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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3章 嬴政徹底放飛

  大秦各大郡縣都成立了商會,商會會長以及副會長由朝廷的指定的人擔任。

  劉秀的父親劉長卿便是河內郡商會會長。

  會長的職責可不是維護商人的利益,而是向他們說明一些朝廷的政令,組織商人進行基建,同時也進行利益的劃分。

  副會長則是協助會長完成這些事情。

  商人這個群體一旦抱團,總是會滋生出許多問題來。

  他們手上聚集了太多的財富,哪怕律法再嚴,普通農民和工匠在他們面前終究是弱勢群體,再加上一些老權貴地主從中推波助瀾,黑惡勢力的滋生便是必然的。

  趙凌重用商人刺激下層經濟,打壓老牌權貴氏族,但他終究很難面面俱到,也消除不了必然會存在的階級問題。

  嬴政與王櫟乘坐馬車來到一處府邸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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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台階之上,烏木朱漆的府門高逾兩丈,青銅獸首銜環在陽光下泛著冷光,兩側立著招財石獸。

  門楣懸黑底金篆匾額,上書「河內商會」四字,筆勢如鐵戟裂空。

  鴟尾壓脊,青瓦覆頂,簷下懸編鐘形銅鈴。

  門楣規格比起咸陽某些世家還高。

  嬴政坐在馬車之中,朝那門口看了一眼,下車負手而立,冷笑道:「郡守大人,這商會門楣規格之高,哪怕丞相府也有所不及啊!」

  王櫟聞言一愣,額間冷汗滾落,乾笑道:「趙先生,陛下令新建房屋,重用商人,許多房屋都是新建的,商會作為郡縣的門面,規格稍微高一點也無可厚非……」

  嬴政卻不聽他解釋,冷冷說道:「大秦明尊卑,別賤貴,皇帝是免了商人賤籍,但商人的地位也只是等同普通庶民。」

  「郡守這是至秦律不顧還是連秦律都沒背熟?」

  王櫟原本以為請來了一個財神爺,沒想到竟然是興師問罪的。

  正如嬴政所說,大秦明尊卑,別賤貴,除了平日的吃喝穿戴,連住房都有明確規定。

  趙凌的確允許商人高消費,允許他們喝酒,甚至允許他們逛青樓,戴玉佩,卻沒有說,商人的住宅規格可以僭越。

  大秦的建築形制等級非常的明確。

  首先便是屋頂。

  皇帝的宮殿四面坡重簷,如咸陽宮等宮殿使用最高規格的「復道行空」,即空中廊道連線多座殿宇。

  貴族高官允許使用懸山頂或歇山頂,但嚴禁使用重簷。

  至於庶民,僅可用硬山頂或草廬,禁用瓦當。

  隨後便是台階高度,天子居所築九階,諸侯七階,大夫五階,士三階,庶民不得築台基。

  另外裝飾與用材皆有禁忌。

  帝王的住所才可是黑為主色,輔以金、朱之色。

  九卿之上才可用黑漆門柱,但禁用金飾。

  庶民僅允許原木色或白堊塗牆。

  如此多的禁忌,這商會府邸幾乎犯了個遍。

  特別是那黑底金篆匾額高掛,若是嬴政在位,這河內郡商會中人怕是全都要掉腦袋的。

  王櫟之前跟在趙凌身邊,趙凌對他比較隨和,根本就不管什麼禁忌,三川郡僭越的建築可是不少。

  要說僭越,三川郡的天上人間絕對算是了。

  但這黑底金篆的匾額,那可是對皇帝的僭越了。

  墨知白本是為嬴政駕馬車,此刻也是慌忙道:「趙先生,這商會也算朝廷的府邸,並非私人府邸,應算不得僭越吧。」

  王櫟也跟著說道:「先生!!是我草率,這就讓人將匾額取下,將台階平了!」

  嬴政沉聲道:「逾制者,貲二甲(罰兩副鎧甲),再犯,遷邊戍。」

  「身為郡守,見逾制不罰,視為不直(故意錯判),輕則流放,重則棄市。」

  「郡守以為,你若此時將牌匾取下,平了台階,就當無事發生,應流放還是棄市?」

  王櫟汗流浹背了。

  皇帝的確改了許多律法,但這房屋規格這塊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並沒有更改。

  而且現在科農院聯合御史全國嚴查貪污枉法,近些日子不下千名官員因罪下獄。

  其中不乏有皇帝的門生。

  王櫟當著嬴政和墨知白的面知法犯法,想要就此不追究商會的責任,那他就是找死了。

  王櫟連忙說道:「先生,該如何處罰便如何處罰!晚輩知道該如何做了。」

  嬴政冷著臉不說話,這王櫟可真不怎麼樣,看來趙凌的門生也並非全都是大才。

  他都說到這份上了,你身為郡守,捏著商人們的罪行,還不趁機敲打一番?

  第一時間竟然想著為商人們脫罪?

  這人不是蠢就是有利益勾結。

  此人如何能為一郡之郡守?

  墨知白站在一側,暗嘆了口氣,對王櫟說道:「王郡守,吾建議你此事過後,向陛下請罪吧,信中勿要提趙先生。」

  王櫟咬著牙,垂首道:「晚輩知該怎麼做了。」

  墨知白與皇帝私交甚深,墨知白若是參他一本,那他郡守之位肯定就沒了。

  墨知白這般說,便是讓他自行請罪,說不定還能得個寬容的處理。

  嬴政大步朝商會走去,灰衣老者緊隨其後,王櫟和墨知白跟在後面,特別是王櫟一臉惶恐的模樣,嬴政哪怕此時連個官職都沒有,任誰見了都得行禮。

  一行人就這麼走進商會,庭院之內倒無甚僭越,但不說那牌匾和台階,就是屋簷也有僭越,罪責是脫不了了。

  嬴政進入商會後,冷冷地下達命令:「將商會的人都招來吧,一人不可少!」

  嬴政已經徹底放飛了,他基本已經了解趙凌對他的孝心,就算他暴露身份,趙凌也不可能弒父,最多就是將他接回咸陽,讓他在宮中不要露面。

  有些趙凌政令造成的弊端,他見了便幫他彌補一下,也是無妨了。

  如今這種微服私訪的感覺,似乎比之前巡遊天下有意思呢。

  若趙凌真發現他還或者,那也蠻有意思的,說來那孩子及冠之後也該大婚來,到時候他也總不能不在場吧。

  按秦律來說,男子17歲已算成丁,但秦朝依舊延續了周禮,男子20歲行冠禮。

  秦國之前更是遵循周制,規定國君20歲行冠禮後,方可親政,趙凌之所以十八歲親政,完全是他手握雄兵,朝中更無一人能與起爭鋒,想要奪他的權,那就是找死。

  至於成婚,按照秦制,其實貴族十五歲之後便可成婚,趙凌都已經十八歲了,嬴政又聽說趙凌將呂雉接入宮中,想來他也快大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