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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查了個底朝天

  林凌接過那張紙。

  A4,抬頭一行黑體字:

  關於地鐵七號線延伸段建設推進協調會的議程安排。

  右下角,蓋著市政府辦公廳的章。

  第一項到第四項,全是工期、拆遷、資金。

  第五項只有一行。

  關於七號線線管質量問題,由市住建委、市審計局聯合核查。企業自行開展的各類專項自查,即日起一併終止。

  參會名單附在背面。企業代表那一欄,頭一個名字,邵長河。

  恆信兩個字,哪兒都找不著。

  林凌把紙重新折好。「這個第五項,什麼時候加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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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中午一點。」顧清禾說,「你們管委會散會之後四十分鐘。」

  林凌點了點頭。

  上午集團剛拍板的三百六十萬專項,中午就被人從根上拔了。明天第五項一念,許國棟就得收回委託,恆信的專項沒了,他這個牽頭人也就跟著沒了。

  邵長河在茶舍里講的那扇門,原來是這麼個意思。

  門後頭,是要當眾把他的位子撤掉。

  「你圖什麼?」

  顧清禾看著江面,風把她散下來的頭髮往後吹。「我圖三月。這個案子要是辦砸了,三月我就是那個被人拿來講『女人扛不住事』的例子。要是辦成了,邵董滿意,功勞算在正衡頭上。正衡的功勞最後算在誰頭上,你好像比我清楚。」

  「所以你兩頭下注。」

  「我只押一頭。」她轉過臉看他,「押你明天進不去。進不去,這張紙我沒給過。進去了,你欠我一次。」

  「行,我欠你。」林凌把紙揣進毛衣底下的襯衣口袋。「不過我這人不愛欠帳,先還你一半。」

  顧清禾挑了挑眉。「今天上午十一點,發到司法局反映我的那份材料,是你起草的吧?」

  「是我。」

  「你回去問問,最後落款的是誰。」

  顧清禾盯著他,眼神一點一點冷下去。她沒再問,拉開車門坐了進去。

  車門關上前,她又探出半個身子。「林凌,你真只剩三個月?」

  「醫生是這麼講的。」

  「那你挺會挑時候的。」

  車門砰地關上,奧迪開走了,尾燈在江邊的暮色里亮成兩個紅點。

  賀鑫和邵佳寧是一前一後從茶舍里出來的。

  邵佳寧手裡的手機一直在震,屏幕上跳著一個字:爸。

  她低頭看了一陣,長按關機,把手機塞進了大衣口袋。

  賀鑫站在台階上,搓著手,半天憋出一句:「林凌,今天……」

  「別謝,還沒完。」林凌看了看天色。「今晚,你帶著佳寧,去找許國棟。」

  賀鑫臉一白。「找許部長?講啥?」

  「講那十七萬。佳寧當著許部長的面,把她哥去年跟她講的話,原原本本再講一遍。嫁妝這件事,你們自己先講出去,就是家事。等顧清禾那張流水先遞到專項組桌上,那就變成案子了。」

  賀鑫張了張嘴,看了邵佳寧一眼。

  邵佳寧沒猶豫。「我陪他去。」她聲音很輕,下巴卻抬著。

  賀鑫深吸了一口氣,像是下了很大的決心。「林凌,還有一件事,我一直沒敢講。」

  「去年七號線那四個站的線管驗收,我是第一道,最後那道章,是韓茂才蓋的。」

  江風呼地刮過來,茶舍門口掛著的燈籠晃了晃。

  「他當時跟我講,安保是老供應商,合作十幾年了,走個過場就行。」賀鑫的聲音越來越低,「我那會兒剛跟佳寧談,她哥又剛打了那十七萬……我就……」

  林凌想起中午那部電梯。

  數字一格一格往下跳,韓茂才看著門上的倒影,溫聲細語。

  查到哪一層,集團心裡有數,你心裡最好也有個數。

  原來他講的那一層,就是他自己。

  「這句話,今晚也跟許部長講。」

  「可韓茂才現在是專項的……」

  「所以更要講。」林凌拍了拍他的肩膀,「你今晚不講,明天就輪到他替你講了。」

  恆信十七樓,人事部隔壁的小會議室。

  四點四十,林凌推門進去的時候,屋裡已經坐了四個人。

  何主任,馮立成。

  對面兩個陌生面孔,一個四十五六歲,板寸頭,黑框眼鏡,深灰色夾克拉鏈拉到了頂,公文包端端正正放在膝蓋上。

  另一個是二十來歲的小伙子,手裡捧著文件夾,坐得筆挺。

  「這位是市S法局律管處的常樹林副處長。」何主任的臉色很難看,「為了你來的。」

  常樹林沖他點點頭,沒有寒暄。「林凌同志,坐。」

  他打開公文包,抽出一份材料,推到桌子中間。「今天上午,我處收到正衡律師事務所的書面反映。反映你在尚未取得執業證的情況下,以律師身份組織群眾、接受採訪、對外承攬法律業務。」

  他又抽出三張列印出來的截圖,一張一張擺開。

  第一張,是恆信前台那個小劉,端著咖啡遞過去,配文「林律師,您的」。不知道哪個同事拍的,已經在律協群里轉瘋了。

  第二張,是華庭餐飲員工群的聊天截圖。有人原話轉述貝振國的話:華庭三十多家店,法律顧問從今天起只認林律師一個。

  第三張,是昨晚直播的畫面,他站在鏡頭前講「人是我招呼的」。

  林凌看著那第二張截圖,笑了。

  中午在華庭二十三樓擠在磨砂玻璃後頭那七八個人里,有人手快。

  這才過去三個鐘頭,就被人一張一張收攏起來,擺在了司法局的桌面上。

  對方這手,接得真快。

  「按照規定,」常樹林把眼鏡往上推了推,「實習人員不得以律師名義從事任何業務活動。」

  「鑑於反映的情況需要核查,恆信律師事務所關於恢復你實習備案的申請,暫緩辦理。核查期七個工作日。」

  「核查期間,你不得以任何形式參與恆信律師事務所的業務。」

  他頓了頓,補了一句。「包括地鐵集團的那個專項。」

  何主任一拍桌子:「常處長,那三張截圖,哪一句是他本人講的?前台一個小姑娘喊錯了,客戶老闆一句客氣話……」

  「何律師,我理解。」常樹林的語氣不緊不慢,「所以是暫緩,不是撤銷。七個工作日,核查清楚了,該怎麼辦怎麼辦。」

  他看向林凌。「你有什麼要說明的?」

  所有人都看著他。

  林凌坐得很直。「有兩句。七個工作日,我等。七個工作日以後您再來恆信,麻煩順手把我的備案錶帶過來,省得我去局裡跑一趟。」

  常樹林看著他,鏡片後頭的眼睛眯了眯。

  旁邊那個捧文件夾的小伙子,沒憋住,嘴角抽了抽。「還有一個請求。」

  林凌沖桌上那份反映材料抬了抬下巴。「這份東西的落款人,我能知道是誰嗎?」

  常樹林沉默了片刻,翻到最後一頁,看了一眼。「正衡律師事務所,張遲。」

  林凌點點頭。「謝謝常處長。」他笑了。

  馮立成刮茶葉沫子的手,停住了。他抬起頭,正好對上林凌那個笑。

  一個剛被停了備案、丟了專項的實習生,笑得跟剛從銀行里取完錢出來似的。

  馮立成心裡沒來由地一緊。

  何主任的辦公室在十八樓最裡頭,窗戶正對著江。

  天已經黑透了,對岸的燈一片一片亮起來。

  何秉文坐在辦公桌後頭,手裡的茶早就涼了。

  他五十八了,幹了三十一年律師,創了恆信,帶出來的合伙人坐滿一張長桌。

  他這輩子只犯過一個倔。

  一九九八年,一個國企改制的案子,他替四百多個下崗工人打官司,對面請來說情的,是他在華政睡了四年上下鋪的老同學裴遠山。那天晚上兩個人在老同學聚會上拍了桌子,他講了一句很重的話。

  從那以後,十七年,一句話都沒講過。

  裴遠山後來一路做上去,現在是分管城建的副市長。

  二〇一二年臘月,他帶著三百一十二個農民工的名單去市信訪辦,在接待室里從早上八點坐到下午五點。他知道裴遠山就在那棟樓里。

  他沒打那個電話。裴遠山也沒下樓。

  那天晚上回來,他把名單鎖進鐵皮櫃,鑰匙揣進了自己口袋,再沒讓任何人碰過。

  今天中午,那個柜子開了。

  第二百零九個名字,冉小波。

  門被敲了兩下。

  「進。」

  林凌推門進來,在他對面坐下。

  年輕人的舊毛衣袖口磨出了毛邊,臉上看不出剛被停了備案的樣子。

  「何主任,明天上午九點,市政府那個協調會,第五項是撤專項的。」

  「我知道。」何秉文揉了揉眉心,「許國棟下午給我打過電話。」

  「那扇門,我想進。」

  「進不去。名單是市府辦定的,我在市里沒有……」

  「您跟裴副市長,華政八一級,同一個寢室。」

  何秉文端著茶杯的手,僵在半空。

  這件事,恆信沒有一個人知道。

  趙明遠?不可能,那小子跟了他十年,從沒聽他提過一個裴字。

  那就只剩一種可能,這孩子這兩天,把他查了個底朝天。

  何秉文慢慢把茶杯放下。「誰跟你講的?」

  林凌沒接這句。「明天那扇門,我自己走進去。我只要您一個電話,把門開一條縫。」

  「林凌。」何秉文的聲音沉下來,「我跟他,十七年沒講過一句話。」

  「我知道。」

  年輕人看著他,眼神很靜。「二〇一二年臘月,那三百一十二個人,您在信訪辦坐了一天。他也沒下樓。」

  何秉文的後背,一點一點離開了椅背。

  窗外,江面上一艘夜航的船拉響了汽笛,聲音又長又悶。

  他盯著眼前這個二十二歲的年輕人,然後伸手拿起桌上那部座機的聽筒。沒翻通訊錄。

  十七年了,那串號碼,他一個數都沒忘。

  最後一個數字按下去。

  聽筒里嘟了三聲。

  咔噠,接通了。

  對面傳來一個蒼老而疲憊的聲音。

  「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