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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章 避走宣光(四)

  劉二一行人離開苔市後,約行十餘里,即與從三海過來的農秀業等人相遇。農秀業對劉二返回之舉頗感意外,不知何意,趕忙向劉二詢問進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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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秀業的到來,如同給劉二打了一劑強心針。河陽之行半途而廢,本就窩火,陸安之行如再無疾而終、顆粒無收,將導致黑旗軍心不穩。倘若吳亞終退走太原,黑旗既無顏回歸,亦無容身之地,恐怕只能落草為寇了。現陸安之行已箭在弦上,不容他想,劉二立即下令全體返回苔市!

  劉二之舉,令正、副墟總大驚失色,但見到對方人多勢眾,二人那裡還敢吭聲?只得一道跟隨。

  協管見劉二率大隊人馬返回苔市,也感到十分吃驚。事出意外,他急忙飭令南兵左右讓開一路,避免衝突。哪想到,處於高度戒備的黑旗一眾不懂南音。見南兵向兩側散開,誤以為南兵即將開打,舉槍便射。登時南兵有數人受傷,其餘的則一鬨而散。協管阻攔不及,急忙以客家話喊話制止,但手下南兵已散去大半。

  劉二去而復返,還帶來了數百前在三海活動的人馬,一時間,苔市人心惶惶。劉二明白,必須得到地方官員的首肯,才能以合法的身份前往陸安。此時,州官尚在竹排上,而為劉二擔保的潘百戶已不肯出面。

  劉二一面約束手下不得輕舉妄動,嚴禁擄掠財物;一面委託協管帶同黃大一起面見州官,一再申明無意擾掠宣光地方,乞求招撫為團,以便過境霑化,前往陸安剿匪。事已至此,擺在阮文潘面前的,只有兩個選擇:如若不許,單就南兵潰散,苔市不守一事,已足以丟官治罪了;如若允許,又恐其長驅直入,擾掠地方,亦難逃罪責。

  眼下劉二畢恭畢敬,且屬下於民並無騷擾,頗有誠意。又恐如若拒絕,更生變故。思前想後,他還是決定派人將劉永福(劉二將自己路票上的假名「劉永福」告知越官,至此往後,劉永福之名首次公之於眾。本文至此開始以「劉永福」名之)乞撫為團,願往陸安州剿匪一事,向宣光巡撫潘文述、布政使鄧璞報告。同時,他示意劉永福稍安勿躁,在苔市駐紮,待省臣批覆方可行動。苔市距霑化州城水路三十里,距省城宣光水路近一百二十里,公文往返尚需時日。

  劉永福在苔市駐紮等待中,得益於農秀業在三海弄到的幾百兩銀子,黑旗在此買賣公平,秋毫無犯。

  十餘日後,省臣的批覆終於送到苔市,按越廷「以夷制夷」的指導思想,結果是肯定的。不過,不允許黑旗進入霑化州城。

  再說劉永福得到官府的許可,感到十分高興,安排大家四下收集竹筒,以裝火藥。同時,將鉛錫燒熔,做成條狀(戰時截成粒狀便是槍仔),分發各人攜帶。

  嗣德二十年(同治六年,公元1867年)九月二十四日(按民俗,同治六年九月十二日、二十四日及十月初七日宜出行,據此分析可能是九月二十四日),劉永福率部起程,離開苔市,沿襟江邊崎嶇的山路南行。

  兩日後,途經松軒(Tung Hien,今併入Ngọc Hoi社)、春靈(Xuân Linh,今併入Kim Binh社)、寧陽(Ninh Dương,今併入Vinh Quang社)等社,在貞鋪(Pho Trinh,今併入Vinh Quang社)西渡襟江,再經春香(Xuân Hương,今併入Hòa An社)、仁里(NhânLy,時屬咸安縣,今屬霑化縣),行程約八十里,抵達壽山社(越名Thơ Sơn,劉永福作「棟圩」,既可能是該社名方言音近,亦可能是該社另一村名òngXoum音誤所致筆錄者記誤,壽山社今分屬宣光省安山縣LựcHành和ChiêuYên社)。

  在壽山休息二日後,劉永福再次起程。

  但是,在準備渡過瀘江(Sông Lô)時,卻遇到了麻煩。

  原來,在江對面的寧異社(NinhGi,今併入咸安縣ThàiSon和ThaiHoá社)內,有南兵把守在香芒村(HươngMang,《劉永福歷史草》作「鄉望圩」,白話音近之故,今併入ThaiHoá社)附近的香芒屯,這裡是扼守宣光西北的要衝。

  駐守的南兵並不知道劉永福等人的相關情況,因此,當他們獲悉有大批不明武裝人員意欲過江時,早早便在江邊嚴陣以待,警告劉永福等不許在此過江,否則便迎頭痛擊。

  為了過江,劉永福一開始謊稱要前往雲南經商謀生,請求南兵允許過江,南兵不予理會。期間二次意圖偷渡過江,都因南兵在江邊來回巡邏,防守嚴密而作罷。

  正所謂天無絕人之路,壽山社總見黑旗在此秋毫無犯,不像匪徒,又恐在此滯留會擾及鄉民。主動告訴他在還有另一處渡口,並願意協助他過江。

  在社總的引導下,劉永福趁夜沿瀘江邊小路向北行走二十餘里,來到寶墟(Chợ Bợ,在寶村附近,寶村又稱「朗寶村」,越名Làng Bợ,今屬咸安縣Binh Xa社。《劉永福歷史草》稱走三十里至寶墟,記憶力之好令人感嘆)。

  為防止南兵聞訊阻攔,黑旗連夜乘竹筏渡過瀘江,抵達撞揚社(Chàngdương,今併入咸安縣ThàiSon社)。

  經過一日休息,黑旗沿山路繼續向西出發。行走了近六十里,抵達安平府收州(今安沛省安平縣)玉振總玉振社(NgọcChân,又稱「Làng Be」、「Làng Bạc」,今譯作「朗鉑」。《劉永福歷史草》作「白村」、「廩白村」,皆音近之故)。

  或許是太累,黑旗在玉振住了兩晚。

  平心而論,玉振社漢土雜居,周邊的生存條件較好,黑旗如占據此地,維持一支規模武裝不成問題。

  不過,劉永福既然決定投效剿匪,自是想憑實力庇護地方,以換取百姓捐供為立足根本,亦即「合法」團練的生存法則。

  離開玉振後,劉永福向西行走約十餘里,向右沿㵢江(今作Sông Chay,譯作「齋河」)邊的小路轉向西北約四十里,終於抵達陸安州州蒞所在地桃林社(ĐaoLâm,今併入新林社)。

  這時,已是嗣德二十年十月初,清同治六年,公元1867年。

  筆者按:公元1971年,越南政府築壩截斷江,建設越南第一座同時也是最大的水電站:石壩水電站。自玉振至桃林一帶包括原收州大部分地方,均已沒入水中,現已開發建設成為石壩湖旅遊度假區。

  陸安州位於宣光西北盡界,東接永綏(VĩnhThy)、咸安(HàmYên)二縣,西接興化省鎮安(TrânYên)、文盤(Văn Ban)二縣州,南接收州(ThuChâu,安平府署地),北接興化省水尾(Thuỷ Vĩ)、文盤二州。州轄東西相距近八十里,南北相距一百四十里,方圓千餘里。

  陸安下轄六總(邳下、竹樓、林場上、林場下、梁山、義都)二十七社二屯(相當於二十九社,《劉永福歷史草》作「六董,每董三十餘社」,應是記錄整理者之誤),山多地少,僅桃林周邊及中北部北坡(BăcPha)、板果(位於北坡東十餘里)一帶村寨較多,土、儂及其他少數民族相雜而居,民風淳樸,專事農樵,生存條件稍好。外來的清人多以客居各圩,經商為業。

  據推測,當時陸安人口總數遠不及一萬(據2009年統計,陸安縣人口總數僅十萬,可以想像,當年人口極少)。

  歷史上,陸安州(後改縣)蒞多次遷移,原設在順穆社,後移設桃林社,上世紀八十年代因修建石壩水電站,再次遷至安世鎮(Yên Thê)。

  由於歷史原因,陸安州自劉仲璋叛亂後長期無官上任,處於無政府狀態,地方事務由安平府兼理。此前,為了防堵永綏、咸安來匪,曾派兵設守北坡、板果二屯,但現在已形同虛設,成了一個不設防的荒蠻之地。

  本年初,盤文二聯合梁文利等人,打著白苗旗號,率眾分據陸安之竹樓社(TrúcLâu,位於陸安與興化省鎮安縣交界的山區一帶)以及板果、北坡二屯。

  他們視地方官如無物,分封手下大小頭目以官職,儼然以州官自居,這顯然是越廷無法容忍的行為。

  據稱二人「狠惡異常」,對土客百姓動輒生殺予奪,自大清國投寓於此的儂、土、客人苦不堪言,大戶人家紛紛逃遁,熱切盼望有人提供保護。至於宣光地方官員,往往視陸安為煙瘴之地,加之兵弱餉拙,根本無力清剿。

  初到陸安,為了便於設防,劉永福率本部在州蒞北約六里處一座名叫黑山的西面山腳下一家大戶的房屋駐紮,鄧志雄屬下之黃二、陳三、陳四、許晚、何阿本等百餘人則在對面的桃林村口設柵駐紮。兩營對面相向,互為犄角,中間是一塊長約四里,寬一里的稻田。桃林是北坡、板果一帶前往州蒞的必經之地。

  筆者按,同治三年,宣光邊地永綏、渭川二縣苗、瑤、儂、土各族仇斗不止,三宣總督阮伯儀率部前往剿辦。「蠻民」盤文二見勢不利,向宣光地方投首,不料反被監押。為了使之「感畏招引」,阮伯儀仿諸葛亮七縱孟獲例,贈其衣袴釋回,宣光邊地因此寧息一時。據此分析,盤文二很可能是瑤人。

  時過境遷,不知盤文二因何掛白苗旗號再度擾掠宣光?

  黑旗初到,當地百姓不知所來何事?

  很快,劉永福宣布在陸安設立客團,名曰「忠和團」(《劉永福歷史草》作「中和團」,本書以越官方史料為準),成員包括原有黑旗二百名以及鄧志雄手下自願歸附的百餘名,團旗依舊使用自大清帶來的北斗七星狼牙白邊三角大黑旗,這是劉永福黑旗首次以獨立武裝的形式出現在世人面前,陸安百姓俗稱之為黑旗軍。

  再說潘文述將此事上奏嗣德帝(雖然嗣德對「天朝」皇帝稱臣,但在自己的地盤,還是自稱為帝)。奏稿輾轉兩個月後,送抵二千里外的西都順化,嗣德對此做出了批覆。

  史載:(公元1868年,清同治七年,嗣德二十一年正月)「清地股匪盤文二、梁文利等掛白旗號,擾掠陸安州(屬宣光),省臣潘文述請責令權管阮文潘,督新降頭目劉永福等剿之(前經出首,束為宣光團勇頭目)。帝令兼督臣阮伯儀熟籌剿撫,處置要永無礙。」這一年恰逢嗣德四十壽辰大慶,而劉永福年三十二。

  不過,當這道聖旨下達宣光時,劉永福早已在陸安揚名立萬了。

  這是劉永福第一次被載入史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