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日17:31,江澄坐進派出所詢問室。
舊筆記本電腦沒有交到她手裡,而是放在桌子另一端。值班警員先記錄設備外觀和開機狀態,再把她帶來的紙質日誌逐頁編號。
林雪和陸觀坐在旁邊,只能在警方允許的範圍內問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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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澄三十四歲,六年前是「告別檔案」的資料管理員。項目終止後,她離開學校,後來進入一家檔案數位化公司做臨時質檢。
那批本該銷毀的舊紙和掃描件,半個月前正好到了她負責抽查的流程里。
「所以你打開了宋晚晴的私人檔案?」林雪問。
「質檢需要抽查圖像是否缺頁。我有權限看。」
「你下載了嗎?」
「沒有。我導出的是操作日誌和文件摘要,不包含訪談內容。」
江澄說完,指向警員剛剛編號的三頁紙。
日誌上有設備序列號、訪問時間、操作帳號和文件摘要值。十六天前,有人連續調取宋晚晴的身份頁、七件物品清單和舊物移交表,卻沒有查看她的訪談錄音和其他參與者資料。
「使用的是什麼帳號?」陸觀問。
「系統維護帳號。」
「歸誰?」
「不固定。只有兩名正式管理員能申請,申請以後會生成臨時口令。」
「申請記錄呢?」
「那天顯示無人申請。」
詢問室里安靜了一會兒。
一段沒有申請來源的維護訪問,目標又準確落在宋晚晴的身份、物品和移交記錄上。
這已經足以證明資料被異常翻動,卻還不能證明訪問者是誰。
「發現以後你怎麼處理?」林雪問。
「我向項目主管報備。他說舊庫經常有同步錯誤,讓我按完成處理。」
「有書面回復?」
「工作軟體里有。」
「然後?」
「我給宋晚晴打電話。檔案里的舊號碼已經停用,公開工作郵箱沒有回覆。我又聯繫學校,學校說我早就不是項目人員,讓公司按流程提交。」
「你提交了嗎?」
「提交了。三天都沒人處理。」
「所以你把一份寫著未來死亡日期的材料放到偵探事務所門外。」
江澄的手指縮了一下。
「如果只寄一封情況說明,你們會當成普通檔案糾紛。」
「你可以實名上門。」
「上門以後,日誌可能在你們核驗以前就被覆蓋。我只是臨時工。公司只要停我的帳號,我連證明自己看見過什麼都做不到。」
「這解釋你為什麼保留日誌。」林雪說,「解釋不了你為什麼偽造死亡日期。」
江澄抿住嘴。
陸觀看向那份被修改過的模板。
「為什麼是九天後?」
「第九天是舊資料銷毀批次的最終覆核日。」江澄說,「我想讓你們在那以前查到檔案。」
「你寫的是死亡日期,不是覆核期限。」
「我知道。」
「宋晚晴看見以後,可能認為有人準備殺她。」
「我沒把信寄給她。」
「她的姓名、照片和日期都在裡面。你把東西送給偵探,不代表恐慌不會落到她身上。」
江澄沒有再辯解。
林雪把兩件事分別寫在記錄紙上。
【舊檔案異常調閱:需要繼續核驗。】
【修改死亡日期並匿名投遞:由寄送者承擔責任。】
「發現異常,不會讓後面的做法自動變成正確。」她說,「我們可以查你的線索,也會如實記錄你製造了什麼後果。」
江澄看著那兩行字,最終點頭。
「我接受。」
她沒有突然變成無辜的舉報人,也沒有因為做錯一件事就讓前面的日誌全部失效。
陸觀把注意力放回電腦。
「原始日誌還在伺服器嗎?」
「在。我的紙質版本可以對摘要,舊電腦里還有導出時自動生成的校驗文件。」
警方當場聯係數字化公司,要求保全對應時段伺服器記錄和維護帳號申請表。20:16,遠程值班人員回傳第一份只讀副本。
設備序列號相同。
訪問時間相同。
江澄列印出來的文件摘要,也與伺服器記錄一致。
她沒有偽造「有人調閱過檔案」這件事。
20:48,詢問暫時結束。
江澄需要繼續配合警方說明日誌導出過程。陸觀和林雪離開派出所前,宋晚晴也趕來補了一份陳述,確認江澄此前確實嘗試通過舊號碼聯繫她。
銀色文件匣則在葉知秋的妹妹葉珊手裡。
葉珊同意第二天見面,但只接受警方在場。
第3日09:34,陸觀跟著林雪走進葉珊住處。
周正提前到了。他沒有碰桌上的銀色文件匣,只讓警員記錄封扣、劃痕和葉珊提供的來源說明。
文件匣比撤展照片裡舊了許多,四角有磕碰,正面的鎖已經壞了。外面沒有警方封條,也沒有任何官方證物標記。它六年來一直由葉珊私人保管。
「先說明。」葉珊說,「我不知道裡面有沒有你們要找的東西。我姐姐死後,宋晚晴把它交給我。我只打開過兩次。」
「哪兩次?」林雪問。
「第一次是剛拿到的時候,確認沒有現金和危險物。第二次是三年前搬家,檢查裡面有沒有受潮。」
「有沒有增減文件?」
「沒有。」
「能否同意在警方記錄下查看?」
葉珊簽完同意書,才把壞掉的鎖扣推開。
匣子裡沒有驚人的秘密錄音,也沒有一眼能定案的兇手名單。
最上面是項目成員表、材料採購複印件和幾張場地平面草圖。下層夾著宋晚晴的舊手機截圖,葉知秋發來的消息只有兩句。
【如果項目突然終止,把銀色匣子帶走。】
【別交給贊助方的人。】
發送時間在葉知秋出事前四十七分鐘。
周正讓警員單獨拍攝記錄,沒有立刻評價它與六年前事故的關係。
林雪則抽出一張舊物移交表。
表格左側是宋晚晴當初選擇的七件物品,右側是撤離時的處理狀態。
舊相冊,歸還本人。
銀色手錶,歸還本人。
未寄出的信,留檔。
工作證,註銷後歸還。
藍色圍巾,歸還本人。
舊鑰匙,退還學校。
藍柄雨傘,轉臨時倉。
陸觀的視線停在最後一行。
完整舊錶第一次證實,林雪昨天寫進查詢申請的顏色是對的。
他沒有當著葉珊和警員問她為什麼猜中,只往下看。
「臨時倉沒有地址。」
藍柄雨傘後面只寫著一串項目資產編碼。撤場人員在「經手人」一欄畫了一道斜線,沒有簽名。
更奇怪的是,隨匣附帶的另一張撤離清單里只有前六件物品,沒有這把傘。
「一張表說進了臨時倉,一張清單里根本沒有它。」陸觀說。
「兩份記錄不是同一個時間做的。」林雪說,「舊物表先確定處理方向,撤離清單才記錄真正裝車的東西。雨傘在兩次登記之間脫離了清點。」
她指著資產編碼。
「查原件。」
周正看了她一眼:「這已經是原件。」
「我說資產台帳原件。不能只憑一串抄寫編號判斷去向。」
「學校那邊已經在調。」
林雪把手收回來。
只有一瞬,陸觀看見她的指尖在那串編碼上方停住,像是這個答案並不陌生。
可她什麼也沒說。
10:52,學校回複查詢結果。
編碼真實存在,名稱確實是「藍柄長傘」。登記位置只寫「項目臨時倉B區」,沒有門牌地址。舊系統遷移以後,場地欄位丟失,項目倉也早已停用。
「傘值多少錢?」周正問。
葉珊翻了翻舊採購單。
「不是古董,也不是定製品。採購價八十九塊。」
「那為什麼有人只查它?」陸觀問。
葉珊沒有立刻回答。
她從手機里調出三封郵件。
發件地址不同,內容卻很相似。第一封問她是否保留葉知秋項目舊物,第二封把範圍縮到雨具,第三封直接報出兩萬元,求購一把六年前的藍柄傘。
三封郵件分別發在十天前、七天前和昨天。
出價也在變化。
第一封只問是否願意轉讓,沒有寫金額;第二封報了五千元;第三封直接抬到兩萬元。對方沒有詢問傘的品牌、磨損或收藏證明,只反覆要求確認傘柄是不是藍色、是否還保持六年前的原樣。
周正讓葉珊不要繼續回復,先把手機交給技術人員保全郵件頭信息。三個地址都通過不同的臨時轉發服務投遞,眼下只能確認發送時間和中轉記錄,不能靠郵箱名稱鎖定同一個人。
「如果只是收藏葉知秋的遺物,他至少會先確認傘屬於誰。」陸觀說。
「他知道不屬於葉知秋。」林雪看著第三封郵件,「他找的是傘本身。」
「我以為是有人收集我姐姐的遺物。」葉珊說,「可這把傘根本不是她的。」
「你回復過嗎?」林雪問。
「只回過第一封,說我沒有。」
「對方還問了三次。」
「對。」
葉珊把手機放到銀色文件匣旁邊。
「有人連續三次出價,要買一把只值八十九塊、而且已經丟了六年的舊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