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皮衣是顏毅偵臨死前穿著的。
在1998 年,發現顏毅偵的屍體後,由於當時調查沒有找到什麼線索,認為顏毅偵的死亡是意外。
這件衣服就被裝進袋子裡保存,歸還給顏勝男家庭,當做是一件遺物。
這二十六年裡,這件皮衣就一直放在父親的房間裡,從未動過。
但當三天前,顏勝男去了青田村,見到小賣部老闆阿青,得知其實在當年,陳鮑一和父親是同時出現在那地方的時候。
她就有一種推測,父親去後靈山就是去找陳鮑一問話,而陳鮑一在當年製造意外殺死了父親。
可是,這麼久的事情,哪裡有證據呢?
她在思考著,突然想到了父親留下的那件被保存完好的皮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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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立刻回到K 城,帶著那件皮衣去了鑑證科。
很快就有了結果,當年的刑偵技術不成熟,現在卻可以。
在那件皮衣的後側提取到了隱隱的指紋,在皮衣的袖子上也發現了指紋,還有隱隱的血跡。
皮衣富含油脂,能夠較好地保存指紋,血跡過去幾十年也不會消失。
現在的刑偵技術成熟,這些血跡、這些指紋就是來自同一個人的——陳鮑一。
陳鮑一萬萬沒有想到,自己細思極恐策劃了槍擊案,警察卻找不到證據。
但他當年在拜父親墓碑時,用手摸了烤雞,對著父親的墓碑磕破了頭,擦去額頭的血跡,這些自己的痕跡都出現在了雙手上。
而借著雙手對著顏毅偵後背的輕輕一推,留下了謀殺的證據。
或許,這就是天在看!天有眼!
此刻,證據確鑿,他再無法抵賴。
陳鮑一垂下頭,腦子一陣嗡嗡作響,毀了,人生是沒了。
不行!心中的那個守護的念頭再次冒起,田曉荷不能有事,他覺得不能連累了田曉荷。
他在思考,他在衡量,他讓自己必須保持冷靜。
他咬著手指,將手指咬出血,用疼痛刺激神經。
他在分析,分析警察找到的所有證據。
電影院槍擊案,警察是沒有一點證據的,有的只是顏毅偵的死亡案。
一分鐘、十分鐘、二十分鐘......
他已經組織好了全部說辭,一臉懊悔地說:
「是,我是殺死了顏毅偵,但那是失手的行為。
那天我父親剛去世,我悲痛欲絕,我在墓碑前磕頭守孝,這時候顏毅偵突然出現了。
他一直質問我什麼槍擊案是不是和我有關,怎麼會有關呢,我沒做過!
而那個顏毅偵追我問個不停,語氣非常的不好!
他糾纏我,我想走,他一直不讓我走,還說要扣押我。
我說你是警察,不能胡來啊,我沒做過你抓我幹嘛。
他就是要抓我,我當時一生氣,就和他發生了肢體接觸,然後我就失手將他推下了山崖。
我當時嚇壞了,趕快就跑走了。
這件事我不敢說,但一直是我心頭的噩夢啊!
天哪!我怎麼會這麼糊塗,失手將一名警察推下了山崖,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啊!」
陳鮑一說著,嚎啕大哭,淚流滿面。
顏勝男憤怒地吼道:「你說謊!你不是失手推我父親的,你就是故意推我父親下山崖的!」
審訊室里的警察又站起來,對另一個警察使了個眼色,意思是趕快先把顏組長給帶出去,她這情緒不適合再留在審訊室了。
本來顏勝男此時前來就是旁聽,她和案件有直接關係,不能參與,警察將顏勝男勸走。
陳鮑一一邊哭,一邊用餘光觀察顏勝男的離去。
他嘴角抽動,微微揚起一絲笑容,很快扭曲成更大聲的哭喊:「我說的都是真的啊!我好後悔啊!」
陳鮑一的心理素質相當可怕。
這麼久的案子,只有一件皮衣證據,他認了失手殺人,接下來就讓律師去辯護吧。
疑點有利嫌疑人,他的命是能夠保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