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頭現在在廣州打工,他的家人說他春節過年都沒有回來,一直在那加班,說劉大頭現在變好了,不再賭博了。」
「我們也和廣州那邊的警方聯繫了,案發那天他確實在上班,他的很多工友都可以證實,他沒有作案時間。」
宋星耀點了點頭,沒有說話。
「這些天,我把以前辦過的案子想了一遍又一遍。」
周建國垂著腦袋,聲音低沉。
「抓過的人,得罪過的人,一個一個想。他們很多已經不在了,有些也不知道去哪兒了,有些雖然也在鎮上,但見了面還打招呼。」
「沒有看出來,誰會恨我,恨到要殺我女兒來報復我。」
「紅梅,還那麼年輕,剛結婚一年,還沒有生孩子。她是那麼喜歡孩子,說將來生個男孩,還讓他做警察。」
周建國肩膀劇烈抖動著,但沒有發出聲音。
過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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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建國才重新抬起了頭,現在他情緒已經恢復過來了,只是眼睛很紅。
「宋警官。我做警察這麼多年,抓的人不少,要說得罪的人,肯定也不少,但我從來都不怕,覺得他們這些人最多也就是罵幾句出出氣,不會做什麼真正出格的事。」
「但現在我害怕了。不知道這個人是誰?真是因為我曾抓過他,他才來報復我的女兒,那會不會還有別人曾得罪過他呢?」
「這樣的人一旦做了,就很難再收手,他會繼續報復得罪過他的人。」
「我怕還有其他人受到傷害,反正我是不怕他來報復我了,我也沒有什麼可報復的了。」
周建國看著宋星耀,臉上沒有了對人生的留戀。
在送走周建國後,宋星耀一個人想了很久。
這個案子看似是有很多線頭,但這些線頭又感覺不是真的線索。
他閉上眼睛,把自己代入到犯罪分子角色里。
如果自己是他,如果自己是要報復警察,報復周建國。
會怎麼做呢?
殺了他?
如果這個恨是刻骨的呢?殺了他,會不會太便宜他了?死了就什麼都沒了,那種痛只是一瞬間的事,他感受不到生活的苦。所以要讓他活著,活著承受生活的痛。
周紅梅是周建國唯一的女兒,是他的全部,是他活著的意義。如果她死了,那會讓周建國生活在永遠的悲痛之中,後半生都會在煎熬之中度過。
宋國華呢?兒子兒媳,都去世了。白髮人送黑髮人,十幾年了,他一直生活在痛苦之中。好在有了宋星耀,他們兩口子對生活有了點希望。
兇手是懂這個的,他太知道了,怎麼讓一個警察活著比死了更受罪。
那為什麼要留下腳印呢?
他有時間擦拭屋內的角角落落,說明他作案後,是有充足時間把腳印清除的。
但他沒有那麼做,那是什麼目的?
示威?告訴別人,他作案了,他來了。他會讓所有得罪他的人受到懲罰,可你又抓不住我。
這些腳印就像簽名一樣,這是他作案的標誌?
不對,如果簽名,那當年的案子,為什麼是別人的鞋子形成的腳印呢?
想到這裡,宋星耀騰的一下站了起來。
當年兇手作案時,是穿了李國偉的鞋子。
那這次作案,他是不是還是穿的別人的鞋子呢。
當年的案子,有些細節已經刻在他的腦海中:解放鞋,43碼的。鞋印指向了李國偉,但李國偉有不在現場證明,他也沒有作案動機,所以把他排除了。
另外他的鞋子晾曬樓下花壇,很多人有接觸的機會。
現在這個案子呢,也有很多腳印:球鞋,鞋子是42碼的。
如果是同一個人做的案子,那會不會用了同樣手法呢?
先那一雙別人的鞋子,然後再穿著去案發現場作案,這樣故意留下滿地的鞋印。
警察即使查鞋印,也不好查。即使能查到,那也是指向另外一個人。也不會查到他的身上。
他在製造死胡同。
他在牽著警察的鼻子走,提供誤導思路。
那些鞋印,不是自己鞋子印下的。是別人的,那是他偷來的?還當年李國偉那個一樣?
他自己的痕跡呢?指紋,毛髮,有可能留下的皮屑,全都擦拭掉。
所以這不是矛盾,這是他精心設計的陷阱。
宋星耀來回在房間內走動,他的思路現在很發散。
如果都是別人的鞋子,那當年他穿的鞋子和現在穿的鞋子,不是同一個碼數。
這是為什麼呢?
宋星耀回憶起當年案子的一些細節,鞋印的照片。
當年的照片顯示,鞋印足弓區壓力比較輕,說明鞋子很合腳。鞋印形狀清晰,鞋底左右兩邊,沒有痕跡,說明這雙鞋在腳上穿著,鞋幫也沒有腫脹,沒有因為腳撐的外擴。
他找到了這起案子的照片,仔細看了起來。
鞋印,是42碼的鞋子,腳趾部位比較重,說明他的腳趾是蜷縮著的;鞋幫兩側有異常的擴張紋路;整串腳印步子比較碎,有試探性。
這不是正常行走的痕跡,是被束縛的腳,在不舒服的情況下行走的記錄。
這是一雙穿著不合腳的鞋子。
是鞋小,腳大的特徵。
宋星耀前幾天沒有注意這一塊,現在是越看,問題越多。
這種大腳穿小鞋,為了使腳放進鞋子裡,會下意識的重心後移。這就會導致鞋印後跟的邊緣,超出尋常的壓痕。
他每一步伴隨著不舒服,這改變了他的行走姿態,邁不開腿,步幅短。同時為了平衡,他兩腳之間的橫向距離,會不自覺的加大,顯得有些外八字。
起步時需要用力抬起腳,腳尖離地的瞬間,在地面上留下了一個拖擦痕跡
這雙鞋不是兇手的,
那他穿的是誰的鞋子?
宋星耀把這一發現,趕緊跟李大海和韓局進行了匯報。
「那雙鞋我們都已經查過了,鎮上穿球鞋的人,我們都挨家挨戶地問過,所有有這款式的球鞋,我們都進行了調查,沒有發現和現場鞋印形狀一樣的。」
李大海有點疑惑,對這事感覺再做也沒有意義。
「我們現在查,不是要查誰有這雙鞋。又是調查誰丟過這樣的鞋子。」
宋星耀搖了搖頭,把差別詳細解釋了一下。
「我們之前查的是誰有這雙鞋。可能兇手用的是別人的鞋,鞋的主人根本不知道自己的鞋子被利用,他沒有發現,或者是他發現了,感覺只是放在哪個地方沒有找到而已。後來鞋子再回來的話,他就更不會在意了。」
「那我們查的時候,為什麼沒有查到他的鞋呢?當時我們把所有這雙的人,都查了,都對不上。」
韓局長不反對再查一遍,只是也有點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