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九點,第一位照護人員提前十分鐘到了河灣。
蘇晴請她坐在客廳靠窗的位置。桌上只有水、兩份核驗清單和機構發來的合同樣本,四位父母都沒來旁聽。
林晨把椅子往旁邊挪。蘇晴要在這裡恢復,第一輪由她先問。
來人姓趙,做過九年產後照護。身份證明、近期健康檢查、培訓記錄和機構提供的六段服務經歷都能對應,蘇晴逐項看過原件,林晨核了簽發單位與日期。
「夜裡怎麼安排?」蘇晴先問。
趙姐答得很快:「孩子醒了我管,你只管休息。餵養也聽我的,前幾家都是這麼過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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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有自己的選擇呢?」
「頭幾天容易亂,按經驗做省事。出了月子,你再按自己的來。」
蘇晴在清單上記下一行。她需要有人搭手,不準備把恢復期間的日常決定一併交出去。
林晨翻到合同里的夜間服務。條款只寫及時響應,沒列主照護人員連續工作的時段,也沒寫她何時睡覺。
「您白天做飯和整理,夜裡也全程負責,休息放在哪段?」
趙姐說孩子睡時自己就睡。遇到連續幾晚狀態不好,可以請機構臨時找人頂半天。
「替班是誰?」蘇晴問。
「到時候看誰有空。我們這行都這樣,固定人反而不好排。」
機構聯繫人在電話里確認,趙姐若臨時生病,會從當日空閒人員里調換。替換者的資料會在上門前發來,無法預先確定姓名。
蘇晴問到第三次意見不同時怎麼辦,趙姐看了一眼桌上的紙:「你們要是什麼都自己定,請人就沒意義了。我做過那麼多家,出過月子都說省心。」
「省心是誰覺得省心?」蘇晴問。
趙姐愣了一下:「當然是產婦。剛生完的人哪有精神管這麼細?」
「我沒精神的時候,可以少做決定。」蘇晴說,「不等於以後都由別人替我答。」
趙姐將合同樣本往前推了推。她仍願意接這單,卻直說自己習慣按經驗帶,不喜歡每個動作都重新商量。蘇晴也沒勸她改變。兩邊都說清以後,飯菜做得好、經歷多,已經不足以蓋住相處上的不合適。
第一場結束時,趙姐拿走自己的資料。她沒有被寫成能力差的人,只是她要的省事與蘇晴要的恢復方式碰不到一起。
蘇晴把窗戶打開,自己在臥室躺了二十分鐘。兩場之間預留的一小時沒有被上一位占掉。
林母打來電話,只問做飯行不行。聽見趙姐能照顧全家口味,她覺得這一項很實用。
蘇母更在意那句「都聽我的」。她過去照顧過弟媳,知道經驗能省力,也知道產婦被幾個人同時安排是什麼滋味。
兩位父親只提出一個共同問題。臨時換人那天,由誰保證新來的人已經查清身份和健康情況。
蘇晴把四條意見記在紙邊,又圈出夜間休息、固定替班和意見衝突,留給第二場。
十一點,第二位照護人員和機構服務主管一起到達。主照護人員姓方,固定替補姓吳,兩人的身份、健康檢查、培訓經歷與近三年服務記錄裝在同一隻資料袋裡。
方姐的從業時間比趙姐短兩年。她沒先講自己帶過多少孩子,而是讓蘇晴說明對夜間睡眠、餵養選擇、房間使用和父母來往的要求。
蘇晴希望夜裡至少保住一段連續睡眠。具體身體情況聽醫生,日常選擇由夫妻作主。照護人員不替家庭答覆親友,也不從個人手機發送照片。
方姐把四點寫下:「我負責觀察和記錄,超出日常照護的情況直接提醒就醫。意見不同先停下來問你,不能拿過去的家庭壓你。」
她的夜間職責分成兩段。前半夜由她承擔約定事項,後半夜根據蘇晴恢復和實際餵養方式調整。白天另有連續休息時間,林晨負責的一段不會因付了費用就取消。
「如果連續幾晚都忙呢?」林晨問。
服務主管打開替班頁。固定替補吳姐每七天到崗一次,讓主照護人員完整休息。臨時生病時也由她優先接替,若兩人同時無法履約,家庭可暫停服務並按未履行天數退款。
「當天臨時換第三個人呢?」
「陌生人臨時來,你們可以拒絕。空檔由機構承擔。」
蘇晴接著問意見衝突。方姐說自己會說明理由,涉及醫療判斷便聯繫正規醫療機構,生活安排由本人決定。她不會把雙方母親拉進來表決。
這句話讓蘇晴多問了一層:「如果長輩私下要求你換做法呢?」
「我請她們找你們。僱傭關係在合同里,誰簽字,我就向誰確認。」
合同主體是機構,主照護與固定替補都列入附件。服務共四十二天,費用十二萬六千元,含替班、基礎餐食安排和兩次上門磨合。
價格比第一套高出三萬多元,也沒承諾全天由一個人包完所有事情。
隱私條款單列了照片、紙質記錄和家庭信息。照護所用設備由機構提供,照片須經夫妻同意才拍,服務結束當日交付並刪除,機構抽查只能看隱去身份的信息。
林晨沒有當場付錢。他請主管把口頭回答寫入補充條款,還要兩位人員近期服務家庭的可聯繫證明。
主管帶走修改清單。方姐起身前去看了一眼主臥到廚房的路線,只問夜裡常用物品準備放在哪裡,沒要求現在改變房間。
第二場結束後,蘇晴先休息。夫妻到傍晚才重新打開兩套資料。
林母仍覺得趙姐做飯周全。蘇母認可固定替補,卻提醒蘇晴,寫進合同的休息段也要真的執行。
林父與蘇父看過機構主體信息,確認出了人員爭議有明確對接方。他們沒再追問最後選誰。
第二天上午,第一家機構回復了隱私補充條款,卻仍無法提供固定替班。趙姐也表明,她更習慣一人連續住滿,家庭臨時改變安排會影響配合。
第二家發回修訂合同。夜間休息、固定替補、臨時退出和資料處理都落在文字里,兩份近期服務經歷的聯繫人也逐一核過。
其中一位服務家庭提到,方姐遇到意見不同會多問一句。另一位確認吳姐按約替過班,交接記錄當天能接上。
蘇晴把兩份報價並排放好。
「貴的這套,少買了一個人硬撐四十二天。」她說。
「也少買了我們對臨時換人的僥倖。」林晨答道。
夫妻選擇第二套。費用從共同生活支出里支付,首款按合同節點轉給機構,不向個人帳戶提前交全款。
服務開始時間與生產情況關聯。孩子出生前不安排人員住進河灣,醫院確認可以回家後,再由夫妻發出正式到崗通知。
兩次上門磨合也定了時間。第一次在生產前認門鎖、臥室、廚房和物品位置,第二次等醫院明確回家安排後再約,屆時按蘇晴的真實恢復情況調整。
簽字前,蘇晴在僱主一欄寫下自己與林晨的名字。雙方父母列在緊急聯繫人備選頁,誰都不擁有臨時加人或改職責的權力。
合同上的十二萬六千元對應四十二天服務、吳姐固定替班和退出退款。做飯合不合口味,蘇晴留到正式到崗後再看。
合同歸檔時,文件架還沒做好。蘇晴先把它放進現有資料盒,旁邊是近期檢查記錄和一張尚未確定的醫院比較表。
照護人員可以在出院後接手,生產當天去哪裡、路上需要多久、什麼情況改走備用醫院,仍沒有最後答案。
蘇晴把比較表抽出來:「明天把醫院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