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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這個問題就大了

  「怎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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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勘員把相機屏幕轉過來,翻出剛才那幾張。

  屏幕上是一片鋪著落葉的波浪鐵皮。落葉被壓得實實的,只有一塊地方是塌下去的,塌出一個坑,坑裡的葉子被撥開過。

  坑裡躺著一樣東西。黑色的,方的,邊上有一個斷掉的掛扣。還有半截白色的膠布,粘在旁邊的鐵皮上。

  廖老闆看了一眼,兩條腿一軟,扶住了梯子。「這……這是啥子?」

  「我不知道。」查勘員把相機收回去,「老闆,我跟您講三件事。」

  「您講。」

  「第一,這個東西我不能碰,也不能拿。我只能拍。第二,我拍的這些照片,要歸到您這個案子的出險材料里去。」

  「第三。」查勘員看了他一眼。「我現在得報警。」

  廖老闆整個人晃了一下。「為啥子要報警!」

  「老闆,我幹這行五年了。」查勘員把手機掏出來,「一個人從二樓掉下來,窗戶底下的棚頂上有個東西被人撥開葉子塞進去過。我要是不報,將來這個案子出了問題,我自己得擔著。您也別急。我報了,公安來了,把這個東西取走了,認定書出來了。認定書上要是寫您這邊沒有責任,那您這個店該賠的一分不少地賠,該保的一分不少地保。可我要是不報,將來查出來這上頭有東西,我們公司第一個拒賠。」

  廖老闆站在那兒,嘴唇哆嗦著,一個字都講不出來。

  查勘員把電話撥了出去。

  九點三十一分。

  林凌接到姓周的電話的時候,人還在中心醫院六樓那條走廊上。

  那個女人已經報完警了。她現在坐在護士站旁邊一張塑料椅子上,懷裡抱著那個化肥袋,眼睛一直看著重症監護那扇門。

  「林凌!」姓周的聲音裡帶著一股壓不住的東西。「棋牌室後院那個棚頂上,找著東西了!」

  「什麼。」

  「一個對講機!」

  「老陳的?」

  「不是。」姓周的說,「不是我們所的。」

  「那是誰的。」

  「不知道,是個民用的對講機,市面上幾百塊錢一對那種。」姓周的喘著氣,「還有半截白膠布粘在旁邊。」

  林凌的手指頭攥緊了。「膠布上有東西嗎。」

  「有。」姓周的說,「查勘員的照片我看了,那半截膠布上有血。」

  整條走廊上,林凌閉了一下眼睛。「周警官。昨天晚上凌晨一點多,中心醫院保衛科的窗台上,也有一截白膠布,上頭有一個紅手印。」

  「我知道,我們收了。」

  「今天早上棚頂上又是半截。昨天晚上醫療廢物袋子裡,少了左袖和一截白膠布。那捲膠布是昨天下午四點三十幾,趙明遠從棋牌室櫃檯底下摸出來的。一卷膠布,昨天下午纏在一個孩子的手上,昨天晚上被人從袋子裡剪走。到今天早上,它一共出現在三個地方。」

  姓周的在那頭「嘶」地吸了口氣。「他們把它剪成幾截,分著往幾個地方放。」

  「對。」林凌說,「他們在鋪路。」

  「鋪什麼路?」

  「鋪一條能講得通的路。」林凌說,「棚頂上有個對講機,旁邊有半截帶血的膠布。這個東西要是今天上午被人撿到了,會怎麼講。」

  姓周的想了一下。「會講那個孩子昨天下午在二樓跟人聯絡,用的對講機,出事的時候東西掉出去了。」

  「對。」林凌說,「一個二十歲的農村孩子,兜里揣著個對講機在棋牌室二樓待著。那他就不是來送材料的了。他成什麼了?他成了一個團伙里的人。」

  整條走廊上,林凌的聲音很低。「他們昨天晚上給我發那兩條簡訊,講東西被扔在棚頂上。我當時以為他們要把我支過去。我猜錯了一半。他們確實想讓我去。可他們更想讓這個東西被人找到。找到的人是誰不重要。重要的是它得被找到。」

  姓周的在那頭沉默了很久。「……那我們今天上午取了它,不就正中他們下懷?」

  「不。」林凌說,「他們要的是被人撿到。今天上午取它的不是路人,不是我,也不是老徐。是保險公司的查勘員報的警,你們來取的。這中間差了一層。」

  「差在哪兒?」

  「差在時間和手續。」林凌說,「周警官,我問你,那個東西現在是什麼狀態。」

  「已經拍照固定了,我們的人正在提取。」

  「它是在什麼位置。」

  「棚頂上一個塌下去的坑裡,坑裡的葉子被撥開過。」

  「撥開過。」林凌把這三個字重複了一遍。

  「對。」

  「周警官,前天晚上下過雨。」

  那頭愣了一下。「下過。」

  「一個棚頂,前天下過雨,昨天到今天沒下。」林凌說,「那上頭的落葉應該是濕的,壓得實實的。一樣東西要是昨天下午四點五十從二樓窗戶扔出來,掉在棚頂上。它砸下去,會怎麼樣。」

  姓周的呼吸重了。「……會砸出一個坑,葉子會被砸開。」

  「可它不會被撥開。」林凌說。「砸開和撥開,不是一回事。砸出來的坑,邊上的葉子是往外翻的,是濺開的。撥開的坑,邊上的葉子是堆起來的,是被手推到一邊的。查勘員剛才是怎麼講的。」

  姓周的在那頭翻了翻。「他講,只有一塊地方是塌下去的,坑裡的葉子被撥開過。他用的是撥開。」

  整條走廊上,林凌把身子靠在窗台上。「周警官,麻煩你現在辦一件事。把那個查勘員留下來,問他一句話。」

  「問什麼。」

  「問他剛才在梯子上,為什麼會停住。」

  「他爬到一半停了?」

  「他一定停了。」林凌說,「他要是一口氣爬上去,看見東西才停,那他是先看見東西的。可他要是爬到一半就停了,那他是先看見別的。」

  「別的什麼?」

  「先看見那片葉子不對。」

  姓周的在那頭「操」了一聲。「我這就問。」

  「還有一件更要緊的。」林凌說,「那個棚頂,昨天下午到今天早上,有沒有人上去過。」

  「怎麼查?」

  「梯子。」林凌說。「那個棚子一層高,比人高一點,赤手空拳爬不上去。查勘員上去用的是廖老闆家的鋁合金梯子。那把梯子平常擱在哪兒。」

  姓周的立刻明白了。「我這就去問!」

  「別問廖老闆。」林凌說。

  「那問誰?」

  「問他老婆。」

  那頭愣住了。「為什麼問他老婆?」

  「因為廖老闆昨天下午到今天早上,一個字都沒講過。」林凌說,「他關著燈在三樓坐了一宿。他今天早上七點接了保險公司的電話,才敢下樓。他心裡全是數。可他老婆不一定。一個家裡的梯子平常擱在哪兒、昨天有沒有被人挪過、挪回來的時候是不是髒了,這種事男人不一定管,女人一定知道。你問他老婆一句,你們家梯子昨天有人動過嗎。她要是答有,那就是有。她要是答沒有,那你就再問一句,昨天下午出事以後你們家誰進過後院。這兩句都是家常話。可她今天上午答出來的每一個字,都會落進筆錄。」

  姓周的在那頭憋出了一句:「林凌,你到底是從哪兒冒出來的。」

  「腫瘤醫院地鐵站。」林凌說,「昨天上午十一點十五,我坐在樓梯上。」

  掛掉電話,他往走廊那頭走。那個女人還坐在塑料椅上,懷裡抱著化肥袋。

  林凌在離她三步遠的地方蹲下來。「大姐。」

  女人抬起頭。「警察來了嗎。」

  「來過了。」女人抹了把眼睛,「來了兩個,問了我半天,我把我曉得的全講了。」

  「他們出手續了嗎。」

  女人翻了半天,從化肥袋裡摸出一張紙。「他們給我這個。」

  林凌看了一眼,沒伸手。「大姐,這張紙您收好。」

  「這上頭寫的啥子?」

  「這是報案回執。」林凌說,「上頭有編號,有時間。從今天早上九點整開始,您兒子這件事,就是一個有編號的案子了。」

  女人捏著那張紙,看了很久。「林律師。我娃要是能醒過來。」

  她的聲音一下子就哽住了。「我要是能等到他醒過來。我一定要問他,他去那個樓上頭幹啥子。」

  林凌沉默了一會兒。「大姐。」

  「哎。」

  「您兒子昨天下午在那棟樓的二樓,把一份材料交給了一個律師。那份材料是一份舉報。他沒有告訴任何人他為什麼去。可他把那份東西送到了。」

  女人捂著臉,肩膀一抽一抽的。「他從小就犟。他初中的時候,村裡有個人偷了他同學的自行車,他一個人跑到人家門口守了三天。他爸打他,他不還手,就站著挨。打完了他還去守。」

  林凌聽著。

  這個孩子他見過一面。

  昨天晚上八點多,重症監護的門開了一條縫,他從外頭往裡看了一眼。

  一個瘦得脫了形的年輕人,插著管子,臉腫得看不出模樣。左手小指頭纏著的白膠布,已經被剪走了。

  「大姐。他兜里有一張名片。」

  女人愣了:「啥子名片?」

  「恆信律師事務所的名片。」林凌說,「昨天晚上從他兜里翻出來的,那是他身上唯一一樣東西。他沒有身份證,沒有手機,什麼都沒有。就那一張。」

  女人的手抖了起來。「他……他從哪裡拿的名片。」

  「我不知道。」

  「林律師。」女人忽然抬起頭,「那張名片上頭,是不是有個人的名字。」

  林凌看著她。「有。」

  「是哪個。」

  林凌沉默了一下。「趙明遠。」

  女人怔怔地看著他,眼淚一顆一顆往下掉。「這個人昨天下午在樓上收了我娃的東西?」

  「對。」

  「那我娃是去找他的?」

  「看著像。」

  女人捂著嘴。「那他為啥子要找他嘛。」

  這句話把林凌問住了。這一整天他都在往前趕,趕紙、趕人、趕時間。可這一句他答不上來。

  一個四川來的二十歲孩子,兜里揣著一張恆信律師事務所的名片,昨天下午跑到安平路一棟樓的二樓,把一份軌交運營的舉報材料交給了一個從沒見過面的律師。

  他是怎麼知道趙明遠的。他是從哪兒拿到那張名片的。那份舉報材料,他又是從哪兒弄來的。

  林凌站起來。「大姐,您在這兒等著,中午會有人來跟您講錢的事。」

  「林律師你要去哪裡?」

  「我去問一個人。」

  他往電梯口走,一邊走一邊掏出手機,撥了趙明遠的號。

  響了三下就通了。

  「林律師!我剛從地鐵公司出來!」趙明遠的聲音是亮的,「記錄拿到了,蓋了章,他們簽的字!」

  「趙律師。我問你一件事。昨天下午那個孩子,兜里揣著你的名片。你知道這個事情嗎?」

  那頭的聲音一下就停了。

  「我知道,昨天晚上我就知道了。」趙明遠的語氣低了下去,「我一晚上都在想這個事。」

  「你想明白了嗎。」

  「沒有。」趙明遠說,「我這七年發出去的名片,少說有幾千張。我根本不認得他。」

  「那你今天上午回所里,做一件事。」

  「您講。」

  「你查一下你的名片是哪一批印的。」

  那頭愣住了。「……名片還分批?」

  「分。」林凌說,「律所的名片都是統一印的,每一批的紙、字體、排版、後頭那個地址電話,都可能不一樣。恆信這七年搬過一次樓嗎。」

  「搬過。」趙明遠說,「二〇一三年從老樓搬到現在這棟。」

  「那你名片上的地址就換過。」

  「對!」

  「那個孩子兜里那張,是哪個地址。」

  電話那頭,趙明遠整個人像是被人按了一下。「我……我昨天晚上沒看。」

  「那你現在打電話去問。」林凌說,「東西在派出所,你讓他們看一眼那張名片背面的地址。要是新樓的地址,那這張名片是二〇一三年以後拿的。要是老樓的地址。」

  林凌停了一下。

  「那這張名片,在這個孩子兜里揣了至少三年。他今年二十歲。三年前,他十七。這個問題就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