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護車的尾燈消失在路盡頭,一家人站在小徑上,心急如焚,一時沒了主意。
章嘉荏打破了冷場:「姑媽,叔叔,剛才到底怎麼回事?」
章問蘭搖了搖頭:「我也不知道。我們都在自己別墅里,聽到動靜才趕過來的。」
章問安說:「大哥上次體檢,醫生就說過他有中風前兆。他這段時間太累了,集團的事、家裡的事,全壓在他一個人身上。」
章問庭嘆了口氣:「看來今天的會開不成了。」
章問蘭哼了一聲:「開什麼會?我看這裡面肯定有鬼。好好的人,泡個溫泉就中風了?早不中風晚不中風,偏偏今天中風?說不定就是那個女人和那個私生子搞的鬼。」
「姐,你小聲點。」章問庭拉了拉她的袖子,「家醜不外揚,別讓別人聽見了。」
「我小聲什麼?我說錯了嗎?舒棠那個女人,當初是怎麼進我們章家的?現在好了,大哥一倒,泰和就成她母子的天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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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問安說:「姐,沒有證據的事別亂說。」
幾個人你一言我一語,聲音越來越大。
章嘉荏站在旁邊,聽著姑媽叔叔們吵。她深吸了一口氣,淡聲說:「行了。」
她聲音不大,但幾個人都停了嘴。
「我們在這裡吵,什麼都吵不出來。先去醫院。有什麼疑問,當面問清楚。」
章嘉荏頓了頓,繼續說,「到了那邊,人多嘴雜,容易壞事。待會兒我單獨問舒棠和章嶼,姑媽、叔叔,你們先在外面等。」
章問蘭還想說什麼,被章問庭拉住了。
「聽嘉荏的。」章問庭說。
一家人分頭乘車往醫院去。
章嘉荏走到江萊面前,低聲說:「萊萊,你先回市中心吧。」
江萊說:「我也有點事情要處理,你先去忙。」
章嘉荏看了她一眼,點了點頭,又轉向盛容凌:「萊萊剛才在別墅被人推下水,你多看著點。不行還是叫你大哥過來。」
盛容凌的眸光一震,看向江萊。
江萊沒有解釋,只是朝她微微搖了搖頭。
章嘉荏沒再多問,轉身上了車。
幾輛車先後駛離,別墅區恢復了安靜。盛容凌走到江萊身邊,沉聲問:「大嫂,剛才出事了,你怎麼不跟我說?」
「我不跟他們去,就是要處理這件事。」江萊轉過身,看了一眼身後的別墅,「走,我們先進去看看。」
兩個人一前一後走進章問天和舒棠、章嶼住的那棟別墅。
門沒鎖,輕輕一推就開了。客廳很安靜,茶几上還擺著舒棠織了一半的毛衣,旁邊放著一杯涼透了的茶,有淡淡的西洋參的氣味。
江萊先去了後院。
溫泉池不大,石頭砌的,池邊的楓樹和槭樹落了一地紅葉,有幾片漂在水面上。
「剛才有人說章伯父泡了溫泉就上樓睡覺。」江萊說,「走,上二樓看看。」
臥室的門開著。床上的被子還凌亂地掀著,枕頭歪在一旁。窗戶關著。
江萊幽幽說道:「中風前兆不代表一定會中風。只是說如果護理不好,風險比較高。比如,剛泡過溫泉,全身毛孔張開,再吹冷風,就會發生一過性的偏癱。」
她轉過身,看著床,「剛才他們說,章伯父泡了溫泉就上樓睡覺。如果有人趁他睡著的時候,把這扇窗戶打開,讓冷風灌進來,他不知不覺就會中招。」
容凌的眸光震了震,「我完全沒想到。」
「一般人想不到。」江萊說,「但我是學醫的。」
她頓了頓。
「章嶼也是學醫的。他不會不清楚。」
容凌站在那裡,消化了幾秒,緩緩開口:「嫂子,你的意思是?」
「我只是說,這件事有蹊蹺。」
江萊頓了頓,抬起頭左右看了看,說:「容凌,你幫我找找,這房間有沒有監控。」
盛容凌環視了一圈,搖頭:「這種高級度假酒店很重視客人隱私,房間裡不會裝攝像頭。」
江萊走到窗邊,往外看。窗下是一條園路,鋪著石板,兩旁種著矮竹。再遠一點,路口的拐角處,有一個攝像頭,黑色的,對著主路方向。
盛容凌也看到了。她指了指那個攝像頭:「這種攝像頭的拍攝範圍很廣,說不定能拍到。」
江萊點了點頭,淡聲說:「先報警吧。今天接連見鬼,肯定不是意外。」
盛容凌拿出手機,走到一旁報警。
報完警,盛容凌走回來,問:「嫂子,接下來怎麼辦?」
江萊問:「盛啟楠和沈汐月還在這裡吧?」
「還在。我們的人盯著,他們跑不了。」
「好,過去找他們算算帳。」江萊說,
兩人沿著別墅區的小逕往後走,拐了兩個彎,在一棟不起眼的別墅前停下。
盛容凌按了門鈴。
等了十幾秒,門開了。
沈汐月站在門後,看到江萊,她的表情沒什麼變化,淡聲問:「你來幹什麼?」
江萊走進去。客廳不大,盛啟楠坐在沙發上,他抬起頭,看到江萊和盛容恪一起進來,臉色沉了沉。
江萊在對面沙發上坐下來,翹起二郎腿,抱著手臂,看著盛啟楠,淡淡冷笑道:「二叔,你跟你的小,真的很喜歡往我眼前扎。每次你們倆一出現,准沒好事。」
她頓了頓,「今天我被人推進池子裡,還有章伯伯中風的事,想必跟你們有關吧?」
沈汐月在旁邊坐下來,冷笑了一聲:「你有證據嗎?」
「當然沒有。」江萊笑了笑,「你們也不會蠢到自己動手。」
「那你廢什麼話?」沈汐月說,「還不滾?」
江萊偏過頭,看了她一眼。
「沈汐月,你到現在以為,你還有資格跟我平起平坐地說話嗎?」
江萊頓了頓,淡聲道:「我今天就告訴你,什麼叫做遷怒。」
沈汐月嘴角勾起一抹冷笑:「江萊,你裝什麼?」
江萊說:「上次你砸了我的鐲子,認了八千萬的賠償金,到現在我一毛錢也沒看到。你以為這筆帳我就這麼跟你算了?」
她頓了頓,「我問過律師了。故意毀壞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拒不賠償的,最高可以判七年。在加上你之前偷換我的手鐲涉嫌盜竊,數罪併罰,判你個十年有期徒刑,不為過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