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二09:10,孟雨在舊商場一層的空店鋪里等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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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二十四歲,穿一件洗得有些發白的牛仔外套,腳邊放著深藍色編織袋。袋口露出半隻相機包,和監控里的材質一致。
孟晴沒有進來。
按照孟雨的要求,她先留在另一間會談室,只能在需要確認物品歸屬時參與。
「鑰匙帶了嗎?」林雪問。
孟雨從口袋裡拿出一把普通防盜門鑰匙,放到桌面。
鑰匙柄上貼著褪色的藍色圓點。
孟晴提供的半年前照片裡,玄關紅色鑰匙盒中的備用鑰匙也有相同標記。
「我以前一直用這把。」孟雨說,「搬出去那天,我說放回盒子了。」
「實際沒有?」
「放了。上周又拿出來。」
「誰允許你進屋?」
「沒人。」
「為什麼不用正常方式取東西?」
孟雨低頭看著那把鑰匙。
「我姐不會讓我走。」
她拿出手機,打開一封錄用郵件。公司在嵐城,崗位是展陳設計助理,試用期三個月,下周一入職。
林雪只核對公司名稱、錄用時間和入職城市,沒有往下翻薪資、聯繫人和個人材料。
孟晴要求看完整郵件,林雪以偵探不能隨意侵犯他人隱私拒絕了。
「我是她姐姐。」
「也是委託人,不是郵件收件人。」
「我要確認她不是被騙。」
「公司登記、招聘信息和錄用事實可以單獨核驗。薪資、住址和聯繫人不屬於這次鑰匙調查。」
陸觀依照公開渠道檢查公司存續、辦公地址和招聘備案,只記錄下「登記正常、地址相符、崗位仍在招聘期」。
孟晴把那一頁公司核驗說明翻了兩遍,還想往孟雨手機上看。林雪合上文件夾,把手機推回孟雨面前。
「這次委託只核驗崗位是否真實。其餘內容,她願意說多少由她決定。」
「郵件能證明你準備去嵐城。」她說,「不能自動證明B-27里的東西都屬於你。」
「我有清單。」
孟雨把作品集目錄、相機購買記錄和衣物照片分別調出來。藍色杯子是畢業展時同學送的,證書袋寫著她的名字,硬碟盒裡裝的是個人作品源文件。
家庭合照也在袋子裡。
她拿出來過,又放回公寓,只在相框後方留下了角度變化。
「為什麼沒帶?」陸觀問。
「我姐也在裡面。」
孟雨把合照壓回袋底,手在袋口停了一會兒。照片裡有她,也有孟晴,她最後還是沒把它帶走。
「你可以拿走自己的東西。」林雪說,「但你已經搬離,也承諾交回鑰匙。繼續使用舊門禁和家庭備用鑰匙進入,不是合法做法。」
「我知道。」
「怕爭吵可以解釋,而不是自己悄悄進出姐姐的家裡。」
孟雨點頭。
「我今天會歸還。」
陸觀與商場管理方一起核對B-27儲物櫃。櫃門由孟雨本人打開,裡面的物品與清單基本一致,沒有孟晴的首飾、現金或房東物品。
儲物櫃底部留著三隻不同大小的編織袋,邊緣纖維與公寓門檻處提取的同類。
陸觀在清單上逐項勾完,又拍下藍點鑰匙的歸還照片。至此,B-27里的物品和家庭備用鑰匙都有了去向;物業應急鑰匙仍只對應陶國平那次維修入戶。
10:26,姐妹二人在兩名偵探和律師遠程見證下見面。
孟晴第一句話是:「你真要去嵐城?」
「嗯。」
「那家公司靠譜嗎?宿舍呢?你一個人——」
「姐。」孟雨打斷她,「我已經簽了。」
孟晴看見桌上的鑰匙,聲音立刻變了。
「你拿鑰匙回來三次,連一句話都不肯跟我說?」
「我說了你會讓我走嗎?」
「我只是讓你再考慮。」
「你把我的畢業證放進自己房間,說等我想清楚再給我。」
孟晴臉色一白。
陸觀看向林雪。
這件事此前沒人提過。
林雪沒有讓爭吵繼續擴散。
「畢業證和工作材料屬於孟雨,應當歸還。鑰匙和舊門禁不再屬於她,也應當歸還。」
她把兩件事分別寫下。
孟晴沉默了很久,最終從包里取出一隻文件袋。
畢業證、學位證和一份勞動材料都在裡面。
「我今天本來就帶了。」她說。
孟雨沒有說謝謝。
她檢查完文件,把藍點鑰匙推到桌子中間。
「我也還。」
孟晴沒有伸手抱她,只在門禁註銷表上簽了字,又把嵐城公司的號碼從通話頁面退了出去。
孟雨則簽下物品清單,確認沒有繼續進入公寓的權限。
「到地方以後,能不能給我發個消息?」孟晴問。
「等我到嵐城以後,我會發消息。」
孟雨把文件袋抱進懷裡,點了下頭。
房東陶國平的責任另行處理。物業補錄第2日上午的應急鑰匙雙簽和新版封條編號,對所有封存鑰匙重新盤點;陶國平就未完成通知的入戶行為向孟晴書面說明。
陸觀把三份處理結果分別歸檔:陶國平說明違規入戶,物業補錄封簽,姐妹各自歸還鑰匙和證件。誰做過什麼,就簽哪一張。
13:40,陸觀申請檢查B-27到貨梯之間的搬運路線。商場上層部分區域尚未重新營業,地面保留著儲物箱輪痕。物業批准一次限定時間的現場勘查,兩名工作人員分別在登記點和內部環廊值守。
「消防門不能鎖。」林雪看完申請說。
「已經寫了全程可開啟。」
「兩端工作人員不能離開。」
「寫了。」
「不能借案件名義限制無關人員。」
「上層本來就不對公眾開放,進入者都要登記。」
林雪把申請翻到最後。
「你準備得很齊。」
「跟某個觀察員學的。」
「誰?」
「肖靜。」
林雪原本要翻頁,聽見名字,又把那一頁壓回桌面。
「這和她有什麼關係?」
「她周六提醒我,職業選擇還可以去城南酒店談。」
這句話有一半是假話。
肖靜沒有約城南酒店。陸觀只在自己的公開備忘里寫過一條已經取消的行程:
【周二17:00,城南酒店,簽約答覆。】
備忘沒有發給肖靜,也沒有發給林雪。
它只在他周日放到辦公桌上的日程列印頁出現過十分鐘,隨後被他劃掉。
如果沒有人特別留意他的私人行程,這條消息不該產生任何反應。
「她約你簽約?」林雪問。
「可能只是繼續談。」
「你答應了?」
「還沒決定。」
「舊商場勘查到幾點?」
「18:00前。」
「會耽誤。」
「所以得快點。」
林雪把申請還給他。
「我一起去。」
「這是我負責的現場驗證。」
「我是案件負責人。」
「小案也要跟?」
「鑰匙保管鏈還沒完成歸檔。」
陸觀看了她一眼,還是把協查人一欄遞了過去。林雪簽得很快。
16:02,兩人進入舊商場上層。
環廊兩側保留著關門店鋪的玻璃櫥窗,轉角處還有一面用於擴大視野的凸面鏡。物業工作人員在入口登記,另一人守著貨梯區域。消防門沒有上鎖,安全出口指示燈正常亮著。
陸觀先按案件需要拍下輪痕、門檻和搬運距離。
林雪站在他左後方。
「學姐。」
「嗯?」
「城南酒店在另一個方向。」
「所以?」
「你剛才進商場時,為什麼看了兩次南門?」
林雪的腳步沒有停。
「確認出口。」
「這層南門不通酒店。」
「確認你會不會繞路。」
「工作需要?」
「風險審查。」
陸觀沒有再問。
凸面鏡里,林雪換到了另一側。
可當一名陌生搬運工從前方經過時,她又下意識回到他的左後方,左手扶住欄杆。
和公交、咖啡館、物業走廊里跟蹤他的人的動作一模一樣。
陸觀把凸面鏡里的位置記進第四張草圖,仍舊沒有回頭。
前方再拐一次,就是物業登記點。那裡有監控、工作人員和三條正常開放的出口。
他按原計劃往前走,腳步故意比平時快了半拍。
凸面鏡里,左後方的人影也快了半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