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律師提交的程序回執停在桌面中央,右上角的受理編號還沒有進入公開目錄。
溫以寧沒有先看周管家的名字。她把回執、會面範圍說明、拒答條款和第211章鎖定的版本差異表分開擺好,確認每一份材料的接收主體和使用範圍。
「他不接受普通訪談。」顧律師指著回執下方的附註,「要求限定參與人、限定記錄用途,陳述內容不能被轉給傅家內部人員。」
溫以寧翻到最後一頁。周管家沒有在申請上寫「害怕」,只寫了一句:若會面不受保護,無法確認的內容不作陳述。
「他是擔心被追責,還是擔心有人替他說完?」她問。
「目前不能判斷。」顧律師把一張空白的陳述範圍表推過來,「我們只能處理他的要求。保護規則不負責替他證明動機。」
溫以寧在錨點冊的待核欄寫下:周管家請求保密陳述,恐懼來源未核。她又在旁邊補了一條:申請事實與個人動機分開記錄。
回執下面壓著會面安排。場地由第三方提供,記錄員不屬於傅家,也不屬於溫以寧的團隊。顧律師可以提問,但每一項問題都要先寫入範圍;周管家有權拒答,有權要求暫停,也可以只確認自己親手做過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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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本次範圍之外的材料。」顧律師說,「也不讓他評價範圍外的人員。舊檔只問收件、登記、保管和轉交。」
溫以寧點頭,把「紅封」單獨列進待核事項,沒有寫進舊檔結論。
「如果他主動提到呢?」
「先讓他停。確認是否屬於本次範圍,再決定能不能記錄。」
她的手指壓住會面範圍表,沒有立刻簽字。第211章的原件已經證明「傅家」只是簡化欄位,老宅內務和周管家的關聯也只是方向。若今天把一個害怕的人放到桌前,只為讓他填上空白,錨點冊就會變成另一種逼供工具。
「問句也要分層。」她說,「先問他做過什麼,再問他聽見過什麼。不能先把轉運單放給他看,讓他順著我們的答案認人。」
顧律師在表格上加了一欄:「是否接觸過本案原件,單獨確認。」
「本案原件不帶進會面室。」溫以寧說,「只帶來源索引和已經鎖定的版本差異。若要比對,重新申請。」
他抬眼看她:「你不擔心他只說一句『我不知道』?」
「那也是陳述結果。」
她在會面確認欄簽下名字。簽名旁邊沒有「同意全部記錄」,只有「同意按範圍記錄」。
門外的門禁響了兩聲,記錄員先走進來,核對桌上的文件袋和參與人名單。她沒有詢問案情,只把一隻沒有標識的錄音存儲盒放在桌角,隨後當著所有人的面封存,封簽編號抄入記錄表。
顧律師檢查過封簽,才讓周管家進門。
周管家比溫以寧記憶里的樣子瘦了一圈。他沒有穿傅家常見的深色制服,手裡也沒有安排單,只把一隻舊皮夾攥在掌心。進門後,他先看了門,再看牆角的攝像頭,最後才坐到離出口最近的位置。
記錄員把保護規則念完,問:「是否理解?你可以拒答,可以暫停,也可以要求更正記錄。」
周管家沒有接話。他的拇指在皮夾邊緣來回刮過,直到封簽編號被抄完,才說:「如果我說錯一個名字,出去以後會有人告訴我,原來我當時聽見的不是那句話。」
「你不需要替任何人補名字。」顧律師把範圍錶轉向他,「只說親手做過的動作。聽見的內容要說明來源。猜測不作為事實記錄。」
周管家盯著那三行字,喉結動了一下:「那我能不回答傅家內部的人嗎?」
「可以不回答,記錄按範圍保留。」
「也不能問範圍外的人員?」
「本次範圍不包括範圍外材料。」顧律師合上附頁,「不會問。」
周管家這才把手從皮夾上移開。他沒有看溫以寧,只看著桌上那條被劃出的邊界:「那就按範圍先問吧。」
顧律師沒有問轉運單上的名字。
「你是否在老宅內務處接收過舊檔?」
周管家沉默了很久,指腹停在皮夾的銅扣上:「我接收過幾隻檔袋。」
「你親手做的嗎?」
「只負責其中一部分。」
「哪一部分?」
「拿到門房登記的檔袋,我拆外層,核對件數,再放進內務櫃。登記表上的收件欄,有些是我填,有些是別人先寫好,我只簽交接。」
顧律師沒有追問「別人」是誰,只把「部分登記、部分交接」記入記錄員的屏幕。
溫以寧看著周管家的手。說到「拆外層」時,他的拇指在銅扣上壓出一道白痕;說到「別人先寫好」,他立刻把那句話收了回去,像是怕多一個字就會越過門檻。
「你簽過舊檔的收件記錄?」顧律師換了一個問法。
周管家點頭:「舊檔的收件記錄,我簽過。」
「能確認是第211章核驗的那張轉運單嗎?」
他的臉色一下變得發灰。記錄員抬起手,提醒顧律師這仍在範圍內,但需要給出拒答提示。
周管家先看向門口,才搖頭:「我不能確認這張單。」
記錄員的光標停在空白欄。溫以寧把「承認簽收舊檔」寫進可用事實,把「是否為轉運單」寫進來源限制,筆尖沒有碰到實際簽收人一欄。
顧律師問:「你記得那批檔袋的接收節點嗎?」
「登記節點寫的是管家處。」
「是你一個人負責?」
「不是。管家處是地方,不是一個人。」周管家的聲音壓得很低,「我能確認我在那張登記表上籤過自己的名字,不能確認每一個檔袋都是我親手接過。」
溫以寧停了筆。
第211章的「老宅內務/管家處」從方向變成了一段可記錄的流程陳述,卻仍沒有落到轉運單的具體簽收欄。她在錨點冊旁邊寫下:周管家確認舊檔登記行為;本案轉運單實際簽收仍待原件保管鏈或同批登記核驗。
周管家盯著她的筆尖,忽然說:「那隻紅封,我見過。」
顧律師立刻抬手:「是否願意在本次範圍內描述?」
周管家把嘴唇抿成一條線。記錄員沒有催他,只把「待確認範圍」留在屏幕上。
「我只說我看見的。」他終於開口,「紅色封套,封口壓著一層紙,不是我拆的。它和一個檔袋被放在同一輛推車上,推車從門房進來,後來由內務處的人推走。」
「同一批嗎?」顧律師問。
「這一點我不知道。」
「同一份材料嗎?」
「這一點也不知道。」
「你能確認紅封里是什麼嗎?」
周管家的手從皮夾上滑開,落到膝蓋:「沒打開過。我只記得它被單獨放在檔袋上面,紙角沒有露出來。」
顧律師沒有再問封面,也沒有問現在在哪裡。他只確認:「你能確認的是看見紅色封套與一個檔袋同車進入內務流程,不能確認封內內容、形成主體、當前保管位置,也不能確認它和轉運單屬於同一批,對嗎?」
「對,我只確認這一點。」
答完這一句,周管家的肩膀才松下去一點。他不是被說服,而是終於知道哪些話不會被人替他擴成結論。
溫以寧把紅封移到待核欄,補上「未拆封、內容不明、同批性未核」。她沒有寫「信在老宅」,也沒有把周管家說的紅色封套與未寄信合併。
顧律師翻到最後一頁:「你是否願意把今天的陳述作為後續程序作證的基礎,由記錄員固定,並在正式申請範圍內再次確認?」
周管家沒有馬上回答。他看向那隻已經封好的存儲盒,又看向門邊的記錄員。
「這份記錄,誰能拿到?」
「按保護規則保存。需要使用時,依申請和授權範圍調取。」
「傅家的人呢?」
「傅家沒有自動讀取權。」
周管家把舊皮夾合上,銅扣發出一聲很輕的響。他在同意欄寫下名字,只寫「同意在保護規則下作證」,沒有寫「確認轉運單簽收」。
記錄員將紙張翻到背面,讓他逐項確認。顧律師把錄音存儲盒連同會面記錄一起重新封存,封簽編號與回執上的編號被分開登記,沒有合併成同一條證據。
溫以寧收起錨點冊時,頁面上已經多出四行:舊檔收件和部分登記,可用;轉運單實際簽收,未確認;紅封見過但未拆,待核;周管家同意保護性程序作證,需正式固定。
周管家起身走到門口,手搭在門把上,又回頭看了一眼那隻沒有標識的存儲盒。
「如果有人問我今天說了什麼,」他問,「我能不能只回答,按程序說過?」
「可以按程序回答。」顧律師說。
周管家點了下頭,打開門。走廊上的光落進來,只照到他半邊肩膀。他沒有留下更多解釋,記錄員也沒有追問。
溫以寧把正式申請的對象寫成兩項:保護性陳述固定、紅封保管鏈核驗。她在「周管家實際簽收轉運單」後面留著空格,沒有因為一份有限陳述而填滿。
紅封是否與舊檔同批進入老宅,仍沒有答案。可周管家已經在規則里留下了一個能被覆核的入口,下一次會面要核對的,不是他的恐懼,而是那條從門房、管家處到原件保管櫃的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