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字級:小標準大特大 行距:緊湊標準寬鬆超寬

第34章 國法第一案

  蕭珩旁聽的第一樁案,不是謀反。

  是水。

  天還沒亮,白帝城南衙外已經排了兩百多人。每個人手裡都拿著同樣的青布牌,上面寫著「南桑渠遷水補償案」。牌子很新,邊角卻磨得發白,顯然被握過很多次。

  方既明走到隊尾,問一個頭髮全白的婦人:「排多久了?」

  「今日?」婦人道,「兩個時辰。」

  「這案子呢?」

  「十一年。」

  本書首發天天看小說->𝘁𝘁𝗸𝗮𝗵.𝘁𝘄,提供給你無錯章節,無亂序章節的閱讀體驗

  「為何今日能進?」

  婦人看向隊伍最前的官門:「太子回來,衙門說舊案可重陳。」

  「誰說他是太子?」

  「牆上沒寫。大家傳的。」

  蕭珩站在十步外,聽見了,沒有上前。

  南桑渠原本灌溉七個村。十一年前,大曜西營擴建軍馬場,水被改入北渠。朝廷按田畝補過銀,也給每戶換了兩年免稅牌。律卷上寫得清清楚楚:遷水合法,補償完成,百姓籤押,無後續爭議。

  婦人把青布牌翻過來。

  背面縫著一張發黃的婚書。

  「我男人簽的。」她說,「簽字那年,他死了三年。」

  堂上,戶部、軍府和地方水司各坐一側。蕭珩沒有坐主位,只在側案旁加了一張矮桌。方既明坐他身後,案冊攤開。沈夜靠在門柱邊,蘇照影和阮十三不見蹤影。

  蕭承烈沒有來。

  國法第一案由大理寺卿主審。老官頭髮梳得一絲不亂,先核青布牌,再核舊卷,最後請司律顯文。

  白字從地磚升起。

  遷水:軍需優先,符合白帝十二年《邊馬新令》。

  補償:銀一萬七千四百六十兩,免稅兩年,已發。

  籤押:七村戶首共一百八十三人,齊備。

  結論:舊案已結。

  大理寺卿看向白髮婦人:「你名下補償銀三十二兩,於白帝十二年五月初七領取。」

  「我沒領。」

  「領銀人按有你家印。」

  「家印在我男人棺里。」

  堂外有人低聲罵了一句。

  司律白紋一閃,聲音立刻消失。那人捂住喉嚨,驚恐地張嘴,卻只能發出氣聲。

  蕭珩抬眼:「誰讓它禁聲?」

  大理寺卿道:「公堂不得喧譁。」

  「禁到什麼時候?」

  「退堂。」

  「若他有證詞?」

  「可遞紙。」

  那人不會寫字。

  方既明起身,把筆遞給他,又問:「你說,我寫。」

  大理寺卿皺眉:「旁聽者不得介入。」

  「我是記錄人。」

  「記錄人只記。」

  「不會寫的人說不出,怎麼記?」

  司律的白紋繞到方既明腳邊,似乎在判斷。

  蕭珩道:「三十日條款第三頁,公開陳述不得因不會書寫受阻。」

  白紋停住。

  大理寺卿沒再攔。

  那人指著白髮婦人,喉嚨仍發不出聲,只能用手比劃棺材、印章和一把斧頭。方既明寫得很慢,每寫一句便給他看。他不識字,就讓旁邊一個識字的少年念。

  證詞最後變成:遷水前夜,村正帶軍士挖開棺木,取走七戶死者家印;反抗者三人被押,未歸。

  大理寺卿立即命人查失蹤卷。

  司律先一步給出答案。

  三人列入「逃役」。

  白髮婦人笑了一聲。

  「我兒子也是逃役。」

  「何時逃?」

  「六歲。」

  堂上沒人說話。

  她從懷裡取出一塊木牌。牌上刻著孩子乳名,背面是官府烙印:南桑渠遷民,甲七十三。

  「六歲那年,說帶他去新村。十一年了,新村在哪?」

  水司官員立刻翻卷。舊遷民冊上,甲七十三後寫著:成年,轉入河西軍馬場服役。

  「今年幾歲?」蕭珩問。

  「十七。」婦人道。

  「冊上成年時幾歲?」

  水司官員額頭出汗:「按遷民統一折算。」

  「人也能折算成年?」

  「軍馬場只收十六歲以上,若照實登記,無法安置。」

  「所以把六歲寫成十六。」

  「是為了讓他有糧籍。」

  白髮婦人問:「有糧嗎?」

  官員沒有答。

  大理寺卿轉向司律:「調甲七十三現籍。」

  白紋在堂中鋪開,伸向城外、河西、北營,最後停在一處空白。

  無此人。

  「死了?」蕭珩問。

  司律道:「未登記死亡。」

  「活著?」

  「無現籍。」

  「那在哪?」

  「不可計算。」

  堂外兩百塊青布牌同時被人攥緊。

  沈夜看見每塊牌背面都縫著東西:婚書、乳名牌、田契、斷掉的簪子、孩子鞋底。律卷里只有銀兩和田畝,牌子背面才是遷水真正帶走的東西。

  蕭珩問大理寺卿:「舊案為何結?」

  「籤押齊備,補償入冊。」

  「失蹤人呢?」

  「未有人報失蹤。」

  「家屬今日在這。」

  「今日以前,沒有合法遞狀。」

  「為何?」

  大理寺卿翻出一張地方回文:「南桑七村已撤,原籍作廢。無籍者不得以村名聯名。」

  方既明筆尖停住。

  村子被撤,所以村民不能以村子的名義申訴;不能申訴,所以舊案無爭議;無爭議,遷水便合法。

  每一步都合規。

  蕭珩看向樑柱間的白紋。

  「司律,這案子對不對?」

  「程序完備。」

  「我問對不對。」

  「國法判斷合法,不判斷情感。」

  「六歲寫成十六,合法嗎?」

  「信息由地方官錄入。司律據錄入執行。」

  「死人簽字呢?」

  「家印有效。」

  「棺材裡取的也有效?」

  「舊法未規定死者家印立即失效。」

  堂外終於有人哭起來。

  不是嚎,只是一個接一個低頭。哭聲不算喧譁,靜言法沒有阻止。

  蕭珩起身。

  他的腿傷讓動作慢了一點。大理寺卿也站起來:「殿下,旁聽者不得改判。」

  「我知道。」

  「那您——」

  「去軍馬場。」

  「案未審完。」

  「案卷在這裡審了十一年。」蕭珩拿起那塊甲七十三木牌,「人不在卷里。」

  大理寺卿看向司律。

  白紋浮出一條:旁聽人可提出補充調查,不得擅自調兵。

  「我不調兵。」蕭珩道,「我自己去。」

  沈夜從門柱邊站直。

  「我也去。」

  「你是罪身,不得離官道十里。」

  「軍馬場在幾里?」

  「二十七里。」

  沈夜看向白紋:「抓我?」

  白紋沒有立刻合攏。

  蕭珩道:「由我申請臨時調查。」

  司律計算了三息:「准。調查對象僅限南桑遷民,不得進入軍府封區。」

  「軍府封區在哪?」

  「軍馬場地下。」

  這句話讓裴硯肩邊的星火忽然偏了一下。

  「地下有什麼?」他問。

  司律道:「不屬本案。」

  軍馬場在城南二十七里,雪被馬蹄踏成黑泥。地面只有馬廄、草料棚和一排整齊營房。管事出示名冊,南桑遷民共一百七十三人,十一年前到場,三年內全部「轉籍」。

  「轉去哪?」蕭珩問。

  「河西新墾。」

  「新墾在哪?」

  「冊上有。」

  冊上有地名,沒有路線。

  蘇照影從草料棚頂落下來,手裡夾著一小片灰紙。

  「地下有風。」她說。

  管事臉色變了:「封區不得——」

  阮十三從他身後探出頭:「門已經開了。」

  「誰開的?」

  「你。」

  「我沒有!」

  「你的腰牌開了。」

  管事摸向腰間,才發現腰牌不見。

  地下不是馬窖。

  石階盡頭有一條長廊,牆上刻著一百七十三個編號。每個編號下面都嵌著一塊暗淡星石,星石連接白帝城主節點,像一排被抽乾的心臟。

  在一排被抽乾的心臟。

  長廊地上還堆著遷民帶來的東西。

  一隻鞋、半副磨斷的門閂、寫著灶神的木牌,還有七八隻裝種子的陶罐。陶罐全空,底部只剩幾粒乾癟穀殼。管事說遷民轉籍時不得帶私物,所以統一收存。

  「收存十一年?」方既明問。

  「按例,待原主或家屬領取。」

  「他們知道東西在這?」

  「轉籍後由新籍地通知。」

  「新籍地不存在。」

  管事的嘴動了動:「冊上存在。」

  沈夜從地上撿起一隻小鞋。鞋尖縫著一輪歪斜太陽,線腳很粗。白髮婦人看見後整個人晃了一下。

  「我縫的。」

  「你兒子的?」

  「他走時穿這雙。」

  十一年過去,鞋還停在原地,人卻在法冊里成年、服役、轉籍,最後成為空白。

  婦人把鞋抱進懷裡,沒有哭。她只是問管事:「他走的時候,冷不冷?」

  管事道:「遷民按軍役標準發冬衣。」

  「我問他。」

  「我沒有見過。」

  「那誰見過?」

  沒人回答。

  長廊盡頭有一間值房。一個瘸腿老卒藏在桌下,見眾人進來便舉起短弩。沈夜先按下弩臂,沒有傷他。

  老卒說自己只負責每月換星石,不知道遷民去哪。可方既明在值房找到三本手抄點名冊。冊上每月都有一百七十三個編號,最初幾年旁邊寫著飯量、病症、是否反抗;第四年以後,只剩星力流量。

  甲七十三在第六年出現過一次備註:夜間呼母,影響同室,轉單間。

  白髮婦人終於哭出聲。

  「他還記得我。」

  老卒低下頭:「那年我聽見過。」

  「為什麼不放?」

  「門不在我手裡。」

  「你給過水嗎?」

  「給過。」

  「打過他嗎?」

  老卒沉默。

  婦人沒有再問。

  白髮婦人的兒子,甲七十三,星石仍亮著。

  人卻不在。

  裴硯蹲下,指尖停在星石上方,沒有碰。

  「不是死。」他說。

  「那是什麼?」

  「被轉走。」

  「去哪?」

  值房外忽然傳來馬嘶。

  一名年輕軍卒跌進長廊,膝上全是泥。他是軍馬場今日當值的人,追著眾人下來,臉上又怕又怒。

  「這裡是軍府禁地。」

  蕭珩問:「你知道地下關著誰?」

  「不知道。」

  「每月換星石時沒見過?」

  「我們只送到第一道門。」

  白髮婦人把小鞋舉給他:「見過這個嗎?」

  軍卒看了很久,搖頭。

  「那你守什麼?」

  「馬場。」

  「地下呢?」

  「上官說是國運倉。」

  「所以不問?」

  軍卒嘴唇發白:「問了,會調走。」

  「調去哪?」

  「我爹問過一次。」

  「人呢?」

  軍卒看向牆上第一百零九號星石。

  那塊星石已經熄滅。

  他走過去,用袖子擦掉編號上的灰,下面露出一個很小的刻字:爹。

  這不是官府刻的。

  有人曾從石牆另一側,用鈍物一點點鑿出來。

  軍卒跪下,半天沒起。

  方既明把他的名字寫進補充證人欄。軍卒看見後說:「別寫我。」

  「為什麼?」

  「我娘還在軍戶里。」

  方既明停筆:「那你願不願意作證?」

  軍卒看著熄滅的星石。

  「等我把娘接出來。」

  方既明沒有逼他,只在證人欄留下一個空格。

  星石里傳出極輕的鐵鏈聲。

  不是一條。

  是一百七十三條,從地下向東延伸,穿過白帝城,匯入皇宮方向。

  蕭珩握緊木牌。

  第一樁案沒有當堂判決。

  它從一條渠,走到了第一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