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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20點的死人錄音(為霧鎖秋蟬和A1uminum加更)

  第10日02:50,方哲把自己寫下的便簽內容交給林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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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沒有坐在三號信件旁,也沒有看側光照片。紙上只有兩行。

  【P-071】

  【20:00播放文件已設定,終止發言二次確認】

  林雪讓江澄把他的紙裝袋,再重新調出未寄信背面的壓痕。

  任務號P-071與「20:00播放文件已設定」都能穩定辨認。方哲獨立寫下的第一行和壓痕相合,第二行「終止發言二次確認」則需要另找原始任務表驗證。

  方哲已經承認17:06錄製、20:00自動播放,也完成過現場復現。現在的壓痕補上了六年前當日便簽,讓口供不再只靠一個人記憶。

  「誰寫的便簽?」林雪問。

  「我。」方哲說,「設置完成以後,我隨手寫在一張任務紙上。葉老師當時正在旁邊寫信,我把紙墊在她的記錄本上。」

  「為什麼會壓到信紙?」

  「記錄本攤開時,信夾在後面。我不知道下面是什麼。」

  葉珊看著信紙:「姐姐為什麼沒有把你的便簽一起留下?」

  「我帶走了。正常流程里,任務紙要交音控台存檔。」

  「存檔還在嗎?」

  「案發後不見了。」

  林雪從檔案室帶出的消防卷盒中找到一份設備事故說明。附頁列出當晚音控系統狀態,P-071一欄被黑筆整行划去,旁邊寫著「臨時任務,未執行」。

  簽字人是杜承安。

  「20:00所有人都聽見了廣播,你卻簽字說任務未執行。」林雪把說明放到他面前。

  杜承安只掃了一眼:「我不是技術人員。方哲告訴我,那不是後台任務,是葉知秋遠程講話。」

  方哲抬起頭:「我沒這麼說。」

  「六年前的口頭交代,誰記得清?」

  「我記得。」

  方哲從椅子上站起來,手掌壓住桌沿。

  「20:17發現遺體以後,我先去音控室看過。P-071顯示執行完成,文件就是17:06錄的那一段。我把這件事告訴你,你讓我不要再提定時。」

  「理由?」林雪問。

  「他說,未經書面審批設置自動廣播違反項目安全規範。我要是承認,警方會懷疑文件被我調換,贊助方也會追究設備事故。我那時剛簽長期合同,項目一停,違約金和設備損失都可能算到我頭上。」

  「他具體說了什麼?」

  方哲閉上眼,複述得很慢。

  「你只需要說,20:00聽見葉老師講話,自己沒有操作。其他技術細節沒人問,就不要替自己找責任。」

  禮堂里只剩雨聲。

  「你照做了。」宋晚晴說。

  「我以為死亡時間還有法醫判斷。」方哲聲音發啞,「我沒想到他們會拿廣播去縮時間。」

  「後來呢?」

  「後來我看見報告把死亡放到19:50以後。我想改口,杜經理說現在再說只會變成我銷毀錄音、偽造不在場。」

  杜承安笑了一聲:「一份違規操作,六年後全推到死人案負責人頭上,很方便。」

  「你還活著。」葉珊說。

  杜承安的笑停住了。

  林雪沒有把方哲的口供當場寫成事實。她把設備事故說明翻到簽署流程。技術員欄本該由方哲簽字,卻蓋著「拒簽,由運營負責人代錄」。拒簽日期是案發次日。

  「你拒簽過?」她問。

  「沒有人把這份說明給我看。」

  「能證明?」

  「公司郵件應該有文件流轉。」

  「等警方調取。」

  林雪在白板上分開兩列。

  已經能獨立驗證的部分:17:06錄音,P-071定時任務,20:00自動執行,便簽壓痕,事故說明將已執行改成未執行。

  仍需驗證的部分:杜承安是否親口施壓,方哲是否真實拒簽,原始任務紙和硬碟由誰處理。

  江澄要求查看設備事故說明的頁碼。文件總共九頁,第五頁末尾寫著「附件一:音控任務執行清單」,第六頁卻直接變成「附件二:硬碟故障說明」。附件一整頁不在卷盒裡。

  「撤場掃描時就少了。」江澄說,「我的副本目錄也是從附件二開始。」

  「誰能抽走附件?」林雪問。

  「運營負責人、資料管理員和事故調查人員。」

  「你有權限。」

  「有。」江澄沒有躲,「所以不能因為卷盒在杜承安手裡,就只查他。我的調閱日誌也要交警方。」

  林雪把缺失頁登記為缺席線索。P-071不是憑空從事故說明里消失,它本該出現在附件一,而附件一恰好整頁不見。

  誰刪改,仍需沿文件流轉查。

  「第一列足夠證明什麼?」韓立誠問。

  「20:00廣播不能證明葉知秋當時活著,而且案後有人在正式文件中把定時任務刪掉。」

  「第二列呢?」

  「決定誰為這個錯誤結論負責。」

  「還不能決定誰殺人?」

  「不能。」

  杜承安靠回椅背:「至少你還記得這點。」

  「但你的19:30會議已經不是不在場證明。」林雪說,「你又簽字維持了那條錯誤時間。現在需要解釋的事情比剛才多。」

  杜承安把事故說明推回去:「我簽過幾十份項目文件,不可能記得每一頁。就算任務被劃掉,也可能是行政人員根據方哲當年的口供處理。」

  「所以要查原始郵件、版本記錄和拒簽流程。」

  「島上沒有網絡,你查不了。」

  「我不需要今晚把所有證據都查完。」林雪說,「只需要讓能被毀掉的東西活到警方上島。」

  杜承安看了一眼防水周轉箱。

  這個動作很短。葉珊卻順著他的視線,主動把自己的椅子挪到箱子旁邊。

  宋晚晴也坐了過去。

  兩個人沒有說合作,位置卻把杜承安與證物之間的直線擋住了。

  方哲重新坐下。他沒敢看葉珊,只把手從桌沿慢慢收回去。

  03:08,林雪讓他把兩次受到壓力的時間、地點和在場人員分別寫下。她不允許葉珊繼續追問,也沒有讓方哲用一句「害怕丟工作」抹掉六年的沉默。

  事實先固定。

  責任等警方和完整證據來分。

  她隨後把壓痕照片、方哲書面陳述和設備事故說明分裝成三份。原件留在防水周轉箱,照片副本進入自己背包,事故說明的卷盒編號寫進江澄保管的地址袋。

  「為什麼又分開?」宋晚晴問。

  「因為檔案室剛發生過斷電,網絡櫃也有人改裝。」

  「你覺得還會有人毀證?」

  林雪看向那兩隻已經移走的溶劑桶。

  「準備的東西已經搬到門口了。」

  ——

  第10日03:17,鋼城事務所。

  資產公司負責人同意配合保全後,屬地警方在外包代理與物業人員見證下打開合同櫃。

  兩名警員全程錄像,在合同櫃裡找到霧棲島短租文件。合同甲方是資產管理公司授權代理,乙方是那家空殼文化公司,租期從第9日08:00到第10日08:00。

  合同不是孤零零的一張列印紙。櫃內還有押金收據、鑰匙交接單和代理人的郵件列印件,三份文件使用同一合同編號。技術警員核對紙質騎縫章與資產公司留樣,外觀一致;最終真偽仍需原章和電子郵件頭覆核。

  代理人承認自己在第8日下午交出南側碼頭、主樓和禮堂鑰匙,但沒有登島。他收到的要求是「保持場地原狀,不安排物業人員接觸參與者」。

  陸觀把「不得安排物業人員接觸參與者」抄到人員欄:「山莊有水電卻沒有正常值守,這一項能對上。要求是誰提的,繼續追郵件原始頭。」

  他翻到租賃標的頁。

  【青嵐水庫霧棲島南坡,歸潮山莊主樓、禮堂、舊檔案室及附屬碼頭。】

  陸觀把便簽上的「歸潮山莊」移進緊急手冊的目標建築欄,後面補上合同編號和警方保全時間。

  「現在能出發了嗎?」他問。

  周正正在與青嵐屬地指揮中心通話。

  「現場核驗地址已經閉合。救援路線還要聽水上應急與氣象意見,不能拿到門牌就讓普通船沖雷暴。」

  技術警員繼續整理合同附件。

  空殼公司另外簽了一份船員服務確認。原定22:00返程,14:18時,活動代理通過臨時號碼通知船員取消等待,理由是「參與者自願延長活動至次日上午」。

  附件沒有任何參與者簽字,也沒有林雪確認。

  船員收到通知後,把工程船鑰匙交給一名自稱場地管理員的人,自己乘另一艘補給艇離開。那名管理員沒有留下身份證複印件,只在交接單上蓋了空殼公司的活動章。

  船員在筆錄中描述,對方穿普通防水工作服,戴口罩和帽子,身高只能估算。補給艇14:32離開南岸時,那人仍站在碼頭,沒有隨船返程。

  「這人可能還在島上?」陸觀問。

  「可能,也可能後來通過北岸巡檢線離開。」周正說,「沒有登離島記錄,不能把他算進被困人數,也不能排除他是現場執行者。」

  救援人數仍按林雪與六名舊案關係人共七人準備,行動人員則要額外防範一名身份不明者。

  「工程船還在島上。」陸觀說。

  「從手續看,是。」技術警員說,「物理狀態要到現場確認。」

  短租合同附件還有三張簽收照片。

  第一張是四隻黑色周轉箱,第二張是禮堂投影設備,第三張拍到一捆用於固定器材的船用綁帶。綁帶本來是深藍色,靠近金屬扣的位置磨出一道斜向白痕。

  技術警員把照片放大,忽然停住。

  「這條綁帶我見過。」

  他調出另一宗公開挑戰案的撤場取證照。那次黑桃沒有現身,現場設備由一家臨時物流商運走。照片角落同樣露出深藍綁帶,金屬扣旁也有一道斜白痕,長度和方向接近。

  「同一條?」周正問。

  「現在只能說外觀特徵高度相似。要比纖維、扣件和磨損細節。」

  「物流公司呢?」

  「上一家公司已經註銷,這次換了名字。」

  兩家公司註冊地址不同,聯繫電話卻都經過同一家虛擬總機轉接。

  周正把合同編號、押金收據和鑰匙交接單釘進同一份救援附件:「地址鏈閉合,發指揮中心。物流關聯另立待查項,綁帶相似不能直接認人。」

  陸觀把兩家公司的虛擬總機號碼圈在一起。至少這一次,不必再靠一個模糊島名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