形牆磚。
18:19的照片裡,牆磚還在,地毯上卻只剩一圈積灰較少的圓形印子。
傘座不見了。
18:26的第三張照片中,它仍沒有回來。
林雪又檢查相冊前面二十多張照片。只要拍到門廳反光,傘座幾乎都壓在同一塊牆磚前。最早一張拍於項目開始前七天,最晚一張是案發當天18:14。
它不是工作人員隨手挪動的輕便雨具桶。
資產登記顯示,傘座屬於門廳固定陳設,底部配重是為了防止來客抽傘時把整隻桶帶倒。日常保潔只擦表面,不會搬離原位。
林雪讓六個人分別寫下最後一次注意到傘座的時間。宋晚晴只記得17:30左右還在,江澄沒有印象,方哲說當天沒進門廳,韓立誠寫18:00巡查時見過。杜承安寫的是「整晚都在原處」。
「你整晚都看著它?」林雪問。
「我的意思是,我沒有見過它被搬走。」
「那就改成沒見過,不要把沒注意寫成一直存在。」
杜承安把答案劃掉,重新寫了一遍。
林雪收回改過的紙:「照片只管到18:19,誰搬的,另查。」
「後來什麼時候放回去的?」林雪問。
宋晚晴搖頭:「我沒注意。」
韓立誠說:「發現遺體以後,所有人都集中在禮堂。第二天警方勘查時,它在門廳。」
「也就是說,18:14還在,18:19已經被移走,次日又回到原位。」
方哲盯著反光:「你為什麼確定那不是有人拿去放雨傘?」
「可以是。」林雪說,「所以要檢查它被搬去了哪裡、為什麼又回來。」
她沒有在照片上直接寫兇器。
門廳距離舊檔案室不到三十米。一個成年人搬走傘座,幾分鐘足夠;但照片只證明物品離開固定位置,不證明經手人,更不證明它傷過葉知秋。
林雪把三張照片分別編號,又讓宋晚晴重新陳述拍攝位置。宋晚晴站到禮堂入口,按當年的角度舉起空手。玻璃中的門廳範圍與照片一致,方形牆磚和地毯印記都能對上。
「現在那隻傘座還在嗎?」葉珊問。
所有人看向門廳。
從他們進入主樓起,那隻深色黃銅傘座就放在通知欄下。裡面沒有傘,表面蒙著一層灰,像一件沒人使用的舊擺設。
林雪沒有讓任何人先靠近。
她帶六個人在禮堂門口完成原位錄像,記錄傘座與牆面、地毯和出口的距離。隨後讓韓立誠檢查周圍是否連著電線或機關,方哲用手電照底部邊緣。
沒有線路。
傘座高七十厘米,底部鑄鐵配重。資產清單標註重量十四點八公斤。它不適合長距離搬運,卻足夠從門廳帶到相鄰檔案區。
林雪量出底座直徑,又去檔案走廊門口檢查地毯壓痕。六年清潔已經破壞大部分表面痕跡,牆角仍留著一段被重物壓扁的絨面,弧長和底座接近。
她只記錄尺寸,沒有宣布二者相同。軟質地毯會回彈,照片透視也有誤差,正式比對需要測量模型。
「如果真有人拿它打人,為什麼還搬回來?」宋晚晴問。
「因為留在檔案室更可疑。」林雪說,「門廳固定陳設回到門廳,第二天所有人都會把它當成背景。」
葉珊看向那隻積灰的傘座。
葉珊看了傘座許久:「它放回這裡以後,第二天勘查的人是不是只會把它當門廳陳設?」
「所以現在從底面開始查。」林雪說。
「需要翻過來看底面。」林雪說。
她讓韓立誠和方哲戴手套,各扶一側。兩人沒有把傘座抬離地面,只沿已鋪好的潔淨隔離布緩慢傾斜。江澄錄像,葉珊記錄開始時間,杜承安和宋晚晴站在黃色線外。
底座露出來時,方哲先吸了一口氣。
鑄鐵配重外面包著黃銅殼。殼體邊緣有一段十二厘米長的舊修補縫,焊料顏色比周圍更暗。修補縫靠近地面的一側,藏著幾處針尖大小的褐色斑點。
門廳日常清掃碰不到那個位置。
「鏽?」韓立誠問。
「先不定。」
林雪拍攝斑點分布,用乾濕兩支棉簽分別取樣。便攜試紙出現弱陽性,但黃銅氧化物、清潔劑和多種有機物都可能干擾。
她把棉簽封存,標籤只寫「傘座底部修補縫暗褐殘留」。
「又是疑似血?」杜承安問。
「又是需要警方復檢的東西。」
「你把任何褐色污漬都往血上猜,當然能拼出謀殺。」
「所以標籤沒有寫血。」
林雪讓兩人保持傘座傾斜,自己調出舊法醫照片。
葉知秋後腦傷口不是完整直線。創緣一側呈短弧,另一側有淺表擦挫。當年報告認為它可以由樓梯稜角形成,卻沒有找到與弧面完全對應的台階缺口。
傘座修補縫外緣同樣有一段不規則短弧,寬度與傷口處在相近範圍。
林雪沒有把兩張圖疊成同一輪廓,只在記錄里寫下寬度範圍。
「照片有比例誤差,鏽蝕也會改邊緣。傷口三維資料、傘座表面和殘留物,三項都交警方復檢。」
她指了指18:19的缺位照片,又指向底部修補縫:「從現在起,它按待覆檢物單獨控制,不能留在門廳讓人繼續碰。」
「把它放進禮堂。」林雪說。
「十四公斤多,怎麼封?」韓立誠問。
「不封整件。用隔離布包底,限制接觸,記錄位置。任何人不得單獨留在旁邊。」
兩人將傘座移到禮堂入口內側。它沒有與七件遺物放進同一箱,而是單獨劃出區域,四周貼上編號線。
杜承安看著傘座:「就算它碰過血,也可能是發現遺體後有人挪動時沾到。」
「可能。」林雪說,「那要解釋為什麼18:19它已經離開門廳,而遺體20:17才被公開發現。」
「有人提前發現,卻沒有報警。」
「誰?」
杜承安不說話了。
01:31,林雪重新檢查舊相冊。
18:19照片裡的玻璃反光除了傘座缺位,還拍到檔案走廊門半開。門旁地毯有一道新壓痕,寬度接近傘座底部,卻只露出一角,無法確定。
她沒有把模糊痕跡升成硬線索,只標註為待現場尺寸覆核。
葉珊一直站在三號未寄信旁邊。
「這封信為什麼也在七件遺物里?」林雪問。
「姐姐寫給我的。」
「你之前說不知道真假。」
「因為我沒收到過。警方整理遺物時,在她的記錄本里發現一個沒有封口的信封。後來家裡只拿到複印件,原件說要隨項目材料保存。」
「記錄本呢?」
「失蹤了。」
江澄抬頭:「撤場清單里沒有記錄本。」
「所以這封信可能原本夾在本子中間。」林雪說。
葉珊點頭:「複印件背面有過幾道痕,我以為是夾久了壓出來的。」
第一次側光檢查時,他們已經看見「20:00」「播放文件」和被截斷的設備編號。那時不知道信紙原本夾在記錄本里,壓痕也只按單一方向拍攝。
林雪在記錄紙上畫出三層位置:上層方哲的任務便簽,中間記錄本紙頁,下層是這封信。
「按這個疊放順序重拍側光。壓痕對不上,就撤掉這項解釋。」
林雪戴上新手套,沒有拆掉透明保護袋。她讓方哲離開燈邊,由江澄調整光源,葉珊從側面錄像,避免技術員照著自己的記憶補筆畫。
燈從信紙纖維的橫向掠過,原先被摺痕蓋住的任務號逐漸露出。
【P-071】
另一行仍有缺字,但「已」字的上半與「設定」之間沒有多餘空位。
壓痕能夠穩定辨認的內容變成了:
【P-071 20:00播放文件已設定】
方哲走到燈邊,盯著設備任務號殘留的位置。
「這是我當年的書寫習慣。」他說。
「依據?」
「我給所有定時任務都寫『已設定』,其他技術員寫『完成』。P-071是那天最後一條任務。」
林雪沒有讓他當場認領全部文字。
「把你記得的原便簽內容單獨寫下來,寫完再和壓痕比。不要照著信紙補。」
方哲坐到另一張桌子前。筆落下以前,他先看了杜承安一眼。
杜承安正盯著那隻從門廳搬進來的黃銅傘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