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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存摺空了

  一九七九年,開春。

  柳河村的土路剛化了凍,還有點泥濘。

  林秋月踩著一雙自己做的布鞋,深一腳淺一腳地往村東頭的信用社走。

  天兒不錯,太陽曬在身上暖洋洋的。

  她心裡盤算著事,嘴角不自覺地帶著點笑。

  算算日子,丈夫李志剛寄回來的「生活費」該到了。

  他在京城師範大學讀書,是村里飛出去的第一個金鳳凰。

  她這個當媳婦的,不能讓人家在城裡短了吃穿,丟了臉面。

  每次信里,李志剛都說讓她別寄錢,說他在學校有補助。

  可林秋月哪能真不寄?一個大小伙子,正是能吃的時候,筆墨紙硯哪樣不要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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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倒是不指望他這次寄多少回來,十塊八塊的,是個心意就行。

  她主要是去查查存摺上那筆錢。

  四百八十塊。

  這是她盤算了一整個冬天的數字。

  等開春再賣一批豬仔,湊夠五百,就能起三間敞亮的大瓦房了。

  她跟李志剛結婚十年,一直住在公婆留下的兩間土坯房裡,又黑又潮。

  她想,等李志剛大學畢業分了工作,再把他接回來住新房,村里人誰不羨慕?

  心裡美滋滋的,腳下的步子也輕快了不少。

  信用社裡就一個會計,姓陳,二十多歲的小伙子,見著林秋月,笑著打招呼:

  「秋月嫂子,來取錢?」

  「小陳啊,我看看摺子上到帳沒,再取點錢。」林秋月從兜里掏出用手絹包得整整齊齊的存摺,遞了過去。

  小陳接過存摺,麻利地翻開,在算盤上噼里啪啦一撥,然後動作停了。

  他抬起頭,看了林秋月一眼,眼神有點怪。

  「怎麼了?」林秋月心裡咯噔一下。

  「嫂子,你……要取多少?」小陳問得有點猶豫。

  「取五塊錢,扯二尺布,給志剛做兩件貼身褂子。」

  小陳沒動,把存摺往她面前推了推,指著最後一欄的數字:「嫂子,你看,這上面……就剩三塊七毛了。」

  三塊七毛?

  林秋月的腦子嗡的一聲,眼前有點發花。

  她一把抓過存摺,死死盯著那個數字。

  沒錯,阿拉伯數字清清楚楚地寫著:

  ¥3.70。

  「不可能!」她的聲音一下子拔高了,

  「我這摺子上明明有四百八十塊錢!我去年年底才存的錢,我一個子兒都沒動過!」

  小陳被她嚇了一跳,連忙解釋:

  「嫂子你別急,錢不是丟了,是……是被人取走了。」

  「誰取的?這摺子就在我手裡,沒我的章誰能取?」

  「不是取的,是匯走的。」小陳嘆了口氣,從抽屜里翻出一張底單,

  「你看,一個月前,志剛哥從京城那邊發的電報,授權我們把錢匯過去的。這是匯款存根,收款人地址是京城……戶主名不是你。」

  林秋月一把奪過那張薄薄的紙片。

  匯款四百八十元。

  匯款人:李志剛。

  收款人:方敏芝。

  地址:京城師範大學。

  她的手指捏著那張存根,用力到指節都泛出了青白色。

  四百八十塊……

  她腦子裡亂成一鍋粥。

  那是她賣了六頭豬攢下的錢,是她把三千斤糧食一粒一粒從土裡刨出來、背到鎮上糧站換來的錢,是她一針一線納了兩百雙鞋底子,熬瞎了眼才攢下的錢。

  十年,她省吃儉用,連根頭繩都捨不得買,就為了蓋那三間大瓦房,為了讓她的男人在外面有面子,回來有新家。

  結果,他一封電報,就把她十年的血汗錢,全給了另一個女人。

  小陳看她臉色煞白,不放心地問:「嫂子,你沒事吧?要不我給你倒杯水?」

  林秋月沒理他。

  她木然地把存摺和匯款存根疊好,用手絹重新包起來,塞回兜里,轉身就往外走。

  回去的路,她不知道自己是怎麼走完的。

  太陽還是那個太陽,照在身上卻沒了溫度。

  路邊的野花開了,她也看不見。

  耳朵里什麼都聽不見,只有那三個字在腦子裡來回撞——方敏芝。

  方敏芝是誰?

  她想不出來。

  李志剛的信里從來沒提過這個人。

  回到家,她沒開燈,就那麼在黑暗的屋裡坐著,從中午坐到天黑。

  鍋是冷的,灶是涼的。

  她不覺得餓,也不覺得冷,整個人像被抽空了。

  十年夫妻。

  她十八歲嫁給他,他是村里最俊俏的後生,愛念書,有文化。

  她就覺得,這輩子跟定他了。

  他要念書,她就去地里掙工分;他要考大學,她就養豬賣錢供他。

  村里人笑她傻,說男人讀了書就變心了。她不信,她覺得她的志剛不是那樣的人。

  他去年寒假回來,還拉著她的手,說:「秋月,等我畢業了,就把你接到京城去享福。」

  享福……

  林秋月在黑暗裡,扯了扯嘴角,沒笑出來。

  夜深了,窗外連狗叫聲都沒了。

  她站起身,點亮了那盞昏黃的煤油燈。

  燈光下,她的臉沒有一絲血色。

  她走到炕梢,搬開一個舊木箱,從箱底翻出一個半舊的軍綠色書包。

  那是李志剛去年寒假回來時背的,走的時候換了個新的,這個舊的就留下了。

  她把書包里的東西一樣一樣掏出來,幾本舊書,一個空的文具盒。

  她不死心,用手伸進書包的夾層里摸索。

  指尖觸到了兩張薄薄的紙。

  她抽出來,是兩張信紙。

  信紙的頁眉上,印著「京城師範大學」的紅色校徽。

  字跡娟秀,不是李志剛那龍飛鳳舞的筆體。

  「志剛:

  見信如晤。你上次說,家裡那位催你回去蓋房子,讓你心煩。

  我與父親提了,他說這都是小事。

  只要你安下心來讀書,畢業後的工作包在他身上。

  只是,你總得先解決好家裡的事,名不正言不順的,我爸也不好出面,我等你。」

  落款是:你的芝。

  林秋月的手開始抖。

  她顫抖著打開第二封信。

  「志剛,你上次寄來的土特產收到了,味道很好,但下次別寄了,我什麼都不缺。

  你說那四百八十塊錢是你媳婦攢的蓋房錢,怕她鬧。

  一個鄉下女人,能鬧出什麼花樣?

  你先把錢給我,我給你買上次你看上的那件毛呢大衣和皮鞋,穿得體面些,別讓同學看輕了你。

  至於你那個媳婦,我爸說了,等你把鄉下那個打發了,他會給你安排一份報社的好工作。到時候,我們就能名正言順地在一起了。」

  落款還是:你的芝。

  信紙從林秋月的手裡飄飄悠悠地落在地上。

  原來如此。

  不是心煩,是嫌她礙事。

  不是怕她鬧,是哄著她騙錢。

  打發了……

  說得真輕巧。

  十年,她像頭老黃牛一樣給他當牛做馬,到頭來,在他和那個「芝」的嘴裡,就成了個可以「打發」掉的東西。

  林秋月沒有哭,一滴眼淚都沒掉。

  她只是覺得冷,一股寒氣從腳底板鑽上來,一直涼到天靈蓋。

  她在原地站了很久很久,直到煤油燈的火苗「滋」的一聲,快要燒盡了。

  她彎下腰,慢慢地、一張一張地撿起地上的信紙,連同那張匯款存根,小心地折好。

  然後,她打開了那個她原本準備存蓋房錢的樟木箱子,把這幾張紙,放在了箱底的最深處。

  鎖箱子的時候,銅鎖發出「咔噠」一聲輕響。

  聲音不大,卻像在她心裡砸開了一道口子。

  從那道口子裡湧出來的,不是悲傷,也不是怨恨。

  是一種冰冷到極致的清醒。

  她想,這十年,就當是餵了狗。

  但狗吃了她的東西,總得連本帶利地吐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