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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誣陷

  梆梆梆!

  一名衙役敲響梆子,拖著長音道:「升……堂……」

  其餘衙役則齊聲高喊:「威……武……」

  呵呵,這一出跟電視裡很像。

  沈安嘴角也露出了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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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縣劉德元拍一下驚堂木,冷聲道:「帶鳴冤者上來!」

  很快,一名女子便來到公堂,噗通跪倒在地上。

  沈安認識她,正是昨晚街上偶遇的微胖女子,換了衣服,普通民婦的打扮,頭髮很凌亂,臉上還帶著淚痕。

  「報上名來!」劉德元命令道。

  「民女孫小翠。」

  「家住何方?」

  「清河縣城。」

  「狀告何人?」

  「就是他,沈安。」

  孫小翠點指著沈安,屁股往青磚上一坐,拍著大腿就開始哭嚎:「昨晚在街上,沈安滿嘴酒氣,強行拉住民女,百般侮辱,非要進入黑巷子。他,他玷污了民女的清白,我不想活了……」

  演技太過浮誇。

  沈安微微搖頭,鄙夷地看著面前的戲精,並沒有開口辯解。

  「孫小翠,那般光景,你可曾反抗?」劉德元問道。

  「民女自然死也不從,奮力拉扯,奈何他力氣太大,還是被……」

  孫小翠比比劃劃,那股子投入勁兒,仿佛真被猥褻了。

  「他做了什麼?」

  「他摸了民女,還要扯掉民女的衣服……」

  孫小翠說著,還拉起袖子,胳膊上幾道血瘀,格外清晰。

  「可有證人?」

  「有!」

  孫小翠回答得很乾脆,像是就等著劉德元這麼問,抹了把眼淚底氣十足道:「是我男人,若非他及時趕到,我必然被沈安禍害了。」

  「傳證人!」劉德元吩咐道。

  片刻後,一名膘肥體壯的中年男子來到公堂,跟孫小翠並排跪在地上。

  「報上姓名。」

  「小的張貴,在縣城開了一家肉鋪。」

  「昨晚何時,你撞見妻子被人攔住,欲行不軌?」劉德元問道。

  「是酉時三刻,距離悅來酒樓兩條街的地方。

  我婆娘回娘家探望,我遠遠跟在後面,就見沈安忽然拉住她,那些下作不堪的動作,小的看得一清二楚。可憐婆娘不願受辱,大喊住手。」

  「你看清就是沈安?」劉德元問道。

  「就是他沒錯!」

  張貴也點指著沈安,憤怒道:「想不到,剿匪英雄也能做出禽獸不如的行徑,當街玷污民女。」

  「你做了什麼?」

  「我大吼著衝上去,這才把沈安給嚇跑了。」

  張貴舉了下大拳頭,儼然是護妻模範,正義的化身。

  「吳典史,你如何看待此案?」劉德元轉頭問道。

  「既然有人證,必然不虛。沈安做出此等惡行,有辱衙門風氣,該有責罰,並做出賠償。」吳方陰沉著臉,果然沒有半分袒護沈安。

  猥褻民女,杖責二十。

  孫小翠是良籍,沈安是番戶,責罰要翻倍。

  四十板杖打完,賠償精神損失。

  沈安的名聲毀了,還要被開除甚至驅逐,只能重回青山村。

  真是惡毒!

  沈安看向了吳方,他扭過臉去,並不與沈安對視,鼻孔里發出哼聲。

  「沈安,你有何辯解的?」劉德元問道。

  「這兩人就是撒謊,誣陷本人。」

  沈安冷冷開口,「她說我滿嘴酒氣,欲行不軌,事實上,昨晚我滴酒未沾,雷捕頭等人都可以作證。」

  孫小翠的眼中,掠過一絲慌亂之色。

  知道沈安去了酒樓,哪有不喝酒的,劇本編的有問題。

  「去把雷捕頭等人喊過來。」劉德元吩咐。

  一名衙役跑出去,很快,雷捕頭帶著兩名捕快來到,躬身大禮。

  「雷捕頭,昨晚沈安喝酒了嗎?」

  「沒有!」

  雷士剛回答得很乾脆。

  「我們都勸沈副捕頭喝酒,他卻堅持不喝,說是身體不適。」一名捕快補充道。

  「副捕頭只是請客,不但沒喝酒,菜吃得也不多。」另一名捕快道。

  「你們何時離開酒樓的?」

  「接近戌時。」雷士剛道。

  「都下去吧!」

  劉德元抬了下手,雷士剛連忙帶人離開,卻不忘給了沈安鼓勵的眼神。

  「孫小翠,沈安沒有飲酒,哪來的酒氣?」劉德元眯著眼睛問道。

  「許是……民女記錯了。」孫小翠頭也不敢抬。

  「檢驗沈安的手臂。」劉德元道。

  一名衙役過來,擼起沈安的袖子,仔細查看。

  「可有抓痕?」

  「回大人,手臂光潔,沒有痕跡。」衙役稟告。

  「孫小翠,你既然反抗過,為何沒能給沈安留下抓痕?莫非是心甘情願?」劉德元的臉色也陰冷下來。

  「他,他練武,皮膚結實。」孫小翠支吾道。

  「你怎麼知道他練武?」

  「我猜的。」

  咣!

  劉德元猛拍了一下驚堂木,厲聲道:「你們好大的膽子,無中生有,誣告本縣捕快,該當何罪!」

  「大人,小的冤枉!」

  兩人身體猛抖,急忙磕頭。

  「沈安沒喝酒,何談酒後亂性?身體沒有抓痕,必然沒有接觸,況且,路遇時間也對不上,你當本官好糊弄嗎?」劉德元冷聲質問。

  「是雷捕頭等人,給沈安做偽證。」

  張貴擦著腦門上的汗珠子,極力辯解。

  牽扯整個捕快房,太不可信了。

  吳方嘴巴張了張,也不敢替兩人說話。

  「把他們兩人帶去下,每人杖責四十,罰銀二十兩。」劉德元吩咐道。

  按照大寧王朝的律法,誣告別人什麼罪行,就要接受同等懲罰。

  如果誣告的罪行是死罪,誣告者要被砍頭的。

  張貴和孫小翠都被嚇壞了,四十板杖打下來,如何承受得住,在家躺兩個月,都下不了床。

  「大人,饒命啊,民女一時蒙了心智,不該誣陷沈安。」

  孫小翠怦怦磕頭,一著急乾脆坦白了。

  「你如何知道沈安的名字?又是何人指使你們,誣陷沈安?」

  劉德元問道。

  「是……」

  孫小翠抬頭看了眼吳方,到底把後面的話,生生咽了下去。

  眼神被劉德元捕捉到了,不由狠狠瞪了一眼吳方,這讓吳方大感不妙,不由打了個激靈,急忙開口道:「此二人信口開河,誣陷衙門捕快,合該重罰。」

  「知縣大人,他們誣陷我也就算了,還拿著這種子虛烏有的事攪亂公堂,更是將整個捕快房的清譽往地上踩。

  要是縱容他們,官府威信將蕩然無存。

  我覺得處罰太輕,應該投入大牢,流放邊疆。」

  沈安這麼說就是故意的,果不其然,張貴和孫小翠立刻嚇蒙了,叩頭如搗蒜,張貴高聲道:「大人!我們哪敢跟公門對著幹,也是受人指使,被逼迫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