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字級:小標準大特大 行距:緊湊標準寬鬆超寬

第116章 父母遇害始末(四)

  想不明白,他又接著往下看。

  門框處提取到一枚模糊的指紋。指紋位於入戶門的內側,高度在一米五左右,右手食指的,紋路不太清楚,但依稀能辨,可以進行比對。

  經過鑑定,這枚指紋不屬於死者的。

  除了鞋印和指紋,別的沒有任何發現。

  斜放的沙發和倒地的茶几,經過檢測都是經過了仔細擦拭,沒有留下任何兇手的指紋。

  (由於緩存原因,請用戶直接瀏覽器訪問 追書神器天天看小說,𝑡𝑡𝑘𝑎🅽.𝑡𝑤隨時讀 網站,觀看最快的章節更新)

  這也是當年最矛盾的地方。

  兇手把所有能擦拭的地方都進行了擦拭,但就是獨獨留下滿地的腳印沒有進行處理。

  這是他故意挑釁?還是忘記處理了呢?還是別的什麼原因?

  宋星耀又想到了作案的兇器,這個一直也沒有找到。

  兇器是雙面開刃的刺刀,長度在二十公分,這個形狀的刀具,在社會上很少見到,一般都是自製刀具。

  在根據兇手對刀具的熟練使用,手法乾脆利落,無多餘動作。兩人的傷口都是一擊致命,沒有猶豫,說明兇手有著很強的心理素質和很深的仇怨。

  宋星耀根據這些,怎麼看怎麼感覺這人不像第一次作案,又或者以前經常接觸刀具。

  這可能也是當時宋星耀的爺爺全國各地跑的原因,他也感覺這個人做過別的案子,所以希望能有別的案子提供更多線索。

  他又想起了白湖鎮這個案子,也是作案手法乾脆利落,沒有任何掙扎痕跡,兩個案子真的很像。

  他往後面翻看,看到了很多的調查詢問記錄。

  韓建設,同樣是警察學校的老師。有同事反映稱,韓建設和宋陽有過矛盾。

  經過調查發現,韓建設是和宋陽因為職稱評級的時候有過不合,但這個不合只是彼此心中有小疙瘩,沒有發生過爭吵,這個矛盾遠遠不到殺人的程度。

  況且韓建設案發當晚是在朋友家聚會了,有幾個人都可以證實,他沒有作案時間。他的鞋印與現場不符,指紋也比對不上。

  後面又針對多個人的懷疑,經過調查也都排除了。

  刀具排查,案發後對全市刀具銷售點都進行了調查,沒有發現類似的雙刃刺刀銷售記錄,推測是自製的,或者是別的地方購買。

  針對周邊鄰居的走訪,案發當晚,家屬樓住的都是教師家屬,也沒發現可疑人員。小區圍牆有一處較矮,可以翻越,但未發現有攀爬痕跡。

  針對解放鞋源調查有了線索,這也是當時費了很大功夫進行的調查。

  有學校教師反映,同學校的李國偉有一雙一模一樣的解放鞋,很多同事見他穿過。

  李國偉,男,三十五歲,警察學校教授刑法的教師。和宋陽、寧雅都是同事關係,都住在家屬樓,只是沒在一個單元,李國偉住在隔壁一個單元。

  經查,李國偉確實有一雙解放鞋,李國偉本人對這事也是很痛快的承認。

  經過技術比對,李國偉的解放鞋和現場的印痕一模一樣,鞋子尺碼也是一樣,磨損程度也一樣。就是有一個地方缺了一塊,也都是一樣的。

  有了技術比對,證據指向了李國偉,似乎案子就可以破了。

  大家都感覺案子是他做的,但對他的指紋進行比對,卻出乎大家的預料,不匹配。

  李國偉對這事也是完全否認,他當天晚上沒有課,下午上了課就一直在家了,哪裡都沒有去,他的小孩和媳婦也都可以證明。

  李國偉和宋陽、寧雅沒有任何矛盾,他們只是簡單的同事關係,很少打交道。李國偉本人也是教學認真,作風正派,無不良記錄。經過調查,他也沒有作案動機。

  後來李國偉回憶說,在案發那幾天,他的這雙鞋曾經刷過,就晾曬在小區樓下的花壇邊。

  當時他考慮一雙鞋,考慮不會有人拿,刷完後就隨意晾曬了。

  案發後他就看到家屬樓人來人往,比較亂,就收回去了,警察針對這雙鞋查過幾次,都沒有什麼發現,只能證實刷過後有人穿過。

  案卷很厚,記錄了很多,宋星耀慢慢的翻看。

  後面記錄了,把整個學校的老師查了一遍,沒有任何發現。

  宋陽周邊的排查結束,基本可以排除他周邊的熟人作案。

  宋國華就認為是他以前破案時得罪過什麼人,現在他們回來報仇來了。但他刑警做了二十多年,破過太多案子了,犯罪分子抓太多了,是哪一個人做的呢?

  他把自己破獲的案子,一年一年核實,一件一件比對,大部分他又都見到本人了,經過指紋比對,沒有一個對得上的。

  另外也有很多人找不到了,他們是要麼搬遷,要麼去世了。

  這些人的調查,也是後面很多年宋國華一直在進行的事情。

  宋星耀翻到最後一頁的時候,突然看到了一張紙。

  那是一張手寫紙,上面的筆跡他認得,就是他爺爺的字。

  1988年8月份,案發已經一年了,毫無頭緒。我宋國華這輩子破獲了很多案子,但自己兒子兒媳的案子沒有抓到兇手。我對不起宋陽,對不起寧雅,對不起星耀。那個人還在外面,但我相信我有一天會找到他的。

  後面還有幾行小字,書寫的筆都不一樣,可能是後來加上的。

  1995年,又查了八年,還是沒有線索,李國偉的鞋子是不是別人拿走的?那枚指紋是誰的?那個人為什麼要留下鞋印?會是哪個人對我的報復呢?

  宋星耀全部看完後,把卷宗合上,身體靠在椅背上,閉上眼睛。

  腦子裡一直在思索整個卷宗的信息。

  李國偉有解放鞋,但他的鞋子洗刷後就放在樓下,是否真像他說的那樣,有別人穿過嗎?另外他有不在場證明,老婆孩子都可以作證。他也沒有作案動機,指紋對不上。

  宋星耀判斷是李國偉的可能性不大,他的身高也不符合自己對兇手形象的刻畫。

  如果不是他,那會是誰呢?是兇手故意穿別人的鞋子,誤導警方嗎?

  如果是這樣,那枚指紋有沒有可能,也是兇手故意留下的呢?

  宋星耀又返回到介紹指紋的那一頁,仔細查看指紋的發現地點。

  是在入戶門內側一個角落裡,如果這也是兇手故意查的,那為什麼這個指紋留這麼偏僻的地方呢?和留大量鞋印有點不符。

  所以宋星耀還是傾向這個指紋,是兇手不小心留下的。

  兇器是雙面開刃刺刀,手法乾脆利落。

  這又是什麼樣的人能做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