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門外,二月中旬,天還冷。巷口那個煙攤,老頭每天七點出攤,晚上八點收。任守義蹲在煙攤斜對面的牆根,灰呢子大衣領子豎著,舊帽子壓到眉毛,手裡夾著煙。煙是飛馬牌的,兩毛五一包,抽到嘴裡有點辣。
第一天,侯家院門沒開。
他早上七點半到,天黑透了才走。中間抽了半包煙,蹲得腿麻了,起來走兩步,再蹲下。牆根底下有塊磚,不知道誰撂的,他踩著磚,後背靠著牆,眼睛盯著那扇門。門是鐵皮包木頭的,漆掉了大半,露出底下的鏽。門縫裡塞著兩片舊報紙,風吹得嘩啦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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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還是沒開。
上午十點來鍾,他挪到巷子另一頭的雜貨鋪門口。老闆娘四十來歲,正坐在門口擇韭菜,見他過來,眼皮抬了一下。他在門口站了站,買了一盒火柴,又站了站,說:「大姐,東頭那個侯局長,好些日子沒見著了。」
老闆娘擇韭菜的手沒停:「你說侯局長啊。好幾個月沒見著人了。聽說身體不好,不出門。老伴走得早,兒子在外地,就他一個。」
任守義「嗯」了一聲,沒走。老闆娘又說:「前陣子倒是有個穿灰衣服的,面生,來找過他幾回。來了也不進門,在門口說幾句就走了。」
「灰衣服的。」
「灰的。面生。不是巷裡的人。」
任守義把火柴揣進大衣口袋,謝了一聲,走回牆根蹲下。
灰衣服的。面生。來找侯援朝。
他蹲下來,把煙點上,吸了一口,慢慢吐出去。煙被風扯散,往巷口那邊飄。他想:上面的人,也在找他。他躲,躲的是他們,還是我?
他蹲到天黑。巷口那盞路燈亮了,昏黃昏黃的。侯家院門還是沒開。
東門外。天還沒亮透,霧從江面上漫過來,把街對面的電線桿子泡得發灰。任守義蹲在煙攤旁邊,膝蓋上放著一隻軍綠色帆布包,包口露出半截卷了邊的筆記本。
煙攤老闆是個六十來歲的老頭,正從鐵皮箱裡往外碼飛馬煙。他抬眼看了看任守義,沒說話,又低下頭去。
任守義掏出兩毛錢放在攤面上,老頭從箱子裡摸出一包飛馬,隔著玻璃櫃檯推過來。煙紙還是軟的,帶著樟木箱子的氣味。他撕開錫紙,抽出一根,沒急著點,夾在指間轉了兩圈。
街對面的院門還關著。鐵皮門,漆皮掉了一半,露出底下紅褐色的鏽。門楣上掛著一塊白底黑字的木牌,寫著「東門街派出所家屬院」幾個字,漆也剝落了,「派」字的最後一撇只剩下一道淺淺的印子。
任守義把煙點著,吸了一口,煙嗆得他眯起眼睛。他平時不抽菸,只有在蹲守的時候抽。馬波那小子說他這是「拿著煙裝老刑警」。他沒接話。其實不是裝,是手閒著難受,得有個東西捏著。
六點二十分。豆漿攤子推過來了。一輛三輪車,車斗里架著一口大鋁鍋,鍋蓋縫隙里冒著白氣。騎車的女人把車停在煙攤斜對面,支起一塊油布棚子,又從車斗底下拖出兩張摺疊桌、幾條長凳。油條下鍋的時候,嗞啦一聲,香氣順著霧飄過來,混著煤爐子的焦味。
任守義看了一眼那口鍋。鋁鍋的邊沿磕了幾個癟,鍋蓋上的把手用鐵絲纏了三道。他想起自己家裡也有一口差不多的,是1984年局裡發的勞保品,至今還用著。
六點四十分。自行車流開始多起來。先是零星的幾輛,後來連成線,車鈴叮叮噹噹地響。男人們穿著深色的中山裝或夾克,車把上掛著人造革提包;女人們坐在后座上,一隻手扶著騎車人的腰,另一隻手攥著布袋子,袋口露出幾根蔥。
一個穿藍布褂子的菜販子挑著擔子從街尾過來。擔子兩頭各掛一隻竹筐,筐里碼著青菜、蘿蔔、幾把蒜苗。他走到家屬院門口,放下擔子,用搭在肩上的毛巾擦了一把臉,然後從筐里揀出兩根黃瓜,擱在門墩上。
門開了。
七點零三分。侯援朝出現在門洞裡。他穿著一件深灰色的毛衣,領口露著白色襯衣的邊,頭髮梳得整齊,手裡拎著一隻竹編菜籃子。他先站在門口看了看天,又低頭看了看門墩上的那兩根黃瓜,彎腰撿起來,朝那菜販子點了點頭。
菜販子也點了點頭,挑起擔子走了。
侯援朝把黃瓜放進菜籃里,轉身關上門,沿著街往南走。他的步子不快,背有點駝,但腰板還是直的。走了幾步,他停下來,掏出一串鑰匙,彎腰去開一輛停在路邊的鳳凰牌自行車。那車擦得亮,車條上沒什麼泥。
任守義在煙攤上摁滅菸頭,又點了一根。
侯援朝騎上車,往菜市場方向去了。車后座夾著一隻舊布袋,布袋口露出半截大蔥。
任守義低頭,翻開筆記本。本子是硬殼的,深藍色布面,邊角磨得發白。他摸出一支原子筆,筆帽咬在嘴裡,想了想,在扉頁後的第一行寫下:
「2.17。侯援朝。早上七點出門買菜。」
他把筆帽蓋回去,又拔出來,補了一句:
「穿灰毛衣。騎鳳凰車。和菜販子有舊識。」
寫完,他把本子合上,塞回帆布包里,又摸出一根煙。
煙攤老闆看著他,忽然開口:「你在這蹲兩天了。」
任守義沒轉頭:「嗯。」
「那老頭,」老闆用下巴朝街對面努了努,「以前是公安局的局長。」
「知道。」
「退了有五年了吧。」老闆說,「每天這個點出門買菜,回來就澆花。下午有時候下棋,有時候不去。晚上燈亮到九點,準時關。」
任守義吸了一口煙,沒接話。
老闆又說:「你盯他做什麼?他還能犯事?」
任守義彈了彈菸灰,菸灰落在帆布包上,他拍了兩下:「不犯事。就是問幾句話。」
老闆「哦」了一聲,不再說話,低頭去擺弄他的煙箱子。
八點二十分。侯援朝從菜市場回來了。車筐里碼著一把芹菜、半棵白菜、一條用報紙裹著的魚。他騎得很穩,車把上掛著一塊豆腐,豆腐用塑膠袋兜著,晃來晃去。
到門口,他下了車,沒有馬上進去。他站在門口,朝街對面看了一眼。
任守義正低頭假裝翻煙攤上的火柴盒。
等他再抬起頭來的時候,侯援朝已經推著車進去了,鐵皮門在身後「哐」地一聲關上。
任守義把手裡的火柴盒放回攤上。煙攤老闆看了他一眼,沒說話。
上午十點。侯援朝又出來了。這回是澆花。院子裡靠牆種了幾棵月季,他用一把鐵皮壺,彎著腰,一株一株地澆。水從壺嘴裡流出來,細得像一根線。澆完花,他又蹲在花壇邊,拔了幾根雜草,在手裡捻碎了,扔在牆根。
十點半。鄰居家的門開了——一個五十來歲的女人,穿一件碎花罩衣,端著一隻搪瓷碗,碗裡盛著幾個餃子,走到院牆邊,隔著牆喊:「侯叔,我們家今天包了韭菜餡的,給你嘗嘗。」
侯援朝直起腰來,擦了擦手,走到牆邊,接過碗,往裡看了一眼:「你媽包的?」
「嗯,她今天精神好,包了一上午。」
「好。」侯援朝端著碗回了屋,又出來,把空碗還回去,「跟你媽說,這餡兒調得好,鹹淡正好。」
女人接過碗,笑了一聲,回去了。
任守義把這一幕記在本子上:
「10:30。鄰居送餃子。韭菜餡。他進屋又出來,碗空了。他說『鹹淡正好』。」
他停了一下,又在後面加了一句:
「他說話的聲音,還是以前開會的調子。」
中午。侯援朝沒出門。院子裡飄出炒菜的油煙味,隔著牆能聞到蒜和醬油的氣味。十二點半左右,煙囪里冒了一陣黑煙——是蜂窩煤爐子剛換煤的時候,總會冒一陣濃煙。等黑煙散了,變成淡青色的炊煙,慢慢地飄在灰濛濛的天底下。
任守義在煙攤旁邊吃了一碗豆漿、兩根油條。豆漿是用搪瓷缸子裝的,缸子上的白漆掉了好幾塊,露出灰色的鐵皮。他端著缸子,蹲在馬路牙子上,一口一口地喝。
煙攤老闆問:「你中午不回去?」
「不回去。」
「那你下午還蹲著?」
任守義放下缸子,抹了抹嘴:「蹲著。」
下午兩點。侯援朝又出來了。這回換了衣服,穿一件藏藍色的中山裝,扣子扣到最上面一顆。他推著自行車,出了門,騎上車往東邊去了。
任守義掐滅菸頭,站起來,拍了拍褲子上的土。他沒跟上去——他知道侯援朝是去街心公園下棋。這五天來,他每天下午兩點出門,四點半回來,雷打不動。
他重新蹲下來,從包里掏出本子,又記了一筆:
「14:00。換中山裝。去公園。四點左右回。」
他寫完,看著那行字,忽然覺得哪裡不對。
他想起年輕時候的侯援朝。
那是十多年前,任守義剛跟著侯援朝辦案的那幾年,侯援朝是副局長。那時候侯援朝走路帶風,說話像砸釘子,開會的時候手裡永遠夾著一支煙,講到關鍵處就把煙往菸灰缸里一懟,說:「這事,就這麼定。」
有一年冬天,城南出了個案子,一個供銷社的會計卷了八千塊錢跑了。侯援朝帶著他追了三天三夜,最後在鄰縣一個澡堂子裡把人堵住了。那會計蹲在牆角,手裡攥著一把票子,抖得跟篩糠似的。侯援朝走過去,沒動手,就站在他面前,把煙掐了,說:「錢放下。人跟我走。」
那會計就把錢放下了。
任守義記得很清楚,侯援朝那時候四十出頭,頭髮烏黑,腰板挺直,皮鞋擦得能照出人影來。
他低頭看了看自己的本子。本子上那行字墨跡還沒幹:
「14:00。換中山裝。去公園。四點左右回。」
一個退了五年的老局長,每天買菜、澆花、下棋、九點關燈。日子過得像一台上了發條的鐘,準確,安靜,沒有一絲偏差。
太准了。
任守義把煙盒裡的最後一根煙抽出來,捏了捏,又塞回去。
煙攤老闆遞過來一包新的:「再來一包?」
任守義接過來,沒拆,揣進大衣口袋裡。
「你明天還來?」老闆問。
任守義看著街對面那扇關著的鐵皮門,過了一會兒才說:「看情況。」
下午四點半。侯援朝騎著車回來了。車后座上夾著一卷報紙,車筐里空著。他下車,開鎖,推門,進去。鐵皮門又關上了,發出沉悶的一聲響,像一聲低沉的嘆息。
天黑得早。五點剛過,路燈就亮了——橙黃色的光,把街面上的水窪照得亮晶晶的。晚飯的時間,家家戶戶的窗戶里透出燈光,炒菜的香味從四面八方飄過來。有人站在門口喊孩子回家吃飯,聲音拉得很長,像一根線,在冷空氣里顫顫巍巍的。
任守義在路燈下蹲著。他的腳蹲麻了,站起來走了幾步,又蹲下去。
七點。侯援朝家的燈亮了。廚房那間的窗戶透出昏暗的光,隱約能看到人影在灶台前晃動。過了一會兒,客廳的燈也亮了,窗戶上映出一個坐在藤椅上的影子,手裡端著茶杯,慢慢地喝。
八點。電視的聲音傳出來——是新聞聯播重播。播音員的聲音隔著一道牆,模模糊糊的。
九點差五分。電視聲停了。又過了幾分鐘,客廳的燈滅了。然後是臥室的燈,亮了大約二十分鐘,也滅了。
整個家屬院沉入黑暗。
任守義掏出本子,借著路燈的光,在最後一頁寫下:
「晚上九點熄燈。一切正常。」
他合上本子,揣進懷裡。
煙攤旁邊地上,散落著七八個被揉扁的煙盒。他蹲了兩天,抽了一包半的煙,比他過去半年抽的還多。
他站起來,把最後那包沒拆的飛馬煙掏出來,扔給煙攤老闆:「明天不出攤了?」
老闆接住煙,看了看他:「你要走了?」
「不走了。」任守義說,「明天去他家。」
老闆愣了一下:「你不是說不犯事嗎?」
任守義把大衣領子豎起來,走進夜色里,聲音從前面飄過來:「是不犯事。但得當面問清楚。」
他走了幾步,又停下來,回頭看了一眼那扇鐵皮門。門縫裡透出一絲光,又滅了。
他在心裡說:侯局長,你一個退了休的人,為什麼要躲我?
這話他沒說出口。他只是在黑暗裡站了一會兒,然後轉身,走進小城漫長的夜裡。
第三天,上午十點,院門開了。
侯援朝從門裡走出來。藍布中山裝,領口扣得齊整。舊棉鞋,灰的。頭髮白了大半,比三年前老了許多,背也駝了。手裡提著一個菜籃子,竹編的,舊得發黃。他往巷口走,走得很慢,像身上什麼地方疼。
任守義從牆根站起來。腿蹲麻了,他站了一下,等血回流,然後走過去,在巷口攔住他。
「侯局長。」
侯援朝站住了。他抬起頭,看見任守義,愣了一下。那一下很短,但任守義看見了——他的瞳孔縮了一下,像門縫裡漏進來的光忽然被人擋住。
「老任。」
兩個人站在巷口。風從巷子深處灌過來,把侯援朝的棉衣下擺吹起來。他手裡的菜籃子晃了晃,裡面空著,什麼也沒裝。
侯援朝先開口:「你查到了什麼?」
任守義看著他:「我查到,修表匠是手。」
侯援朝沒有說話。風又吹了一下,把他衣領上的一根白髮吹到臉上。他沒去撥,就那麼任它掛著。
任守義又說:「手,聽頭的。頭在哪兒,您知道。」
侯援朝看了他很久。那眼神,任守義認得——三年前他看自己的時候,不是這樣的。三年前是「老任,這案子你接手」,是信任。現在是另一回事,是秤,在掂他這話的分量。
侯援朝的嘴唇動了動,又閉上。然後他說:「你回去吧。」
「我不回去。」
「老任,有些事,你不知道,比知道好。」
任守義站在他面前,沒有動。風把他大衣的下擺吹起來,他把手插進兜里,摸到那盒飛馬煙,又鬆開。他說:「您要是真為我好,就把當年的事,告訴我。」
侯援朝看著他。風把兩個人之間的一團落葉吹起來,又落下。那團葉子在兩個人腳邊打了個旋,散了,貼著地面往兩邊跑。侯援朝看了很久,久到任守義以為他不會說話了。
然後他開口:「三天後,你來我家。」
「三天?」
「三天後。晚上八點。我等你。」
說完,他提著菜籃子,從任守義身邊走過去,走得很慢。任守義站在巷口,看著他走遠。藍布中山裝的背影,在灰撲撲的巷子裡,小下去,小下去,拐過一個彎,沒了。
任守義又站了一會兒。風灌進領口,涼。他把大衣領子豎起來,往反方向走。
他走了兩步,停下來,回頭看了一眼巷子口。侯援朝已經看不見了。牆根底下那塊磚還在。他蹲了三天的地方,腳印還在,淺淺的,被風吹散了一半。
他想起剛才侯援朝說話的樣子。嘴唇動了兩下才開口,不是猶豫,是太久沒跟人說過真話了,舌頭生了。那句「三天後」不是商量,是下了個決心。
三天。他想。
他摸了摸大衣內兜。裡面有一張折好的紙,是預審筆錄的抄件。他還沒給侯援朝看,也不會給他看。侯援朝要的,不是證據。
他往鍾橋的方向走。風大,他把帽子往下壓了壓。路過巷口那個煙攤,老頭正低頭算帳。他停下來,又買了一包飛馬煙。老頭找錢的時候說:「師傅,蹲了三天了,還沒蹲著?」
任守義看了他一眼。
老頭把找零的毛票遞過來,也不看他,低頭繼續算帳:「東頭那家,這幾天晚上亮燈呢。前幾個月,黑燈瞎火的。」
任守義接過毛票,揣進兜里。他沒說話,轉身走了。
晚上亮燈。他想。前幾個月,黑燈瞎火。
灰衣服的人來過了,燈就亮了。灰衣服的人走了,燈還亮著。
他在風裡走,煙別在耳朵上,沒點。
本子攤在桌上,牛皮紙的封面磨得發白,邊角捲起來,像被水泡過又曬乾。任守義從內兜掏出鋼筆,旋開筆帽,在紙上寫。
「2.18。侯援朝:三天後,晚上八點,來我家。」
筆尖在紙面上頓了一下。他又添一行:
「他要說了。」
寫完這三個字,他把筆擱下,手指在紙面上停了一會兒。窗外筒子樓的走廊里有腳步聲,走過去,又靜下來。燈是檯燈,瓦數不大,照得紙面發黃。他摸出一支飛馬煙,點上。
煙升起來,在燈罩上方散開。他想起侯援朝說那句話時的樣子——坐在他對面,手指扣著膝蓋,眼睛看著別處。「有些事,你不知道,比知道好。」
他吸了一口煙。煙是苦的。
侯援朝還說了一句話——「我怕你,像我一樣——一輩子,背著個東西——放不下,也卸不掉。」
任守義把菸灰磕在搪瓷缸沿上。缸子裡是涼茶,隔夜的,面上浮著一層茶沫。他沒喝,只是看著那層沫子慢慢沉下去。
他背的是什麼。
任守義把本子合上,又翻開。他想起1980年。那時候侯援朝是局長,他是刑偵隊長。局裡案子多,人手少,他們常常擠在一間辦公室里抽菸,對材料,商量到後半夜。侯援朝教過他一句話——查案子,要沉得住氣。
他記得那時候侯援朝還年輕,頭髮沒白,說話有勁。有次辦一個盜竊案,線索斷了,他急,侯援朝拍他肩膀:「老任,你急什麼。急,案子就跑了。你沉住氣,案子跑不了。」
後來。
1980年11月11日。錢守拙死了。案子辦結了。他被調走了。
調令下來那天,他去侯援朝辦公室。侯援朝坐在桌子後面,沒抬頭,只說了一句:「組織安排,服從。」他記得自己站了一會兒,想說點什麼,後來什麼也沒說,轉身走了。
他摸了摸內兜。本子硬邦邦的。
「侯援朝,」他在心裡說,「你教過我,要沉得住氣。你自己,沉了十年。」
他把煙摁滅在搪瓷缸沿上。燈管嗡嗡響了一聲,又靜下去。
三天後。你要開口了。
第一天。
任守義照常上班。上午翻一個舊卷宗,下午去了一趟看守所,看一個盜竊案嫌疑人。那人低著頭,說話聲音含混。他問了幾句,記了幾筆,沒多待。
回到辦公室,他把卷宗合上,坐了一會兒。窗外的天灰濛濛的,臘月的風從窗戶縫裡鑽進來,帶著一股煤煙味。他摸了摸內兜,本子還在。
第二天。
上午他去了趟鍾橋。修表攤還在,馬波坐在攤子後面,低著頭,手裡捏著一隻表,鑷子夾著一個小齒輪,湊到眼前看。他沒走過去,站在橋頭看了一會兒。馬波沒抬頭,不知道他來了。
他轉身走了。
下午回局裡,趙局長在走廊里看見他,停了一下:「老任,忙什麼呢。」
「翻舊卷宗。」
趙局長看了他一眼,沒再問,走了。任守義站在走廊里,看著趙局長的背影拐過樓梯口。他知道趙局長想問什麼——案子已經結了,你還在翻什麼。他沒說。他不能說。
第三天。
傍晚。任守義站在辦公室窗前。窗外是局裡的院子,再過去是街,再過去是鐘樓的尖頂。天擦黑了,鐘樓的尖頂黑黢黢的,像一根瘦手指戳在天上。
他摸了摸內兜。本子硬邦邦的,隔著衣服硌著胸口。
「三天後。晚上八點。」
他看了一會兒鐘樓。樓上的燈亮著,黃的光,照不遠的。他想起侯援朝說的那個「東西」——背著十年,放不下,也卸不掉。
他轉過身,坐到桌邊上,掏出本子,翻開。紙面上那行字還在:「他要說了。」
他看了一會兒,把本子合上,塞回內兜。窗外風大起來了,吹得窗框哐當響了一聲。他沒去管它。
他站在黑暗裡,手按著胸口那本硬邦邦的本子。
他會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