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晴盯著那七個名字,捏住紙角,把清單推遠了半掌。
「她已經搬走了。」
「搬走時帶了什麼?」林雪問。
「幾件衣服和電腦。她說先住朋友家,冷靜一段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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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鑰匙呢?」
「放回紅盒了。」
「你親眼看見?」
孟晴又停了。
「她說放了。」
「舊門禁為什麼沒註銷?」
「我不知道物業還留著。」
「她知道嗎?」
「以前每天用,當然知道。」
家庭備用鑰匙何時消失還說不清,舊門禁卻已經把孟雨放進了調查範圍。林雪沒在她名字旁標記,只說:「先查物品為什麼減少。」
儲物間裡,那隻帶輪子的灰色箱子靠牆放著。孟晴說它原本裝滿妹妹大學時期的作品和衣物,最近卻每天向門口移動一點。
陸觀的手落到搭扣旁,又收了回來。
「箱內物品歸誰?」
「大部分是孟雨的。」
「你同意檢查嗎?」
「同意。」
「她同意嗎?」
「這是我租的房子。」
「我問物品所有人。」
孟晴皺起眉。
「她都走了。」
「走了不等於東西歸你。」林雪說。
最終他們只檢查箱體外部、舊照片和孟晴能確認屬於自己的部分,沒有擅自翻孟雨留下的私人文件。
上周拍攝的照片裡,箱蓋中央有輕微鼓起,底部兩個前輪受壓更深。現在箱蓋已經平了,後輪也恢復不少,說明重量明顯下降。
箱子前方地板留著三段短輪痕。
每一段都先向門口移動,再被推回靠牆處。回去的位置不完全相同,所以箱子才像自己每天往外爬了幾厘米。
「房東檢查水管,為什麼要搬這個箱子?」陸觀問。
「牆後面有管線。」孟晴說。
「第2日上午維修照片裡,箱子沒有動。水錶在廚房,管線也不經過這面牆。」
房東一次入戶的解釋再次縮小。
陸觀在門檻附近找到幾根深藍色編織纖維,和小區常見垃圾袋不同,更像搬家袋邊緣磨下來的材料。樓下快遞櫃旁的公共監控里,第1日、第2日和第3日下午,都有一名戴帽子的年輕女性拖著同色編織袋離開。
監控沒有拍清正臉。
她使用舊門禁進入,走消防樓梯上樓,再從電梯離開。避開門鈴的方式不是潛入技巧,只是曾經住在這裡的人熟悉鏡頭範圍。
孟晴看完背影,手指捏緊手機。
「是孟雨的外套。」
「能確認人嗎?」陸觀問。
「她去年一直穿。」
「外套只能作為方向。」
林雪把進入時間、編織袋和物品變化並排。
第1日,舊相機與冬衣消失。
第2日,藍色杯子和畢業證書袋消失。
第3日,兩本作品集不見,儲物箱再次變輕。
陸觀把三天的物品寫在三張紙上。越排越不像翻找:拿走的東西各有用途,還一天比一天接近離城需要。
名字寫齊了,物證還得一件件核。
舊相機的購買帳號屬於孟雨,機身序列號出現在她大學攝影社登記里;畢業證書袋和作品集封面都有姓名;冬衣是她在社交帳號里穿過多次的同款;硬碟盒對應的購買訂單也來自她自己的帳戶。
藍色杯子沒有購買記錄,卻在三年前畢業展的合照里被孟雨一直抱在懷中。
陸觀把物品按用途重新排了一遍。證件和作品集放在一起,冬衣和杯子放在一起,相機與硬碟另列一組。入職、生活、工作材料——像一張沒寫目的地的行李清單。
「如果是房東翻找,他為什麼不碰合同、現金和房屋設備?」陸觀問。
「也可能他只拿走這些,想嫁禍我妹妹。」孟晴說。
「那他需要先知道每一件屬於誰,還要連續三天使用孟雨舊門禁,再把東西送到她能控制的儲物櫃。」
孟晴沒有接話。
林雪把證據錶轉向她。
「我們不是因為孟雨是你妹妹,就默認是她回來進出房間。而是現在的進入權限、時間、搬運材料和物品歸屬都指向同一個人。」
「她拿自己的東西,不算偷。」孟晴說。
「物品歸屬和進入許可也要分開。」林雪說,「她可以主張取回自己的財物,不代表可以繼續使用已經答應歸還的鑰匙進入你的住所。」
孟晴抿著嘴沒說話,只把那張物品歸屬表往自己這邊拉了一點,又停住。
「她為什麼不一次拿完?」陸觀問。
孟晴先回答:「因為她不敢見我。」
聲音很快。
快得像這個答案已經在她心裡待了很久。
林雪看向她。
「你們為什麼吵架?」
「她想去外地找工作。我說現在騙子多,讓她先考本地單位。」
「她同意嗎?」
「她沒經驗,當然應該聽家裡——」
孟晴說到一半,停住。
「我只是擔心她。」
「擔心和替她決定,是兩件事。」林雪說。
「你又不知道我們家。」
「所以我只談這把鑰匙和這些物品。」
林雪把話題拉回門禁,要求物業核對孟雨權限的使用設備。三次進入都來自她過去登記的舊手機藍牙憑證,沒有複製和轉借痕跡。
陸觀則查了三隻搬運袋的去向。
第1日下午,袋子沒有進入公交或地鐵。那名女性步行到六百米外的舊商場。
第2日和第3日也一樣。
舊商場一層仍在營業,上層改成短租儲物區。公共入口記錄顯示,一個姓孟的用戶連續三天使用B-27儲物櫃。
管理方拒絕提供完整登記資料,要求本人授權或警方手續。陸觀只申請保全時間和櫃號,等聯繫上孟雨再核。
「如果她真要搬走,為什麼把東西放這麼近?」孟晴問。
「可能還沒找到最終去處。」陸觀說。
「也可能等你發現。」林雪補了一句。
孟晴看向她。
「她想讓我去求她回來?」
「我說的是可能。」
「你不是偵探嗎?」
「偵探也不能預知未來啊。」
調查暫時停在聯繫孟雨。
離開物業門禁室時,孟晴拿著手機靠近陸觀,把B-27櫃號放大給他看。
「這裡是不是你說的舊商場上層?」
「對。」
兩個人站得並不近。
陸觀卻在玻璃隔斷里發現林雪突然換了位置。
她原本站在右側,下一秒已經走到他的左後方,左手扶住欄杆,身體恰好隔在孟晴可能繼續靠近的方向。
她的腳步沒發出聲音,站定後還順手整理了一下袖口。
陸觀沒有回頭。
他把昨天公交、咖啡館和地鐵里的位置疊到一起。
臉、衣服、步態都可以換。
左後方的保護位不會。
林雪似乎察覺到他在看反光,立刻鬆開欄杆。
「查完了嗎?」她問。
「還差孟雨。」
「那就聯繫。」
「學姐,你左手怎麼總扶東西?」
「防止你後退撞上。」
「我沒退。」
「所以防止成功。」
陸觀在記錄紙邊上畫了一個小小的左箭頭,沒有繼續問。
18:40,孟雨終於回復事務所電話。
她沒有否認進入公寓,只要求在沒有姐姐的地方先單獨說明。
「我拿的是自己的東西。」她說。
「鑰匙呢?」林雪問。
電話另一端沉默了幾秒。
「也是我以前用的。」
「你現在還擁有進入許可嗎?」
「……沒有。」
「為什麼不一次搬完?」
孟雨的聲音低了下去。
「因為我明天才拿到去嵐城的車票。」
陸觀看向桌上的物品清單。畢業證、冬衣、作品集、舊相機,三天搬出去的東西正好能裝滿兩隻編織袋和一個行李箱。
孟雨沒在房間裡留下告別的話,只把B-27儲物櫃填得越來越滿。
她明天拿到車票。今晚以前,她還得決定最後一次回去拿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