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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9章 徐德:這就是法律的魅力啊!【二合一求月票!】

  第349章 徐德:這就是法律的魅力啊!【二合一求月票!】

  大...大毒梟?

  趙成功懵了,他是知道什麼是毒梟,又知道什麼是大毒梟的。

  但..

  趙瑞是大毒梟?

  對方攏共就販了44克啊!

  雖說是純度高達97%的海洛因,但法律上量刑向來不看純度只看數量。

  44克,依照對趙瑞的有利因素來看...判個七年就是極限了。

  極有可能對方的「販毒罪」還能減輕」刑罰!

  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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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主任,這...這有點問題吧。」

  趙成功眼眸微動,他回頭看了眼律所大廳,大廳中,錢昊等人正在工作,並未被他們的聊天所吸引。

  見此,趙成功壓著自己情緒小聲道:「法院量刑看的是事實依據,而不是單純話語,表述中針對趙瑞的描述。」

  換句話說。

  哪怕徐德在指控中將趙瑞描述成金三角的幕後老闆,但只要沒事實依據,法官也完全不會理會。

  不過,聽到他這話,徐德卻是冷哼一聲,搖搖頭道:「呵,44克...你真以為只有44克毒品?」

  話落,趙成功表情微動,好似是被問住。

  林月則是眼神一凝,知曉他的意思,頓時凝起柳眉,上身微俯,遲疑道:「你是說......趙瑞和孫蕊的口供有問題?」

  「真實數字,遠不止報出的44克毒品!?」

  就眼下,趙瑞的販毒數量」,官方給出的數字是基於雙方的口供所調取,也就是海洛因44克。

  如果這數字錯誤...那豈不是說,兩人依舊在對警方進行謊報!?

  「沒錯,概率很大。」

  徐德點點頭,直接承認,他雙手交叉,手肘抵在膝蓋上,眼神中流露出思索神色。

  趙成功抬著手,欲言又止,最終沒忍住道:「那豈不是蔡彭沒想到這點?被告人總不能連自己的律師都騙吧!」

  案子都火燒眉毛了。

  趙瑞該不會還在往少了說的吧!?

  徐德:「騙不騙的我不知道,但,案件幾點與現實邏輯對不上點。」

  「我的猜測並非毫無依據。」

  「首先,是趙瑞「販毒」的初衷,即:抵消【非法持有毒品罪】!」

  有關毒品的罪,無非就兩點。

  一【販毒】,二【持有毒品】。

  是的,沒有第三點,更沒有常人所想的「吸毒」!

  換句話說,單從法律上來看,吸毒並不是犯罪,它只是違法,且還僅僅只違反治安法,不是什麼大罪。

  那麼問題就來了。

  如果吸毒不算犯罪,那理論上,在9月24號當天下午,趙瑞為什麼要著急忙慌地將毒品轉移?

  他完全可以大大方方在案發幾天後,告訴警方自己是個癮君子,且警方拿他沒有半點辦法。

  所以,聯合後面案情的口供來看。

  「犯罪嫌疑人趙瑞,之所以轉移毒品,他本質不是害怕自己吸毒暴露。」

  「而是害怕《刑法》第348條【非法持有毒品罪】!」

  徐德引導著幾人思緒,令兩人緩緩跟上他的想法與思路。

  不等二人開口,他突然又反問道:「但問題來了。」

  「趙瑞為什麼害怕【非法持有毒品罪】?」

  為什麼害怕?自然是因為會定罪,會量刑!

  邏輯就是這麼簡單。

  可是。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重罪嗎?」徐德微微睜開眼,試探性地對兩人開口,「這條罪的處罰嚴重嗎!?」

  「或者說。」

  徐德眸光一凝,再次開口反問,這次聲音愈發清晰。

  「如果趙瑞真的僅僅只持有海洛因44克!」

  「依照《刑法》第348條量刑標準來看,趙瑞,需要害怕嗎!?」

  聽到這反常識,卻富有邏輯的話。

  趙成功頓時愣在原地,瞳孔有些渙散,明顯是被問住。

  林月則是將纖細的手指放在下巴處,表情也是有些驚奇,下意識道:「不對。」

  「依照法律來看,【非法持有毒品罪】中,持有44克海洛因,法定刑範圍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但實務中,真實的判罰案例,通常在二年一四年之間。」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量刑,是需要一些負面因素才能加重判罰的。

  比方說。

  你持有的毒品只是自己吸食所用,且純度較低,那麼,法律自然沒理由判你三年。

  但是!

  如果你持有的毒品,是為了去賣,且你是再犯罪犯,那麼,即便是44克,也有可能判7年!

  「不對。」

  「趙瑞是自吸,如果真跟他所說的一樣,僅僅持有44克海洛因。」

  「那麼,法官可能最多判兩年!減刑...刑期折半,他最多一年就能出來!」

  林月有些恍然大悟,僅僅只是三言兩語,她立馬理解徐德所說。

  此時忍不住抬頭與其對視著,眼神中還流露出驚訝。

  她忍不住道:「可,一年的刑期沒理由會令趙瑞如此著急地迅速處理!」

  犯的事越大,人才會越急。

  但邏輯與案情相聯繫,卻發現,趙瑞是犯的罪越小,他越著急!

  這很明顯違背了常理,除非..

  「除非,【非法持有毒品罪】已經能給他判一個相當之高的刑罰!」

  「只有這種威脅,才能令他在短時間著急處理!」

  林月忽的頭腦清晰,她微微睜眼,瞳孔一縮,連忙道:「而相應的,持有毒品罪想帶來高程度的威脅,唯一的解釋是...毒品的數量絕不止所謂的44克。」

  「最起碼也是7年、10年、12年起步的級別!」

  而實務中,非法持有毒品能判到10年左右的..

  「少說也要200克才對!」

  林月抬起頭看向徐德,說到這,她自己都有點震驚,忍不住強調道:「足足200克純度97%的海洛因!?」

  得出推論的剎那。

  一側的趙成功跟著有些懵。

  至少200克?這可比趙瑞自己所說的44克高了近5倍啊!

  「沒錯。」

  「此外,還有兩點有關【毒品數量不止44克】的依據。」

  徐德點點頭,對這個數字也是內心有些驚訝,卻沒反駁,他繼續道:「一,酒盒中關於污漬的痕跡位置。

  「測出酒精與毒品交融的污漬,是從上方一直延伸至底部。」

  「這個獨特的痕跡,很明顯表明當時證人「張耀」轉移的洋酒」是滿的。」

  「唯有滿瓶溢出,才能呈現出證物」中的痕跡!若是半滿,應當呈現另一幅畫面。」

  這點從張耀自己的供述中可以佐證。

  對方轉移時哪怕不拆開,單靠手感也能感受出這是滿瓶還是半滿。

  「二。」

  「【純度不足,達不到趙瑞的吸食標準!】」

  酒瓶是滿的。

  但趙瑞為什麼會用到酒做輔料?

  很簡單,酒精和毒混淆,會達成一種暈酒」的狀態。

  大白話講,便是降低了毒品的勁,卻能延長時間,所以趙瑞才會選擇用酒...還是好酒!

  而酒水的總質量為「660克」。

  真若如趙瑞所說,他手裡只有44克毒品,那麼將其摻在一起..

  不說704克。

  拋開液體的密度與體積不談。

  哪怕,假設這瓶子只能容納660克,倒掉44克酒水,以616克酒水與44克毒品混淆。

  「那麼。」

  「此時總量660克的毒品,純度是多少?」

  徐德依靠在沙發上,翹了二郎腿,交叉的手放在腹部,那雙眸子落在兩人身上。

  不等他們回復,他便道:「6.47%!」

  「純度,僅僅只有6.47%!」

  「這是什麼東西?說實話,哪怕是那些已經來癮的癮君子見了,估摸著都不會吸...

  或者說他們吸了也無法解癮!」

  6.47%的純度,這玩意毒販見了都得吐一口唾沫。

  市面上常見的都在30%一75%之間,甚至30%純度的貨都算低劣的。

  而在趙瑞本身不缺錢,且混淆的是97%高純度的原料海洛因!

  難道他會去吸食低劣到僅僅只有6.47%純度的垃圾?

  所以。

  純度必須高。

  而想拉高純度,那麼...就必須得提高海洛因的占比!

  「不說別的,單單是拉高至45%的純度...趙瑞手中就必然持有300克左右的毒品!」

  徐德表情愈發嚴肅認真,他看著兩人推測道:「哪怕,張耀推測的重量有誤,沒有達到660克總質量。」

  「但總量也絕對能有200克!」

  200克...恰好與林月先前的推測相同!

  違反《刑法》第348條【非法持有毒品罪】,想給個人造成相當之大的威脅的情況下,只有持有200克海洛因才行!

  但這也只是海洛因。

  「而趙瑞,在酒液裝滿的情況下。」

  「他至少持有660克!」

  說著。

  徐德語氣一沉,他看向趙成功,緩緩道:「如果9月24號當天下午,這瓶660克,假設純度僅僅為45%的毒品,被轉交給了孫蕊」

  o

  「那麼。」

  「趙律師。」

  「你覺得趙瑞是否能稱得上一句「大毒梟」?」

  話落的剎那。

  趙成功頓時如芒在背,他好似參悟什麼,頓時瞪大眸子,不可置信地盯著徐德。

  販賣660克的毒品?

  好傢夥,這都一斤多了啊!

  放在國內...還是在海城,絕對算!

  只不過..

  「等等,總質量660克?不是200克?」

  趙成功忽的意識到什麼,臉色微微錯愕,「徐主任......

  「你是說,那460克的酒水,也要算作毒品總質量中?」

  「拿販賣酒水的克數。」

  「來給趙瑞定販毒的刑責!?」

  好傢夥。

  販賣海洛因200克,與販賣660克,待遇可是天差地別的。

  200克可能會在十幾年刑期與無期之間有爭議。

  但,添上460克的酒水,湊個660克且純度不低,還已經賣掉......那爭議點可就是在「無期、死緩、死刑」中挑了!

  大概率死刑!

  「對,趙律師。」

  「《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條第二款,原文明確表明:」

  「【毒品的數量以查證屬實的走私、販賣、運輸、製造、非法持有毒品的數量計算,不以純度折算。】」

  徐德點點頭,他伸出手推了推自己鼻樑上的眼鏡。

  金絲框住的鏡片中閃爍出一道光澤。

  徐德緩緩道:「依照法律,如果趙瑞將200克毒品摻進了460克的酒水中。」

  「那麼,法律對待其審理是以毒品總質量「660克」對待!」

  這點是毒品罪的底層邏輯。

  如果按照的是毒品純度。

  那麼,一個人販賣100克純度為30%的毒品,難道要以解析出的30克毒品量刑?

  如果可以。

  那麼,這販賣的100克毒品是純度10%呢!?要認定販賣10克毒品,判個拘役或管制!?

  不行,100克就是100克,哪怕你純度再低也沒用。

  你將20克毒品混入80克酒水中,依照法律,法官只會以總質量100克毒品對待!!!

  最多,是法官用心裁認為你純度低,量刑時酌情考慮。

  但是。

  有例外嗎?

  有沒有例外因素?

  有的!

  「除非,趙瑞將毒品放在酒水構成了「毀滅毒品」標準。」

  徐德說著,臉上微微露出個笑容,甚至還開了個玩笑。

  「比如,他將毒品丟入整條江水中。」

  「但很顯然,趙瑞並未達成「毀滅」的標準。」

  這條法例明面上看是有bug的。

  比如說。

  既然認定毒品的是總質量而不看純度。

  那麼是不是可以說,你手裡有10克的毒品,將其丟入整個太平洋後被捕,警方會判定太平洋、足足7300億億噸都是你販的毒!?

  然後當天公安宣布,破獲了整個宇宙最大的販毒案!繳獲7300億億噸的毒品!

  這可能嗎?

  不可能,因為不現實。

  即便是全球人將其當飯吃,一天吃一噸也吃不完!

  所以,這種行為在法律上不被認定為「摻輔料」,而是毀滅毒品」!

  趙瑞將200克毒品摻和進460克的毒品中,構成毀滅嗎?

  很明顯,壓根不構成。

  「可還有一條法例,名為「臨時改變毒品常規形態」的隱蔽運輸啊!」

  趙成功瞪大眼,他眼角一跳,忍不住說道:「《全國法院毒品案件審判工作會議紀要》中,就《刑法》第357條法例販毒罪」,「看總質量」這段法例描述,原文明確提出:」

  「【為了隱蔽運輸而臨時改變毒品常規形態的除外。】」

  趙成功微微一頓,他摸了摸下巴,腦海中檢索著自己的回憶。

  旋即開口道:「也就是。」

  「如果你販賣100克毒品,為了隱藏毒品不被他人發現,將其融入液體,如酒水中,那麼,所謂的酒水是不被認定為毒品的!」

  臨時改變毒品形態的行為,而不是改變本身成分就不會被列入總質量內!

  單純為了逃避查緝,臨時改形態,比如把古柯鹼溶進皮革、把冰毒溶在液體裡藏起來,只是物理吸附/溶解,沒有改變毒品本身成分。

  不能直接拿「含毒品的載體總重量」當作毒品數量,要單獨鑑定裡面純毒品的重量!

  除非你改變成分。

  如物理加工,混合咖啡因做成麻古,這就屬於屬於製造毒品罪。

  哪怕你是為了躲避檢查,但依舊按總質量罰。

  「所以。」

  「如果趙瑞有200克毒品,但他臨時混進了460克的酒水中,為了躲避追捕。」

  「理論上,按照實務判案中,不會將總質量的660克全都當做毒品。」

  趙成功眉頭皺起,思索半晌,最終抬頭看向徐德。

  「而是會以純度的質量判罰!」

  聽到這話。

  徐德用一種欣賞的眼神看著趙成功,誇讚道:「趙律師法理能力很強勁啊。」

  律師能記住刑法典就不錯了,甚至連會議紀要都能記住,且能隨時調用。

  只能說,趙成功在海城不厲害,可只要出了海城,一段時間後定然能闖出自己的名頭!

  不過..

  「但是!」

  「所謂的臨時改變形狀這種例外情形」中,還有另一條與之相反,明確規定的情形! 」

  「也就是「一般情形」!」

  恍惚間。

  徐德讚嘆完後,忽的話鋒一轉,他看著趙瑞眯了眯眼,笑呵呵道:「依舊是《全國法院毒品案件審判工作會議紀要》原文為:

  【除司法解釋另有規定,或者為了逃避查緝等臨時改變毒品常規形態的除外,一般均應將查證屬實的毒品數量認定為毒品犯罪的數量】!」

  換句話說。

  長期摻料、預先混合好,為了吸食或者賣給別人,不算例外!

  或者說,只要不是臨時的,都得依照總質量進行審理。

  哪怕你為了躲避檢測。

  你將10克稀釋成了100克,但只要後續沒有復原,持續100克的事件數月。

  那麼,在後續被查到後,也是要以100克毒品來審理!

  而趙瑞..

  「趙律師,你覺得犯罪嫌疑人趙瑞,他是在2003年,9月24日,案發當天下午,為了讓張耀將毒品轉移,臨時改變的海洛因形態」,將其融入酒中的?」

  徐德瞧著趙成功,眉頭一挑,笑呵呵道。

  會嗎?

  不可能。

  趙瑞是殺了一人,隨即意外出了交通肇事,這才連忙趕回家處理的毒品。

  期間時間僅僅只有15分鐘!

  時間如此緊張,他沒機會將毒品臨時改變外貌。

  且,一旦摻雜,過程中哪怕抖落一丁點,緝毒犬的鼻子也是能嗅到的。

  將這一點,與先前用酒精充當輔料」的觀點來看。

  「這瓶「毒酒」,絕不是臨時改變的狀態!」

  「既不是臨時改變狀態,那麼,此時它在法律上的定義就是【一般情形】!」

  「而一般情形的判罰就適用《刑法》357條販毒罪」。

  徐德表情忽的嚴肅起來,他看著趙成功,認真道:「也就是。」

  「趙瑞根本不是什麼意外流傳44克毒品的癮君子。」

  「他實際上..

  」

  「是在海城販賣了至少660克毒品的大毒梟!」

  大毒梟...販賣660克毒品?

  好傢夥,一斤多啊!

  剎那間。

  趙成功整個人瞪大眼睛,只覺有些匪夷所思,眼角抽了又抽。

  就連一側的林月也是有些欲言又止,不過她思來想去,愣是沒想到有什麼不對的紕漏,便一個字也說不出來。

  雖然感覺和現實的情形比較起來有些彆扭。

  可按照對方這番話來說..

  好像...大概...可能..

  至少,在法律上,趙瑞確實是販賣了660克的毒品!

  「綜上所述。」

  「被告方辯護律師蔡彭,既然想從殺人罪以及車禍」事件中下手,知曉販毒罪的指控是佯攻。」

  「那麼咱們就..

  」

  恍惚間。

  徐德緩緩站起身,他整了整自己的西裝,眼神晦暗不明,沉聲道:「佯攻轉主攻。」

  「用販毒罪追責!!!」

  話落的剎那。

  趙成功只覺好似有一輛泥頭車狠狠撞向他的正面,令他整個人震撼無比,冥冥之中,好似有一扇通往未知世界的大門在他面前敞開。

  原本只想用販毒罪,間接影響殺人罪的策略暫時停止,直接用販毒罪碾過去!?

  最關鍵的是..

  「所以,如果真是200克海洛因與460酒水。」

  「那麼...趙瑞應當接受660毒品的量刑宣判?」

  趙成功瞪大眼,沒忍住又追問。

  「而不是200克毒品與460克酒水?」

  徐德點點頭,理所應當道:「那是當然。」

  「刑法上是這麼寫的!既然它這麼寫,那咱們自然就要依照它寫的去做!」

  「至於寫的合不合理?這跟咱們有什麼關係!」

  「這就是法律的魅力啊!」

  別管別不彆扭。

  也別管趙瑞是否認不認。

  你就說法律是不是這麼寫的,趙瑞行為是不是符合法律吧!

  既然符合,那依照法律宣判,難道不是很正常嗎?

  「不是,這哪正常了?」

  趙成功內心欲言又止,止言又欲,愣愣地看著理所應當的徐德,以及已經習慣的林月。

  憋了半晌,他愣是一個字也吐不出。

  良久,趙成功看著對方的眼神變得有些古怪了。

  自己這合作夥伴...怎麼感覺他有點危險..

  畢竟。

  什麼叫用賣酒水的質量,定販毒的刑罰啊!?

  不是,販毒罪的量刑是以「克」為計算,而酒水,一瓶酒動輒一斤兩斤啊...

  這計量單位都不一樣啊!!!

  「別愣神了,蔡彭既然背著咱們私下和委託人見面。」

  「他不仁,就別怪我們不義了。」

  徐德開口,讓兩人收起心緒。

  雖然說他壓根就沒義氣」過,但蔡彭也確實是不仁在先!

  即如此..

  「你們按我說的去做。」

  徐德眼睛一轉,思索後,緩緩說道:「先確認案件的毒品純度,然後..

  」

  「至於,被蔡彭注意到怎麼辦...不用管他,咱們不是卑鄙小人,大大方方讓他看。」

  「讓蔡彭自己猜,咱們這究竟是不是佯攻!」

  讓蔡彭自己猜?

  聽到這幾個字的剎那。

  趙成功眼角忽地一抽,他頭一次為一個鴻達律所的金牌律師,涌生出一絲絲的憐憫。

  不過也就一絲,轉瞬即逝,緊接著便興奮起來。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