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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 重臨案發現場(二)

  走近一看,上面寫著「炒粉炒麵」幾個字。

  一個裹著厚厚棉大衣的大媽,正在彎腰往車上收拾東西,看樣子是準備收攤了。

  「大姐,還有吃的嗎?」

  宋星耀走了這幾圈,晚上吃的東西也都消化的差不多了,走了過去,打了聲招呼。

  「有,有,還剩了點,不過只有炒粉了,炒麵賣完了!」

  大媽抬起頭,打量了他一眼,連忙熱情的招呼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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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沒事,能填飽肚子就行,多放點辣椒。」

  「好,這天氣冷,多吃點辣椒可以暖暖身子。」

  說完,大媽就手腳麻利的把剛剛收拾好的東西,重新從車上卸了下來,給宋星耀擺好板凳和桌子。

  點火、倒油、下粉,勺子在鍋里舞動的翻飛,一看就是在這個行業做了多年的老廚師。

  「大姐,你天天在這兒擺攤嗎?」

  宋星耀等飯的功夫,有一搭沒一搭的和她閒聊著。

  「可不是嘛,我在這做了快十年了,風吹日曬的,早已經習慣了。」

  大媽邊忙碌鍋上的事,邊回答著。

  「生意咋樣?這麼晚了,我看你才收攤。」

  「湊合吧,混口飯吃。又不會做別的工作,只有做這樣的辛苦活了。」

  「我一般收攤是最晚的,家裡有兩個小子,快要結婚了,不多辛苦點沒辦法,到時結婚又要一大批錢了。」

  說完,她把已經炒好的河粉裝好餐盒,遞給了宋星耀。

  「四元。」

  宋星耀接過粉,付了帳,本來他是想這麼冷的天,拿著河粉去車上吃呢。

  但剛才聽大媽說十年,聽到她在這裡做了這麼久,案發前很多年都一直在這裡了。

  那這個大媽也算是對當年那個案子,比較了解的了,即使有些是道聽途說,說不定也能為破案帶來思路。

  所以宋星耀就沒有離開,直接坐在板凳上,趴在小方桌上吃了起來。

  「現在這個公園,晚上還有人跑步嗎?我轉了一圈,也沒怎麼見到人啊?」

  「跑步?」

  大媽聽到這個問題都笑了。

  「都這個點了,誰會來跑步,都在家睡覺呢。」

  「這個點沒有回家,大部分都是一些老年人,他們回去早了睡不著覺,就不怕冷的在這裡逛著。」

  聽到這個回答,宋星耀腦子轟的一下,這是犯了常識性錯誤了,真是在安逸環境呆久了,連這麼淺顯的道路都忘記了。

  為了印證自己的猜想,宋星耀又聊了起來。

  「那夏天呢?跑步的多嗎?」

  「那多,夏天六七點,天更快要黑的時候來。那大姑娘,小伙子的,一波一波的來這裡跑步,或者鍛鍊身體。」

  「不過你要來跑步的話,現在天有點黑的時候,也是很多人的。」

  這個大媽也是健談之人,也是,一般計程車司機,和擺攤的小販,都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遇到什麼樣的顧客,都是能聊幾句的。

  特別是計程車司機,有時你問他美國為啥打伊拉克,他都能給你說個一二三四點來。

  「那現在什麼幾點來的時候人比較多?」

  「這個季節,五點半左右,天就黑了,所以六點左右是人比較多的時候,七點以後就沒啥人了,現在這個點,更是不見人的。」

  夏天,七點多天還沒有真正黑透。

  現在,五點半天就黑差不多了。

  他前面就是忽略了這事,把這點常識給忘了,一路上他還一直納悶,為什麼沒有見到人?

  五年前的時候,為什麼王影和陳夢瑤會選擇那個時間段跑步呢?

  卷宗上記錄的時間王影是在七月中旬,她八點多來跑步,那是夏天。

  現在十一月份,天的時間比夏天早太多了,時間錯了將近兩個小時。也就是說那時候的八點多,就相當於現在快七點時候的天色。

  他用冬天的場景去還原夏天的場景,難怪哪哪都對不上。

  宋星耀三兩口扒完盒子裡的河粉,然後衝著大媽擺手道謝。

  在返程的車上,他一直在思考。

  五年前的案子,發生的時間是在六七月間,那時候天黑是七點多一點。

  張春梅案發生的是在十月份了,天黑大約時間是五點多,將近六點。

  時間不同,季節不同,他之前從來沒有把這些和兇手作案聯繫在一起。

  如果是一個人做的,現在想,會不會有什麼關聯呢?

  五年前作案,選擇的都是跑路的女孩,這次是選擇下班的女孩,這中間會不會有什麼關聯呢?

  宋星耀皺起了眉頭,這個問題的答案,他現在沒有。

  第二天下午五點多的時候,宋星耀就又來到了翠湖公園。

  這次,他選了和當年作案時,相差不多的時間。

  天黑沒有全黑,公園主路上果然有三三兩兩的人在跑步,有男有女,有老有少。這場景比昨天熱鬧多了。

  他在路邊站了一會,心裡默默記錄了一下時間點,和人流量。

  等到六點多,快七點的時候,這個時間點符合王影案的環境。

  天色已經完全黑透,跑步的人已經漸漸減少,但仍有少數人在堅持。

  宋星耀沿著主路往裡走,一邊走,一邊觀察著周邊的環境。

  這種感覺,和昨天完全不一樣。這一路上,時不時的能碰到人,能聽到跑步聲,偶爾還能聽到說話聲。

  他在昨天他站立的位置停下,這是王影遇襲的地方。

  他朝叢林深處走了幾步,蹲了下來,模擬兇手當時可能的樣子。

  夏天這個周圍應該是長滿了高高的灌木叢,躲在裡面,是很難從外面看得到的。

  就算是現在,如果不細看,也很難看到這裡蹲著一個人。

  因為從燈光下看黑暗的地方,都是比較吃力的,但反過來,從黑暗中,看燈光下的東西,是清晰可見。

  宋星耀剛蹲下,就遠遠的看到一個女孩,穿著淺色的羽絨服,從岔路上拐了進來,腳步輕盈,向這裡跑過來。

  如果自己是兇手,她的一言一行都在自己的監視範圍之內。

  如果想下手,只需要她靠近,快速衝出,趁著她驚訝的瞬間,捂住嘴,拖進灌木深處。

  等這個女孩跑遠了,宋星耀才拍了拍膝蓋上的灰塵,從叢林深處走了出來。

  宋星耀沒有繼續查看,就向公園門口走去。

  現在的公園門口,可是比昨天要熱鬧的多了,流動攤販也是比昨天多了好幾家。

  大部分攤販前都有人在吃東西。

  宋星耀的目光被一個年輕人吸引了過去,二十出頭,穿著一件舊的軍大衣,守在一個攤位前,車上賣的是烤腸和幾瓶放在小火爐上的熱飲。

  這會沒有什麼生意,他的眼睛也是東瞅西看,他的眼睛總是跟著女孩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