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08:30,陸觀第一次發現,拒絕委託比接受委託更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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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務所郵箱裡還有一百六十三封未讀郵件。
他按照昨晚建立的分類表,把偷拍、私查通訊記錄、跟蹤前任和「幫忙給競爭對手製造犯罪嫌疑」的委託全部標紅。剩下的郵件里,一半想蹭白塔案熱度,開頭都是同一句話。
【希望十九歲大師級偵探親自出鏡。】
「這封願意付八萬。」陸觀說,「讓你在廢棄醫院住三天,證明世界上沒有鬼。」
林雪坐在辦公桌後,正在給四名家屬寄送材料。
「證明不了。」
「你相信有鬼?」
「我只能調查具體異常,不能證明世界上不存在某種東西。」
「那回復他們,只接人為因素調查?」
「再加一條,不參加連續七十二小時直播。」
「為什麼?」
「你想睡在廢棄醫院?」
陸觀立刻把郵件移進拒絕欄。
下一封更簡單,某位自媒體博主願意付五萬,請林雪在鏡頭前判斷十名路人中誰「最可能犯罪」。
「這個連回復都不用。」林雪說。
「我可以禮貌解釋一下,外貌和犯罪傾向沒有直接關係。」
「對方會把你的解釋剪成『大師搭檔不敢判斷』。」
「那怎麼辦?」
「拒絕,留檔,拉黑。」
陸觀照做。
又一封郵件沒有報價,只說寄件人的室友昨夜失聯,請大師級偵探立刻定位手機。
陸觀原本準備放進待核欄,林雪看完附件里的最後聯繫時間和服藥記錄,直接讓他回撥。
「不接?」
「不是委託問題。」
電話接通後,她先確認對方是否聯繫過家屬和輔導員,隨後要求寄件人立即報警,並把能夠提供的衣著、去向和基礎病史一次說清。等警方確認已經接警,她才把郵件轉入緊急協助記錄。
「這個也沒有案款。」陸觀說。
「所以更不能為了接委託耽誤報警。」
出名以後,真正需要判斷的不只是接哪一封,還有哪一封根本不該等偵探處理。
白塔案讓事務所帳號一夜漲了近二十萬關注,也讓很多人誤以為,只要錢夠多,大師級偵探就會替他們做任何事。
林雪在篩選表上加了三條線。
違法的不接。
以羞辱、窺私或流量表演為目的的不接。
超出事務所能力,卻可能涉及人身危險的,轉交警方或專業機構。
「剩下的按報價排序?」陸觀問。
「按緊急程度。」
「大師級證書沒有提高事務所房租減免。」
「所以報價是第二順位。」
陸觀覺得這很符合林雪。
有原則,但不會假裝錢不重要。
09:15,昨晚那封來自偵探學院教務處的郵件被保留下來。委託費只有三千,附件里卻有完整的物品照片、發現時間和招領箱管理記錄。
「這案子連警方都沒報。」陸觀說。
「沒有明確犯罪。」
「也上不了新聞。」
「所以呢?」
「和另外幾個五萬、八萬的委託放在一起,它確實很不起眼。」
林雪合上快遞袋。
「大師級不是只接能上新聞的案子。」
「我以為你會說,學校是熟人價。」
「學校沒有熟人價。」
「那三千是不是少了?」
「三天初查,超過範圍另行報價。」
陸觀點頭:「這就合理了。」
兩人回復教務處,約在當天下午見面。
青城大學偵探專業教學樓,陸觀每天都來,今天卻第一次從訪客登記口進去。胸前掛著探員證,值班老師核對了三遍,才確認不是學生拿了仿製品來開玩笑。
「你上午不是還來上課嗎?」值班老師問。
「上午是學生,下午是協查。」
「那你缺的課堂報告還是要交。」
陸觀沉默兩秒。
林雪從旁邊走過,語氣平靜:「探員權限不包括免作業。」
「學姐,你可以不提醒老師。」
「我只是在明確權限邊界。」
教務處負責接待的是設備科副主任孫文博。他把兩人帶到一樓服務室,牆邊擺著一隻透明失物招領箱。
箱內分成上下兩層。上層是這周新收到的雨傘、水杯和學生卡,下層單獨放著三隻證物袋。
第一隻是一塊舊機械錶,錶帶磨損嚴重,背面刻著兩個字母。
第二隻是一支黑色鋼筆,筆帽上有一道被膠水補過的裂紋。
第三隻是一支錄音筆,型號已經停產,電池倉里有輕微鏽跡。
每隻袋子旁都夾著一張白紙條。
【明天輪到你。】
字是列印的,紙張和教學樓公用列印紙相同。
「三天,每天一件。」孫文博說,「都是早上07:30到08:00之間被發現。第一天值班人員以為是普通歸還,找到表的主人以後,才知道這塊表已經丟了三年。」
「另外兩件呢?」林雪問。
「鋼筆主人去年畢業,錄音筆主人還在讀研。全是三年前報失的東西。」
「當年的報失記錄在哪裡?」
「舊系統導出來了。」
孫文博遞過一份表格。
三件物品的報失時間相隔近兩個月,失主屬於不同年級、不同專業方向,也沒有參加同一個社團。唯一共同點,是三年前都在這棟樓上課。
「校方擔心『明天輪到你』是威脅?」陸觀問。
「今天上午已經有人把照片發進校園群。」孫文博壓低聲音,「有人說是三年前偷東西的人回來了,也有人說下一個『輪到』的不是物品,是失主本人。校方不想鬧大,至少先確認有沒有危險。」
林雪戴上手套,先看紙條,再看物品包裝。
三張紙條字體、裁切寬度一致,邊緣卻不整齊,像是用舊裁紙刀切的。袋子不是學校招領處提供的,封口也沒有指紋保存措施。
「誰能接觸招領箱?」
「服務室白天不鎖門,值班人員、保潔、送貨人員都能進。晚上門禁落鎖。」
「監控呢?」
「門口有,室內沒有。三天的錄像我們看過,沒有同一個陌生人連續出現。」
陸觀檢查透明箱。投入口只能放進水杯大小的物品,箱門鑰匙由每日值班人員交接。三件舊物都不大,可以直接從上方投入。
林雪沒有馬上去看監控。
她讓孫文博分別聯繫三名失主,只問同樣四個問題:最後一次確認物品的地點、當年是否報失、有沒有收到賠償、三年間是否有人聯繫過他們。
鋼筆主人記得自己在三樓模擬審訊室使用過;錄音筆主人最後一次見到它,是參加社團展示前;機械錶主人卻在電話里沉默了很久。
「我沒有在教學樓丟表。」他說。
孫文博愣住。
「你的報失表上寫著教學樓。」
「報失表是宿舍管理員替我補交的。我那段時間請假回家,表一直放在宿舍抽屜里。」
「你確定?」林雪問。
「確定。那是我爺爺留給我的,我走之前特意放進一個藍色絨布盒。回來以後,盒子和表都不見了。我以為宿舍進過人,學校說沒有撬鎖,讓我按遺失處理。」
「藍色盒子找到了嗎?」
「沒有。」
林雪看向證物袋中的舊錶。
錶帶縫隙里卡著一點已經褪色的藍色短絨。
它確實在那個盒子裡待過。
可一件從宿舍抽屜消失的東西,為什麼會和教學樓里遺失的鋼筆、錄音筆一起,在三年後按天回到同一隻招領箱?
孫文博問:「會不會是當年的小偷把各處偷來的東西藏在教學樓?」
「先別把物品集中解釋成盜竊。」林雪說,「我們現在只知道它們曾經離開失主,又被送到同一個歸還地點。」
陸觀看著那塊表。
教學樓未必是它三年前消失的地方。
卻一定是歸還者今天想讓學校看見它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