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清晨7點。
冬日的寒霧還沒散,街頭的報刊亭先熱鬧起來了。
印刷廠連夜加印的雲江日報,帶著一股新鮮油墨味,一捆一捆卸到城市的各個角落。
今天的報紙,乍一看跟平常沒什麼兩樣。可只要掃一眼,就挪不開眼了。頭版那張黑白照片,占了半個版面。
照片是抓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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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是幸福小區那條昏暗破舊的樓道。
畫面正中,沈峰穿著被割破的皮夾克,一腳踩住兇手的胸口,把那個連環殺手死死釘在台階上。他臉上糊著血污和灰,眼神卻直直穿透鏡頭,又冷又硬,看得人心裡一凜。
照片上方,一行加粗加黑的紅字標題:
「鐵血刑警,為民除害!獨家揭秘『11·29』連環殺人案背後的孤膽英雄」
記者:林雨晴。
……
雲江日報社,主編辦公室。
林雨晴捧著一杯熱咖啡站在窗前,看樓下市民圍著報刊亭搶報紙,疲憊了兩天的臉上總算有了點笑模樣。
這篇稿子,她熬了整整兩個通宵。
每一個字都反覆掂量過。
不能暴露沈峰的特種兵來歷,那是機密。也不能寫得太血腥,怕嚇著人。
她把全部筆墨,壓在「守護」兩個字上。
「……在那個冷雨交加的深夜,當大多數人都在安睡時,有一位年輕的刑警,獨自一人守在最危險的角落。」
「他面對的,是手持兇器的悍匪,是受過專業訓練的殺人機器。但他沒有退。因為他的身後,是萬家燈火,是熟睡的母親。」
「他叫沈峰。他是烈士沈建國的兒子。兩代人,一身警服,一種信仰。」
林雨晴喝了一口咖啡,苦裡泛著回甘。
沈峰,我能為你做的,只有這些了。
她比誰都清楚,在趙剛那種手眼通天的人面前,沈峰就是在走鋼絲,一腳踩空就是萬劫不復。
所以,她要造勢。
把沈峰抬成全城的英雄,抬成正義的圖騰。
所有人的目光都聚在他身上,黑暗裡的那些手,才不敢輕易伸出來。
這是一層看不見的金鐘罩。
……
濱江分局,刑偵大隊。
「臥槽!火了!徹底火了!」
王凱揮著報紙,跟個大馬猴似的衝進辦公室,興奮得滿臉通紅。
「沈峰!快看!頭條!整版!」
沈峰正趴在桌上寫結案報告,被這一嗓子喊得直無奈。
「王哥,低調。」他放下筆,接過報紙。
看到那張照片,他的眉頭挑了一下。
拍得是真不賴。
那會兒他剛放倒厲坤,神經繃到了極限,哪顧得上別的。這張圖,是雷剛他們衝上樓時執法記錄儀掃到的一個定格,事後不知被誰傳了出去,落到林雨晴手裡,硬是找著了這個角度,把那份肅殺和正氣全捏一塊兒了。
「不光咱們,全城的報刊亭都搶瘋了!」
內勤小劉抱著一摞讀者來信和熱線記錄進來。
市民來電、來信一浪高過一浪,全是衝著這張頭版照片來的。
「這照片拍得提氣!這才是咱們的警察!」
「沈家爺倆都硬氣!當年沈建國那案子,可惜了啊!」
「看完哭死……兩天兩夜沒合眼,還在自家門口肉搏……一定要保護好這樣的警察!」
「建議原地升職!」
辦公室的電話此起彼伏,全是市民打來道謝的。
雷剛端著茶杯進來,笑得見牙不見眼。
「行啊小子,你現在就是咱們分局的門面。劉局剛跟我說,市政法委的領導看了報導,點名要見你。」
沈峰起身,神色還是平的。
「隊長,都是林記者筆桿子厲害。其實大夥都有功。」
「少謙虛。」雷剛拍他肩膀,「不過這篇報導,出得正是時候。有了這名聲,想動你的人,得先掂量掂量。」
雷剛話裡有話。
沈峰點點頭。
他當然懂林雨晴的用心。
這就是陽謀。
用浩大的聲勢,逼退陰暗的鬼魅。
……
市公安局,副局長辦公室。
「啪!」
一份雲江日報被狠狠摔在辦公桌上。
趙剛面色鐵青,那張平時保養得宜的臉,這會兒扭曲得變了形。
他瞪著報紙上沈峰那張臉,眼角的肌肉突突直跳。
「好一個『鐵血刑警』……好一個『為民除害』……」
趙剛從牙縫裡往外擠字。
對面站著的陳志平,低著頭,大氣不敢出。
「這個林雨晴,筆桿子是真毒。」趙剛端起茶杯,發現手在抖,又沉沉放了回去,「她這一寫,把沈建國那個死鬼也抬出來了。現在全城的眼睛都釘在沈峰身上,我這會兒動他,就是跟全雲江的老百姓作對!」
「捧殺……這是反著用的護身符啊!」
趙剛是聰明人。
他原本的算盤是,表彰大會之後製造一場「意外」,讓沈峰悄沒聲地消失。車禍也好,抓捕里的流彈也好。
現在,不行了。
沈峰成了英雄。
英雄要是突然死了,那就是天大的新聞,省廳甚至部里都會派人來刨根問底。到時候,什麼牛鬼蛇神都藏不住。
「陳志平。」趙剛深吸一口氣,把火硬壓下去。
「在。」
「告訴陳天河,最近讓他的人都夾著尾巴。濱江路11號那邊的貨,封存,先別轉運。」
「還有,老街當鋪……」
趙剛的眼裡掠過一絲狠色。
「讓魏三把嘴縫嚴實。沈峰現在手裡有了『尚方寶劍』,肯定要乘勝追。魏三那個環節要是出了岔子……」
他抬手,在脖子上抹了一下。
「明白。」陳志平點頭,又遲疑,「那……沈峰這邊,我們就干看著他風光?」
「風光?」
趙剛嗤了一聲,重新拿起報紙,盯著照片裡那雙眼睛。
「站得越高,摔得越慘。」
「他不是愛當英雄嗎?讓他當。」
「英雄,都是要犧牲的。我給他備一個更大、更排場的舞台,讓他當『烈士』,風風光光地去死。」
……
中午12點,濱江公園。
沈峰約了林雨晴,避人耳目,選在公園角落一條長椅上。
林雨晴穿了件米色風衣,圍著紅圍巾,手裡拎著兩個熱騰騰的烤紅薯,遞給他一個。
「給,大英雄,獎勵你的。」
沈峰接過來,暖意順著手心往全身爬。
「謝謝。」
他看著她,眼神很認真。
「這篇報導,救了我的命。」
林雨晴愣了一下,低頭去撥圍巾的流蘇。
「你也救過我的命啊。」她聲音放輕,「再說,我不想看你一個人硬扛。沈峰,我知道你強,你是特種兵。可在雲江這座水泥林子裡,輿論有時候比子彈好使。」
「你說得對。」沈峰掰開紅薯,熱氣一下子冒出來,「我現在是『明星刑警』,趙剛這幾天不敢動我。」
「那接下來呢?趁熱打鐵?」
「嗯。」沈峰咬了口紅薯,目光銳起來,「借著這股東風,拔他們一顆牙。」
「老街當鋪?」
「對。」沈峰點頭,「厲坤的口供里就隨口提了那麼一句,可我查了。當鋪老闆魏三,十年前是趙剛的司機。這就很有意思了。」
「一個副局長的司機,辭職開當鋪,生意做得老大,專收見不得光的東西。」
沈峰的聲音壓低了。
「我懷疑,我爸那把配槍,還有車上那個隨車的保險箱,可能都在他那兒。卷宗里寫得分明,爸那輛車的後備箱有個制式保險箱,案發後就不翼而飛,一直是樁沒結的懸案。」
林雨晴眼睛一亮:「需要我做什麼?」
「這回你別出面。」沈峰看著她,「你的任務是保持熱度。你在報紙上盯著我,我就安全。查當鋪太險,魏三是個笑面虎,吃人不吐骨頭。」
「今晚,我以私人身份去探探底。」
「私人身份?」
「嗯。」沈峰笑了,笑得有點壞,「聽說魏三愛收古董。我正好有件『傳家寶』,拿去讓他掌掌眼。」
……
下午5點,下班點。
警局門口堵著不少要採訪的記者。
沈峰在雷剛掩護下,從後門溜了。
他沒騎摩托,換了身便裝:黑色連帽衫,牛仔褲,鴨舌帽壓得很低,口罩,背個帆布包。活脫一個大學生。
也沒帶王凱。這種事,多一個人,就多一分險。
出門前,他回了一趟家,從媽收爸遺物的樟木箱底,翻出了那塊懷表。
表蓋上刻著雄鷹,是爸當年在部隊立功時,上面發的紀念品。媽收了八年,隔三岔五就拿出來擦一回。
他用紅布把表裹了三層,塞進帆布包。
魏三要是真跟爸的案子沾邊,這隻鷹,他不可能認不出來。
計程車直奔老城區。
老街,雲江保存最完好的一條明清古街。青石板路,飛檐翹角,兩邊全是賣古玩字畫、玉石翡翠的鋪子。
天色擦黑,燈籠一盞一盞亮起來。街上遊客不多,冷冷清清。
沈峰壓著帽檐,走在青石板上,目光掃過兩旁的招牌。
「聚寶齋」「文玩閣」「聽雨軒」……
終於,在街尾最深處,一家不起眼的鋪子撞進眼裡。
「魏記典當」。
黑底金字的招牌,斑駁得厲害,透著股陳年老氣。門口掛倆紅燈籠,風一吹,晃晃悠悠。
大門半開,裡頭光線昏暗,只有櫃檯那兒亮著一盞檯燈。
沈峰在門口站了兩秒。
這鋪子不簡單。
門口瞧著沒人,門楣上頭卻藏著兩個針孔攝像頭,正對街道。
而且空氣里有股檀香,點得很濃。濃得刻意,像在壓別的味兒。
比如霉味。
比如,血腥味。
沈峰摸了摸帆布包里的東西,邁步走了進去。
「老闆,收貨嗎?」
他刻意壓著嗓子,帶出幾分青澀和侷促,演活了一個等錢救急的年輕人。
櫃檯後頭,坐著個穿唐裝的中年胖子。
手裡盤著一對核桃,臉上肉嘟嘟的,眼睛笑成一條縫。
魏三。
趙剛的前司機,如今老街的「財神爺」。
魏三撩起眼皮掃了他一眼。
「收。什麼貨?哪來的?」
聲音又尖又細,聽得人耳根子不舒服。
沈峰走到櫃檯前,左右看了看,才小心翼翼從帆布包里掏出一個紅布包。
「家裡的老物件。等錢用,想死當。」
紅布一層一層揭開。
裡頭是一塊老式金懷表,表蓋上刻著一隻展翅的雄鷹。邊角磨禿了,可那份精緻還在。
魏三原本漫不經心的眼神,在撞上那隻雄鷹的一剎那,定住了。
盤核桃的手,僵在半空。
這塊表……
他太熟了。
沈建國最愛的懷表,當年在部隊立功時發的紀念品,表不離身!
魏三霍地抬頭,盯死眼前這個戴口罩鴨舌帽的年輕人,手悄悄往櫃檯底下摸。
那裡頭,藏著一把鋸短了管的獵槍。
沈峰慢條斯理摘下口罩,露出那張剛登上報紙頭條的臉。
他沖魏三綻開一個燦爛的、卻讓人後脊發涼的笑。
「魏叔,好久不見。」
「我是小峰啊。我爸讓我來問問您……」
他身體前傾,雙手撐上櫃檯,直直看進魏三那雙驚恐的眼睛。
「那把槍,您幫他保養得怎麼樣了?」
魏三的冷汗,唰一下就下來了。
那個成了「明星刑警」的煞星,找上門了。
這哪裡是來典當的。
這是來索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