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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倖存的陳志遠

  姓孫的負責人,已經退休,年齡也比較大了。

  對當年的事情,很多事情,他都忘記了。

  最後,他給了他老家的地址,也就是馬四媳婦老家地址,讓宋星耀自己去調查。

  有了這個地址,調查的速度就快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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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天下午結果就出來了。

  查到馬四在小賣部拆遷後,就改了名字馬建設,去了南方。憑著他敢想敢幹的風格,在南方倒騰服裝生意,賺了一筆錢,在當地買了房子,還落了戶。

  他有一個兒子,名叫馬小軍,據他交代。

  他父親馬四已經死了,五年前,肝癌去世的。

  宋星耀調查半天,得到這個消息,心裡頓時一沉。

  死了,嫌疑基本排除。

  在問到,他父親和馬三的關係時,他是這樣說的。

  「我爸活著的時候,跟我說過幾次。他說他這輩子最恨的就是三叔,那時候家裡窮,吃不起飯,每次三伯偷人家東西吃時,都是他放哨,結果東西偷來了,他自己吃,一口都不給我爸。連口吃的都不給,他當年如果不是跑出來了,可能就要餓死了。」

  「所以他跑出來後,就發誓,這輩子都不會再回去了。」

  宋星耀掛了電話後,陷入了沉默。

  鄰居說馬四對馬三言聽計從,馬三說他們沒有聯繫過。

  現在看來,都沒有說謊。

  宋星耀和吳燕又回到了白湖鎮。

  雖然馬四已經去世,但還是取了馬三的指紋進行了比對。

  確認他和當年的案子,沒有任何關係,這才丟掉這個線索。

  案子又回到了原點。

  那個曾經穿過趙德發鞋子的人,像滴進大海中的一滴水,徹底消失的無影無蹤。全鎮大排查,都沒有查到他的蛛絲馬跡,沒有任人看到過他。

  這個人的存在,也是宋星耀他們根據證據推測出來的。

  調查當年案子和這起案子的交叉點,也斷了。

  查了大量的人員信息。和周紅梅有關的,和周建國有關的,都被排除。

  宋星耀坐在黑板前,看著密密麻麻的人名字和箭頭。上百個人,十幾個交叉點,每一個都像線索,但每一個走到最後,都進了死胡同。

  李大海在旁邊抽著煙,菸灰缸里堆滿了菸頭。

  吳燕趴在桌子上,面前放著筆記本,上面記錄的都是這段時間的詢問筆錄,都被她翻了很多遍。

  「星耀,會不會是我們的方向錯了?這兩起案子,就不是一個人做的。」

  李大海把手裡的煙屁股,狠狠摁在了菸灰缸里。聲音有點沙啞。

  宋星耀沒有回答。

  他把這兩起案子重新在腦海中過了一遍,所有的細節都仔細對照。

  宋陽寧雅,周紅梅。

  十八年的跨越,兩個警察後代的遇害。

  類似的手法,都是採用穿別人的鞋子,現場留下大量鞋印,誤導警方。

  同樣的手法清理了現場。

  這麼多細節,雖然沒有關鍵證據,但宋星耀就是相信這是一個人做的。

  忽然,他注意到了一個細節。

  十八年前,死了兩個人。現在這起案子,死了一個人。

  這個細節,他一開始想到了,只是沒有引起重視。

  為什麼是一個人?

  一個想法慢慢在宋星耀腦海中出現,越來越清晰。

  如果兇手一開始的目標就是兩個人,而不是一個人呢?

  他重新翻開白湖案的卷宗,找到陳志遠問詢筆錄的那一頁。

  案發那天,陳志遠是去縣城參加教研活動。他是六點半結束的,結束後和同事一起去吃的飯,吃完飯就開車回了白湖鎮。

  他到白湖鎮的時間是九點五十到十點之間,這也是經過他同事證實的。

  因為有了同事的證實,所以也就把他的嫌疑排除了。

  現在回頭看。

  他那天晚上結束後,從七點開始吃,最多也就一個小時,八點多一點就可以出發了。

  宋星耀在心裡默默計算了一下時間。

  從縣城到白湖鎮,開車也就三十多分鐘,晚上開始即使會慢一點,他九點左右也可以到家了。

  他又翻到法醫給出的死亡報告:周紅梅的死亡時間,晚上八點半到九點之間。

  九點,正好在這個時間範圍。

  也就是說,陳志遠如果是九點就到了,那時候他正好撞到了兇手,也可以說兇手正好等著他。

  宋星耀想到這裡,腦海中不由自主的就浮現這樣的畫面:他爸宋陽,晚上回到家,推開門,兇手從門後面閃出來,一刀割斷喉嚨。

  一樣,完全一樣。

  宋星耀又翻到了腳印的照片,照片上,門口的腳印最多。當時他還以為是兇手刻意踩出來的,為了挑釁。

  現在看,他可能是在那裡等了很長時間。

  兇手的目標,從來就不是一個人。

  他在家殺了周紅梅,然後繼續在門口等著陳志遠,等著他出現的瞬間,他再次出刀。

  就像十八年前一樣。

  卷宗上寫的很清楚:陳志遠的到家時間是九點五十到十點之間。

  晚了大約一個小時。

  這一個小時,改變了很多東西。

  兇手等了多久?他不會一直等下去,那樣會增加很多不必要的風險。萬一有人來,萬一被鄰居聽到動靜。

  所以他走了,陳志遠活了下來。

  為什麼陳志遠會晚回來呢?

  「李隊,那天晚上,陳志遠到家時間是九點五十,那他吃完飯時間不就九點多了嗎?」

  宋星耀轉身,面對著李大海。

  「他們是七點多吃的,吃個飯頂多一個小時了,他們八點多一點就可以出發了。晚上開車稍微會慢一點,那九點左右也可以到家了。」

  李大海聽了,抽菸的手都頓住了。

  「陳志遠說謊,他有作案時間。」

  說完,他又反應了過來。

  「不對呀,我們調查了他那天的行蹤。當時開車的小張也提到過,到家時間比較晚,大概十點左右的。他有人證,不存在作案時間。」

  「他不是兇手。如果他是八點多就到家的話,兇手殺了周紅梅,那下一個殺的就是他了。」

  吳燕最先反應了過來。

  會議室里安靜了下來。

  「那他中間這段時間,做什麼了?」

  他晚了一個小時,晚的可能就是命。

  (家人們,動動發財的小手點個催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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