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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是你

  東門外,侯援朝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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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門是木門,漆掉了大半,露出灰白的木茬。任守義抬手敲了三下。裡頭沒有應聲。他又敲了三下。過了約莫一支煙的功夫,門開了。

  侯援朝站在門裡,穿著那件藏青的中山裝,領口扣得齊整。他看見任守義,臉上沒有意外的神色。他側了側身。

  「進來吧。」

  任守義跨過門檻。屋裡還是上次的樣子。爐子燒著,鐵皮壺在爐沿上冒著白氣。堂屋中央一張方桌,兩條長凳。靠牆的條案上,那座座鐘正在走,秒針一下一下地往前跳。條案上方掛著那面紅木框的鏡子,鏡面上有幾道水漬,洇成暗黃的紋路。

  侯援朝沒說話,從碗櫃裡拿出兩隻搪瓷缸,一隻擱在任守義面前,一隻自己端著。他提起鐵皮壺,往兩隻缸子裡各倒了大半缸熱水。茶葉是碎的,在缸底慢慢舒展開。

  任守義坐下,沒有碰那缸茶。他抬頭看著侯援朝。

  「我查到了帳。查到了紙條。查到了修表匠。」

  侯援朝在他對面坐下,端著搪瓷缸,沒有喝。

  「可我記不起——」

  任守義停了一下。

  「——1980年11月11日,那天夜裡,我在哪兒。」

  侯援朝看著他。看了很久。爐子上的水又響起來,咕嘟咕嘟,像是有什麼話要從壺嘴裡冒出來。

  「你問過自己嗎,」侯援朝說,「為什麼記不起?」

  任守義的手指在膝蓋上收攏。他沉默了一會兒。

  「……想過。」

  「那天夜裡,你在倉庫門口。」

  任守義沒有動。他的身體僵住了,像是有人往他脊椎里釘了一根釘子。他坐在長凳上,兩手撐著膝蓋,指尖發白。過了很長時間,他才開口。聲音發澀。

  「……什麼?」

  「你也在倉庫門口。」侯援朝說,語氣平得像在念一份舊檔案。「你看見了。然後,你被打暈了。第二天,你醒來,什麼都不記得。」

  屋裡安靜。座鐘嗒嗒地走。鐵皮壺底下的火苗舔著壺底,發出細碎的噼啪聲。任守義喉嚨動了一下。

  「誰打的?」

  侯援朝沒有回答。他端起搪瓷缸,喝了一口水。水很燙,他喝得很慢。任守義看著他,等著。座鐘走了一圈。

  「……是誰?」

  侯援朝放下缸子。他看著任守義,目光像隔了一層水汽的玻璃。

  「你想起來,就知道了。」

  他說。

  「你該想起來。想起來,你才知道,你欠了什麼。」

  任守義的手指從膝蓋上鬆開,又攥緊。他問:

  「我欠了什麼?」

  侯援朝沒有再說話。他又端起搪瓷缸,喝了一口。水汽升起來,遮了他半張臉。

  座鐘嗒嗒地走。

  任守義在長凳上坐了很久。他等著侯援朝開口。侯援朝沒有。他喝完那缸水,把缸子輕輕擱在桌上,然後看著任守義,像是看著一件已經發生的事。

  任守義站起來。他走到門口,手搭上門閂,又停住。

  「那天夜裡,」他說,「倉庫門口,除了我,還有誰?」

  侯援朝沒有看他。他看著條案上的座鐘。

  「你記起來,就知道了。」

  任守義拉開門,走出去。門在他身後合上,發出一聲悶響。他站在院子裡,太陽照在頭頂,初春的風還是涼的。他站了一會兒,才邁步往外走。

  出了東門外,沿河走了一段。河水渾著,泛著黃,岸邊堆著廢棄的砂石。他走到橋頭,停下來,點了一支飛馬煙。菸絲燒起來,嗆了一口。他想起侯援朝說的那句話——你看見了。你被打暈了。第二天,你醒來,什麼都不記得。

  他掐滅煙,扔進河裡。菸頭在水面上打了個旋,被水流帶走了。

  下午,市局。

  走廊里的日光燈管有一根壞了,一明一滅,照得地面忽白忽暗。任守義從樓梯口拐進來,往檔案室的方向走。走到第三根柱子旁邊,太陽穴忽然跳了一下。不是疼,是鈍鈍地跳,像有人在他腦子裡敲一面鼓。

  他停下來,扶住牆。牆面的漆是深綠色的,底下露出灰白的膩子。他閉了一下眼。

  畫面來了。

  不是他想起來的。是它自己浮上來的,像河底的淤泥翻上來。

  ——倉庫門口。黑。鐵皮門的邊緣有一道月光,又細又白。

  ——一隻手。從後面伸過來,捂住他的嘴。

  ——他倒下去。水泥地很硬,後腦勺砸在地上,眼前發黑。

  ——一雙皮鞋。站在他面前。擦得很亮,鞋尖有一小塊反光,像是剛上過油。

  ——皮鞋的主人彎腰。看了他一眼。

  ——然後,什麼都沒有了。

  任守義扶著牆,指節抵在冰冷的漆面上。太陽穴還在跳。他睜開眼,走廊里沒有人。日光燈又閃了一下,滅了,又亮了。

  「任隊?」

  身後有人喊他。他轉過身。是經偵科的小於,手裡抱著一摞卷宗。

  「任隊,沒事吧?看你臉色不大好。」

  「……沒事。」

  他直起身,鬆開扶牆的手。手指有些僵,他活動了一下。

  「去檔案室?」

  「嗯。」

  小於點點頭,抱著卷宗走了。走廊里又剩下他一個人。日光燈滋滋地響。他站在原地,又站了一會兒。

  那皮鞋。

  擦得很亮。

  他見過那雙鞋。

  在哪裡見過?

  他想不起來。太陽穴又跳了一下。他抬手按了按,邁開步子,繼續往檔案室走。

  走廊盡頭的窗戶開著一條縫,風灌進來,涼颼颼的。他走到檔案室門口,推開門。屋裡的日光燈亮著,慘白的光照著一排排鐵皮櫃。郭彩雲坐在借閱台後面,正拿一支鋼筆往登記簿上寫字。她抬頭看見他,沒說話,只把鋼筆擱下。

  任守義走到台前。

  「王本善的借閱記錄,再給我看一眼。」

  郭彩雲看了他一眼。她站起來,從身後的鐵皮櫃裡取出一本牛皮紙封面的登記簿,翻到某一頁,推到他面前。

  任守義低頭看。1990年10月那一頁。王本善的名字還在,字跡工整,鋼筆藍墨水寫的。借閱條目有三條,被藍墨水塗改了,原來的字跡蓋在墨水底下,看不清。改過的地方寫著三個字——「檔案室」。

  他看了很久。

  「這頁,」郭彩雲開口,「去年我整理的時候,還是好的。」

  任守義抬起頭。

  郭彩雲看著他,又說了一句:

  「太乾淨了。」

  任守義把登記簿合上,還給她。他沒說話,轉身出了檔案室。門在他身後合上。走廊里日光燈還在閃。

  他站在門口,沒有動。腦子裡只有郭彩雲那句「太乾淨了」,和侯援朝那句「你看見了」。

  他看見了。

  他看見了什麼?

  本子攤在桌上,牛皮紙封面,邊角磨毛了,露出底下灰白的紙板。

  任守義沒有開燈。筒子樓走廊的燈光從門縫底下滲進來,一條窄窄的黃,落在他腳邊。他坐在床沿,外套沒脫,皮鞋沒換,就這麼坐著。

  樓下有人喊孩子吃飯。喊了兩聲。然後靜了。

  他伸手,把本子翻開。第一頁是空白的。他翻到中間,那裡夾著一截鉛筆頭,筆尖削得歪歪的,是那天在檔案館門口臨時借的。

  他寫:1980.11.11。倉庫門口。皮鞋。被打暈。

  筆尖在紙上頓住。墨水洇開一個小點。

  他盯著那個點,看了很久。然後把本子往前翻了幾頁,翻到前面記的那些東西——帳本,四萬七;表殼紙條;侯援朝的話。他停了一下,又翻回剛才那頁。

  他寫:侯援朝說:你看見了。

  筆尖懸著。他沒寫下去。他盯著「你看見了」四個字,一個字一個字地看,像是要把它們從紙上摳出來。

  他看見了什麼?

  他閉上眼。黑暗裡浮出畫面——倉庫的門,鐵皮包的,漆掉了大半,露出鏽。門縫裡滲出冷風。他站在門口,手扶著門框。然後——他低下頭——一雙皮鞋。

  很亮。鞋油擦過的亮,在路燈底下反光。

  他抬起頭——

  畫面斷了。

  他睜開眼。太陽穴跳了一下,又跳了一下。他伸手扶住桌沿,指節泛白。那截鉛筆頭還捏在另一隻手裡,筆尖抵著紙面,已經戳出一個小洞。

  他緩了緩。把本子合上,貼進內兜,按了按。

  他站起來,走到窗前。

  窗外是筒子樓的天井,繩上晾著幾件衣裳,被風吹得晃。再往前,越過幾排平房的屋頂,能看見鐘樓的尖頂。黑黢黢的,戳在夜空里,像個啞巴。

  他看著鐘樓,看了很久。

  那天夜裡的事,他不記得了。這他知道。被人從後面打了一棍,後腦勺縫了五針,住院住了十二天,醒來什麼都記不得。醫生說是腦震盪,說可能會慢慢想起來,也可能永遠想不起來。

  他信了。這麼多年,他信了。

  可侯援朝說:你看見了。

  任守義伸手摸後腦勺。那裡有一道疤,摸上去像一條隆起的蚯蚓。他摸了摸,又放下。

  他忽然想起——那天夜裡——他在倉庫門口——

  他聽見了。

  一聲鐘響。

  夜裡十一點多,鐘樓響了一聲。就一聲。

  鐘樓的鐘,平時不響。逢年過節也不響,說是壞了,修不好,就擱在那兒當擺設。可那天夜裡,它響了一聲。

  然後——皮鞋聲。

  從鐘樓的方向來。一步一步,不緊不慢。走近。停下。

  任守義的手停在窗玻璃上。玻璃是涼的,蒙著一層水汽。

  那聲鐘響,是誰敲的?

  他想起修表匠。老周。在中山路開鋪子的那個,修了一輩子鐘錶,手穩得像台鉗。他修過鐘樓的鐘。那年鐘樓說要修,請的就是他。他有鑰匙。庫房的鑰匙,他有;鐘樓的鑰匙,他也有。

  那聲鐘響,是修表匠敲的?

  不對。

  任守義皺了皺眉。他想起——他自己看到的——皮鞋的主人——從鐘樓方向來。

  皮鞋的主人敲了鍾。然後來倉庫。

  還是——他來倉庫——

  鍾,自己響了?

  他站在窗前。窗玻璃上凝著水珠,一顆一顆往下滑。他沒有擦。他想起那個修表匠,想起他鋪子裡掛滿的鐘,大的小的,座鐘掛鍾,全都走著,進去滿耳朵都是嘀嗒聲。老周說:鍾這物件,你騙不了它。它走就是走,不走就是不走。

  老周現在不在了。去年冬天死的,肺上的毛病。鋪子關了,那些鐘不知道去了哪裡。

  任守義的手從玻璃上放下來。他轉過身,回到床邊坐下。他掏出本子,翻開,在剛才那頁的底下,又寫了兩行:

  鐘響了一聲。皮鞋從鐘樓方向來。

  他寫完,看了一會兒。他想起老周,想起他修鍾時弓著背的樣子,想起他手裡的鑷子,想起他說鍾騙不了人。

  他想起老周死的那天。他去了。老周躺在醫院病床上,瘦得脫了相,看見他來,嘴唇動了動,說了一句話。聲音太輕,他沒聽清。他湊過去,老周又說了一遍。

  他說:那鍾,走得准。

  任守義當時沒明白。現在也沒明白。

  他把本子合上,貼進內兜。他關了燈,躺下。後腦勺那道疤壓著枕頭,隱隱地疼。他睜著眼看天花板,看了一會兒,又翻了個身,側著睡。他閉上眼。

  黑暗裡,那聲鐘響又回來了。就一聲。在夜裡傳得很遠,又悶又沉,像是從地底下鑽出來的。

  然後皮鞋聲。一步一步。從鐘樓的方向來。

  走近。

  停下。

  他看見那雙皮鞋了。很亮。鞋油擦過的亮。路燈底下,那亮光像一道尖利的刃口。

  他抬起頭——

  畫面斷了。

  任守義猛地睜開眼。屋裡還是黑的。樓下有人咳嗽,咳了幾聲,吐了一口痰,又靜了。他躺了一會兒,坐起來,摸到床頭柜上的搪瓷缸,喝了一口水。水是涼的,從喉嚨一直涼到胃裡。

  他放下缸子,又躺回去。

  他想著那雙皮鞋。想著那聲鐘響。想著老周說的那句「那鍾,走得准」。

  他想:老周是不是知道什麼?

  他想了很久。後來迷迷糊糊睡著了。夢裡又聽見鐘響,一聲,又一聲。他站在倉庫門口,門開著,裡面黑漆漆的。他低頭,看見那雙皮鞋就站在自己面前。他抬頭——

  醒了。

  天還沒亮。窗外灰濛濛的,鐘樓的尖頂在晨霧裡,像一把鈍刀。任守義坐起來,後腦勺的疤一抽一抽地疼。他穿上外套,拉開抽屜,拿出那包飛馬煙。煙盒空了。他捏了捏,扔進角落的廢紙簍里。

  他走到窗前,又看了一會兒鐘樓。

  霧很大,鐘樓只剩下一個模糊的輪廓。他忽然想:那鐘樓里,現在有沒有人?

  他站在那裡,看了很久。然後他轉身,走到門口,拉開門。走廊里的燈還亮著,昏黃的光落在他臉上。他鎖上門,下樓。他要再去一趟檔案館。郭彩雲今天上班。

  他想查一查,老周修鐘樓那年的記錄。

  他走到樓門口,停住。街對面,電線桿後面,站著一個人。灰衣服。看不清臉。

  任守義站著沒動。他手伸進內兜,摸了摸本子的邊角。他看了那個人一會兒,轉身,往另一個方向走了。背後沒有腳步聲。

  但他知道,那個人會跟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