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半程的第一頓早飯,是四個人一起吃的。
第四個是陸姐。她照常兩點來,來的頭一件事不是進客廳,是站在玄關問蘇晴:「今天怎麼分工,你說了算。我先聽。」
蘇晴正在給林寧圍圍嘴,頭也沒抬:「照舊。你的兩個小時,兩點到四點。別的我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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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陸姐換鞋進門,從這天起她再沒問過第二遍。
這個照舊里其實藏著變化。前十二天,陸姐來的鐘點林晨挪過一回,為的是讓林寧午睡往後錯半個鐘頭;後半程林寧的覺歸蘇晴排,兩點那一覺取消,上午十點那覺加長。這些調整蘇晴花了一個晚上排出來,排在月曆上,紅筆一格一格寫清。
早飯後林寧在圍欄里玩,兩個人在餐桌上攤開一張紙,把後半程重新分。
「先分大塊。」蘇晴拿筆,「十八天。你說的,我來了不接管。我也不想接管。這十二天你把她的日子過順了,順的日子不打亂。」
「那分什麼。」
「分各自的部分。」蘇晴在紙上畫了三欄,「個人半天,共同外出,做飯。三塊。先說做飯。」
做飯分下來最簡單。早飯和午飯一起吃,誰起得早誰做,另一個人收拾。晚飯輪著做,單日她,雙日他。林寧的輔食單做,這個歸固定的兩個人:米粉和蛋羹誰在誰做,菜泥和果泥蘇晴做,她做的那兩樣細。
「你做的細。」林晨說,「我做的她挑。」
「她不是挑,是粗。」蘇晴在做飯那欄寫了個「輪」字,「你切的大,她嘴小。切小點就行了,學。」
共同外出,一周兩次。一次遛彎級別,樓下、花園、菜市場。一次出門級別,坐車去遠一點的地方。頭一次定在後天,去河堤,林晨走過的那條。
「河堤你去過了?」蘇晴問。
「坐過。」林晨說,「沒帶她走過。就是河邊那條步道,椅子隔二十米一把,推車能上,坡不陡。」
「行。後天下午,暖的時候。」
後天下午他們去了。三點出的門,推車沿步道往下遊走了四百米,走到那兩個釣魚老頭常坐的位置,人沒在,椅子空著。林寧裹著毯子看河。河上過了一隻船,空的,往下游去。林寧的手跟著船走了半程,船拐過彎,她的手落下來,拍了兩下扶手。
「她記船。」蘇晴說。
「記船,記噴泉,記路燈。」林晨說,「她這一個月在攢她的清沅。」
蘇晴看了他一眼,沒接話。回去的路上她推車,林晨走在另一邊。風從河面上過來,推車的軲轆聲一路響到小區門口。
個人半天是最後分的,也是這張紙上最難分的一欄。難不在鐘點,在「半天」兩個字怎麼算。
「我不占你的。」蘇晴先說,「你有陸的兩小時,加上你想自己出去的時候,跟我說一聲就行,我看著她。這個不算換,就是看。」
「你呢。」林晨問,「你的半天呢。」
「禮拜二和禮拜五的下午。」蘇晴說,「單位那邊我協調好了,這兩天下午不排會議。禮拜二我去辦件事,禮拜五另有個安排。這兩個下午,娃歸你。」
「辦什麼事。」
「辦我的事。」蘇晴筆沒停,「到時候你就知道了。」
林晨沒追問。她的原則他知道,重要的話她說一遍,沒說的就是不急著說。追問是逼她把沒排好的事提前交出來,他不幹這個。
分完三塊,蘇晴在紙的最底下添了一行:各自房間。主臥她住,林晨住他睡了十二天的那間側屋,林寧的小床不動,還在主臥。
「這條也要寫?」林晨看著那行字。
「寫。」蘇晴說,「寫下來的才算分過。不寫,住著住著就又混回去了。混回去,前十二天的規矩就白立了。」
「側屋的摺疊床睡慣了。」林晨說,「不混。」
「我知道你不混。」蘇晴把筆帽扣上,「寫是寫給日子的。日子長,人會懶,字不會。」
這張紙貼在了冰箱門上。貼的位置在冰箱把手上方,視線平齊,誰開冰箱都能看見。
分完的當天下午,規矩就開始跑。兩點陸姐來,四點走,記錄本上照舊五行字。四點半蘇晴帶林寧下樓曬了半個鐘頭太陽,回來做晚飯。晚飯輪到她,兩個菜,菜切得細,林寧那碗菜泥壓得沒有顆粒。林晨收拾碗,洗了,擦了灶,把明天早上要泡的米坐上水。
「明天早上我起得早。」他說。
「幾點。」
「六點半。你七點。」
「行。」蘇晴在月曆上把明天早上的格子標了個「林」字。
標完她把筆擱下,說了句題外話:「這張紙你看了幾遍了。」
「三遍。」林晨說,「貼上去到現在。」
「我看出來了。」蘇晴說,「你路過冰箱就慢半步。慢的那半步就是在看。」
林晨笑了。她說得對。那張紙上沒幾個字,他每看一遍,心裡就穩一遍。以前在青山,規矩都寫在張偉倉庫那面牆上,他也是這麼看的。看規矩的人不是怕規矩,是靠規矩。
「靠規矩不丟人。」蘇晴把月曆收了,「規矩立起來,人就不用一天到晚做決定。省下來的勁,干別的。」
禮拜二下午,蘇晴出門了。走前她給林寧餵完午飯,圍嘴洗了搭好,跟林晨交接:「兩點她睡,睡到三點多,醒了吃半根香蕉,四點陸來。」交接完她走,走得跟上班一樣,背包,換鞋,關門,三下。
林晨帶了一下午。這一下午跟清沅前十二天沒什麼兩樣,唯一的不一樣是他的耳朵支著一半在門口。四點半蘇晴回來,手裡拎著兩張電影票。
「禮拜五下午的。」她把票放在桌上,「一點四十開場。我查了,那個廳有暖氣,片子是老片重映,人少。」
「你禮拜二辦的事,就是買票?」
「買了票,還剪了頭髮。」蘇晴把外套掛上,「一個月沒剪了。辦完了。」
林晨看著那兩張票。票是連座,三排七座八座。他忽然明白禮拜五那個「另有個安排」是什麼了,也明白了她為什麼把個人半天排得這麼死:禮拜二辦事,禮拜五看電影,一個下午都不糟蹋。
「一個人看?」他問。
「一個人看。」蘇晴說,「禮拜五下午一點四十,你在家裡帶娃。三點四十我回來。」
「帶什麼。」林晨說,「禮拜五下午陸姐兩點來。」
蘇晴愣了一下。這個空檔她排漏了。陸姐的兩小時在兩點到四點,電影一點四十開場,散場三點五十。中間十分鐘能對上,開頭二十分鐘對不上。
「你送我到影院,一點二十齣門,一點四十前坐進廳里。」蘇晴當場把方案改了,「你回來正好趕上陸姐。車留給你,我打車回。」
「打車錢比票錢貴。」林晨說。
「貴的那部分買的是我不趕。」蘇晴把票收進包里,「趕的電影不如不看。」
這條也寫上了冰箱那張紙:禮拜五下午,送、看、打車回。
禮拜五到了。一點二十,林晨開車送她到影院門口,車停穩,她下車,沒回頭,進了門。林晨看著她進去,掉頭回家,一點五十到家,陸姐兩點整按的門鈴。
四點鐘蘇晴回來了。進門先看林寧,林寧在圍欄里啃老虎,看見她,舉起老虎給她看。她接過來看了看,還給林寧,然後坐到沙發上,把外套的拉鏈拉開,沒脫。
「怎麼樣。」林晨問。
「看完了。」她說,「老片,畫面黃,聲音啞,好。廳里連我七個人,沒人說話,沒人看手機。散場的時候燈亮了,我坐到最後一個才走。」
她頓了頓。
「上一次一個人看電影,是結婚前。單位樓下那個影院,拆了。」
林晨坐到她旁邊。林寧在圍欄里自己玩,客廳里很靜。他沒說「以後常去」這類話,說了就是許諾,許諾要算成本,她不愛聽空口的。他起身去廚房,把晚上要做的排骨先拿出來化凍。那天是雙日,晚飯輪他。
排骨化著凍,冰箱上那張紙在燈底下亮著。三欄,一行房間,一行禮拜五。十八天的後半程,一天一天照著紙過。紙上的字不多,每個字都是兩個人分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