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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5章 第二場開始

  二月十二日凌晨,葉明再次進入龍門。

  這回他並不是和吳炎他們同去,而是袁昌送的,在車上還在小聲跟葉明聊著些輕鬆的案件。

  這馬車不大,裡面的陳設卻很是舒服。

  這是邱六特別布置送來的馬車。

  那邱六本來還在外面跑商,這兩天趕急趕忙地回來了。

  原本葉明在他眼中,就是供貨商家的公子,他不需要如此費力氣的討好。

  但是!

  他得知這葉明竟然是解元公,這次來參加會試,最次也是個同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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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可是他很難高攀的大人!

  這下有了機會,可是要抓住時機搶先討好。

  所以他之前幫忙買了房子,這下又屁顛顛送來馬車。

  只不過他本身做生意的,頭腦精明,非常有分寸感。

  他第一次去就感覺到葉明家的黑瘦親戚的不願,所以他並未自己來,而是只派了個沉默不語的馬伕過來。

  葉明進入自己的號舍,拿到了第二場的試卷。

  在會試的第二場,考察的內容包括論、詔誥表和判語。

  論一道,三百字以上;判語五條;詔、誥、表內科一道。

  如果說第一場,大部分偏向理論,那麼第二場更多的就是實踐了。

  對於只會死讀書的讀書人,第二場考試是非常難熬的。

  葉明看了看第一道論題,

  「論『知人則哲,能官人』之要義。」

  這道題也剛好出自葉明的本經《尚書》,是《尚書·虞書·皋陶謨》。

  難不成是出題者良心發現,覺得昨天的考試,對《尚書》的考生太過苛刻?

  所以今天這第一道就是出自尚書,給點補償?

  這道題並不算難,葉明心中很快有了答題關鍵,

  破「哲」字為「明知而能斷」。

  不過這邊也有好幾個陷阱。

  這考官也真的不想舉子們太好過。

  這道題看似與第一場「任官惟賢才」呼應,實則完全不同」

  第一場的經義題,要求的是「理」。

  而今日的是「論」,這答題的重點也會不同。

  不過這也難不倒葉明。

  葉明輕輕在稿紙上寫上皋陶,然後在邊上寫上,刑官。

  這點倒是要重點注意。

  《皋陶謨》是全篇的核心是「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天討有罪,五刑五用」。皋陶不僅是「知人」的智者,更是「罰惡」的執法者。

  葉明又寫下一句話,

  「賢者用之,不肖者黜之,惡者罰之。」

  接著葉明又在一旁寫上,

  「擴大御史台的監察許可權、建立官員定期述職業績、實行『匿名評議』」

  而古之聖王的一些做法,引用到這裡也正是時候。

  葉明很快將思維整理好了。

  拿起稿紙就唰唰唰地寫了起來。

  「堯知舜,歷試諸難,然後授以天下;舜知禹,治水九年,然後使代己位;周公知管叔、蔡叔,知其不肖而早為之防。」

  「今之論知人者,多言其法,不言其志。法者,術也;志者,道也。上無求賢之......」

  葉明一口氣寫完。

  再通讀一遍發現了一個問題。

  自己這篇似乎剛好還能成為上一場最後那道題的後續。

  銜接意味很是明顯。

  昨日是「如何選人」,今日是「選人之後如何用人與黜人」。

  所以,是自己寫出來如此,還是上頭出題人,故意引導如此?

  葉明沒有時間去多想。

  他看向第二道題。

  看到「詔、誥、表題」部分,這道題就是寫個「直言詔」。

  幾百年前的吳朝,這道題,要求考生代吳太祖起草一份詔書,號召天下人」知無不言,言無不盡。」

  這吳朝與前世的唐朝相似,很是繁榮富強。

  這吳太祖也是一代明君。

  後世的很多君王,都是以吳太祖做榜樣,希望後世對自己的評價能夠超過吳太祖。

  葉明沉思了一下。

  一般來說這部分的題,只要掌握了格式,注意用詞,一般來說都不會出問題。

  結果這次,竟然這道題上,都不給考生好過。

  如果考生真的把這題當做考察「詔書寫作」這種文體能力,那就大錯特錯,一頭扎進陷阱中,拔都拔不出來那種!

  這裡面真正考察的,是考生的「政治分寸感」。

  那可是吳太宗可是一代皇帝,開闢皇朝是他,虛懷納諫是他,起得比雞早,睡得比狗晚。

  而現在的皇帝,其實也算不錯,但是近年來身體問題,竟然迷上了後宮與長生。

  這裡要是一個沒掌握好分寸,要不就是「打臉」現在的帝王,要不就是不符合吳太宗的形象,會被判定為失當!

  就葉明看了無數「邸報」的經驗,又看了眾多史書,這種「分寸感」他向來掌握的很好。

  葉明直接拿起筆,都不畫框架,

  直接開始寫了起來,

  「朕聞古之聖王,立誹謗之木,設進善之旌,所以通天下之氣也。……」

  寫著寫著,葉明直接將前世唐太宗那有名的名言也放了上去,

  「昔人云:『以銅為鏡,可以正衣冠;以古為鏡,可以知興替;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朕常保此三鏡,以防己過。今復詔求直言,欲使天下之人皆為朕之鏡也。」

  這句話,他是背得很熟的。而吳太宗有沒有說過,他就不知道。

  只是在史書中記載,吳太宗的事跡在葉明看來,很大一部分和唐太宗是一致的。

  所以這句話用在這裡,絕對不會出現「與之不配」的感覺。

  更是「點睛之筆」。

  這句能夠流傳百世的話,放到這篇中,葉明都覺得有些降維打擊了。

  不知道批改的考官看到,會有什麼樣的反應。

  也許是昨天吃飽喝足,又睡了好覺,葉明只覺得自己精神頭很足。

  這兩道題一完,最後剩下的就是「判」了。

  判語本身和之前的答題都不一樣。

  它是模擬刑部、大理寺等的判案文書。

  判考察的不僅是考生對法律知識的記憶,還有邏輯推理能力,還有禮與法的權衡等等。

  這判的試卷寫得就是密密麻麻。

  上面每一條都對應著某個朝堂上面的具體案件。

  這裡面的案件有的是前朝的,有的甚至是今朝的,只不過做了一些調整。

  人名地名什麼換了換,有的是案件拼合,或者做了些加工而成。

  葉明其實很喜歡做「判」題。

  他直接一口氣將判的五道題全部看完。

  看完後有一次心裡狂呼,

  好傢夥,好傢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