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明那句話,讓林晨心裡對這件事的判斷,又穩了一截。
就我一個人知道。沒有別人。
這話沒法立刻驗證。但孫明說的時候,眼睛是看著他的,沒有避開。一個撒謊的人,說到關鍵處,往往會下意識避開對視。孫明沒有。
林晨沒有立刻接話。他需要再確認。
「你怎麼證明,只有你一個人知道。」林晨問。
孫明苦笑了一下。
「我證明不了。」他說,「我沒法證明一件沒發生的事。我沒說過,怎麼拿出證據來證明我沒說過。」
這話是實在話。林晨自己也清楚,讓一個人自證清白,本身就是個死結。
「但你可以查。」孫明說,「那筆錢的事,如果我說出去了,早就傳開了。一個回村種地的,名下有那麼大一筆錢,這種消息,誰壓得住。可這兩年,外面有傳過這個嗎。沒有。連那篇南嶺觀察,寫的也是村民閒話,沒一個字提到錢。」
林晨想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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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有道理。如果孫明真把那筆錢的事漏出去,以這種消息的爆炸性,不可能兩年悄無聲息。南嶺觀察那篇文章,恰恰是個反證。它能拿到的最勁爆的料,也只是猜測林晨有錢,連那筆錢的影子都沒摸到。
說明銀行那條線,確實沒漏。
林晨心裡基本有了判斷。孫明不是來害他的。是一個被好奇心折磨了兩年的人,終於忍不住來問個答案。
但判斷歸判斷。越界已經發生了,就得有結果。
「孫先生。」林晨說,「我信你沒有惡意。」
孫明鬆了口氣。
「但是。」林晨話鋒一轉,「你做過銀行,應該比我更清楚。客戶金融信息不是能拿來滿足好奇心的東西。你今天來見我,已經越線了。」
孫明張了張嘴,想說什麼。
「我不是懷疑你的人品。」林晨說,「我是說,這種事,不能靠人品兜著。也不能靠一句我不會說,算作結束。」
孫明沉默了。
他大概也明白這個道理。一個做過銀行的人,被人當面點破這條線,比任何重話都管用。
「那你想怎麼辦。」孫明問。
「簽個協議。」林晨說,「保密協議。你承諾,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我的金融信息。違約,承擔法律責任。」
孫明愣了一下。
「你信不過我。」
「不是信不信的問題。」林晨說,「協議管的是邊界。對我有約束,對你也有保護。以後這件事如果真從別處漏出去,至少你能拿出一份文件,說明你已經接受了約束。」
這句話說得很清楚。林晨不是在求孫明保密,而是在把一件已經越界的事,拉回法律和書面邊界裡。
孫明想了一會兒,點了頭。
「行。」他說,「我簽。其實你不簽,我也不會說。但你要這個,我能理解。換我是你,我也不放心。」
林晨看著他。
「你不覺得這是侮辱?」
「不覺得。」孫明說,「你這是把事情擺到明面上。明面上的東西,比口頭承諾讓人踏實。我做金融的,最懂這個。口頭答應一萬句,不如白紙黑字一條。」
這話,林晨愛聽。
因為這正是他這一年做青山,反覆在做的事。把模糊的、靠人情維繫的東西,變成寫下來、能查、能追責的東西。孫明這個做金融的,跟他想到一塊兒去了。
林晨給方律師遞了個眼神。鄰桌,方律師放下報紙,端著茶杯走了過來。
「這位是我的律師。」林晨說,「協議他來起草。」
孫明看了方律師一眼,沒有意外。他大概早猜到,林晨不會一個人來。
方律師坐下,從包里拿出紙筆。他沒帶列印好的合同,因為不知道今天能不能談到這一步。但保密協議的核心條款,他熟。他當場手寫了一份草擬的要點,讓兩個人先過。
條款不複雜。孫明承諾,不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形式透露林晨的金融帳戶信息、資金狀況及相關內容。如有違約,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這只是要點。」方律師說,「正式的協議,我回去擬好,三天內給孫先生。雙方簽字,各執一份。」
孫明把要點看了一遍。
「可以。」他說,「我沒意見。」
他簽了字,在那張手寫的要點上。林晨也簽了。方律師作為見證,簽在下面。
簽完,三個人都鬆了口氣。
林晨看著那張紙。一份在嘈雜茶館裡、寫在普通信紙上的保密協議要點。它不正式,但它是個開始。等正式協議簽了,孫明這條線,就被一份法律文件按到了明處。
不是鎖住孫明這個人。是鎖住那個不可控的未來。
孫明把茶喝完,站起來。
「林先生。」他說,「我問的那個問題,你到頭來也沒答。你到底有多大底。」
林晨看著他。
「這個問題,協議里也包含了。」林晨說,「你不需要知道答案。你只需要知道,這件事不能對外說,也不能再問。」
孫明笑了。
「也對。」他說,「我好奇了兩年,今天見著你,反而不那麼想知道了。」
「為什麼。」
「因為我看明白了。」孫明說,「一個有那麼多錢、還能回村種地的人,錢本身已經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他拿這份底氣幹了什麼。你乾的這些事,比那個數字本身,有意思多了。」
他以為自己看見過林晨的底。可坐到這張桌上,他才發現,那個數字只是門口的一道影子。真正讓人閉嘴的,不是數字有多大,是林晨從頭到尾都沒被那個數字推著走。
林晨沒有接話。
孫明也不需要他接。他沖方律師點了點頭,轉身往門外走。走到門口,他又回頭。
「你做的事挺好的。」他說。
林晨沒有回應。
他看著孫明的背影,消失在茶館門口的人流里。方律師收起那張簽好的要點。
「你怎麼這麼確定他沒說出去。」方律師問,「萬一他騙你呢。」
「我不確定。」林晨說,「但協議簽了。他要是真說了,或者以後說了,至少我有追究的依據。以前那是一句空話,現在是一份能上法庭的東西。」
方律師笑了。
「你現在做事,真是滴水不漏。」
「做事就該這樣。」林晨說。
兩個人離開茶館。外面太陽很亮。縣城老街上人來人往,沒有人知道剛才這張桌子上,談的是一筆多大的事。
回村的路上,林晨給蘇晴發了條消息。說事情處理完了,沒事了。
蘇晴回得很快,問要不要她做什麼。
林晨回:不用。一份協議的事,方律師在辦。
他沒有把孫明的事跟蘇晴細說,也沒打算說。這件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方律師是必須知道的,因為他要辦協議。蘇晴知道個大概就行。張偉、馬老闆他們,不用知道。
那筆錢的具體數字,依然沒有被攤開。只是今天,又有一個想繼續打聽的人,被一份協議按回了邊界內。
林晨靠在車窗上,看著外面往後退的田地。
他想起孫明最後那句話。你做的事挺好的。
這句話,他這一年聽過不少人說。村民說,幹部說,記者說,客戶說。說的人多了,他大多左耳進右耳出。可孫明這句,不一樣。
孫明是唯一一個,既知道他有那筆錢、又看著他怎麼花的人。一個看過他底牌的人,說他做的事挺好的。這句話的分量,跟別人不一樣。
林晨沒有因為這句話高興多久。
他清楚,孫明這條線,今天是按住了。可孫明能找到他,說明這條路是通的。一個孫明按住了,難保以後沒有第二個、第三個。
銀行那條線,他攔不住。那筆錢的記錄在那裡擺著。只要有人見過、記住過,就可能知道他這個人有錢。
他能做的,還是老辦法。
來一個,應一個。是來沾光攀附的,淡淡打發回去;是像孫明這樣摸到底的,簽協議、劃邊界,按回去。日子還長,他有的是耐心。
車進了村。
遠遠地,林晨看見自家院子。父親坐在葡萄架下,手裡擺弄著新買的收音機。母親在菜地邊上忙活。這是他想要的日子。
為了守住這份清靜,他得在外面,把那些好奇的目光一個個按回該待的位置。
車停下。林晨下車,往院子走。父親抬頭看見他。
「回來了。」
「嗯。」
「晚飯馬上好。」
林晨應了一聲,在父親旁邊的小凳上坐下。收音機里在放一段戲。父親聽得入神。林晨沒聽懂唱的什麼,可坐在這兒,他覺得踏實。
茶館裡那點緊繃,路上那點心事,回到這個院子,慢慢就散了。那筆擱在帳上的錢,那些好奇的目光,那個誰也猜不透的家底。這些都還在。
但此刻不在。
此刻只有葡萄架,收音機里的戲,和廚房飄出來的飯菜香。
林晨想,先過好此刻吧。剩下的,來一個處理一個。日子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