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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7章 《告白氣球》好好聽

  莫鈞站起來,藉口說要回宿舍拿本書,逃出了活動室。

  走出門的時候還能聽到身後傳來「他真的唱得很好」的議論聲,他加快腳步,把外套的帽子扣上了。

  回到宿舍,他把鑰匙插進鎖孔,擰開門,屋裡的三個室友都在。

  一個在打遊戲,一個躺在床上刷手機,還有一個坐在書桌前啃蘋果。

  看到他進來,啃蘋果的那個先開口了:「莫鈞,你火了你知道嗎?」

  莫鈞一愣:「什麼?」

  打遊戲的室友頭也不回,但語氣帶著笑:「你看看手機,QQ上多少人找你。」

  莫鈞掏出手機,點開QQ,通知欄的數字讓他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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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友申請二十多條,訊息列表里未讀訊息的數量更誇張,大部分來自女生,有些是認識的,同班的、隔壁班的、社團里的,還有一些他根本沒見過,頭像和暱稱都很陌生。

  他點開幾條看了看。

  「莫鈞同學你好,剛才在音樂社聽到你唱歌,真的好好聽,想認識你一下。」

  「學長好!我是大一新生,剛才在活動室外面聽到你唱《告白氣球》,可以加個好友嗎?」

  「莫鈞,我是隔壁班的XXX,之前沒說過話,但我覺得你唱歌特別好聽,想跟你交個朋友。」

  「在嗎?你單身嗎?」

  他一條條往下翻,越翻越懵。

  他放下手機,看向三個室友:「這什麼情況?」

  床上那個室友翻了個身,趴在床沿上看著他:

  「有人把你在活動室唱歌的影片發到學校論壇了,標題寫著『音樂社學弟翻唱《告白氣球》,這也太好聽了吧』。底下回復已經蓋了兩百多樓,好多人問你是誰,哪個系的,有沒有女朋友。」

  他頓了頓,一臉羨慕的道:「你現在是學校的名人了。」

  莫鈞張了張嘴,不知道該說什麼。

  他坐回自己的椅子上,手機又震了幾下,新的好友申請彈出來。

  打遊戲的室友終於轉過頭來,摘下一邊耳機,上下打量了他一番:

  「莫鈞,你老實交代,你到底有什麼秘訣?為什麼這麼多女生找你告白?」

  他掰著手指數:「上學期就有好幾個,開學第一周又有,現在直接爆炸了。你教教我唄。」

  莫鈞靠在椅背上,想了想,說了一句:「大概是因為唱歌唱得好聽?」

  那個室友立刻搖頭:「有沒有更簡單一點的?我又不會唱歌。」

  莫鈞眨了眨眼,認真地想了想,然後說:「那我帥?」

  另外三個室友同時發出一聲整齊的「噫!!」,拖著長長的尾音。

  啃蘋果的那個差點被嗆到,咳了兩聲:「你臉皮也太厚了。」

  打遊戲的室友不死心,又問了一句:「那有沒有不吃顏值的操作?比如靠性格、靠才華、靠幽默感那種?」

  莫鈞認真想了三秒鐘,然後乾脆地回答:「沒有。」

  一個枕頭從床上飛下來,砸在他腦袋上。

  莫鈞笑著把枕頭接住,扔回上鋪。

  他拿起手機,看著那些好友申請和告白訊息,沉默了一會兒。

  然後他一個一個點開,認真地回復。

  「謝謝你的喜歡,但我暫時還沒有談戀愛的想法。」

  「不好意思啊,我現在想先把學業搞好。」

  「謝謝誇獎,但還是算了吧。」

  「抱歉,暫時不考慮。」

  他一連回了十幾條,手指都酸了。

  旁邊的室友探頭看了一眼,嘖嘖兩聲:「你這是在拒絕全校女生的節奏啊。」

  莫鈞沒抬頭,繼續打字:「總不能騙人家吧。沒想法就是沒想法,拖著更不好。」

  最後一個回復發出去,他放下手機,靠在椅背上,長長地呼了一口氣。

  窗外的天色已經暗下來了,路燈亮了,橘黃色的光照在宿舍樓的走廊里。

  遠處不知道哪個寢室也在放《告白氣球》,旋律隱隱約約地飄過來,隔了幾堵牆,聽不太清歌詞,但副歌那句「親愛的,愛上你」還是很清晰。

  莫鈞把最後一個好友申請處理完,手機終於消停了一會兒。

  他正準備去洗漱,旁邊的室友突然喊了一聲:「臥槽!」

  莫鈞轉過頭:「怎麼了?」

  室友舉著手機,眼睛瞪得溜圓:「你的影片……被人傳到微博上了,轉發量已經八千多了。」

  他把手機翻轉過來給莫鈞看。

  螢幕上是一個娛樂博主的帳號,發的正是他在音樂社唱《告白氣球》的那段影片,配文寫著:

  「大學生翻唱牧順新歌《告白氣球》,這嗓音絕了,建議直接出道。」

  莫鈞湊過去看了一眼,轉發量和點讚數還在不斷跳動。

  評論區已經有兩千多條,前排全是好評。

  「好好聽啊,比原唱差不了多少。」

  「這個男生的聲音好乾淨。」

  「求問這個小哥哥的社交帳號。」

  「牧順快來聽!」

  莫鈞把手機還給室友,心跳有點快。

  他告訴自己這沒什麼,網路上的熱度來得快去得也快,明天大家就忘了。

  但說實話,看到那麼多人誇他唱得好,他心裡還是挺高興的。

  第二天早上,他去食堂吃早飯,剛打好粥坐下來,手機響了。

  室友在宿舍群里發了一條訊息,後面跟了三個感嘆號:「莫鈞!!!牧順點讚了你的影片!!!」

  莫鈞差點把粥噴出來。他趕緊點開微博,找到那條影片,點開評論區。

  排在第一位的是一個熟悉的頭像,認證標誌清清楚楚:牧順。評論只有兩個字:「好聽。」

  莫鈞盯著那兩個字看了足足十秒鐘,確認自己沒有看錯。

  牧順,那個他從小聽到大的歌手,那個寫出《說謊》《今天你要嫁給我》《告白氣球》的人,在他的翻唱影片下面評論了「好聽」。

  他把手機放下,又拿起來,又放下,反覆了好幾次。

  對面坐著的室友看他這副樣子,問了一句:「你怎麼了?」

  莫鈞抬起頭,表情有點恍惚:「牧順……給我點讚了。」

  訊息傳得很快。

  音樂社的群里炸了,班群里也炸了,連他高中同學都發訊息來問「那個被牧順點讚的人是不是你」。

  社長直接在群里@他:「莫鈞,你火了,這次是真的火了。要不要考慮開個帳號?你這條件,當網紅完全沒問題。」

  莫鈞猶豫了一天。第二天晚上,他註冊了一個帳號,使用者名稱就是自己的名字。

  他想了想,決定重新錄一遍《告白氣球》,當作第一條投稿。

  他在宿舍陽台錄的,背景是夜色里的校園,遠處有幾棟教學樓的燈光。

  沒有專業的裝置,只用手機耳機自帶的麥克風,但他唱得很認真。

  副歌部分他特意放輕了一些,讓聲音聽起來更溫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