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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78章 放開手腳的總隊長

  戌吊的經濟體制改革,目標非常明確:放棄自上而下的計劃主導生產模式,徹底放開市場競爭,充分調動最廣大人民的積極性與主觀能動性。

  要做到這一點,私有化改革就不可避免。畢竟你不能指望大多數人都有一心為公的思想覺悟。

  集體主義在抱團取暖方面有著無與倫比的優勢,代價則是它對個體自由、個人意志的壓抑也極其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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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一群本就餓不死渴不死的魂魄,僅透過非常簡單的集體主義就徹底擺脫生存壓力後,他們自然會迅速轉向對個體自由、個人意志的追求。

  那社會制度的改革也就勢在必行了。

  畢竟是制度為人類服務,而不是人類給制度當奴隸。不考慮客觀現實與人本身的訴求,一味追求某種如海市蜃樓般虛無縹緲的「絕對正確性」,本身就是荒唐的。

  所以即使絕大多數自治域人民都並不理解為什麼要把公共財產轉讓給一小撮人,更不理解私有化改革與追求個體自由、個人意志又有什麼關係,但改革勢在必行,已經是整個管理層的共識了。

  所以,他們在考慮的不是要不要改革,而是如何公平地改革。

  私有制改革的開端,都會面臨一個很現實的難題:大家都沒有錢,也搞不到錢。之前完全不存在的私有制,面對已經滲透到社會每一個角落、圍繞體制共同組成一張密不透風大網的公有制,根本沒可能與之競爭。

  簡單來說,如果只是修改一下法律法規,就希望坐等私有制企業自己冒出來,並茁壯成長,為整個社會帶來活力……

  這是痴人說夢。

  在一個管理、金融、生產、銷售,乃至消費端,都是「自己人」的社會中,根本沒有任何私有制生存的空間。

  所以對現有公共資產進行私有化,強行催生私有制,就成了並不公平,卻不得已的手段。

  即使公共資產私有化,註定會滋生不公平,自治域的管理者們,也得竭盡所能減少其中的不公。

  於是他們充分藉助現世乃至異界超前的知識,在後兩者的幫助下,設計了一套非常複雜的方案。

  政務院成立了公共資產管理委員會,由這個部門牽頭,帶領十幾個部門,在現有23個區的民意代表會監督下,對自治域全部公共資產、社會財富,進行了更科學合理的貨幣化衡量。

  接著就是金融與證券監督管理局牽頭,對貨幣化的公共資產進行證券化改造,改造比例為35%。

  在證券化程序結束後,在自治域民意代表會高票透過後,自治域政務院將這占自治域全部公共資產35%的證券,作為「創業券」平分給了自治域全體成年人。

  並且以法律形式規定,未來所有戌吊人民,都可以在成年後,領取一份屬於自己的「創業券」。

  且未來隨著公共資產的增加,並結合社會需要,政府還將在民意代表會的指導下,將更多的公共資產證券化,並無償發放給全體人民。

  這一項舉措,充分體現了自治域的公共資產,確實是屬於全體人民,而非屬於某一小撮人的。

  但創業券嚴禁用於任何物質交易。也就是說,創業券的持有者,不能拿它交換金錢、任何實物或任何服務。一切此種交易都不被法律承認。

  創業券的真正用法、唯一用法,是「投資」。

  那些希望透過創業來實現個人追求、個人價值的人,必須說服其他人投資自己。

  投資者當然可以用現金投資,但絕大多數人的積蓄都很有限,拿不出多少現金。他們可以選擇創業券。

  投資者則可以用這些創業券作抵押,向銀行申請一定額度以內的低息創業貸款。

  其本質就是投資人用自己擁有的公共資產份額做抵押,向銀行貸款併入股他們看好的初創企業。

  截止這一步,投資人也就成功憑藉手中的創業券,成為初創企業的股東。

  銀行批准的低息創業貸款,既有上限,也有下限。那些爭取不到足量創業券,無法達到低息創業貸款門檻的創業者,當然也可以硬著頭皮自己搞。但得不到官方的支援,等於天生跛腳,從一開始就輸在了起跑線上,也註定不會有好的結果。

  而那些已經拿到第一筆貸款並開始創業的創業者,還可以繼續吸納創業券投資,以獲得更多低息創業貸款。

  但這種遊戲不是無止境的。低息創業貸款正如其名,是用來支援創業的。所以企業規模越大、效益越好、之前吸納的創業券越多,貸款利率也就越高。

  這項措施,是為了避免社會自發的馬太效應,導致優質資源全部集中到頭部企業身上,最終製造、助長、縱容壟斷現象。

  低息貸款還清後,創業券自然不再屬於銀行,而是要物歸原主。

  所謂的「原主」,自然不是創業券最初的持有者。畢竟他們已經用創業券換成企業股份了。即使企業破產了,這也是他們必須承擔的投資風險。

  所以,貸款還清、抵押解除的創業券,就歸貸款企業所有了。如果貸款企業已經破產,那麼這些創業券自然會用來還債。

  重新拿到這些創業券的貸款企業,依然只能用它們來投資其他規模以下的初創企業。畢竟這是創業券,不是投資券。

  不僅如此,企業使用創業券投資所產生的收益,一部分要直接注入社會活力基金會。

  社會活力基金會與五大院一樣,都不屬於政府機構,但接受民意代表會與政務院的雙重監督與工作指導。

  這個基金會只有一項任務:使用這筆法律強制劃歸它的收益,作為政府與企業投資的補充,不斷完善自治域各個領域的基礎設施,尤其是那些偏遠地區與落後領域的基礎設施。為社會健康、均衡發展貢獻力量,以縮小地域、行業之間的貧富差距。

  創業券制度的目的,就是不廉價出售難以估價的實物公共資產,而是只出售證券化後的資本權利。透過這種方式,確保所有創業者在社會資源上處於同一起跑線,靠個人能力決勝負。

  當然,這項制度也不可能讓私有化徹底公平、公正。

  畢竟它既無法解決公共資產定價方面的爭議,也無法遏制權利尋租、權錢交易。

  但它終究比一小撮人擅自做主,隨隨便便就賣掉屬於人民的資產,要強得多。

  既然是屬於人民的資產,就應該交給人民去分配、處置。人民也需要為自己的決定承擔責任,不能什麼事情都指望政府。

  當然這項制度有一個最大的不足,那就是籌資難度過大。

  這方面,政務院決定充分調動各地現有報刊、宣傳欄乃至公共活動現場等優質宣傳資源,甚至還要求各地公共企業、工廠與農舍提供便利。

  當然這不是無償的,這些都是公共資源,沒理由給一小撮創業者無償使用。

  他們不能用創業券買,這個口子管理者是絕不會開的。所以他們只能拿錢買。這筆錢,可以自己賺,也可以拉投資,隨他們。

  沒投資?那就努力工作去賺!連為了夢想努力存錢都做不到,還談什麼夢想?

  而且這些宣傳資源是有限的,一旦出現供不應求的局面,就會漲價,甚至得競價。

  很可能最終花光了所有錢,卻什麼都沒撈著。甚至可以預見,在創業浪潮初期,這種情況才是常態。

  創業就是這麼殘酷,它應該是深思熟慮之後的決定,絕不該是全民參與的狂歡。

  即便如此,最初的創業者想要籌資,依然要花費大量時間與個人精力。

  不過喬木覺得這個成本是可以接受的。畢竟這裡是尸魂界,不是現世。這裡的「人」,哪個不想活之前,不得先活個幾百歲?

  除此之外,在他的要求下,政務院還未雨綢繆地制訂了一系列關乎社會公平的政策。

  如公共資源使用費。

  對所有在生產經營活動中使用了公共資源的企業,要根據資源的貨幣化定價,收取相應的費用。

  不過這筆錢不是稅,而非費。因為它並不繳納給政府,而是直接注入社會公平基金會。

  該基金會的任務就是為困難群體提供幫助與福利,以緩解社會貧富差距。

  再例如反壟斷措施。

  對不同市場占有率的企業,將會徵收梯度企業所得稅;對不同持股比例的個人,也會徵收梯度資產利得稅。

  對員工持股與合作社模式,則予以適當的稅收減免,以鼓勵私營企業效仿公共企業,向廣大員工分享經營成果,平抑貧富差距。

  在喬木看來,指望一個企業主僅靠自己的良心,就將更多的收益分享給員工而非股東,這是不現實的。

  因為客觀現實就是,相比廣大基層員工,投資人股東往往擁有更強大的能量與社會資源調配能力。企業想要進一步發展,討好少數股東,遠比討好大批基層員工,更有效,也更高效。

  所以越是討好股東、壓榨員工的企業,反而越能做大。反過來,那些「有良心」的企業,則往往只能偏安一隅,甚至乾脆草草收場。

  這不是個人意願甚至個人能力能夠解決的,因為這是再典型不過的制度性作惡。

  說白了,整個社會制度、經濟制度,客觀上塑造出了「討好股東更有利」的客觀環境。個體又如何能與大環境相抗爭?

  解決這個問題,不能只講良心,而是要避免「制度性作惡」,要從一開始就構架出一套「為善」的制度。

  所以在邊陲聯合自治域,從一開始,他就要將「反壟斷,均貧富」刻進整個社會的骨子裡、基因里。

  他要做的,就是讓所有企業家都能無需面臨這個道德困境,而不是在道德困境面前做艱難抉擇。