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被他小心翼翼地供養著,又被他強勢的掌控著,徹底困死在他用滔天權勢堆砌的這座華麗牢籠里。
沒有自由,卻又被迫承載著他獨一無二、近乎病態的溫柔與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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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座鍍了金的籠子。
籠底鋪著最嬌軟的絲絨,托盤裡盛著最甜的果脯,連鐵欄杆上,都被他纏滿了馥郁的鮮花。
看上去美輪美奐,但那扇門,從未對她敞開過。
不。
這不是她想要的。
如果不是被他囚在彼岸花海里。
她此刻應該已經穿上婚紗了。
那件婚紗,是陸凌川親手替她挑的。
她還記得那天,陸凌川站在婚紗店的落地鏡前,手裡拿著兩件材質不同的頭紗,一件疊在另一件上面反覆比對。
他眉頭微皺,神情專注得像在對待一個比任何商業決策都嚴苛的難題。
最後,他選了那件最輕的。
他轉過頭,對她說:「你瘦,戴重的會壓得脖子疼。」
就這麼一句話。
沒有深情款款的告白,沒有刻意的浪漫,甚至連笑容都沒有。
只是陳述了一個事實。
你瘦,重的會疼,所以選輕的。
但就是這句話,毫無防備地暖進了她的骨頭縫裡,燙得她鼻尖發酸。
他們明明約定好的。
留學歸國就結婚。
日子甚至都已經定下了,就在回國後的第七天。
她甚至已經在腦海里彩排過無數遍那天的場景。
她要穿什麼鞋,要戴那對珍珠耳環,出門前要在鏡子前轉幾圈。
而陸凌川會在門口等她,抬手看一眼腕錶,抱怨她磨蹭,嘴上嫌煩,手裡卻會自然地接過她的手包,替她拉開副駕的車門。
她想好了所有細節。
在那些鮮活的、充滿煙火氣的細節里,沒有顧奕誓。
一絲一毫都沒有。
而現在,那個本該在第七天等她的人,永遠等不到她了。
因為她被顧奕誓折斷了翅膀,死死鎖進了這座名為「愛」的牢籠。
所以,此刻。
面對顧奕誓,她什麼也沒說。
她只是靜靜地看著他。
她只是看著他。
眼神很平。
平得沒有一絲波瀾。
沒有欣喜,沒有猶豫,沒有感動,甚至連敷衍的嫌棄都沒有。
什麼都沒有。
她沉默著。
不點頭,不搖頭,不開口,不躲避,也不迎合。
但顧奕誓從這死寂般的沉默里,清清楚楚地聽到了答案。
不是他想要的答案。
其實他早就知道。
在「結婚」兩個字脫口而出的前一秒,他就已經預見了這個結局。
他知道她絕不會笑著撲進他懷裡,不會紅著眼眶說「我願意」,更不會給他任何一絲渴望的溫熱。
可「預知」和「親眼看她做到」,是兩碼事。
設想過無數次的鈍痛,真真切切砸在身上時,依然尖銳得要命。
心口像被人用薄刃生生劃了一道,不深,卻足以見血。
那種細細密密的疼順著血肉往裡鑽,滲進骨頭縫裡,拔不出來。
緊接著,比疼痛來得更猛烈的,是暴躁。
那不是突然湧上來的,而是一直沉在心底的、被他用理智死死壓制了許久的、如岩漿般滾燙的戾氣。
此刻,順著心口那道剛裂開的縫隙,徹底失控地翻湧上來。
他的手指下意識收緊。
掐著她的腰,力道驟然失了控。
像是要生生折斷那截柔軟的腰肢,像是要把她整個人碾碎了、揉爛了,一滴不剩地嵌進自己的骨血里。
讓她和他,融為同一個人。
這樣她就再也。
再也不能用這種死水般的眼神,去想別的男人了。
他不是在生氣。
他是在害怕。
他早就動用了一切雷霆手段,強行替溫亦笙和陸凌川退了婚,讓兩人在名義上、法律上、紙面上變成了徹頭徹尾的陌生人。
可他很清楚。
一紙冷冰冰的退婚協議,斬不斷十幾年。
從總角之年的懵懂孩童,到青澀的豆蔻年華。
同班同學,朝夕相伴。
同桌吃飯,並肩上學,放學走同一條路回家,下雨天共撐一把傘,冬天手裡捧著一杯熱奶茶,兩個人毫無顧忌地湊在一起,咬著同一根吸管。
那些細碎的、溫暖的、在別人眼裡不值一提、卻在她的生命里刻骨銘心的瞬間。
全都是陸凌川。
沒有一秒,屬於他顧奕誓。
溫亦笙人生中最早、最純粹、最無憂無慮的時光,被另一個男人完完整整地占滿了。
他來晚了。
遲到了整整十幾年。
錯過了她所有的起點。
那些他如今拼了命想要彌補的溫柔,想要復刻的親密,想要親手為她建造的、只屬於他們兩個人的記憶。
早就在十幾年前,被陸凌川搶先一步,一筆一畫,不可磨滅地刻進了她的生命里。
他窮極一生,也擠不進那段時光的縫隙。
即使後來他們一同去了M國留學,雖然不在同一所學校,隔著遙遠的距離,可那份從小攢下來的默契與情分,早已深入骨髓,融進血液,長成了她身體裡不可割裂的一部分。
不是他顧奕誓橫插一腳,靠權勢和手段,就能連根拔起的。
陸凌川。
這三個字,像一根極細、極尖的刺,悄無聲息地扎在他心口最軟的地方。
不深,卻死死嵌在肉里。
拔不出來,也磨不掉,像一個揮之不去的陰影,日夜啃噬著他。
可這根刺刺出來的,不是嫉妒。
是自卑。
他顧奕誓,手握商業帝國,運籌帷幄,翻手為雲覆手為雨。
在所有人眼裡,他是不可一世的顧爺,是北城的天。
可站在溫亦笙面前,他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只是一個後來者。
一個強行破門而入的、未被邀請的、靠強權硬把人鎖進金絲籠的強盜。
陸凌川有的,他沒有。
不是錢,不是權,不是地位。
這些東西他都有,而且多得多。
多到可以把陸凌川的存在碾成粉末,多到可以讓全世界的人都對她俯首稱臣。
他沒有的,是時間。
是穿開襠褲一起長大的時間。
是同桌吃飯的時間。
是放學走同一條路回家的時間。
是下雨天共撐一把傘的時間。
是冬天同一根吸管喝奶茶的時間。
是那些不需要刻意製造、自然而然就發生的、細碎的、溫暖的、再也復刻不了的時間。
這些東西,用金山銀山買不到,用生殺大權搶不來,用再偏執的掌控都偽造不出。
他能用雷霆手段撕毀一紙婚約,但他撕不掉十五年。
而這十五年,是溫亦笙人生的底色。
他可以強行用權勢覆蓋它,但覆蓋,永遠不等於替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