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桂蘭沒有在住處見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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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把會面安排在一家法律援助中心,詢問室里有全程錄音,門外坐著她自己聘請的律師。陸家承擔了必要的交通和醫療費用,卻不能接觸她的證詞,也不能以任何形式承諾補償。
沈知意到得很早。
溫嵐陪她坐在走廊另一端,幾次想開口,最後只是把保溫杯放到她手邊。
「你不用進去。」沈知意說。
溫嵐握著杯蓋,指節有些發白。
「我想聽。」
她沒有說自己有權聽。
那個夜晚已經奪走她二十七年,如今能不能走進詢問室,仍然由女兒決定。
沈知意沉默片刻:「那就一起。」
方桂蘭七十一歲,頭髮已經全白。她進門後先看見溫嵐,又很快低下頭,像是早已在舊報紙上認出這張臉,卻不敢真正對視。
律師提醒她可以隨時暫停。
她搖了搖頭。
「再不說,就沒時間了。」
二十七年前,方桂蘭是仁安醫院產科夜班護士。
陸家的女嬰出生後需要留觀,病房與新生兒觀察室之間每天有兩次交接。有人提前拿到內部轉運表,知道哪一段走廊的監控還沒有安裝。
聯繫她的人是蘇宏遠。
「他第一次只讓我抄一張值班表。」方桂蘭說,「第二次,他說要把孩子從觀察室帶到後樓梯,最多兩天就會送回來。」
「你信了?」溫嵐問。
聲音很輕,比質問更像一句無法理解的話。
方桂蘭的嘴唇動了幾次。
「沒有全信。」
她的兒子當時欠下大筆債務,催債的人已經找到醫院。蘇宏遠給的錢足夠還清,她明知那不是一次普通的家屬糾紛,還是修改了轉運記錄。
她沒有用困境替自己開脫。
「我只是覺得,兩天以後孩子回來了,就沒人知道。」
「後來呢?」沈知意問。
「後來我才明白,他們從來沒準備送你回來。」
那晚十一點四十分,方桂蘭把寫著陸家床號的腕帶剪下,換上一張臨時觀察卡。她將女嬰裹進醫院的藍色小毯,從後樓梯交給一個穿灰夾克的年輕男人。
警方把沈國強當年的照片放在桌上。
方桂蘭只看了一眼就確認是他。
「他一直問,這孩子真沒人要嗎。跟著他的人說,母親已經簽了放棄書。」
「跟著他的人是誰?」
「我不知道姓名。大家叫他嚴秘書,他開的是傅家二房的車。」
沈知意的手放在膝上,始終沒有動。
她以為自己最想問的是,為什麼偏偏選中她。
真正坐在這裡,出口的卻是另一句話。
「我被抱走的時候,哭了嗎?」
方桂蘭抬起頭。
「只哭了一聲。樓梯間冷,你的手從毯子裡伸出來,抓住過我的手指。」
溫嵐忽然轉開臉。
她沒有哭出聲,只是呼吸亂了一下,手裡的杯蓋掉在地毯上。沈知意彎腰撿起來,放回她掌心。
母女的手短暫碰在一起。
沒人說一句「都過去了」。
那些年並沒有過去,只是終於有了可以落下的日期和時刻。
負責詢問的警官沒有因為這段記憶令人動容,就把它直接寫成事實。
「二十七年過去,你為什麼確定是十一點四十分?」
「因為我原本十一點半換班。那晚我讓同事先走,在轉運表上補了時間。」
「藍色小毯呢?」
「醫院新生兒室統一使用藍白兩色。我記得是藍色,但這一點可能記錯。」
「沈國強問過幾次孩子是否被放棄?」
方桂蘭想了很久:「至少兩次。也可能是三次。」
她承認模糊的地方,沒有為了讓證詞更完整而編出確定答案。
沈知意聽著記錄員一次次區分「親眼所見」「聽說」和「事後推測」,心裡的痛並沒有因此減少,卻第一次感覺真相不再只是某個人充滿愧疚的回憶。
方桂蘭繼續陳述。
孩子失蹤後,醫院內部調查持續了十三天。蘇宏遠讓她咬死是轉運表填寫錯誤,又給了第二筆錢。那筆錢不是從蘇氏帳戶匯出,而是由一家名叫明洲諮詢的公司存入她弟弟名下。
公司三個月後註銷,實際出資人來自傅氏二房的舊信託。
「蘇宏遠為什麼替傅家做事?」陸明薇問。
「我只聽見他們爭過一次。」方桂蘭說,「傅家二房當時有一筆擔保要續,陸家準備撤回合作。蘇宏遠想拿到新的珠寶渠道,他們說,只要陸家先亂起來,兩邊都有時間。」
一個嬰兒,就這樣被寫進兩家的融資計劃。
溫嵐閉上眼睛,眼淚終於落下來。
她沒有撲過去,也沒有對方桂蘭動手。
「我找了她二十七年。」她說,「你拿到第二筆錢的時候,知道我還在找嗎?」
「知道。」
方桂蘭的眼睛也紅了,卻沒有請求原諒。
「我每年都看尋人啟事。越看,越不敢說。」
「害怕不是你沉默二十七年的理由。」沈知意說。
「不是。」
方桂蘭從隨身的舊布袋裡取出一個透明證物袋。
裡面是一截褪色的腕帶存根,還有當年明洲諮詢的存款回單。她留下它們,不是為了替陸家保存證據,而是怕有一天蘇、傅兩家把全部責任推給她一人。
自保保存下來的東西,如今仍然能夠證明一部分真相。
警方當場給證物編號。
腕帶存根上的油墨已經褪色,仍能辨認出溫嵐當年的住院號;存款回單則需要銀行歷史資料庫覆核。方桂蘭還提供了「嚴秘書」曾使用的一部座機號碼,號碼登記在傅氏二房早已撤銷的車輛試驗辦公室。
單獨一件證物都不足以定案。
和蘇氏帳本、沈國強錄音以及雲際的舊訂單放在一起,卻開始形成一條不再依賴任何一個人記憶的鏈條。
詢問結束時,方桂蘭扶著桌沿站起來。
「沈小姐,我沒有資格問你這些年過得好不好。」
「你確實沒有。」
沈知意說得平靜。
她沒有原諒,也沒有用更狠的話讓自己痛快。
「但你今天說出的每一句,都要在法庭上再說一遍。」
方桂蘭點頭。
走出詢問室後,溫嵐站在原地,很久沒有往前走。
沈知意把保溫杯遞給她。
「水涼了。」
溫嵐接過去,眼淚又落下一滴。
「這些年,我總對別人說我一天都沒有停止找你。」她低聲說,「其實不是。有幾天我太累了,沒有看尋人消息;有一年你的生日,我甚至不敢回家。我後來一直覺得,那些沒有找你的時刻,是我又把你丟了一次。」
沈知意胸口像被什麼壓住。
她曾經想像親生母親的尋找必定堅定、完整,仿佛只有這樣,自己失去的童年才沒有被遺忘。
可眼前的人只是一個會疲憊、會逃避,也會在第二天重新出門的母親。
「你沒有必要把每一天都過成懲罰。」沈知意說。
這句話還不是「媽媽」。
溫嵐卻聽懂了。
這一次,沈知意沒有避開她伸來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