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星耀又把這邊的摸排線索,逐一匯報給了齊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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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便提及,趙建設下午可能會去市局,採集血樣,到時和趙小軍的DNA,做下親子鑑定。
吳燕看了看手機,才十點多。
「接下來,我們還別的地方走訪嗎?」
宋星耀手指輕敲筆記本封面,沉思了一會,然後搖了搖頭。
「先不去,我們再去一趟趙建設家。」
對他們第二次到來,趙建設眉宇間透著疑惑。
「有幾個問題沒問清楚,再耽誤你一會兒。」
宋星耀的語氣很平和,臉上甚至帶著一點歉意。
「不好意思,案子的事,沒辦法。」
趙建設靜靜看了他們兩秒,側身讓開了。
他轉身搬了幾個塑料凳子出來,放在院子裡。太陽已經升高了,照在磚堆上,拉出短短的影子。
宋星耀掏出一根煙,給他遞了過去。
趙建設伸手接過去,他點了煙,吸了一口,靠在牆根上,等著宋星耀問。
宋星耀沒有急著問核心的問題。他在凳子上坐下來,翻開筆記本,先問了幾個無關緊要的問題,在省城哪個工地、幹了多久了、工頭叫什麼名字、平時住幾人間、室友是誰。
趙建設一一回答了。工地叫北城新苑,幹了四個月了。工頭姓馬,大家都叫他老馬。宿舍是工棚,八人間,但經常住不滿。
對宿舍每個人的姓名和電話,也都進行了詢問,知道的就做了登記,不知道的就做了標記。
宋星耀對剛才的問題,又做了詳細的問詢。
「周四下雨,停工了,你一個人在宿舍,吃飯是怎麼解決的?」
趙建設愣了一下,好像沒想到會問這個,他皺了皺眉,回憶了一下。
「早飯吃的饅頭鹹菜,宿舍剩的。中午……中午我去外面吃的。」
「去哪吃的?」
「工地門口那條街上,有一家麵館。叫老張麵館。平時沒事的時候,我經常去那吃,那天也是這樣的,我在那吃了一碗麵。」
「幾點?」
這次,宋星耀問的特別的詳細。
「大概二點多吧。起來晚了,早飯吃得晚,午飯就吃晚了。」
「吃完飯呢?」
「回宿舍了。下雨,哪也去不了。就在宿舍待著,看電視,在手機上。」
「看到幾點?」
「看到晚上。中間睡了一覺,醒了接著看。」
「晚上吃的什麼?」
「晚飯沒吃,不幹活,也就不餓,剛好也可以省下一頓飯。」
聽他說晚飯,沒有吃,宋星耀愣了一下。
沒有旁人證明的時間點,存在不小的操作空間。
他在吃了中午飯,倘如立刻返回家中,時間上是不是來得及?這需要仔細的調查。
宋星耀把麵館的名字記下來,又把時間記下來。
他沒有追問趙建設,在宿舍待著的時候,有沒有人可以證明。這些後面要去核實。
「你周五呢?」
「周五雨雖然停了,但工地比較濕,也沒有幹活」
「有人能證明嗎?」
「宿舍還是我自己。不過那天中午吃飯是在食堂,好多人看到了。」
雖然面露不解,但趙建設全程都很配合,沒有不耐煩,也沒有牴觸情緒。
從他家再次出來後,宋星耀把詢問的情況,發給了江明洋,讓他在南州調查的時候,著重查下這幾個地方。
一下午,宋星耀又問了好幾個鄰居,得到的情況都差不多。
晚上,眾人陸續回到市局後,再次進行了案情交流。
劉振威和江明洋在南州進行調查,還沒有趕回來。
陳應龍和劉海,對李翠花的社會關係進行調查,親朋好友,也都反應,他們夫妻感情不錯,雖然有爭吵,但都正常。
李翠花也沒有不當男女關係,她為人熱情,比較開朗,愛說愛笑,沒有和誰有過矛盾的地方。
對村子裡有盜竊前科的人,也進行了調查。
村子裡有小偷小摸習慣的人,一共有三個,有一個那天不在家,有一個當天在和朋友打牌了,還有一個提供不了不在證明。
最後這個人,陳應龍準備再從側面進行了解。
宋星耀也把他調查的情況,詳細說了一下。
蔣明宇和林雪,對趙小軍學校的調查,收穫比較大。
趙小軍是上個月剛轉來的新生,之前在隔壁鎮的一個村小讀書,他媽媽李翠花覺得村小教學質量不行,托人把他轉到了鎮中心小學。
轉來還不到一個月,班主任馬老師對他了解不多,班裡的同學也跟他沒混熟,老師對趙小軍的評價就是老實、安靜、不惹事。
蔣明宇問起案發前後,有沒有什麼異常,馬老師這才想起一件事。
她說周四晚上九點多,她收到一條簡訊,內容是家裡有事,要請幾天假。
當時發簡訊的是個陌生號碼,對方沒有說自己是誰,也沒有說小孩是誰,她以為是惡作劇,沒有理會。
結果第二天,也就是周五早上,她到學校,發現趙小軍沒來上課,這才想起昨晚那條簡訊。
她找到那個號碼回撥過去,想問問什麼情況,但打了好幾次都沒人接。
她也就沒再打了,想著可能家長確實有事,不方便接。後來就是周末,她也沒再關注這件事。
那條簡訊的內容和發送時間,蔣明宇都記了下來。發送時間是周四晚上九點四十五分,發信號的號碼經過核實,是李翠花的。
林雪也從馬老師那裡,拿到了通話記錄,周五上午馬老師,確實給這個號碼打過三次電話,都沒有接通。
回到隊裡,蔣明宇把情況匯報給了齊名。
齊名讓人把李翠花的手機,從證物室取出來,充上電。手機開機後,發件箱裡躺著那條請假簡訊,內容和時間都與馬老師收到的一致。
未接來電里,也確實有馬老師的三個電話,還有趙建設的兩個電話,時間都在周五上午。
宋星耀拿到這個信息後,翻來覆去看了好幾遍。
他把法醫的死亡時間判斷,拿出來對照,李翠花和趙小軍的死亡時間,在周四晚上八點到十點之間。九點四十五分,正好落在這個區間裡。
這個時間點,李翠花應該已經死了。
就算沒死,也正在被殺害的過程中。她不可能在這個時候,拿起手機,心平氣和地給老師發一條請假簡訊。
所以這條簡訊,不是李翠花發的。
發簡訊的人,只可能是兇手。
技術人員在手機上,沒有找到任何指紋,那就說明,兇手極有可能作案後,刻意把指紋擦去了。
這個人會是誰?如果是小偷的話,他發現了手機,為什麼沒有拿走?
反而還會留下物證,冒充家長發簡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